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尊法守法好少年演讲稿(通用8篇)
老师们、同学们:
“积极向上,奋勇争先”是我们一高学子力量的源泉,是激励我们前进的巨大动力。但这天,在这片蔚蓝的天空下,我们要执著地呼唤一种传统的精神,也是时代的精神,那就是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千百年来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走过沧海桑田,历经风霜雨雪,最终沉淀成为民族精髓。
扬子晚报以前刊登过这样一则新闻,安徽滁州一位50多岁的农民工来到南京,在他打算回家时,发现口袋里差5元钱才能买得一张车票。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举目无亲,万般无奈下,他向玄武区某民警借得了5元钱,在这种状况下谁也不会计较这5元钱,但在第二天,他却将这5元钱还给了那位民警。
同学们,这则故事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但它流露的质朴,折射的诚信,却值得我们深思,它在拷问我们:“难道我们真的就应视诚信如粪土,置诚信于不顾吗?”随着市经济的发展,暴利代替了美德,诚信让步于欺骗,许多商家制假贩假,假烟、假酒、假奶粉这些都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活,甚至已经危害了我们的健康。
也许你会说我们每一天生活在优雅宁静的.校园里,这些事情离我们很远。诚然,它的发生距离我们是有必须的距离,但诚信却近在我们身边,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为人以诚,待人以信”,但是我们真的做到了嘛!与朋友相约却不出现,在考场上作弊抄袭,做了错事不能勇于承担,甚至欺骗老师,欺骗家长,这些不都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吗?
我们高中生是时代最新鲜血液,是感动时代要求最敏感一份子,所以,我们不仅仅要构成自身的诚信,更要成为诚信最有力的传播者,诚信的人付出的是真诚的信任,收获得是友谊和尊重,相反失去诚信的人,必定失去发展空间,失去坚强有力的支持,甚至失去生命中最完美的一切。
诚信是耀眼璀璨的阳光,它的光芒普照着大地,
诚信是广袤无垠的大地,它的胸怀承载万物。
同学们,让我们坚守诚信的阵地,让诚信之花在这片净土上,绚丽绽放,永不凋零。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根植中华魂、共圆中国梦——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当我看到鸟儿在空中自由飞翔,鱼儿在水中尽情嬉戏,我会不由地心生感叹:“如果我也能如小鸟、鱼儿一般,不受任何约束,做自己随心所欲的事情,岂不美哉?”而我的这个想法是对的吗?答案,毋庸置疑,当然不对!而改变我的正是那本叫做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宝贵书籍。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记得有一次,我过马路时看见一位叔叔大摇大摆地闯红灯,索性我也想跟在其后顺势溜过去。但是此时读本中一个真实案例突闪在我眼前,山西省沁源县第二中学900名师生在公路上晨跑,突然一辆大货车向他们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名学生受伤,当时公路上到处是遇难师生的尸体,血流成河,触目惊心,这一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作了乌有?于是我收住了脚步,耐心地等待绿灯再通行。其实,红灯停,绿灯行谁都知道,可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大的小事,灾难不能那么巧合地落在他的头上,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必将酿成大祸。前两天,放学路上车来人往,我们班两名男同学因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两人各不相让,这时一辆拉沙子的大车迎面疾驰而来,正好被我遇见,我全然不顾,将他们推向路边并大声呵斥:“在路中间打仗,你们找死啊,没看见大车过来了?”两个同学吓呆了,就这样一场战争平息了。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闹,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等。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觉得犯法无非就是“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由此可见,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有一次,我在小区拐角处,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看到这一幕我心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告诉我们,这已经是触犯了法律的行为,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楼下超市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学会依法律己,修己慎独。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呢?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呢?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呢?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呢?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如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的错误,引领你正直地成长。我们每个人虽然没有办法选择外表的美和丑,但我们却能选择要走的道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和表妹一同来到江边游玩。江边到处是一片片茂盛的草地,远远望去,绿油油一片,像一块绿地毯,让人看了就想躺在上面。这时,表妹对我说:“表姐,咱们进去玩玩吧!坐在草地上,一定很舒服的!"我刚要答应她,忽然看见草坪旁边竖起的警示牌,上面写着“小草青青,请勿践踏”几个大字。于是,我摇摇头,用手指了指旁边的牌子。可表妹却毫不在乎地说:“哼!又没有人看见,破一次例怕什么?”“人们既然亮出了警示牌,我们就应该按照要求去做。再说了,老师平时不是经常对我们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吗?”我反驳道。表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言之有理,听你的。”我看着表妹不情愿的样子,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江边洗衣服,我怕鞋被水浸湿,便到江堤边搬起一块石头,这时我看见江堤的土漏出来了,我立即想起这是在犯错,“溃堤千里,毁于一穴”,我忙把石头放回了原处。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同学们,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是时代赋予我们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让我们铭记中华魂的核心内涵,贯彻于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用“中华魂”铸就“中国心”、根植“中国魂”共圆“中国梦”!
各位,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在这里和大家谈谈如何“修身行善,明礼守法”。 “修身”,是指修养身心,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净化、纯洁, 通过自我反省体察,使身心达到完美的境界。个人修身不仅包涵了为人、修身、处世的智慧,还包含着始终要有一颗平常心去应对日常的烦恼和不幸。“行善”,就是做好事,做善事,助人为乐,善于帮助别人。“明礼”,是指明白道理、礼仪,正确选择为人处世的方法,即遵守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学校,是我们学习知识的地方,更是我们培养德性,修身养性的地方。学校开展的德育工作,就是要培养同学们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同学们走上社会打好基础。因为一个没有高尚品德的人,是不能被社会所承认的。
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流动着美好的光;道德是一道光,孕育沉浸在纯洁中的心田。道德源自于我们的内心,有了道德感,你做出的事情自然就不会错。做好事,不是为了得到谁的表扬,得到怎样的荣誉。真正的道德,发自内心,你对社会,对每个人的爱,就是一份珍贵的道德。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首先应该学会的是做人,做一个能把每一件简单、平凡的事情做好的人。热爱祖国,我们就要从热爱家乡、学校、班级、家庭做起;服务人民,我们要从服务父母、老师、同学和长辈做起;崇尚科学,我们要从刻苦努力学习、发愤成才做起;辛勤劳动,我们要从主动做家务事,积极打扫学校、班级卫生做起;团结互助,我们要从学会合作,学会相处,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做起;诚实守信,我们要从不撒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说话算数做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遵守校纪班规做起;艰苦奋斗,我们要从勤俭节约,不同他人攀比,珍惜每一分钱、每一粒粮食、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肩负着民族和祖国的未来,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做一个修身行善,明礼守法的人!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中国早已不是以前那个落后的国家了,现在是一个现代化的法治社会。作为一个现代化法治社会国家,必定要有一系列的法律体系,而中国早已出台了《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护我们制定的,因此,作为青少年,就有必要知法、懂法、守法。
所谓知法,就是了解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知法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地,如果你留心观察一些法治节目,就会发现很多案件是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就是不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不知法。有一项调查显示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不知法不懂法就易受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士的.影响,而触犯法律。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很重要,只有知法、懂法了才能更好地守法,所以普及法律知识是减少青少年犯罪很重要的环节。守法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假设我们都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少年,那么社会上将不会有犯罪案件发生,社会将井然有序,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将会大幅度提升。一个高效、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的景象将会呈现在我们面前,那时将是多么的美好啊!守法靠的是毅力,是恒心,靠的是自我约束的能力。对于青少年从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班规班纪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很重要。举个例子吧,比如说对于个性这个词的理解,有同学就认为个性是随心所欲,为我独大,他们认为学校那些条条框框是阻饶自己个性发展的障阻,是多余的,因此,屡次违犯校规校纪,还不以为然。试问,一个学校没有了规章制度将会什么样子呢?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该如何保障呢?人的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是靠平时的习惯养成的,一个从小就不能很好自我约束,不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将来也绝不可能成为一个遵纪守信的人。
知法、懂法、守法是对每一个青少年期望与要求,守法既是义务又是一种美德。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踊跃去做知法、懂法的模范,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一小校园。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就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就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的到了体现,正义就的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的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的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就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这都是政治的产物,全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的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的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就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的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就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就是遵从规律的表现,这就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时代是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是一个法制社会,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秩序保障?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