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本页是勤劳的小编给家人们整编的《名利场》的读后感【精彩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这本书太重了,没有办法每天带在身上,看的比较慢。一开始读时,我还贴标签用铅笔画下自己喜欢的语句,读过几章后,便不再做任何标记了。原因很简单,这本书处处精彩,句句绝妙。你可以随时翻开书来读,不用紧跟故事情节,每一页都是那么的尖锐幽默。作者完全置身事外,读这本书就象是作家在看一节节木偶剧,他站在一边不紧不慢的解说着。以前我以为一本能把读者不由自主带进故事的书,是好书。现在,我体会到,读者作为置身故事外的观看者同样的充满乐趣。这本书幽默,尖锐,但不刻薄。读它如观史,性格鲜明、跃然纸上的主角和配角都酣畅淋漓,故事的背景在数百年前的英国,其实也在你我的身边。
瑞蓓卡。夏普,这个小精灵(精灵也分好坏)太精彩了。第一次钓焦斯不成,离开爱米莉亚的家时,刚坐进车里就开始整理她的赠与。拒绝老克劳利先生的求婚时,让我惊呆了,我想她会接受的,准男爵夫人呐,但精彩还在后面。罗登是她的猎物,她借他的名,过了几年她梦想中的生活,直至东窗事发。论策略她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进入社交界金子塔的顶端。亲爱的女士们,如果你聪明过人,美丽漂亮,只要拿瑞蓓卡作偶像,一定在这个俗世里,实现你所有的梦想。几经沉浮,潮起潮落,始终屹立不倒,哪怕最落魄的时候,也过的有滋有味。从学校搬出来,没套得住焦斯,进入克劳利家,先取得男爵的喜爱,再跳入老克老利小姐家,抓着罗登,勾引乔治,迷晕男爵,进入最高级的社交界,事发欠债逃跑,在法国英国边界游荡,仍能搞定焦斯,依然过她的逍遥生活。这简直是一个女人的奋斗史。我对她笼络男人的技巧叹为观止。斯泰因勋爵的前后嘴脸,也是极其夸张的,他用钱用势来笼络瑞蓓卡,翻脸后,再见到瑞蓓卡的身影,一脸惊愕。还派人来威胁她。女士们,这是男人的浮世绘,沧海桑田,过去的`就过去了,连瑞蓓卡这样的“大师”都找不回从前,何况平凡如丑小鸭的你。
社交界除了绅士铎炳,没有第二个男人能逃出她的罗网。哪位亲爱的单身男士,如果你多金,只要以瑞蓓卡作反面教材,一定能抱得贤淑、良善的美人归,关键是自己先试一下能不能用瑞蓓卡练就成火眼金精。能不能象铎炳一样,是一位正直,忠诚,而又有智慧的绅士。绅士在现金的社会已经被用俗烂了,衣着得体称绅士、多金称绅士、做些慈善也叫绅士。铎炳称为绅士那是受之无惭的,最终得爱人又有一千金,算是对我这个笑抽了的读者最大的安慰。花好月圆,人生圆满,是我这个俗人喜欢看到的。
以老克劳利小姐为中心,以克劳利家族其他人物为半径,展开了一个华丽丽的圆。陪瑞卡为何选罗登,是因为在她当时的圈子里,她看到罗邓身后的巨富姑姑。对老克劳利太太的照顾及陪伴虽图的真切,却也没有比得过牧师别德。克劳利太太,可怜的老小姐,在自己的财富里坐牢,医生想到自己的年收入,才实施有效的劝导。牧师别德。克劳利太太的功略,逼真极了,由于丈夫的跌落马背而功溃一窥,直至后悔终生。大伯子通过未婚妻适时出现,赢得了遗产,这个圆才黯然结束。
爱米莉亚,哦,小天使,所有美好的品德她都具备,此人只应天上有。她对铎炳的自私,直到她跨出去乔治那一步我才原谅她。书中说:“可怜的女人总是作践他,已经成了习惯。她不肯嫁他,可是也不愿意放他走。她自己什么也不拿出来,可是希望他为自己献出一切。”直到失去,才认识到以前所拥有的可贵。作者是仁慈的,赏了她一个完满的人生,看,所有的男人都希望有一个爱米莉一样的太太。罗登,浪子回头金不换。
从丽贝卡和艾米利亚讲起,这二人才是真正的时代姐妹花,作为贯穿全书的两位女性,在她们身上发生的事都借着作者的手中的放大镜被无限放大在我们眼前。
丽贝卡和艾米利亚,通俗点说就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丽贝卡是穷人家出身的聪明妹子,还没发育就知道跟买画的达官贵族讨价还价,发育了之后那就更了不得,她眼中的男人就是货币符号的代言,爱情就是金钱的商标,她不断地趋炎附势,时刻准备攀龙附凤,有过几次飞黄腾达,也几次被自己的晚礼服绊倒,出场的男人大多都被她利用但她一个都不爱,她伤害了你不说还一笑而过,但是这样的丽贝卡对艾米利亚却是一片真心,因为艾米利亚,实在是太傻了。白富美,气质佳,看见喜欢的人就瞬间樱唇欲动、眼波将流,好姑娘都是相由心生的,即使最后家族败落,白富美依旧有白富美的操守,即使最后成为了大龄离异女青年,去见领走亲生儿子的公公时,拿的也不是盾和矛,而是几件衣服和满满的辛酸。
戈达尔说,如果粪便值钱,那穷人就不会有屁眼儿。丽贝卡才是真正懂得这句话的人,她就活在最底层仰望着繁星旁的土豪和贵族们,�
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所以丽贝卡从不舍弃,一直都没有想开过,更没有自己出世哲学。
丽贝卡并不少见,她就活着我们中间,穿梭在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但艾米利亚已经濒临绝种,或许艾米利亚从一开始就是稀有的。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偏爱艾米利亚,丽贝卡才是真正可爱的人,不作死确实不会死,但是在特定的时代里,不作死就不能活,至于其他方面,人家乐意你管得着么。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 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 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是遥远的将来,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名利场,它充满着浮华和虚幻,处处弥漫着尘埃,掩盖了原有的本真。名利场中的人们带着虚伪的面具,醉心于金钱、地位和权利。为了进入上流社会,他们不择手段,遗失了本真和爱。萨克雷的小说《名利场》就是讲述了这么一个世界:女主人公蓓姬夏泼出身贫寒但野心勃勃,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美貌,从一个贫寒的身份摇身变为上流女子。小说很现实也很清醒,描摹出英国社会的一个横切面和一个时代的片断,赤裸裸的鞭挞了十九世纪充满污垢的上流社会。
让人又爱又恨的蓓姬。
蓓姬。夏泼是书中的女主角,一个大多数 从童年开始就便懂得如何用谎言获得自己想要的,她对名利的向往和渴求相较于其他人要来得更加强烈。为此,在离开平克顿小姐在奇斯维克主持的学校之后,贝基立志要不惜一切代 她调动自己的全部才能和智慧,运用自身出众的美貌和性感超群的`风姿,甚至还耍了一些不可告人的小把戏,谋得上流社会的稳定地位。贝基准备做一切事情—欺骗、背叛以及糟蹋别人的生活。每个人都是为她而设的阶梯,沿着这种阶梯她可以步步高升,既有钱,又有势。一旦她不再需要这个人了,她会毫不顾虑地将他一脚踢开。是一个彻底的坏女人。但是,固然蓓姬有着那么多的坏,狡诈贪婪,谄媚奉迎,势利虚荣,到最后丈夫抛弃他,儿
子也不愿意承认这位母亲,然而我却真的没有办法太恨她。正如她所说的“如果我一年能有五千英镑,我想我也会是一个好女人。”穷人和富人早已划了标志,社会抛弃了穷人,她的钻营不得不承认有社会原因。另外她的确是个聪明的人,且不说空手套白狼的技巧,光是那份对自己的把持力就让人欣赏。她将周遭的世界看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甚至还在忍无可忍之下,在爱米丽亚的面前拆穿了乔治的丑恶面具,促成了爱米丽亚与多宾的结合。谁又不能说她没有可爱的地方呢?
当我在读英国作家萨克雷的著作《名利场》时,虽然文章中充满了嬉笑怒骂的语言,使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但越是读到后面越是揪心与沉痛。
故事中第一位女主角蓓基·夏泼出身贫苦,聪明机智、美丽动人,她凭借着阿谀奉承与美色跻身上流社会,最后还是被上流社会所抛弃,被迫流浪到欧洲大陆,尝尽人生坎坷。而与蓓基·夏泼的地位截然相反的富家小姐艾米莉亚·赛特笠性格善良,但却蠢笨。在生活遭受巨大创伤时候,却把虚伪的乔治·奥斯本当成所有的寄托,经历丧夫、育儿、丧母等等坎坷后,才在蓓基·夏泼告知下发现身边的真爱。两位主角此起彼落的遭遇,以及围绕着两位主角依次登场的人物,构成一个尔虞我诈、争名夺利、投机取巧的名利场。
蓓基·夏泼是一位道德败坏的女人,除此之外我更怜悯她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她出身低微,由于父亲是个酒鬼,饱受困苦。从8岁起就开始替父亲处理事情,想方设法劝走那些讨债的人们。贫穷的生活已经使她养成阴沉沉的性格,比同年的孩子懂事得多。父
亲死后,她被送到平克顿女子学校,在那儿受到了平克顿小姐以及其他人的百般歧视。蓓基·夏泼本性就不是忠厚,更遇到唯利是图的平克顿小姐,一棵不良的树苗没有遇到好园丁,怎么能长成参天大树?在当时,能改变命运的就是寻找一位好丈夫,可惜她婚姻上也是坎坷。她本可以与乔瑟夫结婚,却遭到了乔治?奥斯本的干涉。乔治·奥斯本认为她出身低微,不配成为他的亲戚,不配当爱米莉亚的嫂子。因此,蓓基想成为乔瑟夫夫人的希望化为泡影。无奈之下,她只好到克劳莱家当家庭教师。她知道罗登·克劳来是个十足的无赖、赌徒、混混,她根本就没有看上罗登。可是当得知罗登会得到姑姑克劳莱小姐五万英镑的遗产时,就千方百计地抓住了罗登的心。原以为克劳莱小姐的开明能原谅她与罗登偷偷结婚的行为,哪里知道克劳莱小姐精明势利,身份低贱的她怎么能迈入“高贵”的克劳莱爵士家呢?当罗登无法继承姑姑遗产,为了养家糊口,她成了斯丹恩勋爵的玩物。多年来,罗登一直靠她供养,最后抛弃了她,却接受了她从斯丹恩勋爵那儿为他谋得的职位。
只可惜蓓基一味地追求名利、财富、权势及社会地位,并以牺牲友谊、爱情、婚姻为代价。她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也失去了她所不想失去的。为了得到想得到的,她对别人的损害也非常令人憎恨,但她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各位想跻身名利场的女孩们,萨克雷的这本著作就是你们进入名利场前的必读物之一。眼看着那么精明能干的邓文迪女士,刚刚在名利场中摔了狠狠的一跤,这真是一个提醒:那个场可是步步惊心啊!我相信,邓文迪女士一定也具备蓓基永不言败、积极向上的精神,不知道在门口徘徊的女孩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小说中,另外一位女主角——美丽动人的艾米莉亚,品性虽然善良、温柔,但是也没少得到萨克雷的讽刺。
艾米莉亚看起来完美无缺,是一位善良的好妻子、尽善尽责的好母亲,却在父亲破产的情况下,并没有为家庭的环境改善而努力,而是将自己全部的情感寄托在怀念放荡奢侈的公子哥乔治·奥斯本身上。失去丈夫后,艾米莉亚把孩子的需求看作是最重要的,为此和母亲经常产生口角;在爱情上,对去世丈夫的盲目崇拜,一次次伤害非常爱他的都宾先生的心,若非蓓基告诉她丈夫的真实嘴脸,她估计要孤老终身了。生活上的逆来顺受和爱情的盲目,这种愚昧的善良,让她一直过的很挣扎。感恩都宾先生矢志不移的爱,最后让她回归幸福里。
蓓基和艾米莉亚是19世纪英国女人们的代表,一切的荣耀,都被安在丈夫的地位身上。她们或是主动或是被动放弃“独立”两字,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之一。女性全部的依附,只能让男人把女人做为养儿育女的工具或宠物,遇到责任心强的男人,也许会养你一辈子;如果运气不好碰到罗登一样的男人,可想命运会是何等的悲催!
男女关系、夫妻关系的复杂度,以及女性究竟应该在家庭中需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人们一直讨论的不衰话题。我真心的认为,做为女人准备扮演什么角色,取决于女人想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如果想依靠男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那必然把大脑的容积量减少,善于包装自己,百依百顺,必能过上称心的日子。如果要做丈夫的左膀右臂,那需要一颗足够强大包容、不断学习进取的心,其实男人绝对需要心灵伴侣。
亲爱的女友们,你想要什么,在于你站在那个位置上!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己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后来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后来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助,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后来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后来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但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后来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伤心,我觉得痛苦应该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接受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直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接受,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伤心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己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接受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但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接受。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 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我不知道萨克雷究竟把谁放在了中心位置,或许是爱米利亚,或许是蓓基,亦或许是都宾。至于美与丑一下子就能区分的很清楚,这出戏告诉我们的也就是美与丑的碰撞,就在现实中,就在名利场上,就在你眼前发生。时代变了又变,但名利场依然是不变的。
既然自己也将要走向社会,我只担心自己碰不到像都宾这么好的朋友,而不担心遇见类似于蓓基这样的善于钻营之人。现实有多么美好,我实在说不清楚,如果要按照十分制的话,我估计能给个5分就不错了。萨克雷的戏从来没有断过,名利场这部戏终究会一直演下去,都宾,爱米利亚,蓓基只是许许多多人中的代表罢了,他们虽然走了,还会有更多的人上来,有你,有我,还有我们的子孙们。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名利场读后感。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 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我不知道萨克雷究竟把谁放在了中心位置,或许是爱米利亚,或许是蓓基,亦或许是都宾。至于美与丑一下子就能区分的很清楚,这出戏告诉我们的也就是美与丑的碰撞,就在现实中,就在名利场上,就在你眼前发生。时代变了又变,但名利场依然是不变的。
既然自己也将要走向社会,我只担心自己碰不到像都宾这么好的朋友,而不担心遇见类似于蓓基这样的善于钻营之人。现实有多么美好,我实在说不清楚,如果要按照十分制的话,我估计能给个5分就不错了。萨克雷的戏从来没有断过,名利场这部戏终究会一直演下去,都宾,爱米利亚,蓓基只是许许多多人中的代表罢了,他们虽然走了,还会有更多的人上来,有你,有我,还有我们的'子孙们。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资料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一样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近中年(30、40左右)时,她最终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我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终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能够简便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之后,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 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终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忙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头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我的友谊,感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终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我,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我都不明白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近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