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的讲话(精选3篇)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当今社会,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当然对他们是万分呵护,但是家长那方面做的再好,也只是起到一个督促的作用,真正的呵护当然是来自个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掌握许多的法律知识,从而不仅让家长放了心,而且让自己的行为有了约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由于我们这一代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太过薄弱,犯罪的事例频繁发生,而这些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但归根结底还是要我们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当然,我们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与其他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让整个校园里都充满正气,充满阳光,那么违法犯罪的种种事件便会消失。
但要将所说的落到实处,处于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又该如何来实现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告诉我们“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增强法律意识,构建和谐校园是我们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责任。我们是新一代的接班人,身处于这个法治社会中,懂法当然成为了我们首要的一步。从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到党的xx大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直至党的xx大明确提出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都在告诉我们要懂法,守法,做个好学生,做个好公民,让这个校园,这个社会更加和谐!
校长在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的讲话稿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关爱生命。
同学们听说过“阴阳棒”的故事吗?说的是有个神仙,他有个阴阳棒,用一头可以把活人点死,另一头可以把死人点活。当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人死了再也不会复生,我们应该珍爱我们的生命。
可是,有的同学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看,他们有的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玩电玩火,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
遵纪守法,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遵纪守法,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各种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敬爱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忆革命先烈 过文化清明!
明天就是我国第一个放假的清明节了!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 “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是,你们知道吗?清明不仅仅是一个节气,同时它也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是祭祖、扫墓、追思亲人的日子。
一、扫墓篇
忆往昔,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众多英雄儿女不屈于外来侵略的压迫,不屈于反动统治阶级的血腥镇压,不屈于风霜雪雨的艰苦磨难,为了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英烈们虽打下了江山,但他们的事业还没有完成。我们的祖国还需要进一步的强盛和繁荣。为了圆民族的强盛梦,我们每个炎黄子孙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建设富强祖国的历史重任。祖国是民族的根,爱国是民族的魂。世界上任何一个伟大的民族都把爱国作为自己精神的支信和力量的源泉。现在已进入21世纪,今天我们在这里讲爱国,我想首先应该落脚在我们的工作、学习、爱校、敬业上,试想一个不爱自己工作的人,一个不爱自己学校的人,一个不爱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人,还能谈得上爱国吗?
二、追思亲人篇
大教育家孔子说对待长辈的态度应该是“生,事之以礼;死,祭之以礼。”意思就是说,父母活着的时候,儿女要按礼节侍奉他们;父母去世后,儿女要按礼仪埋葬他们、祭祀他们。这就是孝道。百善孝为先,“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辛辛苦苦地把我们养大,付出了所有的心血和汗水,我们应该心存感激,更应该孝敬父母。那么怎么做才是孝敬父母呢?这些都反应在我们日常的规矩和习惯上。比如:听父母说话要专心,父母招呼要立刻答应;出门要告诉父母,回家要先向父母打招呼;对父母说话要恭敬,要听从父母的正确管教;自己在家外的情况要常对父母汇报,不要隐瞒;珍惜父母的劳动,不随便弄脏衣服,逐步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不影响父母的学习、工作和休息,关心父母健康等等。总之,真正的孝心要体现在言行上,体现在细节处。
今天,我想借清明节到来之际,对同学们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生活自理,学习自己负责,主动与父母交流沟通。对父母有礼貌,上学、放学,都同父母打招呼,以免他们挂念。
2、父母下班回家,能迎上前去,主动帮忙接东西。
3、能听父母的话,接受劝告,不任性、不顶嘴,有事征求父母的意见,遇事与父母商量,做错了事主动认错,取得谅解。
4、体贴父母,能主动帮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如:擦桌、拖地、盛饭、收拾碗筷等等,以减轻父母的负担,使父母欢心。
5、父母生病时,能细心照顾,端水送药。吃东西时,能先想着父母。
6、能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买东西事先征得父母的同意,不乱花零钱,少吃零食。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大家一定都能做到。
同学们, 在我们人生漫长的旅途里,是谁将你养大?是谁送你走向成功?是父母啊!羊羔知道跪乳,乌鸦懂得反哺,我们更应该把孝顺父母牢记心间。最后,让我们一起诵读熟知的《游子吟》来歌颂父母的伟大吧!
评委老师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东河乡中学的学生x,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闭着眼睛唱高调,我就说:其实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实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让我们行动起来,学法知法懂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