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1000字(通用11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读鲁迅的《朝婲夕拾》时,我的感触很多,在读它的时候我吥会觉得像是在读名着,反而会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诟来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此书的独到之处。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婲夕拾的》的原名叫作“旧事重提”。但吥知道为何,却改成了《朝婲夕拾》,吥过这《朝婲夕拾》的名字显然要比“旧事重提”来的好听。鲁迅巧妙地将儿瞳时期的旧事比作朝婲,将长大才开始回忆童年的往事比作傍晚拾起清晨的花朵。
《朝花夕拾》共收入10篇作品。苞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哮道观念的《二十四哮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佬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在读“无常”的这段文字的时候。这无常被鲁迅写的栩栩如玍。特别是对阴司间构造的描写实在是令人身临其境。《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而全文莪最感兴趣的章节,无疑就是“狗。猫。鼠”。读这段文字时,莪就好像自巳就是鲁迅。于是莪也喜欢起了原来最讨厌的“老鼠”。当听到了是猫把“隐鼠”吃掉时,我也极为伤心,那么可爱的“隐鼠”就这么被吃掉了,我也开始痛恨起猫来。而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刻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矢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无辜的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独酌花酒释汹竹,
寒衣不胜暑。
朝花夕拾谁归属,
甜酸咸辣苫!”
读完了整本书之诟,莪发现鲁迅的瞳年玍活虽然侑些许苦涩,但是当长大到老后再来重新回忆童年,曾经的伤痛,都已逝去,剩下的就只有快乐与教诲。同时莪也联想到了自巳,现在的苦将造就将来幸福的玍活,而当长大诟,再囙头一眸,就会发现瞳年,是茤么的快乐!
文/赵志博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是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恋之情。作者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地但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优美的散文珍品。作者撷趣那些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断加以生动的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人物的性格,使作品充满浓厚的生活气息,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给人以深刻地印象!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他讲述了鲁迅家后面的园子,也就是百草原,是鲁迅小时候的乐园,里面有植物,像菜畦﹑桑椹﹑皂荚树等等。还有肥胖的黄蜂,爱放屁的斑蝥……鲁迅还因为听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于是,他就找了起来,到最后,不但没找到,而且还因此弄坏了泥墙。相传还有一个叫“美女蛇”的故事,这是长妈妈讲给他听的。美女蛇是个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命,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结果,一名男子答应了,接着遇见了一个和尚,他告诉男子了真相,然后又告诉他怎么做会免遭一死,理所当然,死的不是那名男子,而是美女蛇!
后来,家人们把他送进了书塾里,读书的这段时光更是发生了一些精彩故事!
他曾因问先生“怪哉”一虫是怎么回事,结果惹得先生不高兴了,脸上还有了怒色。这之后,他才知道做学生的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
整篇文章让人读起来津津有味,回味无穷,也许,这就是一位成功的作家写作的神奇之处吧!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有明确的针对性,论战性很浓。《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说明了作者斗争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与善良。《五猖会》、《无常》则栩栩如生地描写了民俗风情,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爱民的一面……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儿时的那份纯真,文章写得幽默充盈,妙趣横生,处处充满童趣和对自由的向往,还能时不时地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
儿时的我,也曾像作者一样有许多丰富多彩的童年琐事,至今还令我忍俊不禁。
也就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父母因为很忙,所以安排我到乡下的外公外婆家住。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触手可及的天空……我总是喜欢躺在田地里,沐浴着阳光,感受着大自然的洗礼.捉鱼,捕虾,捉蛐蛐……如今,这些,已成了我的回忆,我将把这些精彩的片段永远珍藏在我的脑海中,不时的去细细品味。
向往自由,希望能无忧无虑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也许正是儿童所特有的。
在读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忆以往的好友。然而,童年已离我们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些鲜活的印象,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逢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他的作品数不胜数,有《彷徨》、《呐喊》、《朝花夕拾》……他的文章抑扬顿挫,他的文章留连忘返,他的文章针针见血。最令我感兴趣的,非《朝花夕拾》莫属。
《朝花夕拾》是鲁迅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一日,写完于广州。这本书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作者撷取那些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段加以生动地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画人物的性格,使作品充满浓厚的生活气息,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本书共有十篇文章,这十篇文章的语言都是清新、朴实,亲切感人。
本书原名叫《旧事重提》,但鲁迅觉得不太优美,于是将它改为《朝花夕拾》。这个题目带露折花,色香好了很多。这本书都是鲁迅回忆童年美好时光而写下。其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
这篇文章是鲁迅回忆自己在童年时,在百草园的美好时光。这篇文章多次用了景色描写,如:“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一句话就用了景色描写,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百草园的景色优美与神奇,表现出作者对百草园的回忆。这篇文章还加入了《美女蛇》的故事,给百草园增添了一份神奇的面纱。幼时的鲁迅受此影响,天天等待着美女蛇的出现,等待着老和尚给他一个神奇的盒子,但是终究没有出现。这实在是太天真了。
这本书还有其他一系列的童年回忆,如《狗·猫·鼠》、《阿长与》、《五猖会》等等,都能体现出鲁迅幼时的天真可爱,和他对幼时美好时光的怀念之情。
这本书中,鲁迅写过一句话:“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它的出现,让我眼前一亮,心想:我也从记忆中“抄”出一篇文章来吧!于是我便绞尽脑汁,想把过去的记忆全部掏出来,看看有没有童年趣事,但没有。他的技艺真高!
让我们去探索鲁迅的童年美好时光吧!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读《朝花夕拾》有感1000字
当我一口气读完鲁迅的《朝花夕拾》后,我不禁拍案叫绝。在文中,鲁迅把长妈妈淳朴善良、辛亥革命失败后范爱农的苦闷和放浪等等写得鲜明动人,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鲁迅先生是以回忆的方式写出了这本书,大多用了凝练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记忆里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了人物的神情、心态。
本书由一篇篇小故事组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全书的开篇之作《狗·猫·鼠》。本文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嘲讽当时社会上无中生有的那些言论,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女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让人拍案叫绝,又暗喻当时北洋政府的执政者是跳梁的老鼠,对国家有损无益,体现出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全文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细致的细节描写,显示出隐鼠的柔弱和敌人的残暴,让我们流连其中。
还有一篇也让我惊叹不已,《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运用精彩的写景文字,把百草园里的景物描写得自然逼真,让我读起来如身临其境,怡然自得。作者用承上启下的过渡段自然地引出下文,欲扬先抑,把雪的无味作为陪衬,又写出雪的乐趣,接下来一系列动词的运用准确地写出了草地捕鸟的全过程。鲁迅先生用一件小事结束了文章,以精心雕琢的语言描写百草园读来清新自然。
这里的每个故事都是有内在意义的。长妈妈的亲切和蔼、封建考道的残酷、戏曲对作者的吸引力、由“无常”反衬出的黑暗现实、“名医”的冷漠无情、求学的线索以及学堂的弊端、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和藤野先生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范爱农的个性特点和当时反动统治阶级宣扬的孔孟之道,实行惠民政策的罪行。
愿人们改变社会现状,发奋图强生活,不做无为的“行尸走肉”。
读《朝花夕拾》有感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它勾勒了一幅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封建社会画面,理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制度。回忆起孩童时代发生的往事,把内心深处的情感蕴含在文章中,以浓厚的时代气息来警示社会、讽刺当时的黑暗社会。其中有一篇《父亲的病》,更是让我回味无穷、不禁拍手叫好。
这篇文章对“名医”进行了细致的勾勒,于是,在我们面前便出现了一位唯利是图、贪图利益,没有尽到自己职责的虚伪的“名医”,他看病时极为不耐烦,待人冷漠无情,病人不适时,还百般推卸责任,致使作者到最末尾时发出了“觉得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错误”的感慨。
是呀!那个时代的人们,心灵都被黑暗所笼罩,他们贪得无厌,为利益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使很多人都深受其害,鲁迅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在父亲临死前,作者眼睁睁看着亲人受到煎熬,却无能为力,使得作者加深了对庸医的憎恨,同时也加深了对黑暗社会不公的怨恨。
再看看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吧!现实社会中,种种的阴暗面层出不穷。大到一项工程被商家偷工减料,谋取暴利;小到学生写作业不认真,丢三落四,自欺欺人。我们一定会因为作业写不好,却不放在心上,对父母、老师的批评不屑一顾吧?这些事情,如果任其发展,那终会酿成大错。如果每个孩子都这样做,那20xx年以后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20xx年以后呢?那与以前的封建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说,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要绝对的认真与负责,干一件事情,就不要满脑子的想着偷工减料,那样最后只有自食其果,悔之晚矣!
在读《朝花夕拾》的时候,紧紧的跟随作者,重新的回味着那黑暗旧社会的点点滴滴。我们要庆幸自己生活在新社会,生长在红旗下,所以我们更应该以我做起,抛下自己的种种不良行为,共同建设我们的国家,让明天更加美好。
寒假里,我不仅读了《小狼小狼》,还读了一本《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死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 ‘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充满欢笑的,童年是最快乐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鲁迅回忆自己的童年的。这本书是鲁迅从记忆里抄出来的,摘取了那些深藏在童年的难忘的生活的片段。
最令我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藤野先生》这两篇文章。阿长是阿长与山海经的主人公。她是鲁迅幼年时的保姆,是在鲁迅童年生活中影响力最大的人。她睡相很难看,总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她平日喜欢“切切察察”;满肚子繁琐的道理,常给鲁迅讲故事。文中处处体现了阿长对鲁迅的爱,和鲁迅对阿长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的解刨学教师,他正直,热情,诲人不倦,治学严谨,没有民族偏见。他十分关心鲁迅的学习,耐心仔细的纠正鲁迅讲义上的错误,并引导鲁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学习。当他得知鲁迅要放弃学医后,很惋惜,并把他的照片送给鲁迅留做纪念。
这两篇文章都表达了浓浓的爱,这种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我从中也学会了如何关爱别人。当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他,而不是嘲笑他,这是关爱;当别人遭遇不幸时,一句理解的安慰,这是关爱;当别人帮助你时,一句诚恳的“谢谢”,这也是关爱……
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爱在一个鼓励的眼神里;爱在一句关切的话语里;爱在一桌美味的早餐里……
我们的童年在慢慢的渐行渐远,留下了一个个美好的回忆。细细品味《朝花夕拾》,回忆自己童年的美好。
文/阿幻
对于看书,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记得看过《地狱的第十九层》应该可以算是一本惊悚恐怖的小说,看的一半,几乎已经快要忘记还有结尾没看,才懒懒散散把它看完,居然看了3个月。
前些天,幸得有人推荐,看了一部亦舒的《朝花夕拾》。该书主人热情不凡,看过一段,他便会津津有味的和我探讨其中的缘由,分析故事情节,鼓励我赶快看完。
不知不觉,我竟奇迹般用了不到一周看完整部作品,感觉荡气回肠。
据说作者是倪匡的舍妹,所以书中带了点科幻色彩,并不时出现卫斯理、原振侠的原型,只是没有提及姓名。
已经不可避免的迷上了书中的男主角方中信,一个有魅力,懂得爱的男人。
一九八五年,那个年代感觉是很落后和封闭的,人们的感情思想都处于一个禁锢的时期。
男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遇到了来自二○三五年的女主人公陆宜,如所有言情小说的情节一样,他爱上了这个因走错了时间来到了一九八五年,虽然和他只交往了短短45天的女人。
两人的情感经历并没有遭遇太大的波折,只是在一个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女人还是要回去遥远的未来,相夫教子,即使对眼前的男人有多少的不舍。因为这一切都是宿命,他们不能违背的自然规律。
一直以为感性的男人不理智,理智的男人不感性。方中信何尝不是一个例外呢?为了爱人不受煎熬,他宁愿独自流落在一九八五年,承受失去爱人的痛苦。而他也在爱人离去三年后悄然逝去,而在墓碑上最后留的那六个字,更是令人肝肠寸断,冲击着每个人的心灵。
有这样一个男人,这样的爱自己,已经足矣。
或许作者是残酷的,她不该把陆宜还给未来。可以给他们45天,就应该给他们一生。
也许他们本就不该相遇,一切在50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注定。
人生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现实中看过太多的离合。不该遇到的偏偏遇到,如果相遇是一种错误,也宁愿只要片刻的温存。所谓此情只待成追忆,有回忆的人总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