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
转让方(甲方1):
转让方(甲方2):
顶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号的店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和丙方签署新的店铺租赁合同,并且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已方交纳的水、气、电、物管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丙方与甲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在丙方与乙方签署新的合同后失效。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及其他所有餐饮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转让费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付款方式:签定转让协议预付定金贰万元,其余款待乙方正式与房东签定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与房东签定租房协议,若租房协议没议定,甲方应退还定金贰万元。
七、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后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签字、盖手印):
丙方(签字、盖手印):
签定时间: 年 月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__年8月31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门面(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门面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为__________人民币。门面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门面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__________)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门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门面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门面,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门面,按甲不按时交付门面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门面,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门面,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立契约书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 ____市 __路 __号的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 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 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 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 另计价。惟 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 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 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 ________年 __月 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 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 ____市 __路 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 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 ,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街_____(路)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5月1日交至房东。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在三日内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商品欠款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未尽事宜经协议可进行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室商铺及营业执照、烟草证、食品证转让给乙方所有,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后所有商品和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它所有设备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可进行出租、转让或自行处理。
三、转让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支付转让费拾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所有的商品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以及该商铺的相关手续,乙方接管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管后的一切经�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街_____(路)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元人民币(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交至房东。)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详见附页清单。
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大写: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房租及店内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合同签订完成后,店内所有事务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经营。未尽事宜经协议可进行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由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号商铺所拥有的合法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2、使用权转让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使用权转让金额为197000万(壹拾玖万柒仟元整)。
3、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拥有该商铺的一切合法使用权和转让权,有权力将商铺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预、也不得干预第三方的。合法经营,干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不得改变室内结构,妥善保管和使用室内现有设备,不得损坏。
5、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总额的30%。
6、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乙方: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顶让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经营的位于嵩山路与芳华路交叉口东__的尚足馆足浴店转让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就转让中牵涉到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后,并在确认本协议书中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无误时,签定本协议。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转让协议书签定后,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转让费用,转让手续全部结束;
(2)甲方在与乙方交接之前,须和相关方结清以前的费用,包括租赁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等;
(3)甲方对现有转让物品及装修等情况列出物品清单,并作好正常交接手续;
(4)违约责任:甲方如在本协议签定后个工作日内不能或没有完成上述义务,甲方应退给乙方订金 元整;
(5)协议生效后,甲方可根据需要协助乙方与商铺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需在转让协议书签定后,当日一次性支付 元整给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下条约:
一、甲方自愿将原签订租在南宁市公平街_____________号一层商铺,面积_____________㎡房东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和五象大道号一层商铺面积㎡,另加地下仓库房东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全部转租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转给乙方使用时间为甲方同房东签订的合同期时间为准,合同期时间满前三个月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上无条件、无理由负责同房东商谈签订给乙方名下续签合同使用。
三、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_____________万元,原甲方装修的材料、物料、货架、灯具等全部归乙方所有和使用,甲方保证乙方能正常享有甲方原同房东签订的。合同期租金单价和租期时间,如房东违约原因不给乙方经营或合同期内涨租金,造成乙方投资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投资赔偿,乙方付给甲方的转让费,甲方应双倍赔偿给乙方。
四、需要交租金时,乙方将租金直接打到房东银行账户,合同期产生的水电费,税费由乙方交清,甲方原经营的时间租金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全部交清。
五、甲方原同房东签订的租凭合同原件提供给乙方保管。甲方所办的经营执照税证提供给乙方使用,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签订合同后立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另一方经济损失,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交付使用期间
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住宅) (办公室) 传真: 电子邮箱:
甲方是武汉地一大道(以下简称地一大道)的投资人,并在平时就地一大道拥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地一大道性质和状况的情况下,拟受让地一大道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 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
第一条 乙方拟受让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的商铺经营使用权。
第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汉地一大道 区 号。
第三条 商铺的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第四条 商铺的用途仅限于经营品项为 的商品。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为地一大道整体布局考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的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 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 年 月。乙方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预计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甲方将就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日期进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实际开业时间与本协议约定的预计开业时间不符,甲乙双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时间为准。
第二章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
第六条 转让商铺经营使用权总额 按商铺建筑面积RMB 元/M2(每平方米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金额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空调费、公摊电费、保安、消防、环卫、绿化、排污、公共卫生、公共水、设备维修保养、商场日常服务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分摊。商铺内电费、电话费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费标准甲方按市政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合同印花税 合同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第八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时间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30%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时支付,剩余70%款项,乙方有权选择做3—5年银行按揭支付,但应于甲方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商铺后30日内,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签订银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 装 修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和甲方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
9.1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和位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按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2如乙方决定装修,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按照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乙方装修需办理装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内装修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乙方的装修应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因乙方装修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3乙方应向管理部门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效果图、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9.4乙方因装修产生废弃物,应由乙方负责清扫,妥善处理。如装修废料为大宗,可委托进行清理,所发生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9.5乙方应在就装修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同时,向管理部门缴纳装修保证金。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管理部门退还上述装修保证金。
第四章 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十条 乙方与甲方签定《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场地的验收、移交等手续。按甲方规定时间统一开业经营。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经营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 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12.1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管理,并对从业人员的违�
12.3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从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签发合格证的,方可在商铺内从业。
12.4乙方主业、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十三条 乙方合同期内,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商铺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要求:
14.1悬挂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14.2为每款出售的商品悬挂由物价局监制、甲方统一印刷的价格标签;
14.3标签上注明商品名称、规格、产地、单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应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在市场内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条 在甲方公布的市场淡季期间,乙方需要清理尾货的,可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有关促销活动;除上述情况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间在商铺内张贴特价促销等宣传物。经甲方批准进行促销宣传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损于甲方及其他业户的利益。
第十七条 乙方的营业活动应遵守如下规定:
17.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场清场后延迟离场的,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班;
17.2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商场范围内从事与正常经营无关的活动;
17.3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在自营商铺以外的商场范围内进行拍照、摄像。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享有对商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对商场享有法定的管理权,并有对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变更商场名称及更换管理部门,以及有权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商场公共区间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十九条 甲方需定期进行商场结构和共用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如因商场维护须乙方临时搬迁的,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条 甲方须对商场进行卫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检查工作,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项的发生,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乙方违法经营,或乙方经营使用的商铺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的;
2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的一切纠纷;
21.3乙方故意破坏或过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铺、商场设备和设施;
21.4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损害;
21.5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21.6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
21.7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为维护商场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
21.8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在使用期内依约使用商铺或出租、转让他人,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活动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商业风险。
第二十三条 乙方须以自己名义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持证经营。合同期满,乙方应自行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废业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设备、设施、财务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 使用期内,乙方或其承租户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服装的品牌,应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六条 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商铺经营使用权设定他项权利、进行转让或转借,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商铺出租第三人,必须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给甲方备案。租赁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武汉地一大道商场管理公约》。甲方及其管理部门可依据商场管理的实际需要,修改有关管理规则、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代乙方经营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弥补甲方损失后,可付给乙方:
29.1未经甲方同意,开业初乙方无故超过十日仍未开始营业的,开业后连续三日不营业或在合同期内每两个月累计歇业超过十五日的,但经甲方同意的装修的情形除外;
29.2乙方违法经营或利用商铺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29.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擅自变更商铺的用途;
29.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
29.5乙方拖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以及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其中任何一项超过十五日;
29.6乙方或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商场内聚众或参与闹事、扰乱市场秩序,经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乙方违反合同的其它规定,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内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期满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将铺位的经营使用权转让过户,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第三十二条 终止合同时,双方须共同检查和交接商铺,乙方必须付清应付费用。如商场、商铺结构或设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三条 终止合同之日起当日内迁出商铺,逾期不迁的,每逾期一个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转让款每平米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占用时间不足一个星期的按一个星期计。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认购商铺内相关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进驻商铺和处理商铺内的物品。
第九章 安全防火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34.1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2 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4.3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其购买的经营使用权的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签定《武汉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责任书》。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自然现象,动乱、战争、疾病流行等社会现象,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为人民防空工程,战时由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铺,所缴纳的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按40年平均计算,由甲方在办理退铺手续时扣除乙方应缴费用后,将余额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缔结、生效、解释、履行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的,甲方按乙方变更前的电话号码、地址送发的通知,视为已送达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选择当面送达、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随后书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即将信函置于该商铺适当位置后满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视为有效送达。让乙方商铺内营业人员的签收行为应视为乙方的签收行为。
第三十九条 在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关部门备案,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签定。
签署页
甲方(签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顶让方(乙方): 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的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 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为__________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
乙方: (签)
丙方:(签)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