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那么这个故事的读后感怎么写呢?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20xx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 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 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说起读后,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记得那时,我正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然而主人公保尔在全身病痛的情况下,回答别人的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就这样,这本书勾起了我无法抑制的好奇心。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读到了《牛虻》,被它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虹,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爱尔兰作家伏尼契的小说《牛虻》,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回顾牛蚯的一生,眼前仿佛有一条波涛汹涌的江流,它闯过浅滩与激流,浪花撞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投入大海。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我便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震惊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的扣人心弦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心爱的女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躯体在甘蔗园里卖苦力,甚至当一个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也始终没有放弃过追求。
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助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牛虻一次又一次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撑着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学回家的学童”一样走到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就是真正的勇士。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不能称之为人,没有信仰的人也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脊梁,崇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处于黎明前的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力量鼓舞人们直面人生,勇敢地承受生活中各种苦难的磨炼,也使人以更加豁达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力量。今天,生活在高速发展阶段的我们,面对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才能走在前端,引领时代。小说《牛虹》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
《牛蛇》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临阵脱逃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才是真正的勇士的气概。
故事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他从小在家受异母兄嫂的歧视。亚瑟崇敬蒙泰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泰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新神甫的诱骗下,亚瑟透露了组织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得知蒙泰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他最崇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自杀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现而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泰尼里劝他归降,而牛虻也企图打动蒙泰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致死。牛虻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至此,琼玛才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牛虻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己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己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己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 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亚瑟,在经历传教士的欺骗和背叛之后,信仰崩塌,心如死灰。并期望以假死、远走异乡来摆脱眼前这一切,不言而喻,他心有不甘:付以耶稣其全部的赤诚的心,却得不到应有的坦诚相待;对蒙泰里尼充满了虔诚的爱戴与尊敬,也是其信仰的来源,可后者对其的欺骗却直接摧毁其信念;与琼玛的情谊最为真挚,在最需要她真心的理解时,得到的却是一耳光……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欣喜的看到,自称“牛虻“的亚瑟的卷土重来,如涅槃重生般,其外表虽已丑陋,但其内心已被锻铸得无比强大,新的信仰也被夯实得坚不可摧……他嘲讽教会,反对当局,以其犀利睿智的文字为刀剑,向他们的心脏狠狠刺去,一往无前,视死如归……
最终,牛氓还是死了!没有看见革命的胜利!可他的无畏,他的勇猛,他的牺牲,他的精神,必将薪火相传,惠及后来者。在文中,作者并没提及革命最终是否胜利,但,不言自明的是,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蒙泰里尼,是一个具有争议的人物,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虽没有亚瑟那般的革命冒险精神,但其举止行为仍不失为高尚的――为人民祈福,庇护弱者。换言之,他也在战斗――传播真善美,是众多传教士之中的一股纤细的清流,因而,过于温和的战斗方式是无可厚非的!他最终的一番话,凸显了内心的决绝――他对教会的失望,对愚昧的民众的失望!但这样的教训却是以儿子的牺牲为代价得来的,对于其而言,又是何等的悲痛欲绝!
而于琼玛而言,两次失去亚瑟,两次都有对亚瑟的不理解,而这些的救赎之道在于秉承亚瑟遗志,高举革命之火,勇猛向前,照亮每一片黑暗……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
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爱尔兰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说《牛虻》。第一次看这本书是高中的时候,也是极少数选择读第二遍的书,因为在第一遍读的时候震撼到一塌糊涂,以及一直觉得这本书给自己的影响很深,所以近期又决定再读一遍。当然两遍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再次跟着情节走一遍也让第一次阅读的感受逐渐浮现出来。
书中情节以牛虻的成长为主线,最开始年轻的亚瑟接触到一些思想的启示,却被忏悔神父诱导说出后,遭到背叛被捕,这次背叛给了亚瑟人生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并非仅仅是卡尔迪神父的出卖,还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后的琼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本上就是被现实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抛弃。亚瑟选择欺骗众人的方式离开家,去了南美。到达南美后亚瑟经历了什么,文中并没有具体描述,只是以后期亚瑟身体和心灵上所受到的创伤一次次的回忆呈现,断断续续的拼凑,也让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个富家公子到达一个陌生却并不友好的环境中为了生存而做出的种种改变;经历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难和挣扎的亚瑟已经不再是曾经的亚瑟,成长为牛虻的他开始参与到自己的坚持之中,他变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秘的人。
他的不为别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坚持,他的讽刺和犀利,不过都是经历之后对于这个世界的睥睨。书籍依然可以做多种解读,牛虻对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么彻底,然而若不是心里还有一丝爱,又怎么会第二次被捕,他的举动莫不可以看作是复仇,然而人性的复杂性又让他没有办法活得那么彻底。震撼于他顽强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于岁月所赋予人成长的复杂性。
牛虻第二次入狱后的种种表现是文章的高潮和亮点,也是让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经或许也是被这部分所打动,才会对这本书念念不忘吧。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终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终都丧生了,原因不一样,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一样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明白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我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终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教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仅有上帝。最终,牛虻死了这本不应当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期望牛虻能欢乐,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上周,我妈妈买了牛虻这本书给我看,本来我是没打算看这本书的,可是,刚好老师叫我们要写牛虻的读后感,我只好看了起来,可是,当我看起来后,我就被这本牛虻深深的吸引了。
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
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
这就是牛虻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不仅内容精彩,里面的道理更是深深的吸引着我,在未来的道路上,如果我碰到什么困难,我一定想想牛虻这本书,这样,我就会有无穷的动力了。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 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 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我常在想,如果我活在动乱的战争年代,我将会怎样?我想:呵呵,肯定是日本军官眼中的“好人”吧!不然呢?连手被杀一个口子,头被不小心撞了一下就会大喊大叫的我,可以干什么呢?当我看到革命战士牛虻忍受千刀万剐但仍沉着而乐观,一颗颗浑浊的泪滴从我心头滑落。
牛虻是神学院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大学里参加了革命组织,结果被相信的人告密。他和一群人被捕,出狱后,牛虻受到党内同志的鄙弃。有的只自己的身世之谜,他精神失常,伪称自尽,偷渡南美洲,在南美洲他受尽了非人的虐待,回到意大利后, 后�
因为坚强的毅力和信念,塑造了他一生的辉煌。
一个普通的年轻小伙,曾经似乎被上帝抛弃,在南美洲,他给水手打下手,水手却在酒醉后暴打牛虻,身上能断的地方都断了,只剩一口气。可他竟以顽强的毅力活了下来,伤好智慧,他成了瘸子。又在杂耍班当小丑,受尽了耻笑和侮辱。在受尽痛苦之后,他并没有自甘堕落,而是更加坚强。
他变得开朗,幽默,有远见,勇于写争锋相对的文章反对教会,后来他再次被捕入狱,被鞭打,被戴上镣铐,比起以前的他,他反而更加从容,淡定,每次都把审问他的统领气得暴跳如雷,火冒三丈。上帝太喜欢和他开玩笑了,在南美洲期间,他还得了一种怪病,无药可治,发作起来疼得让人想自杀,只有鸦片可以减少疼痛,可统领从不让他吃鸦片,借此让他说实话。牛虻强忍着疼痛活下来,与外面的人通风报信,并计划着逃狱,可病痛让他没有成功,最终被枪决。
他的人生从来来到南美洲便开始了悲剧,身体上,心灵上从来没有受到过温暖的安慰,孤独,痛苦,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的灵魂,却打造了一个金刚不坏之身。
我想起了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