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500字]作文(推荐17篇)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通用17篇)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阿基米德智破金冠案》的故事,感受很深。故事讲了一个国王叫一个金匠做了一个金冠,但他怀疑金冠里掺银,可是,无论从重量和外形,都看不出来问题。于是,他把这个难题交给了阿基米德。阿基米德日夜苦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阿基米德解决了难题!

那天,阿基米德在洗澡时,水从澡盆边溢了出来,望着溢出的水,突然,他大叫一声“我知道了!”竟不挂地跑回家去做实验。原来他想出验证方法了。最终,他不仅确定了金冠掺了假,而且知道了一个原理:即物体在液体中减轻的重量,等于它所排出液体的重量。

故事中,阿基米德光着身子跑在大街上,这虽然好笑,但能说明阿基米德思考问题专心到了忘我的程度,耐人寻味。以后,我无论作甚么事,都要向阿基米德那样专心致志,把事做好。从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含义。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2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意大利国王让金匠做了一顶皇冠,国王为了辨别真假,把大科学家阿基米德叫了过去,让他解决这个难题。阿基米德想了好久,也没有想出辨别真假的办法。他饭吃不下,觉睡不好,一连十几天都没有洗澡,身上都有馊味了。一天,当他跳入浴池中洗澡时,水从池中溢了出来。阿基米德听到那哗哗哗的流水声,眼前一亮,高兴得从池子里跳出来,就向王宫跑去。阿基米德对国王说,我找到辨别王冠是否是纯金的办法了,接着,他找来了同等重量的金子、白银等,将它们分别放入水中,然后,根据溢出水的多少来判别王冠是否是纯金。

阿基米德从洗澡溢水联想到从溢出水的多少来判别沉入水中的物质的体积和重量,这充分说明了阿基米德是一个善于观察生活和爱动脑的人,这真是处处留心皆学问啊!

我要学习阿基米德这种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好习惯,改掉在学习上囫囵吞枣,得过且过的坏毛病,使自己不断进步。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3

家?简直就是一个隐形的牢笼。太太们整天不是摸牌,就是在背后说其他房的是是非非。爷儿们,成天不知云里雾里做些什么,有再大的胆儿在爷爷严肃的面容下也“屈服”了。儿辈中有一个懦弱的哥哥、善良的嫂嫂、清纯的丫头和充满热情的知识分子觉慧。跟随觉慧的视角,让我对那个腐败的大家庭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作品中有三个女子,她们曾经天真无邪、意气愤发、却因为命运的捉弄,踏上了天国之路。

因为出身卑微,这个小丫头-鸣凤,很小就替高家做事。她可爱、聪明、漂亮、还识字,却因为那可笑的等级制度,永远也摆脱不了任人使唤,任人摆布,任人打骂的命运。我可怜她,但同时也非常钦佩她,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为了贞洁的身子,她毅然选择了冰冷的清水去保留那最后一丝尊严。换作是今天,人们定会说这种人真傻,但换位思考,在那样一种年代和背景下,这种烈女一般的行为也不比屈原差到哪里,但却更令我感了到惋惜,好矛盾的心理啊!

接着便是梅,她有一句口头禅:我在这世上多活一天就要多补受一天的罪,还不如死了解脱。这话到像是佛家认为的“人生来就是受苦的,因此要地等待死亡的到来。”我不明白,即便是成了寡妇,爱情消逝了,希望还是有的啊?如果有可能,我真想送她一句经典台词:留在他身边,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痛苦。离开他以后,你的人生便有一万种可能。你是活活死在自己给自己锁上的枷锁里。

我很庆幸,因为我活在当代,没有那么多的礼教、习俗,丰繁的世界每分每秒都在传递着鲜活的气息,最后瑞玉的死,可算是达到了封建的顶端。就连那个服软唯唯懦懦的哥哥觉新,也忽然意识到:这两扇门并没有力量,真正夺去他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

我愤慨,因此我更加坚定觉慧的挟择~

快点走吧,离开这个可憎的地方去寻找你的一片光明。我默念着:封建腐朽—家?!不,这是一座坟墓。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4

我读到了关于科普类的书――《未来科学家》。我一下子被深深吸引住了,有趣的图片,动人的解说,奇妙的幻想……我真是爱不释手啊!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这本耐人寻味的‘良师益友’,让我受益匪浅。我与它亲密接触了一个学期,里面的一板一字,扣人心弦的故事,我都难以忘怀。

其中关于达尔文的《昆虫记》我刻苦铭心。之前,我视虫子为仇敌,真想让它们烟消云散,从这个世上彻底消失。但我读了《未来科学家》中的《昆虫记》一些片断之后,我改变了看法。

我对这篇文章感受很深,我不但明白了一些有关于昆虫奥秘,还认识了一些奇形怪异的虫子。就拿萤火虫来说,你一定觉得萤火虫在晚上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多好看啊,但是,不可思议的是萤火虫是肉食性动物,你一定很惊讶吧!当时,我也吓了一跳。这没什么,昆虫世界本来就是无奇不有。达尔文,我真是敬佩他。你可能有所不知,他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虫子的毒性,忍受了莫大的痛苦,是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为了研究,达尔文把虫子的排弃物放在手上,用绷带包上,一夜后,手已脱了一层皮,有的甚至已经烂了,他咬牙坚持,几个月才恢复。达尔文这种为科学研究敢于牺牲的精神令我折服。我也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伟大的理想加刻苦的努力等于百分百的成功。在学习上我要向科学家们学习,学习他们不怕困难、勤于研究、爱动脑筋、坚韧顽强的伟大精神,我要在学习上更上一层楼!

《未来科学家》还向我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让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等9大行星在太阳系里的形成过程。而银河系则是由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这简直太奇妙了,我真是太爱这本书了。

这本用科学开启智慧,用智慧点亮生命的书,为我们读者推出了丰富的科学大餐,它让我认识到世界原来如此神奇,不仅给我解答了人类和自然界中的许多问题。还帮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让我认识到:人类和自然界是息息相通,相互依存的。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节约能源,爱护环境,增加环保意识,保护我们的地球,让人类生生不息,世世代代幸福安定地生活在这美丽迷人的地球上。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5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鬼当家》这篇文章。

她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卓佳的妈妈由于得了先天性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所以行走需要借助轮椅;卓佳的爸爸患得了矮小症,还驼背。平日里爸爸在锁厂打工,妈妈给一家服装厂剪衬衣、T恤衫的线头,补贴家用。虽然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艰苦,但卓佳的懂事与孝顺给了父母亲最大的安慰。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事,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八、九岁的时候,卓佳已承担起几乎所有的家务活。11岁时,卓佳洗衣服做饭已经干得很利落了。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卓佳多么懂事、多么孝顺啊!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发生的一件事情:由于我是刚转学过来的,不熟悉周围的环境,爸妈工作又忙,所以不得不把住在老家的奶奶接过来。奶奶已经60岁了,脚还得了关节炎,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奶奶每天都准时到学校里来接我。记得有一次,奶奶来接我的时候没下雨,结果在回家的路上,下起了暴雨,又没带雨伞,不淋湿才怪呢!到家的时候我们俩都成了“落汤鸡”。而我却像个淘气包,经常给奶奶找麻烦,害得奶奶左一下,右一下,忙得喘不过气来。

通过《小鬼当家》这篇文章的学习,使我明白了:我们要孝顺父母,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不是整天给他们找麻烦。于是我下定决心:长大一定要好好孝顺父母,为他们分担一些家务活,做一个独立自主的好孩子!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6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猫头鹰搬家》,深有感触,有一些心得与大家分享。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生活着一群鸟儿,大家在这里活得自由自在,非常亲密。一天,森林里搬来一只猫头鹰,鸟儿们纷纷来到猫头鹰的住处,向它表示热烈的欢迎,一起祝贺乔迁之喜。可是没过多久,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猫头鹰总是高声歌唱,把鸟儿们都吵醒了,而且连续多日都是这样,鸟儿们都睡不好觉。

大家实在无法忍受了,纷纷向猫头鹰提出意见,可猫头鹰把鸟儿们的话当成了耳边风,依然每天在宁静的夜晚引吭高歌。慢慢地,大家都不理它了。看到大家都不理自己了,猫头鹰很难过,也很生气,认为鸟儿们太小心眼了,决定再搬到别的地方去。

一只斑鸠从猫头鹰的家门口飞过,看到它正在搬家,便问:“你不是刚搬来不久吗?要知道这个大森林可是大家都很喜欢的家呀。你很难再找到这样好的家了。”猫头鹰气呼呼地向它说了自己的遭遇。斑鸠听了解释说:“为什么大家会讨厌你?因为你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唱歌,你只考虑自己,却不考虑大家的感受。如果你能够不再在深夜继续唱歌,大家还会像以前一样喜欢你的。但是,如果你不改变这个习惯,无论你搬到哪里,一样会引起大家的讨厌,一样没有人会理你。”

听了斑鸠的话,猫头鹰想明白了。后来,它改掉了半夜唱歌的毛病,大家果真又开始喜欢它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当和他人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不要总是埋怨对方,一味地责怪别人,这样做,只能使得自己的环境更加孤立。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先检讨一下自己,看看他人对自己有看法的主要原因,然后改正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这样大家就能处在一个非常融洽友好的环境中。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7

他,是一头耕牛;他,是一株野草;他,更是一位英雄。他,见证历史巨变;他,目睹风起云涌;他,更重燃了中国人上进的心火,他就是鲁迅!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读着读着,我蒙了,诗人臧克家为什么说有的人活着,他死了?为什么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为什么。。。听了老师的讲解以后,我才明白:

有的人肉体还在,还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是他的生命已经没有价值了;有的人肉体已经不在了,但他的精神永存。第一种人指的是反动派,整天行尸走肉,使人感到反感、厌恶;第二种人指的是像鲁迅这种伟人,我们都禁不住要赞美他,向他学习!

横看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说得好啊!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伏下身子给人民作牛马。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这么大,其实他俩只有一线之差,这一条线叫做诱惑,有个人做了一件好事,此时,要是他经得起诱惑的话,也就是不求回报,他就是伟人,如果那个人被诱惑了,他就会向社会索取回报,还到处宣扬自我有多厉害:呵,我多伟大!

人之初,性本善,在生命的日出,我们,又就应怎样做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不敢担保我会成为鲁迅先生一样伟大的人,至少,我们就应保留那种奉献自我的忘我精神。这样,当夕阳西下,我们能问心无愧,我对得起自我,我对得起他,那一株野草,那一头耕牛,那一位英雄,那一位见证历史,目睹风云,重燃人民心火的人鲁迅。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8

看完之后,我很感动。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片森林森林里住着几只小动物:一只叫青青的小青蛙,一头叫壮壮的牛,还有他们的三位朋友。他们在森林里生活得非常快乐,自由自在。有一天,有三个人类来到森林,一个是伐木公司的人,两个是伐木工人——一个叫“小心眼”一个叫“厚脸皮”。美丽的森林就这样被他们破坏,他们用电锯和斧头把树木一棵棵砍掉,用挖土机掘走,让环境变得恶劣,让动物们失去了家园成为了一片荒地。而小青青也为了保护朋友死了。他的同伴很伤心,所以决定要把人类赶出森林。在树精爷爷的指导下,壮壮想到了办法——把人类吓走。在所有动物的努力下,森林终于恢复了以前的模样,又变得美丽,树木又长得茂盛起来。

在这部童话剧里,有一段最让我感动,在小青青保护壮壮哥时我心里多么感动。不管处境多么危险,他只想着朋友,这种精神,太伟大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处处不为他人着想,只顾着自己,变成了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我很佩服那些动物们,他们之间的友情那么深厚。

这部童话剧,让我明白了:我们不应该去砍伐树木,要保护环境,爱护小动物。做人不可以自私。这部童话剧,真让人感动。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9

读完了“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0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1

最近,我偶然翻到一篇小说,就是汪曾祺的《鉴赏家》。刚翻开那本书,我根本就没有准备看这篇小说,因为鉴赏一类的东西给我一种呆板无趣的感觉。等到我把其他的文章都看完,实在没东西看了,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看这篇小说。当然,说到现在都是一些题外话了。主要想讲的是我十分庆幸没有错过一篇好的小说。

当我不情不愿地翻看它,只看了一个章节,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也许是汪曾祺描述的那个时代吸引了我,也许是他的质朴又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总之,我被迷住了。我把那篇小说前后一口气看了三遍。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四爷和叶三。四爷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他在当时已经久负盛名。他住在大红门里面。叶三是个给大户人家送果子的,天天在红门里进进出出。于是叶三有机会见到四爷。他总是把最好的果子留给四爷,因为四爷爱在作画时喝点小酒,喝酒时只用果子作下酒菜。叶三非常欣赏四爷的画。

四爷作画时不喜欢别人在跟前,只有叶三例外,因为四爷觉得叶三是真得懂画。他觉得满意的地方,叶三总能说出它好在哪里。叶三也很喜欢看四爷作画,他总是屏气凝神,在四爷画的相当满意的地方吸气。

在他们长时间的交往中,叶三得到了四爷的很多画,每一幅上都留个名。后来四爷去了,他的画变得更值钱,很多人找到叶三家去,要买他手中的画,他都没有同意。后来叶三也去了,他的棺材里除了他的遗骸就是四爷的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伯牙与子期的故事,我觉得高山流水觅知音。古往今来,对于美的感受,从来都不分阶级,不辨年龄。真正的艺术是永恒的,真正的知音也是难寻的。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2

读汪曾祺的小说, 犹如看到了一幅幅漫画, 无需浓墨重彩, 人物依旧鲜活, 形象逼真, 栩栩如生。

熟悉欧亨利故事的人一定不会陌生欧亨利式的故事结尾。 那是短篇小说创作大师在故事结尾的情节处理上的一种手段, 让主人翁的命运有所逆转, 虽是意料之外, 却又在情理之中, 大大增强了故事的艺术魅力和可读性。

然而, 小说《鉴赏家》却不同于此, 开头第一句话作者就告诉了我们他要写的这个鉴赏家叫叶三, 且是全县第一个。 鉴赏家给我们的概念是: 艺术家, 懂得欣赏辨析, 且学识渊博、 高雅的人。 那叶三是个什么人呢? 作者的下一句话就是: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 这里很自然地就会产生一个疑问: 鉴赏家和水果小贩之间的关联。 紧接着, 作者又说: 叶三不同与其他水果小贩。 如何不同? 这个与众不同的水果小贩又是如何变成了鉴赏家的? 所以, 这个故事从一开篇, 每一句话都仿佛是一个钓鱼钩, 勾着读者往下走。

现在看看叶三其人, 这个作者用了一半的篇幅做了铺垫的人物。 叶三做生意没有铺子, 不摆摊, 也不走街串巷, 他只给几个大户人家送水果。仅这一点就够特别的。 他的水果都是千挑万选的, 个个鲜靓, 所以他从不议价。 一个有个性的水果小贩。 他花在选水果上的时间要比卖水果的时间长出很多很多, 四乡八镇, 到处走, 精挑细选。 如此, 叶三似乎不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但是叶三对待自己的小买卖很是很勤奋认真, 既熟悉上家, 有照顾下家, 上下通达, 却也不失生意人的本色。

是不是先有画家, 而后才有了鉴赏家。 画家是四太爷, 季匋民, 县里的大户, 在叶三送水果的人家之列。

四太爷不是一般的画家, 很有唐李白的遗风。 李白是喝了酒,作诗, 四太爷喝了酒, 作画。 四太爷最不爱跟人谈画, 尤其讨厌假名士的附庸风雅。 四太爷还担心随意间的一句话被外人传来传去, 传走了样, 所以连亲戚间的走动也是能免则免。

但是, 四太爷愿意跟叶三论画。 既然是鉴赏家, 那得评评画呀, 小说里写了三幅画。 四太爷画了一幅紫藤, 叶三说: 紫藤有风, 花乱。 四太爷画了幅老鼠上灯台, 叶三说: 老鼠顽皮, 尾巴卷灯柱。 墨荷一幅画则是重点, 叶三根据生活常识告诉足不出户的四太爷: 红花莲子白花藕。 切不可把白荷花和大莲蓬画在一起。

叶三卖果子只为了四太爷, 四太爷送了叶三好多画, 叶三把这些画都进了棺材。 一个不拘一格的画家和一个异乎寻常的鉴赏家。 他们是那样不相称的一对人, 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成了不一般的朋友。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3

21世纪的今天,科学技术极其发达,各种各样的高科技产品层出不穷,从古时候的钻木取火到煤气灶,从烛台灯笼到台灯……科技在带给我们许多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产生许多疑惑。怎么办?《未来科学家》来告诉你。

《未来科学家》这本书包罗万象,有男孩子爱看的“科学瞭望”、“危险食物”,女孩子爱看的“快乐点击”、“我爱卡尔”。我最喜欢的版块是“奇思妙想”和“封面故事”。“奇思妙想”里有介绍了一个个你闻所未闻、稀奇古怪的发明,比如会发光的面巾纸,蜘蛛网制成的吊灯,会自动旋转的咖啡杯,像刺猬一样的牙签筒等等。我相信这些发明一定会让你耳目一新的。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未来科学家》中有一篇故事讲的是“公鸡为什么打鸣?”以前,我只知道公鸡每天早上5:00左右就会打鸣,可以当闹钟使用。奶奶每天一听到第一声鸡鸣,就起床做早饭。可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其实在白天,公鸡是1小时就打一次鸣,只不过早上那第一声鸣叫划破了黎明的宁静,才让人印象深刻。

《未来科学家》里科学知识、小幽默……我相信,值得你一睹。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4

留侯世家主要写的是刘邦的谋臣张良的一生,顺便还简单写了张良的继承人张不疑的情况。

本篇写了张良与黄石老人、张良与项伯在鸿门宴的表现、张良建议汉王焚烧栈道以安项羽的心,张良劝刘邦暂不分封、张良建议建都关中、张良为太子出谋保住继承权,等,许多都是耳熟能详的故事,看完了感觉张良还真是一个诸葛亮式的人物,特别善于出谋划策,正如汉高帝言:“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只是张良与黄石老人的故事有点离奇,杜撰的吧?

总之,张良个性有点神秘,年轻时曾谋刺秦始皇,失败后被追捕更名改姓躲藏于下邳,十年后陈涉起兵反秦,天下纷争,张良在准备跟随景驹的途中遇到刘邦,以精通太公兵法得到刘邦赏识,从此跟随刘邦。这时候张良是20多岁呢还是30多呢,文中未交代,已经开始表现足智多谋、老谋深算的特点,从他协助刘邦攻打尧关一事就可以看出来,而且自他跟随刘邦以来所出的计策就没有失败过,真神人也,比诸葛亮还诸葛亮。

但由于体弱多病,张良在刘邦打江山时未立战功,在刘邦坐江山时也未象萧何一样出任相位参与治国,不过也避免了像萧何一样饱受猜疑装模作样。全文看完,看不到有刘邦或吕后对张良有一个字的诟病,看到的只有对他的赏识与感恩,这对于像刘邦、吕后这种人,真异数也。世界真奇妙。不过,仔细想想,韩信、萧何等追名逐利之徒怎能与张良这类世外高人相比呢?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5

《贵族之家》讲述了主人公拉夫列茨基——十九世纪中叶,没落的俄罗斯贵族之一——与他表姐的女儿莉莎之间的爱情故事。主人公是一个人到中年的已婚男子,早年婚姻生活美满,却因为无意中撞破了妻子与其他男子的亲密关系而成为婚姻中的不幸者。在与妻子分道扬镳后,拉夫列茨基去造访自己的表姐,遇到了年方十九、美丽而善解人意的莉莎。他们互相吸引,很快堕入爱河。此时传来消息,拉夫列茨基的妻子因病去世。前途一片光明,拉夫列茨基与莉莎开始甜蜜地憧憬起未来。正当他们的爱情终要拨云见日时,拉夫列茨基的妻子却突然回来了,顿时浇灭了两人所有幻想。

故事的结尾是悲凉的,莉莎进入修道院,成为一名修女,而拉夫列茨基独自一人回到乡下,形单影只地度着余生。

有意思的是,《贵族之家》通篇很少令人想起其“贵族”的背景,“家”也仅仅以其最原始的住所意义呈现。当然也许在当时的俄国,只有贵族家庭才不需要为生计发愁,而可以每日悠闲地与下午茶和钢琴曲相伴。然而这些养尊处优的贵族们,在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头脑可以如此不清晰,而面对自己感情生活时又那样无力控制听天由命,不由地叫人为之惋惜。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6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科学技术极为发达,各种各样的高科技产品日新月异,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便利,也让我们应接不暇,怎么办?《未来科学家》来告诉你!人类社会从野蛮无知到今天的飞速发展,从古时候的钻木取火到现如今的打火机煤气灶,从四大发明到七大奇迹……怎么样,够牛吧!

《未来科学家》告诉我,科学是一种艺术。它告诉我海市蜃楼只是一个美丽的幻象,告诉我神九飞天的点点滴滴……我最喜欢那些富有创意的设计了,可任意改变形态的LED台灯,可以投映星空的星空投影仪,360度的折叠衣架,可以上天入地的三轮车……这种充满艺术的美丽的科学深深地吸引了我,令我爱不释手。看!这就是科学的力量!!!

《未来科学家》告诉我,科学是一种精神,它给我讲述一个个成功的科学家不断探索的故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发明电灯,光寻找灯丝就失败了1600多次但他并不放弃,最终终于成功了。还有很多的科学家凭借自己的信念,不停地奋斗,向世人证明了真理……这种奋发向上的精神就是科学的精神!

《未来科学家》告诉我,生活中处处有科学。电视机,电脑,手机,现在家家普及;各种食品的使用方法及相生相克;擦皮鞋怎样擦得更亮;甚至小到驱蚊防虫……科学无处不在。

其实我很早就发现,科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些我们司空见惯的场景也能引出许多科学道理,我们要勇于寻找珍珠,在科学那片海滩上,留下我们探索的脚印,追寻科学的浪潮。

《家》读后感[500字]作文 篇17

昨晚《朗读者》中,作家麦家给儿子的一封信被称为《朗读者》开播来最重磅的一枚催泪弹。《朗读者》现场,麦家更是几次哽咽,聆听者董卿也泪光闪烁,台下的“90后”、“00后”直接哭了。这封被网友称为“最美家书”的信,顿时刷爆了朋友圈。

这封信:

是一封小说家整整准备了18年的信;

一封他悄悄塞进儿子远行行囊的信;

一封麦家写给儿子,又是向自己的父亲“还债”的信……

据麦家讲:儿子青春期可以说是特别的作、特别的叛逆。”麦家直言,青春期来了就是“鬼敲门”,高中开始,儿子就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三年全部待在家里,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打游戏、上网、聊天、恶作剧。对于儿子,麦家无数次想放弃,因为忍无可忍,但是最后又无可奈何。

“我们始终不放弃,每天把老师请到家里来,但很多老师上了几天后就劝我,麦家,还是算了。”儿子气走了家庭教师,麦家却仍然不放弃寻求让孩子可以继续接受教育的途径,甚至一度自己掏钱开了一家培训机构,只是为了让儿子和同龄人在一起,然而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但麦家一直未停止对儿子的陪伴,他说:“年轻人,或者说青春期就是一个危险,可以上天也可以入地,可以是一把刀也可以是一朵鲜花。我们作为长辈,只有一种选择,帮助他变成一朵花,抹平坚韧的地方。帮助他度过最摇摆不定,这样一个阶段。”

终于,麦家的儿子到了本该高考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看到曾经的小伙伴们都开始努力读书,纷纷准备出国读大学,孩子突然意识到和朋友们的差距。“他本身英语基础很好,人也聪明,努力了半年,靠着他的童子功过了英语关,通过了6所美国那边大学的申请。”当有一天儿子告诉麦家,自己被一所大学录取了,麦家一度完全不信,经过确认才喜出望外,“他申报了八所学校,陆陆续续过了六所,包括他现在正在读的费城艺术大学,还给120xx元(美金)的奖学金。”麦家提及儿子,似乎在庆幸自己当初选择陪伴儿子,“现在他的情况也比我期待的要好,学业不错,也交到了朋友。其实儿子虽然话不多,但是为人大方,受人欢迎。当初我的选择,就是用我的力量来保护他,陪着他承受青春期的痛。”

茅盾文学奖的作家麦家,他在作品中为人物撰写着出其不意的选择,而在生活中面对青春叛逆的儿子,选择了父爱的回眸,选择不放弃,终于换回儿子的醒悟和成长。

他们的故事,值得我们每一做父母的、做子女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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