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1000字(精选21篇)
倘若现在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意义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香,细想来才能感受到其中之真谛,之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
《朝花夕拾》原名叫作“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了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在百草园愉快的生活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日子,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的日本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地……”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写出了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和敬佩。《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从书中,我还读出了信念。《纪念刘和珍君》就是一曲赞颂“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青年”的悲壮战歌,一支激励仁人志士“更愤然前行”的深沉号角,一篇声讨反动势力的战斗檄文。信念是激励人们发奋前行的精神动力。当一种信念将整个民族的期盼与追求都凝聚起来的时候,就有了动员全民族为之坚毅持守、慷慨趋赴的强大感召力。信念是一生坚守的东西,一生追求的东西。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必然会是一个茫然的人。
鲁迅的作品里,这本只有十篇文章组成的散文集是我很喜欢读的。从本书的小序中得知,一开始书名定为旧事重提,后又改为朝花夕拾,内容隐而不露,给人更广阔的想象空间。书里面并没有高深难懂的字眼,而是向读者娓娓道来童年那些难忘的事,语言简炼优美,非常自然。也可想象得出他在写这些回忆时的轻松的心情,是同创作那些嬉笑怒骂的杂文时的心情迥异的。自然在读者心中也是颇为惬意的,虽然那淡淡的忧愁总会萦绕左右、挥之不去。
鲁迅对保姆阿长的回忆充满了温情,由一开始在夏日凉席上被挤得难以入睡对阿长颇多微词,而后因其设法买来《山海经》而大为感动,既不隐恶,也不匿善,让我们看到一个原原本本的长妈妈来。而对百草园景物的描写、对狗和猫的精辟见解,还有对藤野先生和范爱农的或敬或哀的追忆等等,则让我们窥见了一个伟大的作家的成长经历以及在许多个人生阶段遇到的对他产生过或大或小的影响的人。
阿长使他的想象力插上了一双翅膀,在山海经的神话传说中自在地遨游;百草园的泥墙根是很容易引起人的兴趣的,但细想来那其实就是一个败落的不起眼的墙角而已,要想有更大的游乐场地也不可能,由此生发的童年的欢乐可以说是十分珍贵且记忆深刻;而对父亲的回忆在我看来只有事实的记录,大多是单方的情感臆测,很少有父子间如朱自清背影中那般动人的场景,父爱对于他是不完整甚至是有些隔膜的,小小年纪便要为父亲的病来往于当铺和药店,使得他过早地就看到人世悲凉的一面。
可以说,这本集子就是怀念阿长、父亲、老师和朋友的回忆录,是尽量用一种快乐的笔调去写那并不大幸福的童年。
文/赵志博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是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恋之情。作者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地但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优美的散文珍品。作者撷趣那些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断加以生动的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人物的性格,使作品充满浓厚的生活气息,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给人以深刻地印象!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他讲述了鲁迅家后面的园子,也就是百草原,是鲁迅小时候的乐园,里面有植物,像菜畦﹑桑椹﹑皂荚树等等。还有肥胖的黄蜂,爱放屁的斑蝥……鲁迅还因为听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于是,他就找了起来,到最后,不但没找到,而且还因此弄坏了泥墙。相传还有一个叫“美女蛇”的故事,这是长妈妈讲给他听的。美女蛇是个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命,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结果,一名男子答应了,接着遇见了一个和尚,他告诉男子了真相,然后又告诉他怎么做会免遭一死,理所当然,死的不是那名男子,而是美女蛇!
后来,家人们把他送进了书塾里,读书的这段时光更是发生了一些精彩故事!
他曾因问先生“怪哉”一虫是怎么回事,结果惹得先生不高兴了,脸上还有了怒色。这之后,他才知道做学生的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
整篇文章让人读起来津津有味,回味无穷,也许,这就是一位成功的作家写作的神奇之处吧!
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正与它超凡脱俗的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回味着自己童年时的点点滴滴,想必那味道会是别有一番风味吧?犹如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的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了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
鲁迅先生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大作家,其作品不遮掩、不用华丽的文字去渲染,书中从未有过一个坏形象,但却能简洁的表现出封建社会的丑恶与对人们的残忍。因此,我更加喜爱他的作品。
他童年并不绚丽,同时也并不乏味。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百草园无忧无虑的儿时生活甚是让我羡慕,可是待我读到三味书屋中私塾先生的严厉让我感到忽如一阵寒风袭过。儿童喜欢玩乐的天性与封建式私塾教育的束缚,充分表明了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教育给予极其不满的态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的,但是这样做,不就是让孩子在起跑线上没了信心吗?所以应当让孩子健康活泼成长。
《朝花夕拾》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活灵活现的人物,富有饱满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着监狱般囚禁人们的旧社会。一切的感受,都是这么天真,都是这么的烂漫。最值得赞叹的是,作者以一个小孩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读起来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时不时还会引起我心中的共鸣。
时间的推移,童年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些朦胧不堪的记忆。细细的品味着《朝花夕拾》感受着那段不同年代的童年梦,与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吧!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完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后,我最系里面的《阿长与山海经》这个故事。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文/阿幻
对于看书,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记得看过《地狱的第十九层》应该可以算是一本惊悚恐怖的小说,看的一半,几乎已经快要忘记还有结尾没看,才懒懒散散把它看完,居然看了3个月。
前些天,幸得有人推荐,看了一部亦舒的《朝花夕拾》。该书主人热情不凡,看过一段,他便会津津有味的和我探讨其中的缘由,分析故事情节,鼓励我赶快看完。
不知不觉,我竟奇迹般用了不到一周看完整部作品,感觉荡气回肠。
据说作者是倪匡的舍妹,所以书中带了点科幻色彩,并不时出现卫斯理、原振侠的原型,只是没有提及姓名。
已经不可避免的迷上了书中的男主角方中信,一个有魅力,懂得爱的男人。
一九八五年,那个年代感觉是很落后和封闭的,人们的感情思想都处于一个禁锢的时期。
男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遇到了来自二○三五年的女主人公陆宜,如所有言情小说的情节一样,他爱上了这个因走错了时间来到了一九八五年,虽然和他只交往了短短45天的女人。
两人的情感经历并没有遭遇太大的波折,只是在一个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女人还是要回去遥远的未来,相夫教子,即使对眼前的男人有多少的不舍。因为这一切都是宿命,他们不能违背的自然规律。
一直以为感性的男人不理智,理智的男人不感性。方中信何尝不是一个例外呢?为了爱人不受煎熬,他宁愿独自流落在一九八五年,承受失去爱人的痛苦。而他也在爱人离去三年后悄然逝去,而在墓碑上最后留的那六个字,更是令人肝肠寸断,冲击着每个人的心灵。
有这样一个男人,这样的爱自己,已经足矣。
或许作者是残酷的,她不该把陆宜还给未来。可以给他们45天,就应该给他们一生。
也许他们本就不该相遇,一切在50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注定。
人生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现实中看过太多的离合。不该遇到的偏偏遇到,如果相遇是一种错误,也宁愿只要片刻的温存。所谓此情只待成追忆,有回忆的人总是幸福的。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贪官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从小到大,曾经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文章,他的散文和小说,可以说是语文课必修的。其中有三篇文章出自这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于是这个假期,我便细致地将这本散文集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
鲁迅在1898年到南京求学,1902年留学日本求医,后痛感于医治麻木的国民精神更重于医治肉体病痛,便改行提倡文艺运动。(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回忆散文集,共十篇。最初名为《旧事重提),1927年编辑成书改为现名。由于当时鲁迅先生受着北洋军阀当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压迫,生活十分痛苦艰难。在这样的处境中鲁迅曾说:“这时我不愿意想到目前;于是回忆在心中出土了。”这十篇作品,虽然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出了当时社会斗争的痕迹。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在作品的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足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阴暗面的无比痛恨之情。
第一篇《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所引发的,嘲讽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嚎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出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二十四孝图》又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记叙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文章中句句强劲有力,道理明白,在当时麻木的社会里的确是一支让人清醒的良剂。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管人命的实质。
接下来的几篇,记叙了鲁迅离开家乡到南京、日本求学和回国后的一段经历,这段经历比儿时的经历更加沉重,但为了追求真理,鲁迅先生一直锲而不舍。
《琐记》记叙鲁迅为了寻找“另一类的人们”而到南京求学。求学的艰难历程可想而知―洋务派办学乌烟瘴气、矿物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当我读到鲁迅如饥似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时,不禁为鲁迅先生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所震撼。
《范爱农》是作者回忆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先生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他追求革命,却屡屡受到打击迫害…从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我可以深深地体味到鲁迅先生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翠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朝花夕拾》之所以称为是散文集,是因为它的语言优美流畅,生动活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娴熟的手法去写回忆录,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不得不使人拍手叫绝,从各方面来讲,《朝花夕拾》都是一部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当我一口气读完鲁迅的《朝花夕拾》后,我不禁拍案叫绝。在文中,鲁迅把长妈妈淳朴善良、辛亥革命失败后范爱农的苦闷和放浪等等写得鲜明动人,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鲁迅先生是以回忆的方式写出了这本书,大多用了凝练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记忆里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了人物的神情、心态。
本书由一篇篇小故事组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全书的开篇之作《狗·猫·鼠》。本文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嘲讽当时社会上无中生有的那些言论,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女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让人拍案叫绝,又暗喻当时北洋政府的执政者是跳梁的老鼠,对国家有损无益,体现出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全文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细致的细节描写,显示出隐鼠的柔弱和敌人的残暴,让我们流连其中。
还有一篇也让我惊叹不已,《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运用精彩的写景文字,把百草园里的景物描写得自然逼真,让我读起来如身临其境,怡然自得。作者用承上启下的过渡段自然地引出下文,欲扬先抑,把雪的无味作为陪衬,又写出雪的乐趣,接下来一系列动词的运用准确地写出了草地捕鸟的全过程。鲁迅先生用一件小事结束了文章,以精心雕琢的语言描写百草园读来清新自然。
这里的每个故事都是有内在意义的。长妈妈的亲切和蔼、封建考道的残酷、戏曲对作者的吸引力、由“无常”反衬出的黑暗现实、“名医”的冷漠无情、求学的线索以及学堂的弊端、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和藤野先生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范爱农的个性特点和当时反动统治阶级宣扬的孔孟之道,实行惠民政策的罪行。
愿人们改变社会现状,发奋图强生活,不做无为的“行尸走肉”。
读《朝花夕拾》有感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它勾勒了一幅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封建社会画面,理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制度。回忆起孩童时代发生的往事,把内心深处的情感蕴含在文章中,以浓厚的时代气息来警示社会、讽刺当时的黑暗社会。其中有一篇《父亲的病》,更是让我回味无穷、不禁拍手叫好。
这篇文章对“名医”进行了细致的勾勒,于是,在我们面前便出现了一位唯利是图、贪图利益,没有尽到自己职责的虚伪的“名医”,他看病时极为不耐烦,待人冷漠无情,病人不适时,还百般推卸责任,致使作者到最末尾时发出了“觉得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错误”的感慨。
是呀!那个时代的人们,心灵都被黑暗所笼罩,他们贪得无厌,为利益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使很多人都深受其害,鲁迅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在父亲临死前,作者眼睁睁看着亲人受到煎熬,却无能为力,使得作者加深了对庸医的憎恨,同时也加深了对黑暗社会不公的怨恨。
再看看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吧!现实社会中,种种的阴暗面层出不穷。大到一项工程被商家偷工减料,谋取暴利;小到学生写作业不认真,丢三落四,自欺欺人。我们一定会因为作业写不好,却不放在心上,对父母、老师的批评不屑一顾吧?这些事情,如果任其发展,那终会酿成大错。如果每个孩子都这样做,那20xx年以后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20xx年以后呢?那与以前的封建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说,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要绝对的认真与负责,干一件事情,就不要满脑子的想着偷工减料,那样最后只有自食其果,悔之晚矣!
在读《朝花夕拾》的时候,紧紧的跟随作者,重新的回味着那黑暗旧社会的点点滴滴。我们要庆幸自己生活在新社会,生长在红旗下,所以我们更应该以我做起,抛下自己的种种不良行为,共同建设我们的国家,让明天更加美好。
这本书记叙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轨迹。首先描写的是他的童年生活和同心世界,接着描写他青少年时代所面临的人生抉择,最后描写他很怀念之前的老师和旧友,同时回顾了他走向文学道路的经历。作者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及文化糟粕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待遇寄予深切同情并充满愤慨;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爱之情!
动物们开会议中发现缺少大象时,而狗把猫看作大象,遭到众人的嘲笑。从此,猫和狗成了仇家。对于猫对狗的憎恨,作者表示同情。同时,对伤害动物们幼小心灵者感到愤怒。从这件事可以明白当动物们遇到阻碍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它们便会得到长久的回报。所以,在生活当中,我们要保护森林,保护森林里面的动物。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存在,不可以随便伤害一个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是来之不易的。从“我”不知道“长妈妈”的真实姓名可以看出她的地位很低。她虽然多管闲事,粗俗又没有文化,又有许多繁文缛节,但她对“我”的真诚与热情让“我”记忆铭心,无法忘怀。“长妈妈”睡觉时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由此可以看出“长妈妈”是一个粗鲁和不拘小节的人。但是,“长妈妈”已经去世那么久了,鲁迅还写这篇文章来,体现了对“长妈妈”的无比怀念与依依不舍之情。
看到这里,我就想起了我的一位亲人——奶奶,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她一直对我很好,从小到大一直很关心我,给我力量,但有时候我感觉她特别啰嗦。每次和她谈话时,我说一句,她便会说成百上千句话,使我无可奈何。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奶奶的啰嗦也是一件好事,证明她心里有我,希望告诉我更多的道理。所以,我至今还铭记着奶奶,我爱她,因为她,我改掉了许多坏习惯,因此,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奸诈的衍太太使“我”饱受世人的冷眼而走上封建主义决绝的道路,后来到南京求学。在学习的过程中,鲁迅不断求知真理与知识,其实最后发现是多么的不容易,而我们现在可以学习许多的知识与本领,就应该珍惜机会,把握现在,抓住时机,好好学习,不要将来后悔。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小的时候不努力,大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鲁迅写这本书不仅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在我看来,也是在告诉后代的人们,要把握现在的好机会,趁热打铁,好好读书。
看完整本书之后,回忆起来书上的画面,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受益匪浅。另一方面,新中国的成立代表着胜利,也包含着鲁迅的辛勤付出,应当感谢鲁迅。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说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DD《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独酌花酒释胸竹
寒衣不胜暑
朝花夕拾谁归属
甜酸咸辣苦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作家果果的处女作:《花千骨》。这本书使我在受感动的同时也受到了教育。
这本书主要写了怕鬼的女主角花千骨为了爸爸的遗愿上茅山求道,机缘巧合之下,被长留上仙白子画收为徒弟,但花千骨却爱上了自己的师父,为了救自己的师父,集齐九方神器不小心放妖神出世,最后,白子画为了拯救天下苍生而杀了花千骨。但最后因杀了花千骨而后悔不已,四处奔波,最后找到了花千骨的世的凄惨故事。
当我听到“花千骨”这个名字时,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感觉这本书必定会很凄惨,果然,不出我所料,“花千骨”出世时不仅克死了自己的妈妈,还克死了自己的爸爸。读到这儿,我的心里不禁一叹,诶,好可怜,从小就没妈没爸,不像我那么幸福,从小就有爸爸妈妈的关爱。
当我读到“白子画,今生所做的一切,我从未后悔过。可是若能重来一次,我再也不要爱上你。”这句时,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花千骨对白子画的爱,原来,爱久了,就会变成恨。当我读到这句时,眼睛里隐隐有些泪水在眼眶里打,我被花千骨对白子画的爱深深的感动了,感动她对爱的坚持。
还有一句“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为我而死;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
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地活着,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是啊!东方彧卿为了花千骨,到死的最后一刻都不忘捂住花千骨的脸,说:“不要看。”这可见他是一个多么温柔的一个人。但白子画却为了天下苍生而杀了花千骨,换作是谁都会伤心的。轻水,花千骨的曾经的好友,现在的敌人,为了轩辕朗竟然想杀了花千骨!还有花千骨的精血化成的糖宝,最后为了她而死。那么多人都是为了花千骨而死,但唯独白子画一人想杀了她,换作是谁都会伤心的。
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却不是那里,而是花千骨放妖神出世,白子画为了惩罚她,诛上九九八十一根销魂钉那里,当我看到销魂钉钉入花千骨皮肤里的时候,好像我听到了她那么惨烈的叫声。最后,白子画还是为花千骨承受了余下的那六十四根销魂钉,当我读到这儿,我在想:可能白子画心里是真的有花千骨的吧。但事实却是:最后白子画还是杀了花千骨。但好在白子画最后那一刻醒悟了,最后找到了花千骨的世。我觉得这个故事的结局不是很圆满,但历经千难万险的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这难道不值得恭喜吗?
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时,我忽然有一种感觉,好像这本书写的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个童话,只有童话的结局才会那么圆满。我看完这本书时,不禁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情侣,有的情侣都是在一些小问题上而产生纠纷,导致分手。而有的人却是为了钱才去谈恋爱,我觉得其实爱情不一定要有车有房才能谈得上,其实如果做一对比翼双飞的情侣也很好。但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两个人不互相信任,不去坚持,才导致分手。
整本书看下来,其实我觉得许多地方都有不够好的地方,但我从中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原来,爱情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看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也是最能让我体会人生的一本书。
这本书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我觉得,花千骨她的那种对爱的坚持,对爱的相信是很罕见的。
原来,爱就是彼此相信,彼此坚持。
就像花千骨说的一样:“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总之,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真要感谢这本书。
《明朝那些事儿》记述了明朝两百多年的历史,将暗淡的历史焕发精彩。当年明月用他那幽默的笔风,从客观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心理,带着读者去品明朝。
一个王朝的兴起,在于前一个王朝的腐败,一个王朝的灭亡,在于这个王朝的无能。每一个王朝都是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打打杀杀,从叔侄大战到闯王李自成,从蒙古部落到后金部,大人物被打倒,小人物赶上去。一个王朝灭亡,另一个王朝诞生,这像是在轮回,但其实是在进步。
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弱的迟早会被强的征服。只有这样推陈出新,社会才能发展,人类才能进步。一个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富有就不会造反,军事国防强大就不会有别国侵略。
一个国家是不能没有钱的。明朝亡于无银。国富则民强,国贫则民受欺。中国原来是世界上罕见的帝国,西汉时有丝绸之路,明朝时有七下西洋,各国的友好使臣,商人留学生不断的涌来,那时何等的强大。后来贫穷下去了,经济不能再使人温饱,不能够足以保卫领土,八国联军就来趁火打劫。
为人处事要讲气节,但有时候气节等于死心眼,我们要有气节,但不能死心眼。暂时的忍让是为了以后的长治久安。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否则就是欠扁,很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就是欠扁的。
在很多时候心态和信念是可以决定成败的。一支抱着必死决心的是一支无敌的。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相信自己能行,仗就打赢了一半,相信自己不行,那么仗就别打了,早点认输投降或者干脆自杀算了。所以说士气很重要,坚定信念调整心态,有决心才有动力。自信很重要,但过于自信就成了骄傲,一个骄傲的将军会让手下的千万士卒丧命。一个好将军就是一个高素质的兵。一次次血腥的战役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战友的尸体中获得总结。面对强劲的敌人,不断的战败,败久了就会产生恐惧,但不管有多么恐惧,下次依然要与他再战,因为国家需要。终有一朝打垮敌人所向披靡!那么一块好钢就这么炼成了。
什么物件都有气数,气数就相当于保质期。一个王朝在世界上存在多久,这段时间就是他的保质期。气数的保质期就相当于国力,国力有增无减时气数殆尽。国力如果永远强盛气数就永远不尽。所以我认为气数是可以左右的。
断断续续用了一年的时间终于看完了整套的《明朝那些事儿》。刚刚读完在此趁热打铁写上一笔。
今天是放假的第三天,我也按照原计划,每天在《朝花夕拾》的册子中读一篇先生的文章。而今天所读便是先生的《二十四孝图》。
先生的这篇文章更像是《二十四孝图》这本古籍的读后感,而我所写的则是先生的一篇读后感的读后感,这边让我感到不少压力了。
先生是新白话运动的领军人物,而这篇文字也是从白话运动入手,先给予那个所谓的绅士冲击,阐明先生对于白话运动的立场。为了加强说服力,先生便以而是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入手,揭开封建卫道士羊皮下的真狼面目。
为了读通先生的这篇文章,我还将《二十四孝图》的原本在网上找出,加以浏览,让自己更好的能理解先生的这篇文章。“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这些文章都是传扬封建礼教中的“孝”的脍炙人口的文章。
这些“孝”不少都是愚孝,是违背了人性的孝道,甚至是为了人颂之为“孝”而“孝”,封建时代也讲求“礼仪孝悌”,但是这些所谓的“孝”实在无法用当下的孝道观念所去衡量。郭巨可谓至孝,家里贫困,孝母之心值得称赞,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实在违背了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这样的故事在书中随便翻翻举目全是!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这样一种封建的吃人的礼教,实在让人感到可悲!
孝乃百善之首!作为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理当传承发扬!但这样的愚孝是可悲的,而捍卫这些的披着羊皮的卫道士们更是可耻的!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逢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倘若现在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意义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今天,又有人阻止我去上学了。唉我好孤独,好无奈,好悲惨,好凄凉。好想到学校里去,看看可爱的同学们,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学习好不好,考试还是不及格吗?希望他们向全班第一房灵芮同学学习。以后,也考出那样棒的好成绩。每次看到某位同学那二。三十分的试卷,我的心里真他妈的想吐一顿。哎,希望下次不要让我看到才好啊!今天,碰起许久未写的周记,真的好怀念,好生气,好伤心。因为,以前我的周记是全年级写的最好的一本,是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是我绞尽脑汁的心血。如今,拿起那几本写的满满一本的小册子,我真的好想笑,笑我那时的天真烂漫,笑我那时的江郎才尽,笑我那时的青春热血。唉,那时的我好单纯、好聪明、好文雅。好怀念我六年级时的时光。那时的我:天真烂漫、冰雪聪明、通达聪颖、博学多识、胸怀大志、侠骨柔肠、虚怀若谷、谦谦君子、有情有义。唉呀,不要笑人家了啦,人家本来就是这样吗,哼。现在的我:勇敢威猛、无所畏惧、智慧博学、极富奈心、一言九鼎、高瞻远瞩。吃了很多盐,走了很多路。哈哈。是不是还想往下看呀?欧了,满足你!!!我疯得没有了头脑,敢给老数写一纸气死人的“情书”,敢为了打赌,蹲二十分钟厕所,最后得了个40分的试卷。哼,你敢吗?我再也不敢了!还想看是不是?没了。对了,往后见了我,叫我小博士、小美女、小帅哥(因为我长得像男生)、小书颖(老子自己起的)都可以哦。就是不能叫小傻蛋!拜拜!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