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2000字_读书笔记优秀范文(精选18篇)
读书大家都会,但认真、仔细读书的人不多,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用诗句、诗文来赞颂书,书是我们的益友,他带领我们到书的王国去获取“能量”-那就是知识!
从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就教导我们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这种好事情有些人就不懂得珍惜,而这种人就会失去获得知识的好机会!
说道读书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你要想进步,就要看书。书就像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最后抵达终点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书本中的知识和经验是人类社会前进阶梯!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往往这些名人都是养成了热爱学习、酷爱读书的好习惯,例如:毛泽东经常看书看得很晚,他的保健医生徐涛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是他不听后来,徐涛发现毛泽东喜欢聊天,就找机会和毛泽东到户外散步聊天。有一天,两人出去散步,毛泽东说:“我在湖南读师范的时候,喜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读得不多,还得补课。”徐涛说:“我正好相反,社会科学的书读得太少,现在也得补课。”毛泽东兴致来了:“我们以后多聊点自然科学吧。”后来,他问徐涛:“石油怎么开采?怎么炼?有哪些用途?”徐涛回答不了,就去查书,查完书再聊。这样一来,毛泽东常常向他提出新的问题,徐涛只得一次次地查书后来,徐涛发现自己读的书,毛泽东也在看,因而问的问题也越来越深,被他难住的时候就更多了。徐涛问:“主席,您是有意考我吧?”“哪里是考你,你在帮助我读书,帮助我增长知识。”
一听这话,徐涛茫然了:本想劝他少读书,其结果倒逼他多读书了。于是他趁势说:“主席,您读书很多,但方法不科学。您这么整天读,不休息,太疲劳,违背辩证法嘛。”又说:“主席,您电影不看,对打扑克、下棋没兴趣,体力活动不搞,长时间进行一种劳动,最容易疲劳。”
毛主席却摇头了:“你那点辩证法不全面,你对事物的理解也有局限。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我这也是一种休息。你不承认?”毛主席就是这样执着地从书本中吸取知识;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人如果一旦犯上“书瘾”一天没有书将会像犯毒瘾一样!
读书不是只看一遍就算看了,这样就是自己骗自己,这样是不会懂的知识的。其实毛泽东不止会打仗,毛泽东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但不会掌握方法等于没看。有些人认为读课外书耽误学习,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读书本是一种学习,读书能把书里的知识学到自己的脑子里,学习语、数、英能记住各种那个知识,好读书的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养成。
要读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画出来并记住,自己觉得非常好的需要背下来要深深地记在心里!
2。读书要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要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事能见的概括出来!
3。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上想想要是自己是主人公自己会怎样,要是在生活中自己会怎样!
4。读一本书就要读透彻,一遍又一遍不断从书里获取知识,读一遍根本不能叫做读书只能叫做看书!
5。读书的时候脑子要思考,要认真的思考,看不懂的地方要谦谦虚虚的问别人,把问到的知识记下来不断思考看看对不对再继续看书,这样看书你才会汲取书中的知识。
6。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少年富兰克林刻苦求知,忠诚伟大的科学家。读完一本书后想想自己有没有理解书的内容,书里的知识是否掌握,没掌握继续读,知道读到全会才算把书中的知识全部掌握,才会成为强者!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要求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我们才好读书,好读书我们就要读好书。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尔基”-鲁迅先生生平最爱看书,出版一部部小说,被毛泽东同志评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他就是小时候好学习好读书,才有所成就的!所以说要珍惜时间、博览群书才能像中国几代伟人一样做一个有气节的中国人!着名数学家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他读书时,第一遍一般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理解。他就是这样来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的。他最喜欢《聊斋》,不知反复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他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苏步青读数学书也是这样的,他总是边读边想,边做习题,到读最后一遍,题目全部做完。他认为,读书不必太多,要读的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读精了。这样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年轻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别把它丢掉。”
现在的社会特别看重读写能力,他是我们接受教育和选择职业的垫脚石。如果你不喜欢读书,或者因为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别人差而灰心,这样的人必须要有耐心和恒心寻找你的读书办法。
大量阅读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因为阅读好书就像跟历代的名贤圣哲长谈,他们高尚的情操会对我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大家要知道,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在作者的书里,你的想想在书里驰骋,你的思考有可能比作者的文笔更好,更详细这样一来你不仅从书中了解世界,体验作者的生活,你也会重新认识你自己。但是,只有诚信读书,读书才能成为一种乐趣。假如你因阅读而变得高尚、聪明、善良、文雅,读书就不再是一种负担!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书的益处很多,不仅能扩大人的知识面、陶冶人的情操、让人明真理,辨是非,对学生来说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可以使学生受益终身,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人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自己想读书而又不喜欢读书怎么办:自己看看伟人读书的故事,看看伟人是怎么成名的。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读书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但读书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不要让自己在很累很累的情况下读书这样也会读不好书的。这样反而会消耗体力,体力不支!
记住!读书对人是有益的,读书多了,就知道了读书的好处了!让我们大家在阳光底下快乐读书,快乐学习!
“少而读书,如日出之阳;壮而读书,如日出之光;老而读书,如炳烛之明。”读书可以成为每一个孩子积蓄成长的力量,读书可以满足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的需要,可以照亮学生前进的道路。因此,作为老师的我们,应该重视读书的重要性。因为书籍不仅能带来知识,还能带给读书者快乐 、宁静和收获 。
对于读书,我觉得我们老师应该起到好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多读一些励志、科普的优秀名著,是书本真正成为学生的好朋友。
为丰富学生的课外阅读生活就,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文化道德素质,激发学生们的阅读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我觉得应该营造良好的班级书香文化。
一 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就是营造书香班级文化的重要途径。
班级不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也是探究知识和发展潜能、拓展技能的场所,还是老师引导学生实现师生互助共赢,展现师生智慧的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兴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认同,把学生的读书兴趣热情推向最高潮。
1 开展体现阅读。有了好的读书环境,有了好的书,还要让学生爱上读书,有充足的时间来读书。让每个学生都有一份读书计划,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让学生自己制定自己的每月读多少书,一个学期读多少书。读书,但是不能读死书,要与快乐相结合,同学们在读书的时候,教室内播放一些轻音乐,让孩子们一边享受音乐的熏陶,一边在书海里快乐的遨游。下课时,同学们可以边做游戏,边回想一下上课的内容,例如,跳绳时,可以复习一下语文课本的古诗词、优美的句段。游戏、学习两不误。
2 积极准备好读书节的各项活动学校设定读书节,让老师和学生在读书实践活动中以师生对话,为精神打底,为人生奠基,以经典为友,为博览同行,为生命添彩。开广阔的视野,体会学习的愉快就,享受生活的快乐。读书节日里,认真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准备,从而促进学生的读书质量,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
3 阅读经典篇章 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阅读能力,分年级介绍贴近学生生活,益智有趣的读物,帮助挑选浅显易懂的童话、故事、儿歌、优秀小说等。如《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加强课内交流,课外延伸阅读,拓展孩子们的知识面,如讲授《卢沟桥的狮子》时,可以让学生先收集卢沟桥的相关图片、资料,再结合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体会文中的情感, 使让孩子们的知识面纵横沟通 ,提高阅读的质量。
4 开展同读一本书活动同学之间可以共同读一本书,这样,可以让孩子们交流各自的读书感想,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沟通能力,享受交流的快乐,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接受中华传统的文化熏陶。
5建立图书角在教室的一角让孩子们拿出自己的觉得好的书,愿意与同学们分享的图书贡献到图书角,成立班级俱乐部,让班级中爱读书学生以点带面促进读书活动的开展,丰富学生的知识。
5 用好读书笔记在组织阅读的同时,让每一个参加学生都准备一本读书笔记:首页上写上个人资料,扉页里积累好的句子、成语,也可以写自己读某一本书或一句话的读书心得。也就是说,在阅读过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有关的词语、句子、段落、或整篇的文章摘抄下来,或对阅读的重点部分画上记号,这样,将警句名言摘抄下来,可以为以后的作文积累丰富的素材,也可以将一些报刊上有趣的画面、内容剪下来,粘贴在本子中,让读与思共,思与读随。在阅读的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要学着运用自己的阅历和知识去审视对比、评判书中内容,并及时记下自己的读书感受和疑点。总之,读书要做到手脑并用,阅读才会变得更精彩,更实效,既培养了学生的阅读能力,又锻炼了孩子们的动手动脑能力。
二 作为老师的我们在学生读书时我们更应该多读书。
1 我们可以利用自习课,语文课,课余时间为孩子们朗读经典作品,讲一些励志,有趣的故事,提高学生的读书兴趣。
2 教师之间应该相互交流,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教导学生。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们的阅读兴趣,启迪孩子们的智慧,也可以带动更多的学生加入读书队伍。在书香的浸润下,使学生在读书中不断成长,进步,使校园在朗朗读书声中增加魅力。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校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多彩缤纷,激扬快乐,活力十足的校园。
这个暑假我们对《“新基础教育”论》这本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认识和熟悉。一种牵挂、欲罢不能的情绪随着新学期的来临,日益明显。在随后的校本培训中,有幸聆听了李家成对本书的精彩导读,目睹了他充满激情与智慧的学者风范。精神振奋之余,信手翻读,有感于其中的一些描述:新时期基础教育观中强调重视“生命性”,认为身处青少年时期的孩子,尽管他们拥有生命最宝贵的时候,却并不知道这一时期对于人生的独特重要价值;尽管拥有各种发展的可能,却不知道如何选择,如何学习,如何努力。最最懵懂少年期,正是成长烦恼时。即使让现在的我们回首看这段时光,我们依旧看不清,说不明是怎样度过的。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暑假,在等待中六年只晃了一晃就走远了。烦恼着作业,烦恼着考试,烦恼着大人的叱骂,这些烦恼也早已飘摇得无影无踪。我的少年时代,远远不像那时老师常挂在嘴上的那句话“你们像早晨8-9点钟的太阳,世界是属于你们的”。虽然这激动人心的话语,曾多少次激发年少的豪情。可仅此而已,我相信那时的世界从来就没属于过我们,相反世界老是悖离我们的意愿,不是吗?曾经眩目的也仅仅是那年龄,那青春的年龄。只有那年龄说明着我们曾经拥有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候啊!重视“生命性”这样的话,确实令我深有感触,如果我们致力于教育与学生的生命血脉沟通,如果可以表达出那天真快乐的真实生命形态,这是幸事!
书中还有这样的一句话:差异的两端可能是白痴,也可能是天才!白痴往往很快被识别,引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而天才则有可能被看作怪癖、不守规矩等,遭到更多的批评或限制。强求一致,可能扼杀天才。谁能知道从事教育一辈子的老师,又有几人能有幸教到个把天才,却常常要背负扼杀天才的罪名!这是我原来的认识,原来我不懂,现在却明白了,只要我面对学生一天,就必须面对学生的差异。我们很可能由于对人的认识的“偏差”,会固执地让学生变成我们眼中的模样。如果以新的眼光看待学生,才能激发学生身上隐藏的巨大能量,从他们今天的行为中看到明日的辉煌!
《“新基础教育”论》里不乏这样的话,这样的思想:尊重学生,生命的自觉成长。像是一个丢失了理想的人,在重新找寻理想,“新基础教育论”试图让教育者回归理想。就是像她所说:“教师从每一节课中都能得到生命的满足。”语言中有由衷的深情,洋溢的激情,让我不止一次叹服:新基础真的是春天的事业!
培根在他的《读书论》里说过读书有三个作用:怡情、搏采、长才。即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即使难读如专业、理论书籍,我仍感激他拓展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心灵,纠正了我的偏见。书籍沉默不言, 他等待着人们的开启。
尽管如此,我仍然要毫不隐晦地说,读自己爱读的书,哪怕只是一瞬间也能让你感到生活的意义。因为好奇,想要了解某个人,而去看有关他的书,或他写的书。这是我读书的爱好。“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徐志摩怀着无限深情和热爱称颂的这一女子---林徽因,一直是我的兴趣所在。当有一天我把《林徽因传》纳入我的收藏,我的喜悦难以言喻。她外貌的美丽,活泼的言语,清新的见识,穿过时光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她身上交织着清新与深刻,热情与忧郁,只有风华绝代这个词能写尽其风情与才华。由于她,建筑学亦变得生动,建筑也有了生命,建筑学家俨然就是艺术家的代言。书已看过一年,然而对于这个人,我喜欢。我也喜欢过一些写作家,如中国新锐作家--- 王小波。可惜在他成名之际,即悄然消逝。喜欢他书的人,近年来成几十、几百倍增加。我衷心希望他的书能地久天长。
有很多时候我真感慨,语言文字的力量!跨越时空魅力依旧,仿佛有增无减! 20- 年前孔子以简约的语言点出君子之道,而后世的子孙自觉或不自觉地,一一去实践,从而形成了一个民族的灵魂。这便是《论语》。草草翻阅《论语》,虽只字片语,却颇可玩味。触及字眼满目“君子”?孔圣人时时以君子自居。文中像“君子不器。”“君子怀德…..” “君子贞而不谅。”“君子成人之美 …… ”“君子求诸己 …… ”“君子衲于言而敏于行。” “ 君子坦荡荡 ……”这样的语词屡见不鲜,遍布全书。人心向善、向美,古人对美德的追求近乎苛刻,把博学、仁德、坚定、善良、
诚信、严厉、朴实、坦诚 ……诸多品质融于一体,才曰:“君子乎!”这样的“君子”何处寻觅呢?所以我认为孔圣人言之凿凿的“君子”,那是个理想状态。就像一种梦想,一个目标,它是高远的。但它是存在的,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培根的话,是要我们能领悟读书的各种妙处。或许各种书籍的内在有许多相通处,兼容并蓄,才可显示书的魅力,读书人身上就有博大、精深之气息。曾经有个人说最会写作的,应该是数学学得最好的人。我前面提到的王小波就是其人,我记得他是留美的理工科大学生,-期间在农村插队时,读完一本厚厚的高等代数,在那样黑暗的年代。他在镜子上用蓝色钢笔演算习题,把镜子都写蓝了。他说那是那么美好的岁月!
常有朋友写信,让推荐书籍。这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因为,每个人的知识结构不一样,所处行业不一样,需求差异也很大。
读书最忌太功利化——需要什么就去读什么书,唯恐读了与自己的利益或追求关系不大的书而耽误了时间、浪费了金钱。很多人吃顿饭大方到一掷千金,买本书却再三掂量。时间的因素、金钱的因素,导致现在的国人读书越来越少。媒体披露的统计数据表明,每年,中国人用于书报消费的纸张人均10公斤,美国是146公斤;中国人均购书开支4美元,美国为120美元;中国人均消费图书0.7本,日本则是30本……
其实,读书范围尽可以宽泛一些。很多知识都是相通的,非专业内的书籍,往往更能突然触发你的灵感,让你尽情享受视野开阔后的愉悦和欣喜。
小时候,由于贫穷,对于读书是没有任何选择的,我基本上是遇到什么就读什么,这种没有漫无目的的阅读,为我打开了一个绚烂的外部世界。说不清是哪本书影响了我的追求和命运,唯有感恩,感恩于那个时候读到的每一本书。
现在的孩子,常为语文而头痛,其实,学语文并不难,阅读的积累本身就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欣赏水平和文字驾驭能力。如果不去阅读,而像学英语那样去学语文,其结果只能是会说而不会写,因为只有阅读才能真正影响到语感,提升文字的表达、布局能力,除此,没有任何捷径可言。很多孩子的语文成绩远不及英语,这是何等悲哀的事情。
语言的培养需要从小学开始。阅读、写作能力,在小学培养是事半功倍的,因为,这个时候的语感最强,更容易受到书中语言的影响,流畅、严谨的叙述方式,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真正培养出来。由于阅读对分数的提高远没有背英语单词、做数学题那样直接,很多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在读书方面花费时间。即使读书,也往往限定在与考试有关的范围内,这是一种可怕的抑制、扼杀孩子能力的做法。
靠组词、造句来提高语文能力是一种舍近求远的可笑做法,没有任何方式可以替代阅读。
让孩子跟随着兴趣去读书吧。
成年人读书面临着同样功利化的问题。做企业的一进书店就往管理、营销方面钻,搞文学创作的则往往站在琳琅满目的文学作品前流连忘返……有趣的是,我们所缺的,往往是专业以外的知识!这一点被很多人忽略。专业以外的知识与自己专业内的知识融会贯通,才能有所成,而且,专业外的知识往往成为更好的引燃个人灵感的导火索,迸射出最激动人心的火花,引领人开悟。
做企业的读点历史、人文、哲学、养生等等方面的书,或许更能帮助自己搞好管理和经营。管理、经营的细节只是“术”,或说雕虫小技,而真正的大管理家掌握的是“策”,他们早已摆脱了“术”的局限而走出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遗憾的是,世俗的人看不到这一点,只是在细节上绕弯弯,以为那些大家的成功取决于“术”,却忽略了大道。
“术”可效法,而“策”则必须靠感悟、领悟。形成“策”必须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顿悟,而超然于物外。
投资如此,治国亦如此。放到一国范围内来看一个民族的成长和发展历史,同样令人感慨!
德国为什么成为一个制造业发达的国家?看看其国内出现的大哲学家、思想家、军事学家、经济学家等等就知道了:莱布尼茨、黑格尔、马克思、康德、叔本华、尼采、费希特、克劳塞维茨、李斯特、费尔巴哈、胡塞尔、韦伯、海德格尔、弗洛姆等等,是一个民族智慧开启的灯塔。哲学家、思想家,引领着一个民族前行的方向。当今强国美国、英国等等,无不如此。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知识分子被阉割的民族能够真正屹立于世界之林的。
前几年,曾有华人专门捐款给国内一所着名大学,希望改变中国的哲学等学科落后的局面,结果却被挪用给了物理系研究之用。这种功利化的定位,束缚了一个民族前行的脚步。如果金钱、房产、汽车等等可以量化的东西,可以成为一个民族前行的推动力,那么,这个民族一定是存在于地球之外。当腐化堕落的官员与开发商一起,取代哲学家、思想家的位置,而成为一个民族的旗手,我们就进入了一个空前堕落的时期。
中国仿佛一个没有文化的暴发户——通过透支子孙未来的资源等换取的暴富。过分功利化的宣扬,让这个民族成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群体性迷失的民族。
尽管,读书在这个时代并不受到推崇,但它却几乎是打开一片新天地的唯一捷径。
物化的世界是可悲可怜可憎的,如果孩子延续目前的理念,做一个金钱的奴隶,作为家长,这将是何等悲哀的结果?
救救孩子,让孩子本着自己的兴趣多读书吧!
我们学中文的学生们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政府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虽然这个时代不算长,只是一个人的一辈子。这段期间中国经过了好多的改变,这时候,中国是灾难深重的。《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因为我在大学上了中国历史课,所以我觉得《茶馆》特别有意思。我们大学生念了好多政治家的书,但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学中国历史,尤其是从老百姓的观点。为了彻底地了解中国历史,我们应该学文学作品,虽然我念了好多历史书,但是没有一本象《茶馆》那样,给我那么深的印象。我以前念了一些有关中国的政府贪腐情形。但是到我看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腐到那么厉害的程度。美国人不容易承认共产主义有好处,现代的中国跟旧时代的中国无可比拟。在老舍先生的《旧时代的画卷》里,挨饿的人很普遍;卖女儿的人多,虽然我没有看见过很富有的现代中国人,但是我也没看到很贫穷的中国人。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是值得赞许的。
除了学中国立时以外,我也享受了学老舍的文学作品,他写得太好了,而且真有地道的北京味儿。我真羡慕他的写作技巧和才能。他能包括那么多人物在一个短话剧里。每一个人的性格分别的很清楚,他们说的话也明显地表示他的社会地位。
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特别对女性人物有兴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康顺子,所以我很高兴地演那个角色。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也觉得木坤演得非常好!)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我们学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从王掌柜的台词里,我学了一些客气话,他专门说客气话;他自己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所以,我现在知道一些话;比方“我的脸上有光”或者“那儿的话”,我听到新加坡人用这两句话,所以我学到的东西真有用!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还有一些说法我以前没听过的,比方说人人常称呼“某某人的妈”,当然也表现出大家对女人的看法:中国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孩子!我想如果人叫我妈妈“禾火、王利的妈”她一定会生气。我们现代的中国女人坚持我们有自己的名字!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茶馆”不但是好的文学教材,《茶馆》也帮助了我了解中国的历史,我家的历史和我自己的理想。并且,《茶馆》给我们机会发挥我们的演戏才能。我上了三年的中文课,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过学生们对教材有那么大的兴趣。我唯一遗憾的是别的同学不全听懂我们的表演,《茶馆》真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
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是在读高中的时候,那时书里有选文,于是找来原书用了一个晚上囫囵吞枣的翻完,心里想也不过如此。第二天坐在一群朋友之中热烈的讨论关于隐居的话题,甚至在辩论赛的时候也要把梭罗的“不要企图占有大地”作为了环保的理论依据,现在想来,在那个时候的稚嫩心态和浮躁心境下读这本书,怪不得能把书里的精髓糟踏成那样。
如今再读《瓦尔登湖》,在第三极书城偶遇徐迟翻译的版本,就买了下来放在枕边。于是每天睡前和醒后下意识的一件事就是摸起那本淡绿色封皮的书来翻几页。每天夜里,当世界静的只剩下我和一盏台灯的时候,就连桌角的百合都悄悄隐退了喧嚣的香气,关掉一些可以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卸掉身上一切的束缚和伪装,就坦然的像个书虫一样粘在书页上,任什么事都赶不走我了。
读《瓦尔登湖》的初期境界是觉得有味道,在瓦尔登的春夏秋冬里时刻都感到一股清冽自然的水雾之气扑面而来,好像自己真的喝下了冰镇的梅子酒一般。再读的时候就能感受到些许同病相怜的孤寂了,但这种孤寂一点也不难过,在心底里竟然就像很享受的样子,痒痒的寂寞快感催着人继续往下读,心里开始升起一些激动,仿佛与梭罗有个私密的约定,谁也不会透露谁在世上寂寞的快感,这时候感动也掺杂进来,因为从来没有什么时候我能寂寞的这样美,甚至这样成瘾,也从未在哪一个作品里想现在这样不孤独过,以前的作品,都是我游离在外,再精彩也是作者的,与我无关。而《瓦尔登湖》却让我亲切的称为“我的瓦尔登”,我相信那不是一个什么真正的所在,那是心灵,可以在书里共享到的东西。梭罗绝对是个思婺八极、神游太虚的高人,在每一根木头的香气里他能想到那么多仿佛毫不沾边的东西,跟着他一起想,有着上天入地般的激动,仿佛灵魂在一次次玩着过山车和蹦极。
看到《冬天的湖》那篇的时候是个微亮的清晨,初夏的清晨慵懒而清新,我就斜靠着看那些关于凿冰的描写。更妙的时候睁开眼翻开一页的时候手触到的文字这样写道:“睡过了一个安静的冬天的夜晚,而醒来时,印象中伤佛有什么问题在问我,而在睡眠之中,我曾企图回答,却又回答不了--什么--如何--何时--何处?可这是黎明中的大自然,其中生活着一切的生物,她从我的窗户里望进来,脸色澄清,心满意足,她的嘴唇上并没有问题。醒来便是大自然和天光,这便是问题的答案。”看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身边的同伴在跟自己说起昨日的梦境一样真实,一样巧合。于是清晨一下子闪亮了许多。紧接着冰湖水里的梭鱼和铃儿叮当的驴马也出来了,清晨一下热闹了起来,有趣的梭罗开始带领我去丈量所谓的“无底之湖”,去盯梢地主老爷们精明的交易,我们仿佛两个特务一样,看看这里,管管那里,然后视线最终落在了对冰的研究上,像两个好奇的孩子,研究为什么瓦尔登的冰是那样美丽而又特别的微绿色,挖冰人的雪车走过,有一大块冰掉在村中街道上,躺在那里有一星期,像一块很大的翡翠,我们就每天都跑去看那块绿色的翡翠。然后敏思的梭罗话锋一转开始露出思想者的面目了,“他们告诉我,他们有一些冰,放在富莱喜湖的冰栈中已有五年,还是很好的冰。为什么一桶水放久了要臭,而冻冰以后,却永远甘美呢?”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被那种诙谐和智慧震撼的不能起床,生生的把上班的时间忘在了脑后。
紧接着,我想说,如果不是这文还有那么小一段,那么精彩的要命的段落,我真想今天就彻底“躲进小楼成一统”了。哦,是这样的文字,真精彩的要命:“似乎紧跟着将要有查尔斯顿和新奥尔良,马德拉斯,孟买和加尔各答的挥汗如雨的居民,在我的井中饮水。在黎明中我把我的智力沐浴在《对话录》的宏伟宇宙的哲学中,自从这一部史诗完成了之后,神仙的岁月也不知已逝去了多少,而和它一比较,我们的近代世界以及它的文学显得多么地猥琐而藐小啊;我还怀疑,这一种哲学是否不仅仅限于从前的生存状态,它的崇高性,距离着我们的观点是这样地遥远啊!我放下了书本,跑到我的井边去喝水。瞧啊!在那里,我遇到了婆罗门教的仆人,梵天和毗瑟奴和因陀罗的僧人,他还是坐在恒河上,他的神庙中,读着他们的吠陀经典,或住在一棵树的根上,只有一些面包屑和一个水钵。我遇到他的仆人来给他的主人汲水,我们的桶子好像在同一井内碰撞。瓦尔登的纯粹的水已经和恒河的圣水混合了。柔和的风吹送着,这水波流过了阿特兰蒂斯和海斯贝里底斯这些传说中的岛屿,流过饭能,流过特尔纳特,蒂达尔和波斯湾的入口,在印度洋的热带风中汇流,到达连亚历山大也只听到过名字的一些港埠。”
读到这里,这篇文刚好结束,既震撼又有点扫兴,意犹未尽的情绪之下才百般无奈的合上书页,剩下的还要留待慢慢享受哩!有人说《瓦尔登湖》是一本寂寞的书,我想那是因为他自己太热烈,他的生活太过于丰富。《瓦》不寂寞,恰恰是在嘲讽我们这些不会享受寂寞的寂寞人的。然后,被它嘲讽,确是那样的快乐!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薄薄的纸张终结了安妮的篇章,却燃起了我的无限愤怒与悲哀!
德军竟这样压迫、剥夺犹太人的一切,要至他们于死地。
德军与战争无法想象鱼儿离开水面的痛苦,鸟儿折了翅膀的无助。就在小小的阁楼里有一股力量在垂死挣扎,但面对冰冷的枪口,她怎能奈何得了呢?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生日时得到的一个礼物,安妮很喜欢,给它取名为基蒂。呵!一本白白的本子,成了安妮两年多的精神伴侣,而正是这位伴侣,将安妮的一切永恒的留下!
安妮每天都会写日记,记下自己的心情、想法、和身边的事。基蒂的每一处无不凸显出德军的残忍与恶毒,日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
“一个接一个的专制法律出台,对犹太人尤为不利。犹太人必须佩戴有一颗星星的标志,必须交出自行车,不许再使用电动交通工具,汽车就更不用说了。犹太人只许在三点到五点之间——而且在犹太商店——买东西。晚上八点后不许再在街上行走,在这以后也不许出现在花园里或阳台上。犹太人既不许进戏院也不许进电影院,其他的娱乐场所也不许涉足。也不被允许游泳、打网球和曲棍球,一概不许再做体育运动犹太人不许在进入--,犹太孩子必须上犹太学校。如今我们就是在这么一大堆的禁令下生活。约皮总是说:‘我干什么都没有信心了,因为我总是害怕,那是被禁止的……’”
不许不许,这么多的不许,让犹太人怎么活,德军啊德军,你们好好想想,如果囚禁的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做,激烈反抗?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你们要给犹太人设下这么多规定,难道犹太人是奴隶吗,难道他们就不是人了么,人人都要生存,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人能限制他人的权利,ok?
当我平复心态,回到第一页仔细去想想安妮的时候,我真的挺佩服她的,她的这股力量、勇气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也许嘴上说说很容易,但要是我们真的碰到了,就不会有当初的“霸气”了。
1942年7月8日安妮对基蒂说:“从星期日到今天短短的几天之间就好像过了好几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仿佛天塌地陷了!但是基蒂,我还活着,父亲说,这是最重要的。”一句“我还活着,这是最重要的。”让我的心不禁一颤,活着原来是那么的幸福——对于当时的犹太人来说。而现在的我们却不断的宣泄心中对物质上的不满,抱怨学校的种.种,当看了《安妮日记》后,才知道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下完成家庭作业,甚至有一些孩子不敢去读书,在家看着“世界名着”“数学公式”“科学道理”“英语单词”这些没有摆在他们面前的食粮,他们愿伸手去奋力地抓,而我们呢?这些难道没有明明白白的摆在我们面前吗?而我们又是用什么态度去对待?
1942年7月8日到当月的9日,安妮一家一直在奔赴他们认为安全躲藏的地方直至当月10日赶到,是安妮父亲公司的仓库里,简陋的住宅让安妮觉得无聊,可是就是在这无聊的仓库里画下了基蒂的“样子”,写下了《安妮日记》两年多的这场完美的戏!
安妮把这两年多的仓库生活当做一场惊险、有趣的探险,她天真的想象没有预料到这场探险的恶毒,1944年8月4日,警察进了后屋,逮捕了所有藏匿着,并把他们送进德国和荷兰的集中营。
“‘后屋’被敌人洗劫一空。米普和艾莉在留下的一些书籍、杂志和报纸中发现了《安妮日记》,并将原文印刷”
在“隐匿者”中,只有安妮的父亲得以生还。克拉勒和科弗斯经历了苦难,在荷兰集中营侥幸存活,又回到家中。安妮于1945年3月——解放前两个月,在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去世。
安妮虽死,但她的日记活着,会一直活到——世界末日!
鱼儿离开水面,是多么想念水中的快乐
鸟儿折断翅膀,是多么想念天空的自由
风筝断了绳线,是多么想念主人的牵绊
而人们被“囚禁”时,是多么渴望得到释放
然而只是挣扎,仅仅只是挣扎
渐渐的,慢慢的……
人们只是顺从,仅仅只是、只是顺从……
是因为习惯了么?
某一种东西使得人们喘不过气来,
说不清是物质上还是心理上的
慢慢的他们感到劳累了
就微笑着看见远方
远方架起了一座炫丽的彩虹
他们仔细想了想
……
……
天依旧蓝,水依旧清,云依旧白,人依旧有情,日子依旧这样过着,一天一天的过着
它们,不曾为谁改变过,不曾伤心过……
我想在这之后犹太人会更好的享受生活,感悟生活中的一切安详,就这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
有关你自身才干得最好线索,他们揭示了牢固精神联接的位置。孙少安、孙少平这些默默为人生承受苦难的人们诚然,这是些富有戏剧性的例子,表明人们如何在危急时刻原形毕露。但生活中充满了较为平和的时刻,同样能引发具有歧视性的反应。
你油然而生的反应固然揭示了你最清晰的才干线索,但你还要记住另外的三条线索:一是学得快,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学习的时候那方面的学习得最快,那么方面就很可能是你的平凡所在。二是满足,意思个就是说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样的感觉让你满足,因为这样的满足感的来源也许就是你才干的又一样源头。三是渴望,渴望揭示了才干的存在,特别是你幼年时期就感到的渴望。一切只要你留心观察,细心分析你就可以发现你的平凡。
学得快提供了你识别才干的另一条线索。有时一个人的才干并不通过渴望而示意,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才干就在你的身上,但你却听不到他的呼声,相反,在你后半生,某个事件将他突然点燃,如若你学习一种新技能特别快,就充分说明你具有某种强大的才干。
满足是揭示才干的最后一条线索,如前所述,你最强固的联结有一个结构性的特点,就是你使用他们时,会感觉良好。既然如此,如果你从事一项活动时感觉良好,那么你就很可能在使用一个才干。我们每个人的秉性都与众不同,因而我们对满足的满足的体验也会各不相同。在这里,作者建议密切关注那些似乎给你带来满足的情形。如果你能识别他们,你就朝准确的判断自身才干迈了一大步。
不假思索的反应、渴望、学得快和满足都是能帮助你发现自身才干的蛛丝马迹。当你为生活二奔波时,不妨停下脚步来,避开从你耳边嗖嗖吹过的风,转而倾听这些线索。他们将帮助你发现自身的才干。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还介绍了平凡识别器的功能,也就是能够非常准确的识别你的平凡,并且告诉你,它是通过测试来完成的。“平凡识别器”意在帮助你提高你的观察精度,他向你提出一一配对的问题,捕捉你的选择,分析他们,揭示你的主导行为模式,继而告诉你,你的最大的平凡领域在哪里。
自古以来,人类笃信好就是坏的对立面,因而孜孜不倦地关注谬误与失败。医生们通过研究疾病来了解健康;心理学家们通过调查悲伤来了解欢愉;家庭顾
问通过探究离婚的原因来了解美满婚姻;世界各地的学校和工作单位鼓励我们每个人识别、分析和纠正我们的弱点,以求变成强者。此种忠告虽然用心良苦,却误入迷途。谬误和失败固然值得研究,但它们对什么是平凡却无言以告。平凡自有其自身的模式。
如果你想要在自己选择的领域中出类拔萃,并获得持久的满足,就必须了解自身特有的平凡。你必须精于发现、描述、应用、发挥和增强你的平凡。因此,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停止关注你的缺点,转而细细探究你的平凡,做一遍“平凡识别器的测试”,学会它的语言,发现你的平凡源泉。
世界上的人数以亿计,测试出来某两个甚至某几个人的才干主题完全一致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然而你的行为和他们却并不完全一样,因为你有的并不只是这这个主题,你还有其他比较弱的主题没有在测试中显现出来,所以不要奇怪你的行为为什么会和其他人不同,这都是天生的“才干”在领导你的行为。所以一个人的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他,不然你会错过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的。
既然才干这么的重要,但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意研究自己的这种平凡呢?本书认为他们之所以不愿去发现自己的平凡,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他们的真实自我有什么样的惊人之处。无论我们用什么名称,自卑感、不安全感这样的症状我们都不陌生。尽管不无成就,他们却仍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人们所想的那样富有才干。引起怀疑也许是运气或环境,而不是平凡造就的成功。你耳边老是有一个焦虑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原形毕露?”尽管你的理智结论相反,但这话你却听进去了。这部分充分说明,为什么人们在被要求描述其自身平凡时,很少提及自身才干。相反,他们会谈到自一生中获得的身外之物,如证书、文凭、经验和奖励。这些是“证据”,能证明他们取得了进步,获得了一些可以拿出手的宝贝。本书并不是认为这种恐惧是完全消极的,毕竟不安全的反面是自满。然而,这本书提醒我们:如果由于害怕收获不丰盛而不去研究自己的平凡,就很有可能错失你的平凡。平凡并不是当然的产物,平凡也需要被珍惜和重视,然而我们却常常犯错,忽视了他的存在。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平凡还为时未晚,发现你的平凡去寻早属于你的成功吧!
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伴随着我成长。在生或中我们要多读书。成国家之懂梁。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每当静下心来翻阅这篇文字,总觉得悲从中来。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旁观一只被关在玻璃匣子里的蝴蝶,看着它在瓶子里一次又一次绝望地跌落,想去帮它一把,却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心灵的死亡。就是这样一个哀伤的故事,它发生在旧中国的一个遗老之家,主人公名叫曹七巧,她自身是很不幸的。
在那时的旧中国,父母哥哥有权做主未出阁姑娘的婚姻大事,就因了这她哥哥曹大年贪图礼财将她卖给了姜家,使她被迫做了那个生活不能自理,终年躺在床上的残废人二爷的媳妇。可自从嫁进了姜家,七巧有过上别人想象中的好日子么?姜家的上上下下,甚至连佣人在内都打心眼里瞧不起她,鄙视她家境贫寒竟是开麻油店的,谈吐一点儿也不拘谨反倒粗俗不堪,说白了让她做奶奶,连佣人们都觉得她不配。然而,有人曾为她想过她的心酸么?家里是开麻油店的,不像那些大家门户的小姐们养尊处优,也没什么条件接受教育,谈吐称不上优雅自然带着点乡村野味。
况且彼时七巧不过十--岁,正值青春年少,人生中最美的光景,却嫁给了一个毫无人气的废人做妻,还要为此付诸一辈子的长度。这样的无奈和痛苦,就算有补偿,谁能赔得起?更何况,这根本没有补偿,相反,招来的却倒是姜家那群势利人的不断欺侮与损害。他们对七巧如此有偏见,却不能够说七巧一定很坏。七巧也曾努力对人很热心,三奶奶兰仙刚到那会儿对着她问长问短,看二小姐云泽面色憔悴就前去关心,我总觉得她该是真心的,可是云泽们却从不曾领情,反倒恶狠狠地骂她,讽刺她。对于她所受的种.种委屈,七巧每每用笑嘻嘻地方式来对待,自嘲拿冷脸贴热屁股。没有人去理解她,关心她,甚至连她哥嫂来看她仅仅是单纯的问候么?想必是冲着那一堆金漆箱笼去的罢,走出大门她嫂子不就原形毕露地说她道“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么?其实这些七巧都知道,可她还是念着情谊送予他们金挖耳,金鉻子·······
没有一次让他们空手回去的! 可是所有周边人的冷漠,终于使她活着的希望就只剩下了钱,她开始疯狂地追求金钱,以后的以后一直一直把自己困在金钱的枷锁里。其实她本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一直喜欢着三爷,每当三爷在场总是身不由主地走近,恨不得把兰仙撵走。可是,事实只教她趁早死了心。本以为此生与爱情无缘了,谁知时隔多年后,三爷姜季泽竟再次出现并告诉了她他也曾一直喜欢着她,即便大半辈子已经就此过去,七巧听了还是有那细细的喜悦,但是也终于因为被金钱困久了,使她以为这只是骗她钱的把戏,便又亲自赶走了他。当他即将真正地离开她的世界时,她又跌跌撞撞,性急忙慌,踉踉跄跄地要跑上楼去,并不住地“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一大块淡色的灰”她想要再从楼窗户里看他最后一眼。她终究还是这样爱他,也终究完完全全地错了。最终只能捏着自己麻了的脚,寂寂地回忆那个男人曾给她的温柔。这之后,七巧会因为春熹只是扶住了长安将其抱下来而破口大骂,骂他想娶长安想霸占她家的财产,并一味告诉长安男人没一个好的,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给她裹了小脚,会因为长安经常弄丢些小零件而想找校长理论,当长安被迫辍学后又想办法把学费讨回来,当长安生病了却不给她看病,让她吸鸦片!她简直就成了一个无法理喻的疯子,她一定是被金钱锁得太久太久了······
七巧想要报复!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自己曾经受到的痛苦,一定要加倍还到别人的身上!七巧处处摆控着她的儿女,让他们被自己所占有!他们不能离开她!于是,芝寿像被带进了疯人院似的,受尽凌辱后带着比七巧更甚的痛苦,也终于安息了,她觉得她是解脱了。长白也只是逛逛窑子或者陪着七巧吸鸦片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对长安呢?看到长安幸福得笑了,七巧咬牙切齿地阻挠,她总觉得比起自己曾经遭受的,女儿不能有幸福!如果有也应该用来陪葬!七巧用一个疯子该有的机智,像是不经意地道出——长安是吸鸦片的,让童世舫彻底地震惊了失望了,于是长安的幸福像长了脚似的,跑了,七巧看到了,一定是笑了,“你也休想幸福!”她一定在心里默默地想,像个可怕的巫婆,用变态的巫术,任意摆布其他小人物的命运,致使他们也走上同样悲剧的路途。
七巧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曾被侮辱,被损害,也曾感到悲伤,自卑,不平,最后被金钱的枷锁扭曲了她的灵魂,疯狂地去报复无辜的人,希望别人同自己一样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以此来获得自己内心的平衡。她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就是这样一个机智的疯子,让人对她既有同情又有对她那强大的破坏心理的憎恨与厌恶,说不上的一种复杂心情,很容易陷入纠结的境地。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使她变得如此可憎?她就这么想让别人恨她?不,不可能是那样的。我觉得是那旧中国时那“被食,食人与自食”的家庭关系使她变成了后来那副样子,如果当初不是她哥贪钱让她嫁给一个病怏怏的人,如果当初她可以自己选择,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真心对她,可是那都只是如果,一个句子前面一旦加了如果就应该知道这个命题没办法实现。在那种时代背景下,她一定曾努力想改变现状,可她做的了什么?没有爱情,没有人来理解,没有亲情,旧家庭这种吃人的关系,对于小人物来说永远都是盛气凌人的,小人物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所以悲剧在所难免,那强大的力量总能够吞噬掉人最真的灵魂。像是罪恶的渊薮,让人近了身就无法摆脱,要么食人,要么被食,要么自食,只有这三种选择,没有自由。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可是这三十年前的故事怎么会结束呢?看看长安,她会是下一个七巧,就这样一代一代,毒害下去······只要旧家庭制度关系不破,总有人会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作鲜艳而凄怆的牺牲。
执锦问故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家珍对春生抱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但是在生与死的一霎那,她还是要春生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人,却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她走之前,即使闭着眼睛,也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去抓福贵的手,仿佛不让死神带走自己,不让死神将自己与福贵分开。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她什么也没能带走,什么也没能改变。当然,在这之前,她的子女已经先她一步了,这莫大的无言的悲哀,让我第一次尝到什么是语言的苍白。每次想到家珍,我就想到我的母亲,曾经瘦弱胆小,却为我变得坚毅勇敢的妈妈。
有庆,我最悲痛的一个人物,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乖巧的,如此重情懂事的,如此让人不舍让人光是想到就想流泪的人儿,他善良纯洁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半点的自私,半点的贪念,半点的人类的劣根性。福贵,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有庆施暴,又是打又是骂,可他,小小的年纪,却已然习惯了把什么都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承受,他还是个孩子阿,本应该天真活泼,有着快乐无比的童年,可他拥有的是怎样的艰苦而又悲哀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庆,一个洋溢着无限活力,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里戛然而止了。这是一种断然的空白,无声无息的,潜入心魄,在思绪落寞间久久地激荡震颤,余音不止。那个头不高的青涩少年,那重视亲情对姐姐有无限依恋的有庆,那懂事的主动为家庭分担的有庆,那揉着惺忪睡眼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的有庆,那舍不得穿鞋在乡间小路上来回奔跑踏出咚咚步音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憨厚正直固执的勇于承担的有庆阿,你一定是还活着,对不对……
有庆之后就是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死亡,这死亡,给予我情感上的震荡却越来越淡,仿佛麻木般的我,看着那些文字描写中的那些我熟悉的书中的人物,凤霞,二喜,家珍,一个个相继离去,一直到小小的苦根的近乎无声的死,仿佛,将生命视作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或许第一次是给予人关注的,然后越来越多的尘埃,落下来,你却无暇顾及了,于是熟视无睹了,多么悲哀。苦根的死为全书画上一个既圆满又不圆满的句点,而我的神经到了这里,也仿佛已经麻木到快要窒息了。
苦根走后,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都寂寥了,其实在苦根之前,还有福贵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了,使诈骗取福贵田宅的龙二被枪毙了;被抓去做过壮丁,又跟着解放军征南闯北的春生,在--中被打成走资派,上吊自杀;逃得不想逃,认识好几个军队里的壮丁的壮丁老全也被子弹打中了。这些人无论好坏,都是曾经在福贵生命中出现,并给予他一定生命启示的人,可是他们不在了,都不在了。好人坏人,一旦落入黄土,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福贵,头发雪白,身体枯槁,心力憔悴,可是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独独一个人,他也终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对于福贵而言,死是更容易的选择,可是,就像当时废了双腿的史铁生一样,他选择了活着,而活着,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断了手脚,我一定会选择死,可是真到了那时候,我会去死吗?我不知道,也许人只有真的体会到人生的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疼痛与苦难以后,才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多么让人奢望的事情。所以,就像小说里面所说的,福贵也许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一切自己所要追求的,所要维系的,倾尽心力所要保护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面前呈现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和虚无时,我们所要做的也许就是好好地活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要一步一步,向前,向远处,向自己的归宿,走去,再慢再难,也要走去,走去,走去……
秋后余响
几乎所有对这本书的品评都是沉重的悲哀的凄凉的,可是,这平淡无实的文字,一一道来的人生,又渐渐远去的生命。是否也带给我们除了沉重悲哀以外的东西呢?
小说中,最终离去的人儿,每一个,都曾经为生命争取过,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尤其是家珍,这个顽强坚毅的女人,这个身染软骨病还固执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她放心不下儿子和女儿,所以她抗争了,柔弱的她依靠怎样的力量,明明已然在死亡边缘,可又再次回到自己深爱的家庭,看着最爱的凤霞嫁给一个疼她爱她护她伴她的二喜,她坚持地太久了,真的太久了,倘使她早一点离去,也许就不会承受两次失去子女的痛苦,这样双重的打击,任是哪一个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的,家珍,你太苦了,所以你终于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不对?所以你还是走了,无力与命运抗争了,也不想抗争了,是吗?去吧,家珍,在那边,你会比现在幸福。
很多时候,我也会像那些社会评论家那样,去探讨社会,可是社会一如既往地如此发展,就算我们看清了,深知了,却还是逃不开这禁锢,既然身在这社会,唯有默默地承受,默默地顺从,默默地活着,活着,也许就是这社会对你最好的恩赐了。我的外公也经历了-那段可怕的岁月,当时,他是党员也是村长。到现在,他还活着,并且像福贵那样,已经不会哭了。那时候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似乎都有几笔悲哀的色彩,因为无论我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多么好,我们也绝对不可能一口咬定,我们的和谐社会没有悲哀没有凄凉没有苦痛。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贫苦人民的,而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就是他们见不到天日,倘使要见到,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的光鲜亮丽的包装,并且受过严格的说话训练,绝对不能说错一句话。他们,也许曾经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被媒体推到我们面前过,可是之后呢?又有谁去继续关注他们了?好像我们从来都只是提出问题,而很少去解决问题,甚至深入问题关注问题,没有持久性,于是贫富差距大了,于是悲哀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个时代曾经是荒谬的,那也是从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的,在当时的人民眼中,悲哀地认为,这是个新时代开天辟地的光明时代。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并没有错,却为那个时代,那个巨大的悲哀背上了永远无法卸去的黑锅。对于生命,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重视地如同金钱呢?真的好讽刺阿!穷了,就代表生命贬值了。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奸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歌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愚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今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大量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法——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因为这对于处在终身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
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认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教书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使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我深深地知道,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为教者乐教,学者乐学,才能会让学生在欢乐中生活,在愉快中学习,这就是我终身从教的最大追求。
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常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新道理: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
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学模式将“人——人”系统转变为“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20多年来,我始终把读书和教书结合起来,创新教、创新读、创新用,在用中创新。我先后在《人民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小学语文教师》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00余篇。我联系教改实际,撰写的《自由作文法》、《对话作文法》、《听话作文法》、《情趣作文法》等论文,产生了较好的反响。目前,我已公开出版了《作文闯关》、《小学生快速创新作文教与学》丛书等著述69卷。还获得了三项国家级发明专利。
教书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人生的真谛:教师的人生,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创新型教师,爱岗敬业是创新型教师应具备的首要条件。他不但具有无私奉献的师魂,诚实正直的师德,全面发展的师观,教书育人的师能,严谨求实的师风,而且还应具有开拓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勇于拼搏的英气,甘愿奉献的“傻”气,自强不息的骨气。吾以培养新世纪之英才,振兴中华为己任,虽生活清贫,但仍以春蚕的精神、红烛的风格、蜜蜂的作风、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奋力拼搏,无私奉献。
常读书和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人,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里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
——霍尔顿
虽然还没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却已经被书中主人公——一个十六岁“坏小孩”所感动了,尤其看到他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谁也无法不为之动容——那是孩子独有的纯净得让大人们惭愧甚至感到害怕的梦想。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最后打算收拾行李离家出走,去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最终因为妹妹的恳求与挽留留了下来。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真的不知道作者要透过霍尔顿表达些什么,可是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于是硬着头皮往下看,也因此渐渐被吸引了。
初始,只觉得霍尔顿是个爱抱怨,不求上进的少年——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和取笑周围一切虚假的人和事,讨厌无聊至极的电影,他讨厌肮脏的“阿克莱”,讨厌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他经常口是心非,说谎胡扯,在心里看不起别人,而且也爱装B……
可是继续看下去,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孩子,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会怕他那贫穷的舍友有自卑情结,于是把自己的高档次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卸下来,放在床底(只是后来他的舍友把自己的便宜货放到架子上,目的是想让别人以为霍尔顿的手提箱是他的,这跟霍尔顿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会由衷地喜欢心地好,笑得甜的人;他主动帮修女捡起篮子,并主动捐钱给两位修女,即使知道她们并非募捐……他很爱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妹妹菲比……
其实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对于他的学校潘西的“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他说:“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像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对于厌恶的朋友,他同样会承认别人的好,这与“阿克莱”有很大的差别。
在大家都为厄尼弹的钢琴曲子(他认为被糟蹋了的曲子)鼓掌时,他则说:如果他是个钢琴的或者演员什么的,而那些笨蛋认为我很厉害,我是不会喜欢的。我根本不希望他们为我鼓掌。人们老是为不该鼓掌的鼓掌。他甚至为厄尼惋惜,因为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弹对。
在评论一场电影中演员演技时,不像其他人对演员演技大赞特赞,他在承认他们演得棒的同时也说到:一件事如果你做得太棒了,然后一来二去,不注意的话,你就会开始有点儿炫技,这样一来,你就没那么棒了。瞧!多么棒的说法!
对于恋爱,他讨厌那些玩弄女孩的混蛋,他说:我觉得如果你并非真的喜欢一个女孩儿,就不该跟她瞎胡闹。真的喜欢她,就应该喜欢她的脸,就不该对她的脸做出下流的事,比方说往她脸上喷水……
看到这些,你会觉得霍尔顿是一个思想多么奇特的孩子,让你不敢看小他。或许因为这本来就出自一个成年人之手,想法当然深刻啦!可是不可否认,当我们像霍尔顿一样的年纪时,思想的确能够这么深刻细致,且总不被大人们知道认可。
相比于他那两个糊涂的舍友,他更清楚地认识到他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厌恶一切虚伪的东西。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他厌恶虚假,可他也摆脱不了这样的生活:学校里全是伪君子,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学有所成之后买辆他妈的凯迪拉克。然后他们让你觉得足球队输了你得表示伤心,你要做的就是整天聊女孩,酒还有性。每个人都在肮脏的小范围里天天混在一起。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可最后依然没走成,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劝阻,可根本原因又怎会如此简单?事实上,霍尔顿也离开他所处之境。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在这一点上说,他是可悲的。
他厌倦世间的虚情假意,不愿同流合污,表面上又颓废堕落,谈一切被人为捏造过但又脆弱无比的东西,同不喜欢的女人搂搂抱抱,在影院听一大堆爱显摆的人对片子胡扯一通,在歌手唱的很烂人们却乐在其中的酒巴里与老女人调情,与连琴的名字都搞混的家伙打架,而打完后那人依然不明所以,不是他没有企图同他们深入探究,只是他们膜拜于那些被广泛认可的世俗价值,而只有他一个人被嘲笑了,处于被冷落的境地,最后他疯了,究竟谁活的更悲惨,是脑袋清醒却被看作精神病的疯子,还是不懂思考哗众取宠的正常人?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和叛逆埋藏在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未来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是的想法渐渐被封藏于心底。我们试图改变命运,到头来却发现总被命运捉弄;我们试图探讨人生,到头来却发现人生如梦;我们试图张扬个性,到头来我们只能无奈的接受被同化的命运。
那么,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们最终无奈地加入到社会大潮中,为了今天的晚餐,明天的衣服没命的奔波者,谁会探索到孩子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谁又能记起我们也曾有过“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纯净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