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青诗选九年级必读书目读书笔记600字(精选12篇)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名人名言大全摘抄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爱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情绪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正因“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期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这部小说如此大名鼎鼎,想写写读后感,也一时塞住了起来。
这些年来前前后后读过几遍,有时断断续续,不如少年时代的阅读那么专注。可每一次读起来,不得不佩服塞林格对意识流的表达能力,每一个少年都能读懂里面的共鸣。
我想我自己是早熟叛逆得很的,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决定逃避现行的愚蠢教育体系,无奈父亲手段更为高明,耐心将我引导回归,最终没有闹腾还安安生生考了大学。那时就是见不得这愚蠢的世界,尽管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识过世界,自以为自己就是世界。
《麦》里面最最撞击世人内心的这段话: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好了。
我们都是那些跑起来不看方向的小孩。八零后这一拨人,在体制内学习着呆板的知识,内心忙乱却又荒凉,想要大声说话没有人听也就罢,关键还不知自己到底想要表达一些啥。我们这一拨人最原始纯真的天分,是真真实实被这制度被这愚蠢的教育体系害惨了。
如此一来,这还真是一篇纯粹的读后感,小说本身确实不值得费墨剧透,读过的人自然共鸣点头,还未读过的人也一看就懂:嗯,这是一部叛逆的青春咆哮。
一缕风,从远方吹来,混着木质的芬芳和醉人的书香,令人满心愉悦。书籍里一个个文字沉淀着各式各样的故事:有铁马冰河的壮阔气势,有胡风边沙的驼铃回荡,有青山排闼的田园休闲,有感天动地的情意浓切……这些都使人沉醉于书中。
鲁迅说:“读书如打麻将,真正爱麻将的人,不是在乎赢钱输钱,而是摸着麻将的感觉。”其实,真正爱书的人也是如此。我觉得,读书重在心境。一片阳光,一品茗茶,一本反复翻过已有几分杂乱的老书,坐在阳台旁的靠椅上,听着树叶的沙沙响,足矣。
在那些有着纷繁复杂装饰的书中,我一眼就相中了你。你的外表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旧了。然而,我就是被这样的你,所深深的迷住了。
一个温暖却略显燥热的午后,我与你有了第一次相约。拂去你表面的尘灰,你露出了清丽的模样——一株枯树,几只飞鸟,一叶小舟,一座高山。你就是你——《艾青诗选》。
你的故事很清新,像是干净的春日枝头悄悄探出的嫩绿枝芽。同时,你又温暖的,让我在阅读时,连呼吸都不忍过重。
你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那浮躁不安的心。那看似波澜不惊的行文,却是一列翻山越岭的绿皮火车,在那外表安静的车厢里,我能够看尽人生百态。微微的酸甜苦辣,让我受益匪浅,于是我在读书笔记中留下了你的足迹。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其中的水分,来滋润我荒芜浮躁的内心,让它开出一朵清丽的花。
尔后的日子里,我又在晴朗的午后,牵着你的手坐在窗前。我看到了那名为《礁石》的组诗,这首诗让我溢满水的心,摇晃着,将那晶莹的水珠从眼睛里泼洒出来。
你说: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地扑过来/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这首诗让我更不舍得离开你。我眺望窗外,天空已微微泛黄,太阳已失去了些许的光泽。闭上眼睛,仿佛我也听到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海浪扑打礁石的声音……
以微笑的方式生活,无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这也许是《礁石》给我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感谢你教会我如此之思,我又想起了遇见你的那个午后,也忽然想起一句安意如的话:“邂逅一首好诗,如同在春之暮野。”
书香余韵。因为书,因为《艾青诗选》,我的青春不再苍白,我的人生从此诗意。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写《麦克白》的这位作者及其伟大,1564年4月26日他出生了,默默无闻。1616年4月26日他去世了,举世闻名。在整整52年的生涯中,他为世人留下了37个剧本,一卷14行诗和两部叙事长诗。
他的剧本至今还在世界各地演出。在他生日的那天,每年都有许多国家会上演他的剧本纪念他。马克思称他是“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他就是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莎士比亚。
麦克白属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四大悲剧分别说明了人性的弱点:哈姆雷特因为犹豫不决,最后酿成悲剧;李尔王只听信花言巧语,最后悲惨收场;奥赛罗被嫉妒冲昏了头脑,杀害了自己的老婆。而麦克白则是因为野心过于强大而最终灭亡。
虽然《麦克白》是四大悲剧中最短的悲剧,但同时也是最紧凑最黑暗的,它内容精彩,我沉迷于其中。
麦克白是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有勇有谋,为国王平叛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他将进爵为王,他的朋友班柯将军的后代也会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女巫的话让他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他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谋杀了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很多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死,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最终灭亡。
那麦克白杀死国王走上毁灭的道路到底是谁的错呢?有人说麦克白自己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他意志不坚定,是他的老婆害了他。他之后残害他认为会威胁他王位的人其实是出于不自信和恐惧。还有人说他是自己本来就野心勃勃,女巫的话和老婆的怂恿都是借口,就是麦克白自己残害的国王。还有人说就是因为女巫的谗言,麦克白才最终走上了毁灭自我的道路。
我认为是麦克白夫人逼迫麦克白,才使麦克白杀掉了国王。女人就是很麻烦。就像我妈,总是唠叨我,让我学这个学那个,总觉得我应该更好,有时候她也逼迫我,她问我想不想学某个东西,但如果我说不想,她就会生气,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问我。但还好的是,我妈不像麦克白夫人那样硬逼着麦克白,有时候她吵吵我,也只不过是吓吓我。有时我妈会觉得很累,也就不逼迫我了。而且我妈从来都是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像麦克白夫人那样,自己逼迫别人,自己还承受不了,还崩溃了,死掉了。所以我妈虽然有时可怕,但我妈是个坚强的女人。
费孝通,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大一的时候一个同学送的书,很薄一本,却隔了快两年才被翻开,大概因为我懒吧。
回家之后匆匆翻完,很快,也很不应该。
社区研究理论,包含了十几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在比较容易类比的年龄里,感叹好像我所生活的环境、被构筑的人文伦理,好像就是书中的样子。尽管被灰色水泥隔绝得越来越孤独,但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丝丝缕缕,一直在那里,时不时被诗人冠以乡愁乡思吟咏。
中国乡土社区体系的特色,不知道会不会被逐渐消磨到消失?
在我现在这个年龄,似乎书中描述的那种社区结构那些乡土人情,是在拼命逃离的东西,渴望未知的城市,渴望目的明确井井有条的冰冷,渴望将从小生活过的地方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痕迹全部抹去……
在陌生的城市里,总以为自己完全离开了之前的种种,却总是在不经意之间与之前的某个场景默契般呼应,那些小小的习惯一直在,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不悦。
也许很多年很多年之后,已经活过许多悲喜,反而渴望那种归属感。
也许书中描述的那种乡土社区,反而是神往的归处。
也许,我什么也不知道。
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它令人激愤、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这本书既像是悬疑小说,也像言情小说,像充满趣味剧情小说,又像引人深思的哲理小说,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迪伦,一个十五岁的正值青春期的单亲小女孩,比同龄人都更加成熟、独立,却也常常被学校的同学欺负。有一天,她联系了他的生父并且买了车票踏上了去寻找父亲的征途,不料火车突发交通事故。死后的她进入了荒原——一个通往寄放灵魂的地方,这其中有摆渡人为每一个死去的人度过荒原。迪伦和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在荒原中相爱了,两个人在路途中战胜了恶魔,最后到了寄放灵魂的大门,崔坦斯在十分不舍中还是把迪伦推向了灵魂的住所。迪伦深爱着崔坦斯,于是用自己强大的意念离开了那个地方重返荒原找到了崔坦斯。神奇的是他们找到了人类世界和荒原之间的漏洞,两个人重新拥有了生命并且住进了迪伦的家里。从此他们一起在学校生活学习,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迪伦从一开始不美满的生活,经历过恐怖的恶魔,遇见了崔坦斯,和自己心理艰难的斗争,终于故事换来了美满的结局。很显然,这不是一本能让你轻易放下的书。每一个情节都会让你印象深刻,每一处描写的每一帧画面都十分真实完整。
我写这一篇推荐书目时已经是我看完《摆渡人》一周以后了,但每当我回忆起一些情节时依然仿佛是亲眼见证了一样。迪伦的故事引起我的共鸣,每一个人物设定和我身边的人也总有相似之处,每一次共鸣都给我的思想注入了某种力量。
我第一次看《三体》是在去年冬天,那是一个周末。
妈妈其实很早就买了这套书,而且妈妈总说很快就看。我本来很期待和妈妈一起阅读,但是妈妈总也不看,结果我等得不耐烦了,就自己先看了。
我最先看的是《三体3》,其实应该先看《三体1》的,但是我当时是闭着眼睛随便抽了一本,结果就抽到了《三体3》。
《三体3》的女主角是程心,男主角我也不太确定。一开始,我认为是云天明。后来,我又以为和《三体2》的男主角一样,是罗辑。再后来,我又认为是关一帆。其实,我一直都不太确定。
故事从程心收到一颗云天明送的星星开始,那颗星星的名字,哦不对,是编号,叫dx3906。对于这件事,有人衷心祝贺,有人却嗤之以鼻。
为了探测三体舰队超前的科学技术,需要把人类送到三体舰队那里去。为此,程心想了一个办法,叫“阶梯计划”,可以把一个人送到奥尔特星云去侦察三体舰队。但有些不理解的人认为程心应该回到大一,去算算“推重比”的作业。不过看到这里,我就看不明白“推重比”是啥东西了。程心当时就反驳了那些人,又解释了原理:先用普通的推进方式把飞船送到核弹轨道的边缘,通过核弹推进,将人类最终送到三体。但实际上这种办法只能承载很轻的重量,就是一个人的大脑,最终是送了云天明的大脑过去。
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云天明终于有了消息,三体为云天明复制了一个身体。这种方法如果真的可以实现的话,就可以用来治疗那些得了绝症的患者。如果在那些伟大的科学家身上使用这种技术,就可以让他们永生,那么人类的科技发展一定会比现在快很多倍。
在《三体3》里,最终三体被毁掉了,而地球从三维降成了二维,在这两个文明里见证最后一刻的只有三双眼睛:女主角程心、关一帆,还有机器人——智子。程心和关一帆从智子建的小宇宙里回到了大宇宙,而他们留在小宇宙里的小鱼生态球和小漂流瓶作为见证旧宇宙的眼睛,留给了将要来这里探索的未来智慧文明。
《三体》无疑是一套很伟大的作品,作家刘慈欣为我们构想了人类、宇宙的未来。看了《三体》之后,我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我认为,《三体》里有很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描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话,则是“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在太阳下,诗人已完全超越了自身的一切痛苦的回忆,为我们展示出一片太阳光照之下的曾经蠕动着痛苦灵魂的大自然的美好景象,歌颂了受伤战士的高大的形象,诗人说,他“比拿破仑的铜像更漂亮”,因为这是阳光下最真实的姿态。广场上,人们高喊,“看我们 /我们/笑的向太阳/”。少女们背着募捐袋,唱着清新的歌,太阳照着她们的,骄傲的突起的胸脯,和袒露着的两臂,他们,她们,在阳光下,沐浴着午后的阳光,享受着阳光,珍惜着阳光。
这些发自胸腔的语言与歌声,没有任何渲染和夸张,痛苦已成为过去,平平实实的自白,更能使读者能从诗的冷凝的情境中感触到历史的沉重和浓浓的抒情气韵。
生命内部残留的酸痛,只说明必须挣扎好久才能站立起来。这些谁都能真切理解的生理和心理的感觉都切切实实能引起读者许多联想和思考,因而使平实的诗句有了很大的张力和重力。
事实上,这种交织着昨夜的伤痛和迎接黎明的生命苏醒时带泪的欢欣,绝不能认为只属于曾经是囚徒的诗人自己对人生的回顾。应当看作是一个为了拯救民族的危难和命运与千千万万祖国的儿女们奔走抗争的赤子的心声。
那个时期的人们,格外珍惜阳光,不是因为那时候的天气不好,而是这阳光,是他们所奋斗而来的,而现在的我们,在阳光的呵护下,是否也做到了珍惜阳光呢?
我想这也就是爱国的意义,珍惜前人所留下的,发扬现在所拥有的,就是为了,让这抹阳光,照耀的更加绚丽,灿烂,耀眼。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我真的拿起钢笔开始写读书笔记了,习惯了敲击键盘,拿起笔写真的觉得特别别扭,在博客上敲打的文字可能就需要几分钟或者几秒钟,但是一旦落实到笔头上才发现,真的需要一些时间,提笔忘字,是常事儿,经常对着自己写的字感觉到莫名奇妙,看来真的还需要写写东西了。
读书笔记,自然就要读书了,但是当我开始想读书的时候,才发现读书真好,虽然我刚刚只读了,短短的几页书,却因为看书,而联想了很多心得,并且记录下来,感觉真的不错,能静下心来来,好好想,好好揣摩,好好品味书里面的真谛。
很多年轻人在写自己兴趣、爱好的时候,读书总是算一条,恐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爱读书,但是一旦你问问他们读了什么书,看了那些东西,有什么心得,恐怕说出来的人就不多了吧,网络充斥,电子读物已经取代了纸质的读物,更多的年轻人习惯了网络小说,网络游戏,却很少能挤出时间看看书,纸质的书,更别说谈心得了,加之日益加剧的生活节奏,真的让我们很难静下心来读书了,很多人买书就是为了充斥家里的书架,我好像就是这类的人,买了很多书,但是真正完完整整翻阅过的又有多少呢?恐怕为数甚少,很多书在书柜中已经陈列多年了,却很少被我问津,只是有朋友来的时候说,你借给我什么什么书看看好吗?这个时候才想起,哦,原来我还有这本书呢?
所以这次领导虽然给我们的工作是要检查去年的读书笔记,我也是临时抱佛脚的在补写,但是我决定坚持下去,真的是一个不错的提议,让自己真的静一下,真的思考一些东西!让自己在这个浮躁的环境和社会里寻找一点宁静。
《苹果树上的外婆》,一看题目,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就在今年暑假,我两天就看完了这本奇特的书。一个男孩,他体谅父母,乐于助人,以为外婆,她与众不同,富有童心。如果大家想认识他们,请跟我走进《苹果树上的外婆》,去探索他们之间的事吧!
几乎所有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伤心。可是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这位外婆打扮奇怪:羽饰帽子,白色鬓发,胳膊上的大挎包,裙子下面帅气的花边裤子。自从安迪见到外婆以后,他就和外婆做了一些很新鲜大胆的事情,去游艺场,去套野马,甚至还去了海上冒险……直到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因为奶奶有风湿病,所有安迪总是帮她收拾好屋子,采购好东西,忙得不亦乐乎,甚至忘记了外婆……
现在我要给大家仔细介绍安迪的乐于助人,体谅父母,外婆的与众不同,富有童心了。首先,我认识的安迪,他是非常善良的,举个例子吧!那次,安迪见到从“魔鬼宫”返回的孩子哭了,他就把自己得到的礼物都送给了他,并让外婆给他们擦去泪水,多慷慨大方。而外婆富有童心,也要举个例子。一次在游艺场,平时外婆和奶奶从不吃芥末香肠和棉花糖,可这个外婆不一样,她会觉得芥末辣,就会吃棉花糖。如果觉得棉花糖太甜,就会吃芥末香肠,就这样反反复复吃了好多次,直到吃饱为止,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啊!外婆像孩子一样逗人!
其实,我的外婆也是很与众不同的,大家想听听吗?我的外婆平时穿得很时髦,头上还扎着一个美丽的花夹子,像个小姑娘一样漂亮,她还在保险公司上班呢!记得有一次,外婆去广场上参加跳舞比赛,她还穿着一件红艳艳的纱裙呢!犹如一位新娘。你们说有趣吧?
阅读了《苹果树上的外婆》,我和安迪一样浮想联翩,我和安迪一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