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后感(精选9篇)
看完《我们仨》,正值杨绛先生百岁。杨绛先生自称,已经走到了人生边。低调、与人无争,一直是她和钱钟书先生给人的感觉。在《我们仨》这本小传中,杨绛先生叙述了她和钱钟书及独女钱瑗(圆圆)三个人的家庭生活,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单纯和与世无求的气氛以及浓浓的亲情。
文章以一个梦开头,垂暮的老人,最怕失去的是相伴一生的伴侣。梦中的紧张和苏醒后的“埋怨”,让我为这一对相濡以沫的老夫老妻而动容。
其后,便是一个长长的亦真亦幻的梦的故事。钱老生病了,圆圆生病了,杨绛每日跋涉在探视的路上,走过一个又一个驿站,走过春夏秋冬几个季节;一边是老伴儿,一边是爱女,都停止了和她一起前行的步伐,人生似乎到了无望的边缘;圆圆先走了,钱老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家,成了寻觅归途路上的驿站,杨绛,也走到了人生边缘。
第三部,用完全写实的手法,记录了杨绛和钱钟书结婚后到英国留学、爱女出生、回国工作直到钱钟书和钱瑗相继去世的一系列人生历程。平凡朴实的故事中,我看到了夫妻之间相互的支持和扶携,而同甘共苦的风雨人生,让他们对彼此更加依恋和关爱。记得最深的是他们的“探险”。这是一个多么适合夫妻的“节目”啊。在“探险”中,交流着各自的想法和观点,可以谈工作,谈家事,谈路上的景致和行人,可以看到什么聊什么,没有主题,但在这随意的聊天中,夫妻交换了意见,厘清了思路,增进了了解。生活在继续,沟通没有断,感情不断加深。
圆圆的出生,给父母带来了许多快乐。看着一个个小故事,读着一篇篇信件,望着一副副漫画,我仿佛看到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笑,有情调,有趣味。父女俩是“哥们”,互相打闹玩笑,一起“对付”妈妈;父母关爱女儿,女儿也懂事、自觉,不让父母操心,对爸爸和妈妈,真像是贴身的小棉袄,关怀备至,体贴有加。重病期间,还不忘叮嘱妈妈要注意身体和饮食,也不忘给爸爸寄贺年卡。看着那些妙趣横生的信件,看着那些亲昵的称呼,真让人忍不住“羡慕嫉妒恨”。
书中还有个细节,很是触动了我。他们仨,出差了,喜欢记录所见所闻或思念之情,在家的也会记下琐琐碎碎的事情,这些他们称之为“石子”,有空会经常在一起“把玩欣赏”。书后也附了不少“石子”,“我们仨”的相亲相爱都在“石子”里有着真真实实的反映。我想,爱是需要表达的。这些“石子”,其实就是一份份爱的表达--炽热也好,琐碎也罢--总之,相互的爱恋和关怀,都让这些“石子”说尽了。诚然,感情真挚与否,重行甚于言,但是,爱,如果做了,又表达了,不是更让家人了解和明白了吗?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曾有的欢乐,而今的寂寞,天人相隔,往事皆随风远去。《我们仨》,文字简单平实,不慌不忙,娓娓道来,如清风一样,拂面而来的是一阵阵幽香。
《灿烂千阳》的阅读纯属偶然,第一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是《追风筝的人》,在地铁报上断断续续的读了后买来读的,读完后也向朋友力荐,觉得这本书真正写的是好,感动,从头到尾的感动。看完后,也私下很有负罪感的感到幸福,因为自我生活在和平盛世因为自我自小被家人的爱环绕。当看到《灿烂千阳》的作者与《追风筝的人》同为一人的时候,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本书我不要看,我怕我背负不起书中沉重的感觉。。。
前些日子在当当买了一堆书,书送到家里,才突然忆起,这本书,是说不要看的。但既然买了,总没有不看的道理,况且作者以前的作品也是我极尽溢美之辞赞扬的。这本书看完的感觉,一是震撼二是心酸,书中以一个不幸女人的一生为线索(此刻觉得,这个国度的女人,大概离幸福的距离比任何地方的都要远点)从她的视角写出国家的动荡对国民的影响。这话太笼统,可总结来,就是这感觉。里面有很多家暴的情节,并没有描述到多么详细,但聊聊数语却带给人无数的想象空间,看的我每每忍不住自心底寒战起来。也对玛丽雅姆生出敬佩,这样的环境下,她依然肯用她的爱心温暖另个与她同样不幸的人。书中有个细节描述到莱拉的父亲带他们兄妹去卡米扬大佛游玩,写到周围景观的闲散适宜,农人在田间劳作,农作物在微风中俯仰。。。。。。我的思绪也仿佛被带到那个孕育温馨、神秘与期盼的下午,数章后一笔带过大佛被毁,伴随同时的还有恋人的失散和亲人的过世,虽然没有过多的描述,却有种心酸的感觉让我无法继续读下去。卡米扬大佛的被毁以前在新闻里看到过,只有看到书里带过,才真正相信,它真的被毁了,一向都不相信,这样一件民族瑰宝,怎样就会被毁了,怎样会下得了手。。。结尾有点点大团圆性的,莱拉和她的爱人踏上
了回乡的路程,寻找身心的最终归宿。这个,我有点点怀疑,当一个人,做为人的基本权利被彻底否决,彻底践踏后,他仍然会将否决与践踏他的地方作为归宿么?当然,生活在幸福中的我们是无法体会他们的悲凉与无奈的。
阿富汗,一个多么遥远而让人费解的地方。
记得书的开头是这样:“我们所要介绍的不是骆驼而是祥子,因为骆驼只是一个外号。”当时我就在想,祥子大概就是拥有骆驼精神的人,那种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精神。我的眼前瞬间浮现出广袤而无人烟的大沙漠,唯有骆驼驮着它们背上那两座峰峦行走在这风卷尘飞的世界里,沉默孤傲,似乎它们走的每一步都很认真,执着,每一步都用生命在行走。
主人公其实也就是一个高级车夫,被生活磨练出一种意志。他的生活时代是二十年代的老北京,人生异常的坎坷。那是的旧中国黑暗无比,他的身体里却住着一个不屈不饶的灵魂。
“只要他打定主意,他便随着心中所开的那条路二走;假若走不通,他能一两天不出声,咬着牙,好像咬着自己的心!”
他确实很努力,可生活总是亏待他。辛苦了三年买来的洋车,在他与命运相赌时,却输得一塌糊涂。他说过,他可以忘记这三年来受过的所有的苦,但无法忘记他的车。就像生活中的我们一样,总有一种可以忘掉所有痛苦的人,却怎么也无法忘掉所得来的幸福。他们都同样奋斗过,可他们总是那样失而复得,得而复失。
而祥子能生活在那样的黑暗年代,靠的不仅仅是坚韧的心,更多的,还是睿智的头脑。即使生活得非常心酸,也懂得为自己而活,淡淡地,平静的,有一个目标奋斗就好。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很勤劳或者聪慧,但他们总会丢失一件东西,那就是对生活的——热情!勤劳的人他不懂如何把握;聪慧的人,又会嫌许多麻烦。在这个开放式的社会,有很多蛀虫,他不是勤劳者,更不是智者,结果只会被社会腐蚀,不会有任何人来怜惜他们的残渣剩骨。
对待生活看法不同的我们,是否敢于挑战生活,突破生活的重围,以热情的心态,来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呢!
自从我读了《我的中国梦》这本书以后,我明白的:人生如梦,有了梦想,要为之奋斗,才能取得成功!这本书主要讲了:古今中外的名人为了梦想而奋斗,经历了艰难险阻,最后取得成功的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海伦·凯勒的故事。她作为一个在安妮·沙利文的帮助下,不仅完成了哈佛大学的学业,还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看她们的善良、淳朴与友谊使她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要看光的变幻莫测,看看日出如何落下。第三天,她不仅要看日出,还要看有名的艺术馆。盲聋人。这是要何等的毅力才能完成啊!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沉思。古往今来,有多少名人不是为了梦想而奋斗,最后才取得成功的?比如音乐大师贝多芬,从小喜欢音乐,后来凭借天赋与努力取得了惊人的成绩,晚年却不幸双耳失聪,备受打击,但他并没有没命运击垮,后来振作起来,创作了《欢乐颂》等传世奇音!我们作为一个身心健康、四肢健全的人,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到底呢?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书法家,每当站着练字练了两三个小时,总会腰酸背痛,脚底发麻,手腕酸痛,也总会有放弃的念头,但一想到海伦·凯勒、贝多芬这样身残志坚的人,一想到我的梦想,全身仿佛充满了无限的力量,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支持着我一直向前。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能像以前那样,把梦想转换为动力,再苦再累,永不放弃,直到梦想成真,取得成绩。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利,但有了梦想,只有为之奋斗,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童年》这本发人深省的书。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
四岁时,阿廖沙就失去了父亲那他失去了享受父爱的权利了吗?也失去了。我敢这么肯定的回答,是因为在本书中,他的继父,他的亲人们……都给不了她那种父爱。而他的母亲,却又长期四处漂泊、远走他乡,让他只能与外祖母相依为命,那他的外祖父呢?他的外祖父因为缺钱而变得十分专横、残暴,“打”、“毒打”成了他解决问题的方法。“骂”、“大骂”成了他思考难题的替代品。
这本书吸引我的,就是他所经历的一桩桩事:认识聪明能干的小茨冈、目睹小茨刚的死、认识落魄的“好事情”……每个人不同的性格特点、处理问题的方式、对待人们的态度……铸造了阿廖沙的童年环境。作者对每个人的描述,都恰到好处,让人对其非常了解,仿佛他就是你身边的一个人。我最喜欢的还是外祖母。她善良、温和、坚强,竭尽全力地呵护阿廖沙,教会他做人的道理,守护他幼小的心灵,为他开辟追梦的道路。她用她的童话故事来安慰他的精神世界。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是的!上帝给了阿廖沙悲惨的童年,却增强了他对事情的处理能力,对困难、挫折的承受能力。还赐予了他一位“天使”――外祖母。阿廖沙所经历的一切,是为他的未来做垫脚石,当然,这也要归功于外祖母,否则,他可能会变坏,学外祖父的处理事情的方式。很多人说:“阿廖沙的童年与我们的比起来,真是太悲惨了。”的确,是很悲惨,可他的童年不也给他穿了层“保护衣吗”?使他不成为我们这样的“瓷娃娃”,一碰就碎。有一个词语是“先苦后甜”。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同时,我也不能让爸爸妈妈把我变成一碰就碎的“瓷娃娃”。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童年很苦,那么请你与高尔基比一下。
童年是彩色的,是每个人一生中绚烂多彩的一幅画,在亲情友情的滋润下生根发芽。读完高尔基的《童年》后,我不禁为阿廖沙感到惋惜与不平。阿廖沙的童年与我们的童年大相庭径,他的童年时灰色的,黑色的,看不见希望的火光。
阿廖沙四岁时,父亲就死了,从此,无忧无虑的生活结束了。于是跟着外祖父、外祖母过着贫寒、艰苦的生活。这个家,与其说是家,倒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在外祖父家,两个舅舅自私贪婪,对阿廖沙使尽坏心眼。曾经有一次受到舅舅的唆使,把白色布染成了蓝色,遭到外祖父的一顿毒打,最后昏厥了过去。阿廖沙在外祖父和舅舅那里并没有得到一个年幼孩子应得到的关心与呵护,而是遭受着白眼不屑和鞭打。阿廖沙用他那幼小的心灵来默默承受着这一切,默默承受着这个“家”,默默承受着这个暗无天日的社会。
虽然阿廖沙的外祖父和舅舅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蒙蔽了双眼,亲兄弟,亲父子之间尔虞我诈,但是在这长长的黑路上,阿廖沙的外祖母却给予他人世间最美好的一份感情——亲情。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善慈祥,给阿廖沙讲上帝的天堂,鬼娶媳妇的故事,还向阿廖沙讲述父母年轻时美好的恋情。外祖母会常常教阿廖沙做祷告,祈求上帝把生活变得好一点。外祖母对阿廖沙的这份爱犹如在黑暗中的一束光亮,让阿廖沙看到了毫无瑕疵的世界。
不仅有外祖母,还有小茨冈——阿廖沙的好伙伴。在其他人都瞧不起阿廖沙的时候,小茨冈却陪在了他身边听他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小茨冈在阿廖沙被外祖父打的时候,替他挨那顿鞭子,护在他的身上。尽管这样,会引来两个舅舅的强烈不满,但是小茨冈仍旧如此,成为阿廖沙的第一个伙伴。阿廖沙童年的友情一般是小茨冈给予的,另一半是阿廖沙的忘年交——房客“好事精”给予的。好事情是一位借住在外祖父家的房客,他热爱科学,喜欢实验探究,与阿廖沙彼此知心,成为了忘年交。
但是,这段美好的时光转瞬即逝。后来阿廖沙的外祖父与外祖母闹分家,外祖父破产,自己的母亲死了,外祖父养不起他了。面对这一切的世事变故,年幼的他在巨大打击之下,独自去人间混口饭吃了。
在高尔基的笔下,阿廖沙的童年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的眼前。这个充满着小市民习气的家中,无疑是当时俄国社会最下层人民受到贫苦的小缩影。许多贫苦人民为了一丁点利益好处去争夺,满眼写着贪婪,暴露出自私的本性。而阿廖沙在童年中得到的爱却远远不及这个家,这个社会给他带来的痛,他对一切事物的爱渐渐被恨所代替。一个幼小的孩子最纯真的心灵也被这黑暗残暴的社会所玷污,看不到原本的人性之美。但他却畏惧之余,孤身一人去面对,这令我深深地震撼。
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们的童年那是无比幸福的,在吃穿不愁的家庭中长大,被无数份关心包绕着。每当遇到挫折踌躇犹豫时,阿廖沙的坚强与不屈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前行呢?
《童年》是一本好书,教会了我许多。
之前在看木心的《文学回忆录》,里面讲到关于读书的事情。在讲到英国文学的那一章节里。有提到关于爱情方面的小说。我特引原文来“勾引”一下大家对这个课题的延伸,说不定哪天得造化出一个文学上探讨爱情的天才。“年轻时不爱看此书,完了,感情上爱情上看不懂《简爱》,是个老大粗。对《少年维特》,《简爱》,《茶花女》,《冰岛渔夫》,这几部爱情小说,如果看不懂,不爱看,那是爱情的门外汉门外婆,而且我可以判断他是个坏人,没出息。”我也是受了木心先生的“勾引”,加之自己在爱情上的门外汉的自觉,遂欢欢喜喜的读了这几本书。我在今天的篇幅里,特别对《简爱》进行一些自己读后感的总结,算是一个给年老的自己留个念想。
爱情是个谜,只有留给那些懂的解谜的人。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现实的生活里,过的并不平顺。他早年失去母亲,一生过的穷困艰难。当过家庭教师,办过学校都并未有改善过生活。三十一岁写《简爱》,轰动文坛,三十八岁结婚,三十九岁因病去世。这里得提到她的妹妹,也是文学上造诣颇高的,写过《呼啸山庄》,至于是谁自己去看。
书中讲到了主人公简爱的两段感情纠葛。描写的细腻入微,人物的心理感情变化十分到位,把在恋爱里的人的形态都呈现的一览无遗了,把人还原成了一个人,真实饱满的人。我想这是解读爱情的关键,但了解它却不是为了能把握爱情,或控制爱情中的关系,这是一种广博深刻的眼光,不然自己显得容易迷糊。
当然我想,我读这个书,并不总是要读爱情这个课题,也不总是需要仰视作者的观点,没有思考的吸收,仿佛她讲的每个观点都是真理似的。至少她在年龄上与我也不相上下。我只把她当作一个好友来交谈,把她所认识的爱情故事讲给我听。(大家要听我讲爱情,其实不大可能,希望你进到书中去品读。)
没有挣扎的爱情不叫爱情,任何的爱情都会引领心灵深处的震动。当然在这里,我首先需要排除的是,肉欲的满足和虚荣心的满足,亦或是为了金钱,权力所带来的爱情。在我的世界里,它不是爱情,只会带来真实爱情的流失。我知道,这将招致多少人的反对,因为他们会用各样的现实问题拷问你,这对你是不好的。但后来我明白了,爱情不是现实的,而是超越现实的,它不能用现实的标准来衡量它,因为爱情和现实不在同一个范畴内。但爱情和现实也并不冲突,只是许多的人并非有爱情,就忙着现实的安排和筹备,但终究显得空洞。当然有了爱情,现实也并非遥不可及,现实有了爱情的支撑,走的更加的完满和强劲。
《简爱》里的两段爱情故事读来真是动人心扉,如饮好酒。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真是非常的曲折精彩。罗切斯特是个极其有钱的人,却被简爱所迷倒,疯狂的爱上了她。简爱的魅力,我认为在于:简爱是个独立的人,在经济上不求别人的施舍,自力更生,在思想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我见许多的人在爱情面前都失去了方向,容易在爱情里轻易的相信对方,或由环境来做主,却没有独立的见解,不敢质疑,不敢询问,只会顺从,像只温顺的绵羊。
在现实的生活中,一个月相亲就结婚的,我相信那里没有爱情,只有交易,门当户对的交易,金钱的交易。简爱敢于质疑有钱的罗切斯特先生,虽然他发疯似的爱着她,最终终于看到了罗切斯特不为人知的一面,还有一个已经疯了的妻子,我还是认为罗切斯特显然是在这里掩盖了事实,不能说骗简爱,也算是在爱情里不够坦诚。关键是,若他坦诚相告简爱,简爱也不一定会离他而去。
但是,作为简爱,她的思想和观察入微帮助了她,使到她没有陷入爱情的漩涡;简爱,她令我欣赏的是,她是一个品质特别优秀的人。善良,勤奋,有才华,有原则。讲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在今天的社会里,优秀的品格是否还存在呢?在经济繁荣,社会分工细化的时代里,人们的品格似乎显得微不足道,我一边出于惋惜,一边又慨叹自己。但我知道,有优秀品格的人还是大量存在的,他存在于那些高尚的人中,却不一定存在于有钱或是地位高的人中。品格确实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却不能强行做出,那简直就是一种素养。只要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到许多人身上所拥有。
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注定了她不是一个庸俗的人。这在爱情里,却往往令许多的男子倾心。这个社会里,太多的女子,她们担心忧虑是否门当户对,担心今后的生活是否顺当,担心自己的未来是否辛苦,担心钱够不够多……担心是允许的,但是却把它当作了择偶标准。在《简爱》里,透过罗切斯特的口,我们看到作者,对这些庸俗的女子所带来的爱情是不赞同的,显得厌烦。因为在人有困难时,或是落魄时,她们就逃的远远的,甚至落井下石。简爱,她还是一个忠于自己内心世界,有原则的人。
在第二段的感情里,她的表哥圣约翰,要追求她做妻子。但是简爱知道,圣约翰只不过是想完成自己的愿望,而把简爱绑在自己的身边成为一个工具一样的,圣约翰,自认为自己是上帝所选召的人,要到印度去当宣教士,他的使命感极其强烈。甚至用各样的异象和主的命令来要求简爱,让她和自己一起去印度宣教,而宣教就必须要成为她的妻子。虽然,在书中,我们看到圣约翰是简爱的救命恩人。但是简爱执意不肯成为他的妻子。虽然,她曾经也想成为他的妻子,但是她的内心非常清楚,成为她的妻子并非因为爱她,乃是圣约翰要完成什么主的选召,她不会让自己失去自由的,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时间和身体献给主,但是她不愿把自己的心交给圣约翰,这里她非常的明确。
如果你在一间会飞的教室里学习,你将会怎么对待呢?插上想象的翅膀,一起去感受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吧!教室真的会飞吗?当然不会,“会飞的教室”只不过是一群少年自编自导的舞剧罢了。这是一本讲述校园故事的书,它是由德国作家艾利克·卡斯特纳创作的。里面有情感丰富的姚尼,满腹才华的戴马亭,沉着稳重的塞巴修,胆小如鼠的邬理和争勇好斗的马提斯。他们虽然性格迥异,却十分珍惜他们之间的友谊。在圣诞节的前几天,班长戴马亭收到了爸爸妈妈寄给他的信,因为家里穷,没钱让他坐车回家。这时,佩克老师把他的年奖学金——本是想和“禁烟老师”一起去旅游的钱给了戴马亭,让戴马亭可以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过圣诞节。从中我明白了,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击败。只要我们努力,勇敢地面对人生,总有一天会成功的。这让我想起了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在发明电灯的过程中,做了无数次失败的实验,总共试用了6000多种纤维材料,最终才确定用钨丝来做灯丝,提高了电灯的使用寿命。他真让人敬佩!读完《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正如一句话所说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如果同学有困难,我们一定要尽力去帮助他。它告诉了我凡事不能鲁莽冲动,事前一定要考虑周全,只有一身蛮力是远远不够的。它同时也教育我要有一颗宽容他人的心,如果别人打了你一拳,你也不要还手,否则会越打越凶,到最后,还不是打个两败俱伤,友谊断裂,你们认为值得吗?最后,我希望大家可以去找找这本书来看,肯定会对你有帮助的!
他是法国著名浪漫主义作家;他是法国人道主义代表人物;他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领袖;他是法国文学史上卓越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被如此多耀眼光环环绕的他就是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巨匠:维克多·雨果。
在他精华荟萃的作品集中有一颗璀璨明珠,任由时光荏苒却依旧熠熠生辉,它就是被评论家公认为不可或缺的世界文学名著,属世界文学库中不可多得的精品——《巴黎圣母院》。
马克思哲学指出:“物质决定意识”,究竟是什么样的景象触动了雨果的内心,促使他完成了《巴黎圣母院》这一鸿篇巨制的呢?
四百多年前法国路易十一统治时期,宫廷与教会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生活水深火热,伟大的人民群众发起了英勇抗争,就是在这种黑暗、残酷的社会背景下,人道主义者雨果提笔激扬文字,创作了这一波澜壮阔的巨著——《巴黎圣母院》。这部佳作无情地揭露了专横、残暴的封建王朝和阴险卑鄙的教会势力对善良无辜者的残害,揭示了在禁欲主义的压抑下人性的扭曲和堕落的过程。同时,它也表明了雨果反封建反教会的民主精神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
这篇巨著主要讲述了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洛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神父克洛德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途中被弗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梅拉达因而爱上了弗比斯。但弗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洛德刺杀,但没有死。他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斯梅拉达被由克洛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洛德从教堂顶楼推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殉情(故事中还有落魄诗人甘果瓦和丢失了孩子的可怜母亲“香花歌乐女”的衬托剧情)。
剧情那么精彩,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这两个人物形象也深入民心,赢得了人们的一致赞扬,而我偏偏反其道而行,我心中的男主角是他——人人厌恶的衣冠禽兽副教主克洛德。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那大恶魔克洛德是如何从善良慢慢堕落成十恶不赦的大恶人的呢?我想,原因有三个。
第一,生活不顺:父母的变故使他在19岁就承担起抚养还在襁褓里的小弟弟的责任,他把他的满腔感情都倾注在了这个小弟弟身上。对弟弟的爱使他充满了怜悯心,收养了丑陋不堪的卡西莫多并抚养他长大。同时,他还帮助教导培养穷学生甘瓦地,使后者成为作家。他对他的弟弟,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倾注了深沉的真诚的爱。结果事与愿违,他所深爱的弟弟若望成了一个街头无赖,卡西莫多和甘瓦地都背叛了他。
第二,身份尴尬:他从小就做了修道士,在弥撒书和辞典中长大,长期的教义并没有使他思想淳化,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也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他一直处于一种压抑的状态。所以,当他遇见爱斯梅拉达时,即使他那时贵为副教主,也无法抑制他情欲的萌动,这是人之本性。这种强烈的爱无时不压抑着他、折磨着他。他是一个有情欲的人,但同时他是一个副主教,身份的矛盾挣扎使得他彻夜难眠。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能与爱斯美拉达相爱,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这时,他的爱冲破了身份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