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以下是细心的小编Waner帮家人们整编的7篇读书作文500字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一样。生活能够清贫,但不能够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明白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仅能够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齐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光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我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明白怎样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透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潜力,培养自信心,构成实践潜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这是五年级上册语文书上的第一篇课文,一读题目,我便想起了鲁迅笔下孔乙己那句“窃书不算偷”的话来。而本文讲的是作者因穷而买不起书,便到书店偷偷看书,同时也尝到了窃读的巩惧与乐趣。
读完文章,我不得不惊奇于作者童年时看书竟是那么不容易。如今的我,不必顶着烈日,迎着寒风去书店看书,因为我可以让妈妈替我买来书,然后半躺在沙发上,一边舒舒服服地看书,一边还能品尝一些美味的零食。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理所当然的,可对于作者的童年,却是一种幻想与期待。我们多幸福啊!
作者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千方百计挑选人多的书店,还为了不使书店老板注意自己,只得靠在别人的身后,将自己装扮成别人的一个小妹妹或是小女儿。天真的小作者还高兴于下雨天,以“下雨天,留客天”这种借口安慰自己,便于自己理所当然地并开心地在书店呆下去,那几分童稚总让我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而现在的我,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有那么好的读书氛围,天天还抱怨这抱怨那,我真是太不应该了。
作者的最后一句话激醒了我,“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是啊,书是精神的粮食,我们吃饭,是为了补充身体上的能量,而我们读书,则是补充自己的内涵,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这才算是真正地长大啊!
生活中有一些 可我却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
古今中外的文人志士没有一个 俗说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乐于读书,自然能读出的是书中的那份甘甜,而你如苦于读书,便也只能品出书中的劳苦。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想,你连那么高的阶梯都有了,还怕不能到达那辉煌的顶峰吗?受万人敬佩、受万人注目、受万人追捧,那不正是所有人都想得到吗?这也是读书的乐趣,因为它能给你带来财富、名声以及地位。
在社会生活中,读书的乐趣也不少,大人们下了班,没有什么爱好的,拿本书、抄份报纸自己独自一人坐着看,站着看、蹲着看、躺着看那也是乐在其中嘛,小孩们,放了学,做完了作业,大人们不让看动画片,也无妨,拿本漫画,自个回屋坐着细细品味读书的乐趣还让有些人迷途知返呢!我有位亲戚,不想读书,辍学到广东打工去了,才两个多月,一个电话打回来,说他想回来读书了,瞧瞧,读书多有魅力!硬把人从一黑洞中拉了回来,不光我们这些平凡老百姓爱读书,就连高级干部、国家领导都爱读书,周恩来他为什么懂那么多国家语言?还不是读的书多,他每天那么多工务还读书!还不是因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他爱读书。
因为读书是一件乐事,所以很多人爱读书,古今中外的文人志士爱读书;现代社会的平凡百姓也爱读书,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就像冰心奶奶说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是12岁的周恩来在面对沉睡的中华巨狮发出的一声震响,响声震响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从那时起中国有了希望,中国有了将来。
革命先烈们为了中华的崛起而发奋图强,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他们做到了,他们不仅仅让中国崛起,更让中华这条巨龙腾飞了!
现在的中国已经走上了快步发展的道路,但我们仍要不断努力。革命先烈能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我们更应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读书。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在学习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实践,在实践中建设,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独一无二永远走在世界前列的强国,成为真正的东方巨龙。祖国的建设需要的是人才,祖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富强,中华民族的建设需要的是博学多识的人才。贫穷、落后的旧中国被帝国主义列强掠夺的太多,这都是因为中国没有科技没有知识没有人才,才能那样的任人宰割。新中国已经在“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先驱者的努力下结束那样的命运,结束那样的历史,作
同学们,让我们从小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而一起努力吧!为新时期的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
对于读书控,我的理解就是一读起书来就控制不住自己。那么我就是一个最标准的读书控。我特别喜欢读书,每天放学回家一写玩作业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来看。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超级好看的书,这时妈妈悄无声息地走到我身后,说道:“嘿嘿,小馋猫吃饭了。”我无动于衷,根本就没听到妈妈说的话,更不知道有人在我身后,妈妈见我没反应,又说道:“哎呀,刚刚烧好的红烧排骨没人吃了,太可惜了。”“嗯?红烧排骨。”我猛的一下抬头,拼命吸着鼻子,生怕一不小心,这香味就被抢走了。还有一次,我和两个好朋友一起到公园骑自行车。哈哈骑自行车,我可是高手中的高手。我们三人找了一片空地,准备来一场自行车比赛。我们互相叫嚣着:“嗨,吴菜鸟别比了,会输的很惨的。”其中一个说,“别叫我菜鸟,我是一只老鸟。”吴同学生气地说。“无论是菜鸟还是老鸟都是鸟呗。”我不怀好意的嘲笑她说。比赛开始了,我一马当先,如一支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眼看就要到终点了,这时前面不远处走来一个人。他手里拿着一本杨红樱最新出版的新书。“我的天,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本新书。”由于太过兴奋,结果摔了个四脚朝天,这次真的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的接触,唉,这脸可丢大发了,两个朋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我,一个超标准的“读书控”。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七岁就已经读完了四大名著。我对自己读了这么多的书而感到自豪,而且读书也为我带来许多的快乐。
饱读诗书令我逐渐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我一捧起书就会全心投入其中,陶醉在书的海洋里,如痴如醉,那感觉真是奇妙无比。
而且读书了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起来。以前,我写的作文让人看了难以明白,简直是作文方面的“白痴”。妈妈见我写得这么差劲,就买来作文书,要求我每天一定要看三篇以上的作文;爸爸更是经常带我到书店去看书、买书。就这样,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得十分快,得到了老师的好评。今年六月,我的文章《读〈昆虫记〉有感》还在《现代中小学生报》发表呢。同学们可羡慕我了,我也感到心里乐滋滋的。
读书还为我的课余生活增添了无限乐趣。平时有空闲时间我都会读书,在书中,里面的故事,时而令我高兴,时而令我兴奋,时而又令我深受感动,时而却令伤感……可以说,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我的读书习惯是爸爸妈妈从小培养出来的,我们一家经常一起上书店,一起读书学习,遇到有意思的地方会一起分享。而随着上书店次数的增加,家里的书可以开一家小型的图书馆,我们随手一伸都可以碰到书,这可以使我们“顺手拈来”,肆意地读书。爸爸的书成就了他的事业;妈妈的书增添了她的生活乐趣,以及教导我的资本;我的书——那还用说吗?一家人都爱读书,其乐融融!
读书给我带来快乐,我爱读书!
“我是读书控”顾明思意,当然是非常细欢读书了。当今社会科技发展迅速,读书以今被冷淡了,取而代之则是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在地铁上一眼望去十有八九都是在玩电子产品,偶尔才会有几朵“傲立于冰霜之上的雪莲”——在这种环境下捧着一本书,静静的品味着。
而我的爱好则是——读书。我从7岁时就爱上了读书,当时妈妈给我买了许许多多的少儿读物,比方说《成语故事》《中外神话故事》。.。.。.我都爱不释手。到了十岁,我便不由自主的开始自主阅读四大名著、《十万个为什么》之类的书,到了现在我啃的“精神食粮”又成了《哈佛家训》《简·爱》等等深奥一些的书。
在家中,我可是出了名的爱书。上一次,我的好朋友来我家里玩,一不小心把蜂密水洒到了我心爱的书上,我差一点和他大干一场。当然,我看书也是非常认真的。
今年暑假,我写完当天的作业,捧着一本妈妈给我买的新书《福尔摩斯探案集5》在楼下的公园里散步。我一边散步,一边读书,在不知不觉中居然以经绕公园走了两圈了(共十公里),我沉浸在福尔摩斯那神乎其神的动查力里,更佩服的是看破嫌疑人的伪装,侦破案子的情景。以致连下雨都没有感觉到,雨水打湿了我的书,我伤心的回到家一页一页的晒干了。
如果有人问我是什么控,我会自豪的会答他:“我是读书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