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 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时常在不经意间触发思乡的情感。这情感恰如量好且又贪醉的人独饮一坛好酒一样,醉人、人醉的,只存乎于虚无缥缈的梦呓里。那种形同酒后跟接而来的感觉,多年来伴随着我置身在这迷惘、嘈杂的城市中,时隐时现,回味悠远。
好酒的人贪杯,好读的人痴书。我对《乡土中国》的痴,若不是同样有染的人,根本就无法体会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妙趣来。作为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的分析,乡土中国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概念化、抽象化、结构化,从而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理念中的社会。或许是因城市生活的曲折纷扰,也怪自己当年没有留下什么值得回想的文字,曾经对乡土乡情的那份狂热,如今随着时日风尘的洗刷,已慢慢模糊淡远;现在搜寻出来的一页页残存的记忆,仍旧借以惦念着那片纯净的乡土,已然成了自己守望宁静的世外桃源,只能相见于记忆的残影当中。而读过《乡土中国》,对中国乡村社会有了一番深刻地理解,从而不再局限于脑海中仅有的'人和曾经发生的事。
费老先生在序言中提到:这算不得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宏大,未免让我们有点摸不清头绪。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乡村占了很大的比重,广阔的地域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地方特色,不管是塞外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是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要想将乡土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抽象概括出来也绝非易事。正因如此,《乡土中国》从社会的基础、结构和秩序三个方面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抽象和概括出包含在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中国社会的基础——乡土本色
所谓"乡土本色",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一些本质性的特征和属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对于国人的概念不仅是记录着一串串脚印的印泥,也不是远洋海外,家中老人在行李中包裹的一抔乡土。乡土性是中国人流淌在血脉中的神圣感,几千年农业国家的思想影响至今,在国人身上根深蒂固。在乡土社会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因为"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靠土地为生的人离不开土地,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从而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则是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不同于美国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整体上看,乡土社会最大的特征便是熟悉,或者称之为"gemeinschaft""有机团结""礼俗社会".作为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的属性,乡土性植根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在中国城市化、现代化的潮流中,不少人离开了乡土,但"土气"未改。生于斯,长于斯,虽然安土重迁的观念淡化,但心中对那片故土的怀念永远不曾淡去。
二、中国社会的结构——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造就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孕育而成的乡土社会,其基本结构特征也正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以血缘关系联结成的社会网络中,社会关系就如同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如此,人便有远近亲疏之别,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我们平时所说的"自家人"可以把亲热之人都拉进来,既包括自己的家庭、家族、亲戚,又包括同村、同乡、同地区。这样,"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于是养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社会关系是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交往范围的扩大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成为一缕缕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了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的独特形态。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
三、中国社会的秩序——礼治社会
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援引规范的性质。无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礼治为要,法治是那种酷吏才做的事,礼� 礼是什么?礼首先是一种传统,这样一来,即使号称"天子"的人也得尊"礼",改变它是不可以的。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乡土中国,礼治是很有效的。而今,现代社会有了现代化的追求,乡土文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法律已与生活息息相关,法治社会进程全面推进。而法治是管理国家的,德治是教化民众的,道德修养的提高可以全面改善个人素质,减少犯罪,无论是治国还是治家,惩罚都不是目的,求善才是真知。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时代的发展和变迁,又让"城"与"乡"彼此映照。乡土重建面临的难题在于乡村的空置与落寞,老弱病残根本无法(也不应该)负担起被青壮年们遗落在乡土上的重任。从而,乡土社会早已开始嬗变。她会走向何处,是不是还能安宁如初?我已迷失在我的乡村印象中。但我宁愿这样迷失着,一直迷失在不迷失的记忆里。
《乡土中国》,薄薄的一本书,费孝通先生在序言中将
一是阅读时会引起很多的思考,因为这本书不是对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中提炼的一些概念,是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探索时的首创概念。费先生说: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书中每提出一个概念,就提供了一件工具,可以解释自身经历或道听途说现象的工具。读了一段文字,就要读者结合自身经历联想出大量的现象,从具体现象中去加深理解那些概念,“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作者简练的文字背后,是一个巨大的思考空间。
二是内容足够精彩,因而有不舍得读完的心理,才故意放慢速研读。作者在开篇即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思路去理解中国社会,通过� 其中在中国延续千年的乡土性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最耐人寻味,正如费先生所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从乡土社会理解中国,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费先生提出和论证了的“差序格局”理论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中国社会格局的大门。在描述差序格局时,费先生说: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书中还将差序格局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相比较,从中映射出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站在乡土视角,由古及近、由下至上来看我们当下的中国社会,分析现象的本质,认识问题的根源,寻找进步的办法似乎都能找到突破口了。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在老师的带领下,与同学们一起攀越《乡土中国》这座高山的过程中,我们总能将现代社会带入阅读情景,并与乡土社会进行对比,剖析着社会的本质特点,这个过程是苦中夹甜,下面是我读了《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感悟。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是《乡土本色》它统领了全书。乡土本质即家乡的本来面目:性质或品质。这里的家乡是中国基层社会,其本质是"乡土性"。"乡土性"包括三个要点:一是不流动的,具有稳定性;二是"熟悉的";三是礼俗性的。
具体分析如下:①乡土社会是以耕种为主,所以形成了"土气"不流动稳定的状况。②乡土社会中的"熟悉"是从时间里,生活中的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的一种亲密的感觉。人们由于这种"熟悉"总会抱有"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这种"熟悉"可以使人们眉目传情,指石为证,用声气辨人。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更是谈到“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这种社会中,语言足以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人们并不是愚到连字都不认识,而是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因为他们太过熟悉彼此。③乡土社会也是"礼俗社会"。乡土社会中有许多地方是无法服从法律的,人们以"长老权力"为主,这是人们在熟悉的基础上得到信任,这个信任便可以代表规矩,这是乡土社会中治理的通用手法。
《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从道德层面、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关系的层面来具体展开。①多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将中西方进行比较,以同心圆,水波纹为喻,广泛地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关系,亲属关系及地缘关系的特点,还提出"团体格局""差序格局""个人主义""自我主义"等一系列的概念,结合儒家中的相关论述和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孝、悌、忠、信,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阐释了差序格局中差等的次序,以己为核心,群己界限模糊等特点,得出乡土社会处理群己关系重在"克己"的论断。②乡土社会传统的道德是找不出一个固定的评判是非的标准,所以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有伸缩性)。③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是"家",乡土社会中的家应该称为"大家庭"或"小家族"。二者的区别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大家庭"比"小家族"的伦理关系更复杂,结构与原则也不同。(总结:“家”的特征是具有长期延续性,具备生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宗教功能等,遵循父系亲属差序扩大原则,排斥普通情感。)
《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主要从社会变迁展开。①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慢,可以称这个社会是安定的。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名实之间的分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这种社会正在慢慢地改变着。②从欲望到需要的过程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和目的的,但个人的欲望总能与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发展相和,就像冥冥中有一只手安排好了一切。
历史延续到今天,乡土社会是从乡土一点点走向现代。如今,现代社会覆盖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传统的乡土社会虽然已基本解体,但这些让中国人之所 读了《乡土中国》,让我深刻认识到,如果将现代社会的一些政策只是单纯地推行到乡土社会的话,很有可能起到反作用力,应该先根据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思想观念进行改革,然后再推行下去,这样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
家的诞生要先于族。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
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
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
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
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不仅 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作文教的忠实传承者。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
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
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 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
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2026班刘书含
《西游记》中曰:“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此后,我知道了泥土代表着家乡,表达着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即所谓“故土难离……”今天有幸读到一本关于介绍中国乡村的书籍,提升了我对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的认识。
谈及乡土,也许对我们来说太陌生,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顾不得好好欣赏一番城市光影,更别说去感受那绘满自然与人情的乡村图画了。
于乡土,我是满含敬畏与向往的,小时候经常随父亲去探望乡下的奶奶,发自内心的喜欢那只属于乡村的犬吠和炊烟,现在对乡土的认识也便止步于此了。有幸翻开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这才对乡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乡土”,我们大概很少接触过这个词,很多时候我们会把它和土联系在一起,我这里说的是略显贬低意味的修饰词。很多人自称“城里人”,瞧不起农村,称那些身上挂满黄土的农民是乡下佬,可他们不知道,土地,是家的情结,是中国的魂。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乡土情怀,是中国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失不了的。我曾看过一篇报道,在美国耶鲁大学北部的一片荒地里,却长满了韭菜。香菜等各种美国百姓未有耳闻的蔬菜,这些都是大学里的中国留学生种下的。如今在城区里,只要有一片荒地,就会有人种上蔬菜,即便没有空地,也会在阳台用一些瓶瓶罐罐精心栽培。这是中作文国人骨子里的精神。我们的民族,和土地是分不开的了,中国人喜欢在土地上耕种,这是一种对土地的信仰,这片广袤的的土地是我们的精神之源,民族之根,滋养着中国人的心灵。在土地上,我们种的不仅是菜,更是心中的那份情怀。
很多人说乡下人愚昧,但这并不是智力所造成的,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人们的交流是面对面的,因此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不需要借助文字来解决沟通上的障碍。费老说过,“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在发生变化后,文字才能下乡。”于此,便要说说文字下乡了。文字为何下乡?随着现代化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乡村关系趋向淡漠,乡土社会稳定性受到冲击,乡土社会原有的熟人间的沟通交流受到时空的阻碍,才会有文字下乡。我无法判定文字下乡有无必要,但通过费老的文字中可以得知,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
换个角度来看,于费老而言,乡下人是私的。但城里人也何尝不是如此。人们以自己为中心,建立由近及远的关系,就像把一块石子丢进水面,形成一圈圈向外推出去的波纹,这便是费老所谓的“差序格局”。这也是我们与西洋的不同所在。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分明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有伸缩能力的,人们以己为中心,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我认为,《差序格局》一篇最为深刻,也最难理解,奈何才疏学浅,对其解读便暂时到此程度,还待细细品读,体味其中深意。
读罢《乡土中国》,脑海浮现出那片黄土那片天,那聚村落那淳朴的农民。费孝通先生执着的走在中华大地上,带多少背井离乡的人儿找寻回眷恋的故乡,远去的乡情,他的目光一直聚焦在中国最广大的农村和农民身上,为我们探索少为人知的——中国中的乡土,乡土化的中国。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每个出身农村的人虽然家庭状况有所不同,但所接受的启蒙教育一般无二:出人头地,离开农村。这深深地烙在每一个农村孩子的心中。而读书考上大学是当时那个年代唯一的出路,也是很长时间以来的捷径。
当课堂效率难以或不能再提高的时候,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就成了首选,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做法,貌似谁占用的时间最多,在中考和高考上的胜算就越大。校际之间从拼早晚自习到周末不休、寒假加班,一直演化到暑假提前开学;校内教师之间通过增加作业量挤占学生固有的时间,迫于压力,学生常常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写作业,他们为了心中的理想的生�
现在农村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家庭有农用车、摩托车,农田劳作机械化程度很高,上山几乎不用步行,生活水平突飞猛进,就业机会很多。
随着读书费用的增多,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几乎是耗尽家财,毕业后因物质条件较差,即便挤进大城市也买不起房子,其择偶机会还不如初中毕业就去打工并小有收入的绩差同学。作者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读书多而又没能走出乡村的年轻人,他们在乡村社会的生存能力还比不上那些读书少的同龄人,这也是新的读书无用论在不少乡村社会抬头的重要原因”。
尤其是当下农村开发力度加大,土地升值加速,面对着一大堆的钞票、房产,一夜暴富的农民迷惘了,家长们成天下饭馆、--,遭了太多罪的农民不愿意再让儿女们重蹈覆辙,对孩子们的要求几乎为零,他们衣食无忧、择偶从优,还愁什么呢?加之近年来很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考上大学又能怎样?
而农村教师再用过去的思想观念来教导如今衣食无忧、贪图享受的学生,再用题海战术来简单地训练已经厌学、缺乏志向的孩子们,矛盾和冲突必然会升级。教师恨铁不成钢式的挖苦、体罚,导致家长向学校、教师的发难也屡见不鲜。有了“成功”的经验之后,很多学生无中生有,即便犯了很大的错误,教师也是投鼠忌器,不愿招惹是非。
面对恶劣的学生,很多教师心灰意冷,明哲保身。学校想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又苦于没有师资,很多农村学校多年未招聘音乐和美术老师,现有的不仅专业素质薄弱,且很多也都转行教文化课了。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关系,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然而,“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为了紧跟时代,文字下乡也是必须推行的,但在推动文字下乡之前,必须先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上述基于空间阻隔讲述文字的作用,因为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空间阻隔几乎没有,有什么事情可以当面说清楚,不需要求助于文字,因而其也没有迫切被需要。然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中,费老提到除了空间阻隔外,还有时间阻隔,分两方面,即“一方面是个人的今昔之隔,一方面是社会的世代之隔”。
文化,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其中包含不只有个人的今昔,还有民族的今昔、社会的今昔……而乡土社会又流动性较小,在全是熟人的社会中长大,在熟悉的土地上长大,社会经历也基本相似,人口基本不变,因而文化经验由口头传播,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由此个人的经验便是世代的经验。乡土社会中,语言传递经验便已足够,对文字也没那么需要。并且,文字也不是从乡土产生的,而是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统治而发明的一种工具,是庙堂性的,由此文字也不能完全适应乡土社会。
费老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来论述,详细介绍了乡土社会的状态,以及乡土社会其实并不需要文字,得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的结论。
由此,乡下人与城里人智力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出于所处位置的生活需求的不同,而着重学习了不同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同的技能。城里人不见得比乡下人高贵,乡下人也不见得比城里人愚蠢。
此外,城里人总说乡下人自私,那么,这个私和公的界限又是什么?第四篇 <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其也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产生的波纹,以自己为中心,顺着波纹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根据亲属关系不同对待。并以西方的团体格局作比,展示差序格局中的群己、人我的界限划分与西方的不同之处。我们站在任何一圈上,向内看,总可以说自己是公的,因而公私并没有明确的界限。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是所,而众星拱之。”是对“差序格局”最好的描述。费老也指出孔子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点我是不大承认的,孔子所推崇的“仁”绝不是以利己出发的,孔子讲究仁,即一种爱爱,但这种爱是在差序格局下产生的,是分等级的爱,由孔子对“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回答便可看出。
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很好的诠释了这种差序格局下的“双标”,一个人可以心安理得地使用父亲贪污的钱,甚至替父亲隐瞒的同时痛骂别人贪污。“差序格局”的存在,让我们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断,而对象是谁、跟自己什么关系也时刻影响着我们的评判标准,也因此“攀亲戚”、“找关系”成了现在社会的常态。
之后费老又从两方面论述了这种人际关系。宏观上,费老区分了家族与家庭。家庭更多是由于生育所结合成的社群,而家族则类似于一个小部落,富有经济,政治,宗教的复杂功能。微观上,他分析了男女传统情感。男女有别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点,男女的分化是为了生育,但是生育又规定男女的结合,这种结合它基于异,并非基于同。与此相反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探索,是不断地克服相异的阻碍,去不断追求那一份同,然而正是由于情感的激动,使得社会关系无法保持稳固,因此,。男女的情感也同样在社会稳定这一重要事件中被扼杀了,为了更稳定的社会关系只能由有经验的长者选择该如何搭配组合。
之后的<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
当今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依靠法律的明文规定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然而,在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与现代社会是不致相同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依靠社会所累积的经验来规范行为,正如前文所说,乡土社会的流动性小,只依靠上辈人留下的经验就可以满足需要,也正因为乡土社会的变迁很慢,“礼治”才得以在乡土社会中存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了解这套行为规范,遵守这套行为规范也是每个人的责任,所谓“子不教,父之过”,也是由于这套行为规范是依靠上代传下来的,是不成文的,由此才会“无讼”,乡土社会比起上诉,更愿意找一个长者来评判,即乡下人挂在嘴边的“你来给我评评理”,而长者总会把双方劈头盖脸地骂一顿,然后让他们达成和解。调解,即评理,更注重的是教育、教化,非必要,人们是不愿意去打官司的。
长者在乡土社会中是权威的象征,因为他们走过年轻人走过的路,了解他们内心的的想法。而司法处则更加注重法律的明文规定,在乡土社会显然是不适合的,也会产生副作用。法治讲求证据、事实,相比于礼治社会来说,可变通性不大,较为死板,若直接推行下乡,怕好处未显,反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长老统治”是费老提出的又一个名词,“在它的。权力结构中,虽则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但是在这两者之外还有教化权力,后者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是另有一工的”。由于乡土社会的流动性小,所以长者的教化权力越大,问年龄也是由此而生的,长幼有序在这方面来看也十分重要。乡土社会的“无为而治”也是这个理。
最后的<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
中国人讲求血缘,地缘。由此才有亲戚、老乡,过年时会去给亲戚拜年,索要红包,亲密关系则讲究血缘的远近,而出门在外的自己介绍,也总是要提到自己的家乡,在外地碰到一个地方来的,总是更有亲切感,更加愿意去交流分享,正如我们大一的破冰,姓名过后往往就是自己的家乡,千篇一律的开头,体现的却是我们对家乡的依赖和归属感。古有衣锦还乡,也正是地缘所致。
上文所说的乡土社会,我们近似为静止,然而,社会总是要发展,在<名实的分离>中,费老提到乡土社会发展的机制,乡土社会不容许反对,但文字游戏也是经常玩的,内容可以任意发挥,而乡土社会就是在这种内容中缓慢发展的。而内容变化越大,乡土社会的变迁就越快。
<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欲望到需要,正是由乡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变迁的过程,正如那些维他命,最初感性上的好吃,到现在理性上的营养均衡,由感性向理性的过渡即为现代化的进程。
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我们中国的乡土社会传承上千年,自有它精华所在。表面上看,我们出生在现代社会,生长在现代社会,离乡土社会很远。但事实上,乡土社会的影响最终会烙成文化的印迹,在代际传承中熠熠生辉。我想,我们当代所研究的已经不单是乡土社会本身,而是乡土社会带给我们文化上的影响。
虽然《乡土中国》的创作离今已有几十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值得反复拜读回味。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是张爱玲说的,也是近来白落梅的一本书名。带点禅意,有点孤傲,让人感怀。
对于张,听过说多关于她的故事,也没有很好的看过她的文字,只是从人家那里,从电视电影之中,品过片言只语,虽美却不想陷于其中。或许是,她写得太好了,或许是,对于他们那一代人疏忽了,或许是,自己本不属于爱文之人。总之,看得不多,零零碎碎的读过他们的书,如梁实秋、沈从文等,文字都很美,或许,今后他们的文章还会给予一个更高的地位。因为,只有他们处于如此风云际会之时,中外皆通,风华绝代。
从那时起,许多都不一样了,没有那种意境和情怀,没有那份大气和深厚,没有那样贴切和恣意。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东西写下来,有钱可以出书,没钱也可留于网络,存之于世。可能,太容易了,就不值得珍惜,或也写不出什么太好的东西,有的也只是小花小草,不能达到一个高度,一个历史的以来的高度。不由得想到,何新曾说过,哲人或伟人的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原话已不记得了,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于文字,或文章,我想也是如此,有些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况且在如此一个浮燥的时代,快速的社会,浅薄、快餐、读图自是时尚。
许多东西,或许就是如此,你在意,它在那里;你不在意,它也在那里。临水照花,尽由你去把握。过往与否,都是一生一世。
岁月往复,如是就是;光阴消磨,浅息如语。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 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 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 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我们是不是说乡下人不但不识字,而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我们社交上姓名的不常上口也就表示了我们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个乡土社会。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圜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应很难尽合于当时当地的圜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 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于是在熟人中,我们话也少了,我们“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和人的学习不相同的是它们并不靠一套象征体系的。人固然有很多习惯,在本质上是和小白老鼠走迷宫一般的,但是他却时常多一个象征体系帮他的忙。所谓象征体系中最重要的是“词”。我们不断地在学习时说着话,把具体的情境抽象成一套能普遍应用的概念,概念必然是用词来表现的,于是我们靠着词,使我们从特殊走上普遍,在个别情境中搭下了桥梁;又使我们从当前走到今后,在片刻情境中搭下了桥梁。从这方面看去,一个动物和时间的接触,可以说是一条直线的,而人和时间的接触,靠了概念,也就是词,却比一条直线来得复杂。他有能力闭了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境中,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
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
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要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
我记得在小学里读书时,老师逼着我记日记,我执笔苦思,结果只写下“同上”两字。那是真情,天天是“晨起,上课,游戏,睡觉”,有何可记的呢?老师下令不准“同上”,小学生们只有扯谎了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记忆力不够时,方需要这些外在的象征。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词,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都市中生活,一天到晚接触着陌生面孔的人才需要在袋里藏着本姓名录、通信簿。在乡土社会中粘着相片的身份证,是毫无意义的。在一个村子里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王大哥”,绝不会因之错认了人。 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部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
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部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一说到来历就得从“开天辟地”说起;不从这开始,下文不是只有“寻常”的当前了么?都市社会里有新闻;在乡土社会,“新闻”是希奇古怪、荒诞不经的意思。在都市社会里有名人,乡土社会里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做人就得循规蹈矩。这种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我的回答是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
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
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如果有一位朋友写信给你说他将要“带了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他很知道要和他一同来的是哪几个人。在中国,这句话是含糊得很。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在我们中国“阖第光临”虽则常见,但是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字究竟应当包括些什么人。 提到了我们的用字,这个“家”字可以说最能伸缩自如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这和我们的亲属圈子一般的。像贾家的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什么宝琴、岫烟,凡是拉得上亲戚的,都包容得下。可是势力一变,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到极端时,可以像苏秦潦倒归来,“妻不以为夫,嫂不以为叔”。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本立而道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中庸》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达道”。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说他“善推而已矣”。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我说了不少关于“团体格局”中道德体系的话,目的是在陪衬出“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特点来。从它们的差别上看去,很多地方是刚刚相反的。在以自己作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
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是亲属: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向另一路线推是朋友,相配的是忠信。“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孔子曾总结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现在我们有时把“忠”字抬出来放在这位置里,但是“忠”字的意义,在《论语》中并不如此。我在上面所引“为人谋而不忠乎”一句中的“忠”,是“忠恕”的注解,是“对人之诚”。“主忠信”的“忠”,可以和“衷”字相通,是“由衷”之意。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我们普通所谓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差别决不是在大小上,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
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说明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因为这缘故,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的是生育儿女。可是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构成这个我所谓社圈的分子并不限于亲子。但是在结构上扩大的路线却有限制。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了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在父亲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
以生育社群来担负其他很多的功能,使这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我在《美国人性格》一书中曾用“生活堡垒”一词去形容它。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决不是偶然的,在我看来,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我用“感情定向”一词来指一个人发展他感情的方向,而这方向却受着文化的规定,所以从分析一个文化形式时,我们应当注意这文化所规定个人感情可以发展的方向,简称作感情定向。
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又规定了男女的结合。这一种结合基于异,并非基于同。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困难的,是阻碍重重的,是需要不断地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浮士德式的企图。
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变态的同性恋和自我恋究竟普遍到什么程度,我们无法确说;但是乡土社会中结义性的组织,“不愿同日生,但愿同日死”的亲密结合,多少表示了感情方向走入同性关系的一层里的程度已经并不很浅。在女性方面的极端事例是华南的姊妹组织,在女性文学里所流露的也充满着冯小青式的自恋声调。可惜我们对于中国人的感情生活太少分析,关于这方面的话我们只能说到这里为止了。
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不论在社会、政治、经济各个范围中,都有认为“无政府”是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所谓“无政府”决不是等于“混乱”,而是一种“秩序”,一种不需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是“无治而治”的社会。
可是乡土社会并不是这种社会,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
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了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人 人们喜欢的是从权力得到的利益。如果握在手上的权力并不能得到利益,或是利益可以不必握有权力也能得到的话,权力引诱也就不会太强烈。譬如英国有一次民意测验,愿意自己孩子将来做议员或做阁员的人的比例很低。在英国做议员或做阁员的人薪水虽低,还是有着社会荣誉的报酬,大多数的人对此尚且并无急于攀登之意,如果连荣誉都不给的话,使用权力的人真成为公仆时,恐怕世界上许由、务光之类的人物也将不足为奇了。 一个只有生产他生存必需的消费品的人并没有资格做奴隶的。
中国的历史很可助证这个看法:一个雄图大略的皇权,为了开疆辟土,筑城修河,这些原不能说是什么虐政,正可视作一笔投资,和罗斯福造田纳西工程性质可以有相类之处。但是缺乏储蓄的农业经济却受不住这种工程的费用,没有足够的剩余,于是怨声载道,与汝偕亡地和皇权为难了。这种有为的皇权不能不同时加强它对内的压力,费用更大,陈涉、吴广之流揭竿而起,天下大乱了。人民死亡遍地,人口减少了,于是乱久必合,又形成一个没有比休息更能引诱人的局面,皇权力求无为,所谓养民。养到一个时候,皇权逐渐累积了一些力量,这力量又刺激皇帝的雄图大略,这种循环也因而复始。
我曾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是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在我们亲属称谓中,长幼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我们分出兄和弟、姊和妹、伯和叔,在许多别的民族并不这样分法。我记得老师史禄国先生曾提示过我:这种长幼分划是中国亲属制度中最基本的原则,有时可以掩盖世代原则。亲属原则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长幼原则的重要也表示了教化权力的重要。
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
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不能永久停留在那里,他们是要死的。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份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到现在固然很少社会能完全抛弃血缘继替,那是以亲属来担负生育的时代不易做到的。但是社会结构如果发生变动,完全依血缘去继替也属不可能。生育没有社会化之前,血缘作用的强弱似乎是以社会变迁的速率来决定。
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地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会账,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算账”、“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
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
再说得远一些,我常觉得把“生存”作为人类最终的价值是不太确切的。人类如果和其他动植物有些不同的地方,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在人在生存之外找到了若干价值标准,所谓真善美之类。我也常喜欢以“人是生物中唯一能自杀的种类”来说明人之异于禽兽的“几希”。——但是,人类主观上尽管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价值,文化尽管有一部分可以无关及无益于人类的生存,这些不合于生存的条件的文化以及接受不合于生存条件的文化的人,却在时间里被淘汰了。他们不存在了。淘汰作用的力量并不限于文化之内,也有在文化之外的,是自然的力量。这力量并不关心于价值问题;美丑,善恶,真伪,对它是无关的,它只列下若干条件,不合则去,合则留。我们可以觉得病西施是美,但是自然却并不因她美而保留她,病的还是要死的,康健才是生存的条件。自然并不禁止人自杀,但是没有力量可以使自杀了的还能存在。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以《乡土本色》开篇。乍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句话,费孝通仿佛就给中国给定了含义,此处不谈。
“ ”——《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欢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如果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这就与费孝通在书中写道的“从俗即是从心”不谋而合了。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文字下乡》
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着乡土中国的文化变化速度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变更,于是乡村出现文化脱节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乡下人”这种类似的词汇附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但是这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又并非完全贴合,比如它们的生活由于更多的用语言来传递信息,不通字词的现象被冠以“文盲”的概念就是一种失误了。农村人的知识来自于生活,农民看到蚂蚁搬迁巢穴就知道要去开垦沟渠,而农民本身是不知道或者不熟知这背后蕴含的气候知识的。
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不识字就不能作为愚与不愚的评判标准。知识的底蕴往往与时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五彩斑斓的文化灿烂如星海,这就与中国有不断绝的五千年文化紧密相连。而语言相对文字而言无疑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那么乡土中国的农民代表选择以语言而并非文字�
随手而记,随心所欲,随笔墨的流动写下一些不成熟的文字,但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情趣。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己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有关,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己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己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 我并 ”通过此书我也了解到,作者费孝通先生,原来是这样一位富有勇气与探索精神的开拓者,着实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中国的现代化才能推进,而且我们也的确是这么做了,但是呢?出现了需许多严重的问题。就比如我曾提到的留守儿童,再比如当今乡村的消亡问题,都是急需注意的问题。
当下的中国乡村状况回到历史中去不难发现有相似的情况。民国时,中国资本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城市化方兴未艾。那时便是有着一批农民离开了土地,进入到城市,成为了工人,但是这样一批人是难以融入城市的,况且城市中的岗位是难以满足需求的,但是城市的生活无疑激起了他们的欲望,于是总有人走上了邪路;回到当下,我们的工作岗位是够了,但是是否能满足需求呢?回想起九十年代的“严打”时期,那又何尝不是民工进城的必然结果呢?这样的民工们,乡土文明的脱离者们,又能否融入这个他们向往的城市文明呢?答案是很少。这样的人最终往往只能回到乡土中,但是面对长老权力瓦解的乡土,面对着难以管教的儿女,常常被现实压垮。
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中国绝不能走那样的老路,中国的乡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的,此次的疫情其实就彰显了乡村的作用,乡村的生产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乡村吸收许多从城区撤出的市民,大大减轻了城区防疫压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提及书名《乡土中国》我们或许多少也会联想起一些关于乡村的刻板印象:土里土气或是土味等等藐视性的语言。他们似乎在传达一种乡村落后的气息。看�
我们可以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思考,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的隔离会渐渐变得产生变异。因为不同的地理环境,把本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仅仅是距离,也是思想。那么自然而然,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观念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但这并不代表着乡村落后。乡村有乡村的习惯,城里也是一样的。乡村与城市是有不同而无高低,更何况城市就是由乡村延伸出来的。《乡土中国》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以一种学术性的语言来分析乡土,虽然全书无一字对乡土和城市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但是我们无时无刻的从中可以读出作者对乡土的热爱。
城市是由乡土延伸出来的:“乡土是中国的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耘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人,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确实切中肯綮。有人讲真,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该不是城里人。”这样的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单纯地体现了人们的行为习惯去反映人的观念。乡村人有着乡村人生活的习惯。许多“乡土性”的生活方式,其实是这些人长期生活以来的一些智慧。这种智慧或许并不让一些城里人所理解,但不论怎样说都是乡村人的智慧。作文
在乡土社会中,最神秘的往往就是它的礼节。由于地理的问题,祖祖辈辈留下的礼节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城市里几本厚厚的书籍是绝对比不上乡村的言传身教。这并不是一种落后,存在既合理,乡村所带来的那种最原始的礼节。或许是城里更新换代迅速的流行文化所不能拥有的。乡村里那种淳朴的人风是永远不能简单的用一个落后来概括。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单纯的感情和没有功利的追求,才是乡村中穿越千年的悠久风情。
或许有人会沉醉在城市中条条框框,又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中。但这样的城市的钢筋混泥土中不曾拥有的,永远是乡村中的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中国从乡村中走来,她始终是带有“土”这个字眼的。不论今后中国发展的再快,也不能脱离中国的这一身“土味”。这种“土味”是一种文化,一种习俗,一种礼仪。尽管乡村与城市之间有再多的不同,但也不可否认其自身是从乡村中延伸出来的。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时无刻的被乡村中所带来的“土味”所影响。在我看来,“土味”其实就是中华民族最深处的文化所在。我们不能排斥这样的文化,相反,我们更要坚信这样的文化,只有这种源于民族自身的文化,才是个人的归宿。西洋的服装再华丽,也不及乡村中所带的那种淳朴,更加触动中国人的内心。
“乡土”是整本书最中心的地方。它不仅仅只是存在于中国广大乡村,更存在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是中华文化的一处瑰宝。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人去用心发现,并品味其穿越千年的淳朴风情。
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比较注重地写了中国的乡土,其带有浓浓的乡土味道,而后面就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从而揭露了中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与探讨的。
在最近几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数据显示乡村的人口还是占总人口的一半之多,虽然相比之前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有所减少而城市人口在增加,但是情况还是不太乐观的,而且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东部与西部有着明显的区分度。东部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远远的高于西部地区,所以在当前,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发展东部经济发展,要促进东部地区城市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西部地区,促进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在当今的中国,许多的外多国家都认为中国还是一个土包子,无论中国在这几十年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也还是改变不了他们对中国的看法。不过无疑的是今天的中国还是一个乡村社会,且占领着主流的地位。尽管中国已� 我们不承认中国还是一个乡土社会是认为“乡土”是带有贬之意,而想方设法地去脱掉。
乡村社会往往还是一个较为稳而不易被改变的一个社会,想要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去改变也是不太可能的。这个需要长期的而又稳定的有效方法才能慢慢地去改变,但是这些办法又不能使“乡村社会”完完全全地消失。就像是有一个人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后来改变了,但是偶尔还是会犯下一点点的小错,因为这是习惯啊!因为生活的方式又会影响着生活的观念。
因为不愿意变革,所以只求稳定是农村社会的标志。许多 但是,也不是说中国的人农村社会从古到今全都是一层不变的,那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在老的一辈那里,他们希望不要变,对新的事物要反对,也要压制;但是作为新一代,在遵循着各种规矩的时候,而总是想要冒犯一下,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问题,不能争锋相对以下冒上,所以必须保持着恭顺的样子。但是却又是偷偷摸摸地移花接木,表面赞同而实质就是反对,表面是接受而实际是修改,所以社会的变革很缓慢。
乡村社会有多慢,而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就会有多慢,而这一切的中心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的传统是非常注重社会的秩序。我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并不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的合理有序的统治方法。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与道德和法律和谐。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有提到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费孝通先生说的人有时人治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埗的,我对他的这一观点也是非常认同的。
现在的中国,正在努力地摆脱“土包子”大国的形象,或许这过程会有点困难,而且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这需要我们耐心的等待,并且努力地改变旧的不好的思想。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所以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此刻怎样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此刻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当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此刻,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此刻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景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一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当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一样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仅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理解本事。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我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礼貌,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向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我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我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我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构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
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构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
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当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能够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明白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明白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趣味。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能够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梦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能够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研究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终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坚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终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仅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仅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 社会上开始构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此刻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坚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 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初读《乡土中国》,只觉其学术性极强,晦涩难懂;再读,却觉其中思绪百味,值得细细琢磨。
时光荏苒,日月换天,岁月变迁,这时代日新月异,变化得很快。乡土便与这高新时代格格不入它是一个慢热的名词。
但,华夏儿女生于拥有着五千载记忆的泱泱大国,乡土于我们而言是陌生又熟悉的。曾经的乡土情结被古人真切地刻在骨头上,尤为铭心。因此,炎黄子孙的血液里流淌着乡土的图腾。
所以我们为何安土重迁?为何聚族而居?又为何讲究叶落归根?
这便不言而喻了。
道乡土定首想土气、不讲究,乡下人。可城里人所鄙夷的土壤,是乡下人赖于生存的命根。城市被科技困住了,被钢筋混凝土包裹了,在没有土的世界里,对土的深恋便被深深封印了。或许只有靠土谋生,在其上播种、施肥、除草、收获的人才懂得土的可贵。土是从骨子里长出来的。
乡土,土,有时是被寄予思念的。这土潮湿或干燥,但不变的是永远微腥的土气,萦绕鼻尖,撩动心里最细的那根弦。土也是一剂良药,给思乡的游子慰藉。农村人背井离乡,包裹深处,是纸包的一捧土。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来: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另一种则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在中国乡土社区里的单位是村落,在村落里生活的'人有与生俱来的熟悉和相互信任。这同样是土气的特色。以土为生的人,扎根于同一片土地,人与人之间便有了这无缘由的信任。这带着土气意味的信任与陌生人是无法行通的,流转到现代社会,更是让人难以接受。背离乡土的人在心中竖起高墙,隔离了伤害,也禁锢了自己。可实际上,人们内心深处的乡土情结,仍会让人保留着对他人一些无缘由的信任和善意。
稳定这乡土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生理上的差别。永远划分着人们生理差别的是性别。乡土社会还是一个排斥私情的社群,男女间关系必须有别仿佛是一种安排。为了保护和维持乡土的稳定,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男女之间不需要有感情,恋爱需要禁止,沟通并非必需,更不必追求心灵上的契合。所谓男女授受不亲,就是强调男女有别,从而守护乡土社会秩序的稳固有序。
现如今男女间的隔阂似乎少了。男女有别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在现代社中被逐渐剥离。但两性交往中,因冲动带来的破坏仍值得我们警惕和引以为戒。
乡土并不是中国的全部,但乡土本色并不会被时代浪潮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