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上述合同月租费已包含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发电机组维护费用、工人的基本工资、加班费、五险一金、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餐饮费、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税费、利润、乙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发电机组到达使用地点安装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以甲方书面确认日期为准),租期暂定为_______月。
三、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
2、乙方负责提供运行中机组使用的一切维护费用。
四、使用地点:
______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会所项目工地)。
五、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 双方协商一致,每满_______月双方结算一次。
2、租赁期满_______月按照_______月结算,超过________月,但是未满足______月, 租金按日结算。
3、乙方应在收取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同时,开具同等金额有效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至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为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到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住宿饮食由乙方自行负责。
2、 租赁期间,若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乙方负责修理及其费用。发电机组一周内出现3次以上非使用方的原因停机现象时,更换发电机组。
3、 因发电机组本身原因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时,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调换一台同型号机组给甲方使用,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机油。
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机组租赁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1、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2、 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工程停建或乙方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并导致破产、清算时致使合同没必要履行。
(3)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或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成立的.。
3、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八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开始退场,并在开始退场之日起5日内完成退场,逾期退场的,甲方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及设施视为乙方已放弃所有权,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处置。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兴隆泄水闸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湖北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需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若甲方因工程需要只需租用一台发电机组时,根据其使用情况(常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支付租金。
二、 使用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兴隆水利枢纽甲方施工区
三、 租用时间
租用期暂定为二个月,最终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但当甲方工程有变化时,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确定是否租用。
四、 租金结算方式:
1. 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设备进场费共计RMB8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元整),不承担退场费。
2. 甲方按月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出示正规发票。
3. 最后结算时若租期不足一个月,常用电流(含操作人员)按RMB200元/天结算;备用电源(含操作人员)按130元/天,备用电源(不含操作人员)按65元/天。
五、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发电机组使用需要的柴油,不承担使用过程中其它任何费用。
2. 负责提供乙方工人的食宿条件,其费用自理。
3. 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事项。
六、 乙方责任
1. 提供性能完好的二台发电机组到甲方工地,保证每台设备完好天数达到28天/月。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无条件更换机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 负责设备的清洁、操作、保养、维修工作。
3. 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运输、安全等各种事项。 4. 乙方人员设备满足甲方24小时连续工作的需要;人员工资由乙方自己承担。
5. 乙方负责设备、操作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 乙方作业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 7. 乙方设备维修、保养前必须向甲方提前说明,保证不耽误甲方工程的施工。 8. 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调配,安全、积极、高效地完成甲方所交给的任务。若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操作人员。
9. 乙方必须为甲方节约资源(柴油),若发现有故意浪费资源或偷盗资源的情况,一经发现处以RMB1000元/次的处罚。
10.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11. 保管好随机工具、零配件、技术资料等。
12. 乙方人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遵守施工区及生活区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出现任何责任,后果自负。
七、 未尽事宜:
本着互利互让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所有租金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乙方:
兴隆泄水闸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20xx年 月 日 日 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地点: 使用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
甲方出租: 发电机组 台给乙方, KW发电机组保值人民币 元整
二、租赁期限:
1、此机从
2、甲方提供0#柴油,按实际油价,实际使用量收取相应费用(实际负载100KW=25L/HR)。
3、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时,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继续有效。如有第三方租用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需优先出租给乙方。
三、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负责设备吊运费用。
四、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发电机组一个月每台人民币。来回运费¥(人民币 元整 )。
2、合同签定乙方即支付来回运费¥元(人民币付一个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 元整)。
3、收到定金后,本合同生效。
4、以后每月租金要在头一个月期满前五天支付下月租金,否则期满租赁方有权停止给承租方使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遣技术人员安装发电机组。乙方负责甲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和机组的安装场地(如搭棚)。
2、设备每天工作个小时以内。设备的最大有功负载不能超过电流。设备每月正常维护时间为两天。
3、甲方负责发电机组正常的维修费用,但乙方违反甲方规定使用发电机组造成的损坏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电机组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故障在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甲方需更换同等功率的机组给乙方使用。
4、乙方负责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所用的柴油品牌应为国标的0#柴油)。乙方负责机组的租用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如乙方人为破坏、机件、机组被盗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机件、设备价值赔偿给甲方。
5、甲方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于乙方的生产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凡违反本合同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违约,甲方有权将发电机组收回。
七、合同终止:
1、租赁期满。
2、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3、不可抗力。
八、其它: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