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一些日志吧,日志是记录自己收获和感悟。那如何写好日记呢?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里是小编为大伙儿整理的心情随笔情感日志【精彩5篇】,欢迎借鉴。
这个冬天,听说千年奇寒,于是,南昌这个城市下起了雪。终于看见了白茫茫的世界,看见了漫天的雪花无声的坠落,看见了雪中被模糊的伤痕。那个停止在南方的城市里的悄悄话,终于在中部的这个城市里被听见,我们还有多少个美好的向往依然纯洁?
在某个不够寒冷的冬天里说过,等到冬天过后,做一个温暖如春的女子。等到春天到来的时候,却发现一个人终究无法完成自我救赎,于是变开始慌张,也慌张地寻找摩天轮的传说,慌张地看着黑暗征服整个天空。当世界被冰冻成一个无法在阳光下融化的雪球,用谁的。温度温暖谁冰冷的双眸?
这个世界有错,于是总是有人在忏悔。这个世界很无辜,所以总是有人楚楚可怜。这个世界也很荒诞,于是,总是有人楚楚可怜地一错再错。
如果有一天,所有的故事只剩下一个错误的结局,所有的人都无辜得像天上飘落的雪,所有的表情都凝固成虔诚的忏悔,只要给我一个理由,我可以原谅全世界。一个人躲在谁都看不清的角落里默默数着微笑的次数。
听说怀抱很温暖,能拥抱整个冬天。听说,有了怀抱,便没有冬天。原来还有一个世界能让人听不见看不见说不出。我若放下一切,也只为拥抱一个未完成的记忆。
时间的缝隙里透漏着一道刺眼的光,看见冬天的痕迹拖着冰冷的身体慢慢爬过。
接近半年的时间,我结束了我的初恋。
一直害怕的事情,一直害怕的伤害,终究还是发生了。我现在过得没有我想的那么潇洒。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很好,很黏我。粘到融化我心里的防御墙。我发脾气。他会哄我,我哭,他会比我难过。我摔倒,他会不顾一切来扶我。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每天都会有短信,每天让我觉得恋爱很美好。那时候,我喜欢淋雨,他也会陪我。
后来,他说他麻木我了。我的坏脾气,我的'坏个性,我的刁钻,我的各种不好,他都知道了。他再也不会深夜因为我哭了,来陪我,再也不会。不管我等到多晚。我知道,这是我的初恋已经结束了。
可是,我真的很难过。他半个月看一看不找我,我也不找他。我一个人哭。每天晚上,谁也不知道我哭,不知道我多么难过。这是坚强。
昨晚,去我们一起放孔明灯的地方。我希望那天我许的愿望可以实现,我希望他离开之后,会找到更多的幸福。
我以为,我放下了。可是还是没有。
我不喜欢了,只是我还是没有习惯,没有习惯一个人,我害怕了。总会没出息的怀念过怀抱。为什么我要谈。
我后悔了,很后悔。
眼泪,好像哭不尽了。
昨晚我好想想明白了,不要再找他了,找了,他会觉得还有希望。
亲爱的,放了他,也放了自己。
“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长庚,当今皇上。
他一直迷糊到上朝,身边众臣说的话愣是一句也没听进去,恍恍惚惚像是丢了神。
顾昀抬头看了年轻的皇上一眼,眉眼间威严与温和融为一体,黄袍加身倒是像个救济众生的神仙。可他偏偏想到梦里那个束着发脸上脏兮兮眼睛却明亮的晃人的狼崽子。心里那株芽抖干净身上的土长成了参天大树。
“臣无恙。”
怕一眼望去,心就像一江春水向东流,回不来了。可那都是假的,又能撑的上多久?
“大帅,信!皇上那边传信来了!”
是当今皇上写的,内容官方的很,挑不是一点毛病。可顾昀偏觉得不该是这样的,要说是个什么样子他又讲不出来,脑子里就是有个声音说,不是这样,不是这样。
顾昀太不出个所以然,神经崩的太紧了,也许是吧。
顾昀做了一个梦,光怪陆离的叫人惊异。甜的有点发腻的“义父”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心化作一江春水。他总有一种认知,好像本该如此。
啧,顾昀打了个颤,把心里刚刚探头的芽儿给一捧土埋上。总共还没说上过几句话呢做春梦怎么就给梦到了他,情节还那么曲折,顾昀百思不得其解。
“大帅可是身体不舒服?”
梦而已,何况人家一出生就是含着金勺子的。命,没爹没娘童年悲惨连根毛都挨不上。做的是什么梦啊太缺德了点。
顾昀里里外外把梦拆了个遍,用一句春梦时效还没过解释涌上来的情,整个早朝却不敢抬头看皇上。
顾昀又被派去打仗,打了近一个月觉得有点不对劲,总感觉好像缺了点什么。
顾昀一下子茅塞顿开起来了,是缺了封信。可自己上下无亲沈易那个老妈子又在这的,谁没事写封信过来,告诉府子烧了吗?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拆开手里的信,扫了几眼丢给边上的小兵,沉着脸说:“交给沈易,叫他写封回信寄过去。”
莫名的不满,听到从皇上那边来信的满腔欢喜被莫名一盆冷水浇的个透彻。
我喜欢写随笔,我也喜欢音乐,我喜欢边写随笔边唱歌,我愿意将这两种我认为最美好的艺术形式相结合。每一篇随笔,都值得被冠以一个如歌一样的名字,而当我听到一首歌时,又会由歌词和曲调想起过往的一些事,接着就写下一些文字。这些背后有着音符的文字不停跳跃着,就像是音乐随笔,又是另外一种欣赏与享受。这让我想到博客,这种新新事物的出现,可以说是随笔的`电子形式。人们把对随笔的热衷和对音乐的喜爱完美相合,便将博客推向了时代的高潮。可见,是随笔成就了博客,是博客给了随笔一把梯子,把文字放飞到自由的天空。
随笔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不需要为爬格子而十分劳力伤神。相反,随笔这一写作形式为所有人敞开大门。这一点又与歌唱不谋而合,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唱美声或者能将通俗唱得传神,但毋庸置疑的是,歌唱从古至今都是人类的本能。同样,随笔是一个人从灵魂深处反映出来的事和情最真实的写照。因此,从某个意义说,无论是谁,写出的随笔均无高低优劣之分,就像我的语文老师在批阅随笔时从不打分而只是写评语一样。更准确地说,他是在给作者所提出的问题作回复,相互进行讨论,而非评语。作者和读者在“随笔”中进行思想的交流,继而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从这一点来看,随笔足以跻身为最有价值的最有意义的写作体裁之一。
小时候我还在农村,门前马路的拐角处有一户人家,黄泥的墙,暗红色的瓦,有点破败。这户人家两个小孩,一个大人,两位老人,早年因为穷,小孩的亲生跟着别人跑了。两位小孩叫冬英,叫老强(因为方言用相近读音代替),他们的很少管他们。因为离得近我也就和他们熟悉,他们在我的'里并没有因为穷而露出自卑的神情,还有他们也没有穿过新衣服也没读过书。我甚至不知道怎样用文字描述他们,说太苦但脸上又总是有笑容,即使有大人调侃他们也总是笑,我没见过他们流过,我现在想起来也觉得他们太不容易。
那时候的和冬英接触最多,她比我大,但是我随大人称呼她冬英。农村夏天会剥玉米和摘花生,因为量太多于是会叫她来帮忙,一筐玉米或者一捆花生会给一点钱作为酬劳。冬英,那个比我大的女孩在我偷懒的时候却一直不停的干活,速度很快,我问她手不疼吗?她笑着说不疼了,低下头又默默的继续着。我妈曾在干活时问她是否见过,她说见过一次但是不记得长什么样子了,她说偶尔会想象她的样子。等我上了初中就很少见过她了,偶然听说她找了媒人给她说媒,我初中结束那年听说她已经了,嫁给了隔壁村比她大十岁的人,在村里没摆酒席。我妈在聊天提起时言语中透露了松一口气的感觉,或许觉得她太苦了,确实她太苦了。高二那年我在村里见到了她,带着一个小孩,红润的脸颊想必是的。后来门前的马路旁新建了一座红砖房,涂了油漆的门上贴了金边的福字,在下闪耀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