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十严禁心得体会(汇总3篇)

小学校十严禁心得体会(通用3篇)

小学校十严禁心得体会 篇1

10月14日,我校党支部书记郑德建组织学习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十严禁”和“十不准”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重要整理举措,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措施。

《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递文化知识,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推动者,更应该率先垂范、严格遵守。

《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是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不准违反的十条规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教师要严格按照“十不准”的要求模范遵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正能量。

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作风关系民心向背,是党员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作风问题不仅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影响党风,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认真贯彻落实“十严禁”和“十不准”,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自尊自律,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努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严格执行“十严禁”和“十不准”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全面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以实际行动树立干部遵守纪律、严于律己的良好形象。

小学校十严禁心得体会 篇2

在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之后,我校组织全室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的“十个严禁”规定,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贯彻“十个严禁”是狠刹不良风气,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十个严禁”的逐条学习,深刻领会其中的含义,从自身的岗位做起,找出不足,杜绝违规情况发生。工作看起来简单,其实要认真做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里就存在着一个工作态度问题。工作态度是衡量我们能否真正树立全心全意思想的试金石。

1、对工作要做到不推诿、不扯皮,认真执行好老干部相关政策;

2、对待学生和学生家长要诚恳热情、耐心服务,避免态度冷硬、故意拖延;

3、对待自己要严格管理,履行党和国家纪律法规,认真执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上班时间利用网络做一些规定之外的任何事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树立爱岗敬业的好思想、好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更加细致地做好教育教学和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十个严禁”是一项纪律。这项纪律也是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对于规范我们的言行具有重要的约束力,我们只有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规范、注重细节、养成习惯,个人、学校的形象树立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形象。

小学校十严禁心得体会 篇3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敢于用权是要有一些牺牲精神的,包括真的犯错误被批评处分,包括被误解受委屈。无私,才能无畏。在解放天津的战役中,主攻部队的突击队队长,在我方炮火延伸前五分钟,提前命令冲锋,冒着自己的炮火,不给守城之敌有喘息的机会,一举把红旗插上天津城头,但有不少战士死伤在我军的炮火中。战斗总结,若等炮火延伸,敌方组织起防守,也许牺牲更大,甚至可能一次战斗攻不下来。这样的伤亡比预计的小,但是死伤在自己的炮火中,突击队长必须承担违反军纪的责任。为了战斗的胜利,队长本人心甘情愿认受处分。这样的处分,高于任何荣誉,十年以后,突击队长升任某军军长。

焦裕禄的事迹非常感人,焦裕禄精神的本质就是对人民负有的使命,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一些,让老百姓能够活下去,关键时刻他敢于用权,甘愿接受组织处分购粮救济饥民。当时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但是与民众的现实产生冲突的时候,焦裕禄顶着违反政策的责任,毅然选择了人民。

畏于用权 权力掌握在官员个人手里,但决不是属于任何官员个人的,权力是公器,官员代表人民、代表国家行使权力。

权力就是支配力,除了不能支配人的思想,能够支配一切人和物质,特别是对财富的支配力尤为神奇,就像童话中的宝葫芦,想什么就会有什么。权力的这种魅力,以及专制社会权力性质的遗传,容易使掌握权力的人失去清醒,产生价值误会,把权力和自己混为一体---“我即权力”,于是,不再对权力葆有足够的敬畏,而沉沦于对权力的喜爱和追逐之中,需要他人对权力的崇拜,在他人的崇拜中陶醉,本能地萌生特权,并为我所用。

还有一个价值误会,以为持有权力就是享有权利,搞错了权力与权利的性质。权力是一种强制力,对应的是服从。权力的实施者必须获得授权,没有获得授权不得任意实施;权利是一种自由度,是公民作出一定行为的允许值,只要法律不予禁止都可以自由作为。权力和权利定位错误的严重后果是,积累形成一种官场风气,并流行于权力体系,持有权力就像持有自己的一本存折,想什么时候支取就什么时候支取,想支取多少就支取多少。

价值误会扭曲的权力准星,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是一种摧毁性的负力量。

从本质上来说,特权与偷盗并无区别,都是占有本不应属于自己的利益,只是方法手段不同而已。如果对官员作一个问卷调查,你有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肯定回答没有偷过。如果问有没有以职务做过私事谋取利益?那就很难回答了。包括以公权谋私利的官员在内,传统的价值往往鄙视偷盗而欣赏特权。这也是特权大行其道、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清正廉洁”是党对领导干部的的最低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最基本的准则。中央的“八项规定”实施以后,情况好了许多,但是特权现象仍然存在,特权文化的价值影响仍然存在。

畏于用权就是分清权力与个人的关系,分清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公权私用,与贼无异。如果能够这样认识,特权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基础,廉洁为政就不再是一件难事。

借范仲淹《岳阳楼记》语,“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官不论大小,权不论大小,修德修为是一样的!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