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精选2篇)
一、教育宣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二、工作亮点
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区委作风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操办“状元酒”、“升学宴”等不正之风,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特作如下承诺:
一、不操办“状元酒”、“升学宴”等违规酒席;
二、不参加除婚丧嫁娶外违规办理的各类酒席;
三、不违规为单位领导、同事组织其子女升学庆贺事宜;
四、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借机敛财;
五、不授意、委托他人代办或小规模、多批次违规办理酒席;
六、不利用公款、公物为操办酒席提供服务;
七、不用公车或公款租车送子女入学等;
八、不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或安排管理对象支付入学费用等;
九、不组织或参与不文明婚闹活动;
十、不操办其他违反规定的酒席。
以上承诺,恳请组织、同志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本人自愿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