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xx〕89号)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根据《广德县矿山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现就推进20xx年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范围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四、整治工作内容及要求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一)主体合法规范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二)开采区域管理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三)生产区域管理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四)矿区外部管理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五)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五、具体措施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督促矿山企业根据矿山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七)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快全县治安治超卡口建设,确保9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矿山企业“身份证”识别制度,科学测算每家矿山企业的运输量,对矿山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并将车辆编号管理信息与治安治超卡口实行联网。对整体出让的采矿权,在矿区主要道路出口设立监控视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监控平台,强化对资源外运和矿山资源开采的现场监管。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全县非法开采、矿山企业资源外运、环境污染、偷逃税收等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建立企业税收“黑名单”制度。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税收违� 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矿山企业,停供其发票,直接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C类以下,同时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作出进一步处理。企业积极主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的,撤销“黑名单”管理;企业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联席会议作出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的决定。
六、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建立全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的推进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按照总体方案和各细化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矿山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对保留的矿山企业实施环境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成立整治工作组,制定计划,落实整治资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整治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督促,狠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
(三)验收达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对达不到矿区环境整治标准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治使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矿山环境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矿山整治县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涉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山整治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指导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督促企业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实行生态环境治理。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取缔、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
县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
县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整治,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取缔、关闭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及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关闭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矿山和矿石加工点。
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决定关闭或限期整顿治理的矿山企业、石子加工企业等实施断电措施。
县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核实企业履行林地使用手续。
县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责任,及时通报。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快、治理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矿山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矿山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街道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是加强办公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涉安行业涉恐隐患排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深入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山西省反恐怖主义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指导下,调动各县区街道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分解细化反恐怖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反恐怖各项措施。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消除影响十九大安全的安全隐患,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为更好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市街道决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排查时间
(一)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5月31日)
各县区街道、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做好5月“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的安保工作,全面排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的涉恐隐患,做到底数清楚,对发现的涉恐隐患要立即开展调查核查和专业研判,对有现实危害的,要及时打击处理。
(二)巩固阶段(5月下旬至8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以做好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安保工作为阶段性目标,集中精力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复查,全面理清并列出涉恐安全隐患,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攻坚,彻底消除涉恐安全隐患。
(三)强化阶段(9月初至党的十九大结束)
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提高对易发生涉恐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部位检查频率,切实加强对各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和已发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结束至20xx年底)
对涉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固话好的做法和机制,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
四、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1、单位办公楼
为保证办公楼安全有序运行,要加强保安力量建设,增强巡视力度,防止盗窃案件发生,配备配足保安人员,做到全天候巡视巡逻,对外来办事人员要严格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联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健全保安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科学制定保安措施,特别要增加节假日、特殊时段、下班后的保安巡视频次,严格检查所有接近办公大楼的陌生人,及时检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使用,加强保安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视频监控操作,让保安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情况,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办公楼安全。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1)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情况,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2)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情况。
(3)涉及易燃易爆产品买卖流向登记情况。
(4)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
(5)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情况。
(7)企业开展“反三违”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3、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①仓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内部安全距离以及值班室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库区及库房是否有醒目安全标志、标识。
②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③库区视频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有无高压线路穿越库区。
④日常仓库管理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违法违规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现象,库内产品堆码是否整齐,相关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人员和车辆进出库区登记、库区值班值守科库房定期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⑤是否按规定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购买产品是否签订有规范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是否详细标明了购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4、其他涉安行业涉恐单位
其他涉安科室、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的涉安涉恐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作风,推进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调。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应急联动,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涉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加强安全执法检查。要把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事情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安全执法、文明执法,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涉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决绝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信息报送。各县区街道要建立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台账和执法检查文书,对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及时上报市街道,市局将汇总情况上报市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__年6月1日——20__年8月30�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为切实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6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雷霆20xx”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在食品生产环节
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桶装水、啤酒等为重点,重点排查食品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及成品仓储、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环境及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生产劣质、无标识和虚假标注产品等违法行为。
2.在食品流通环节
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大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无证、无备案卡食品经�
3.在餐饮服务环节
结合正在开展的面制品铝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和20xx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加强对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排档、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集体聚餐(红白喜事、旅游团餐、会议培训接待等)、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人员较多活动为重点场所,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供餐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依法吊销其证照。
4.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保持对销售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本次行动坚持“打防结合、深挖严查、重拳施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端掉一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暑期供应的食品达到安全标准,餐饮服务达到安全卫生要求,不断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全面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实现暑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为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有效运行模式,实现村庄环境干净优美、文娱活动丰富多样、乡风乡情文明和谐整体目标,根据《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村级工作任务:每村确定一个垃圾集并点,每个集并点配备一个钩臂箱(特大村可考虑适当增加),每户自备一个圾桶,每80-100户选聘一名保洁服务人员和垃圾清运服务人员,负责村庄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运送至村集并点,做到“六净”、“六无”,即:进村道路净、集市街巷净、沟塘堰边净、公共场所净、房前屋后净、村周环境净、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抛洒杂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
2。镇级工作任务:镇建设一座统一规范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专业钩臂车和钩臂箱,将各村集并点垃圾收至镇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由市运至九真填埋场填埋。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求
1、在卫生保洁员责任区范围内,服务人员负责清扫道路、人行道、河塘边、公共厕所和其它公共活动区域等的环境卫生,确保无杂物、无碎石碎砖和其它生活垃圾,并将每家每户垃圾收集转运到村垃圾集并点钩臂箱,服务人员保证一天两次(早6:00---8:00晚17:00---19:00)对上述地域进行清扫。
2、服务人员负责对本责任区内各家各户落实门前“三清”责任制进行督促和检查。
3、当钩臂箱垃圾装至箱体80%左右,及时联系转运司机进行清运,并同时清扫钩臂箱周围散落的垃圾。
(二)环境保洁服务内容
1、清扫。对责任区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做到无垃圾纸屑、积水、青苔。
2、捡拾垃圾。及时清除公共道路、沟渠、堰塘、绿化带等责任区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
3、运送。清扫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集并点。
4、清洁公共设施。保证清运板车及责任区内各种指示牌、宣传栏、钩臂箱外观干净整洁。
(三)垃圾清运服务内容
1、将责任区内所有居民户垃圾每天上午收集并清运到村级垃圾集并点。
2、将村庄前后、沟渠、堰塘的积存垃圾逐步清运至村垃圾集并点。
3、确保垃圾不外溢,对清运设施检修保洁,需更换零件及时提出申请。
4、责任区内公共厕所及时进行清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四、推进步骤
20xx年8月-9月为前期准备阶段,一是进行宣传发动,采取下发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服务项目实施的知晓率。二是选聘村级服务人员,并与之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三是配合市级建好中转站,各村选建好垃圾集并点。10月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全镇24个村1个社区统一进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证服务项目正常化、常态化运转。20xx年元月为检查考核结账阶段。
五、考核结帐
镇委、镇政府组织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结账。根据保洁效果、垃圾清除量以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效果,通过每月定期检查评分,每季度按群众代表、村“两委”干部、镇专班人员按照4:3:3比例计算服务人员最终分值,按分值兑现服务报酬。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
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
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
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和资金整改到位,各企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制定计划,做到企业内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主要整治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予以停车,并安排专人监管,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将予以从严查处。
3、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和会议制度,对排查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行上报,并且要及时进行登记形式文字台帐,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企业开展的相关情况分别于5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我局。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总局令第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烟花(20xx)139号)《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安发[20xx]1号文件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经营单位基础安全条件,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于20xx年1月5日至5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1、召开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和村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国务院455号令,国家安监总局第7号令,安监烟花(20xx)139号法规和规定,动员烟花爆竹企业,零售经营者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3、安监站进一步摸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底子,建立监管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现场检查,开展集中执法
1、查证。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户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没收其商品和违法所得,处500元—1000元罚款,并责令办理销售许可证。
2、验货。已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只能经营由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配送的商品,不得经营含氯酸钾商品。否则没收货物,并处500—1000元罚款。
3、加强安全监管。仓库、柜台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4、清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坊,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并予重罚,情节严重的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认真组织“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xx年5月30日前书面总结上报市局。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当前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半年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专项整治月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30日
二、主要目标
在专项整治月期间,街道、社区两级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各项重难点问题的整改,重点要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双查到位率,减少政策外生育隐患,有效遏制“两非”行为,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要加大力度抓好节育措施和双查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到位率。
社区挂点领导和社区主干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下社区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入户,多想办法、多做工作、多渠道联系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动员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街道计生办通报的节育措施拖欠名单逐户逐人入户动员,要求当事人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或提供有效的医学证明。要多方调查了解一月份双查未到位对象的具体去向和相关信息,尽可能督促到位,减少因双查未到位造成的政策外出生。对“双查”拖欠对象要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参加“双查”的对象坚决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直至实施司法拘留,以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二)要千方百计抓好社会抚养费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征收到位率。
挂钩社区领导要牵头组织下社区干部、社区主干、计生管理员入户做好思想工作,动员违法生育的当事人主动缴交社会抚养费,对态度配合、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酌情减轻。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情况调查,包括务工地址、经济收入、固定资产等,协同法院做好强制执行的各项前期调查工作,坚持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要继续强化出生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对再生育的全程管理,结合入户宣传访视,及时准确地掌握孕情信息,宣传《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打击“两非”、滥用终止妊娠药物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对“双查”未到位生育男婴的要及时组织专项调查是否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对有“两非”行为的要坚决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社区主干要切实重视此次重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街道挂钩社区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抓实干,牵头组织落实好挂钩社区计生专项整治活动。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社区实际,集中人力,合理安排,确保重难点问题在半年考核前有大的突破。
(二)强化督查,确保质量。
专项整治月期间要求各社区挂点领导要督促社区两委及下社区干部切实入户开展工作,每周五下午由街道主要领导听取各社区挂点领导或社区主干汇报整治活动进度。
(三)奖惩兑现,责任追究。
街道确定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分值为50分,按各社区完成情况,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对完成任务突出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有关补贴。
为规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秩序,营造整齐、美观、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本着“规划优先、合理适量、美观规范、尊重历史”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包括城区道路两侧、公园绿地内以及利用建筑外立面、立交桥等设置的平面广告、液晶显示屏广告、塔柱式广告等。经初步调查摸底,共涉及25块,其中先前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的13块,未签订协议的6块,无法取得联系的4块,取得联系暂未提供协议的2块。
(二)整治标准: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乡规划条例》,针对石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布置、标准统一、设置规范、外形美观”的标准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推行大型户外广告有偿使用权制度,促进大型户外广告规划更加科学、手续更加规范、收费更加合理、设置更加美观,营造干净、整齐、规范的城市形象。
二、实施步骤
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共分为三个步骤,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
1、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摸清设置位置、审批手续、协议年限、产权归属等情况。
2、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进行走访或约谈,详细说明此次整治的意义、内容、标准、措施等,对明确表示拒不签订出让协议的,告知其违法事项及后果,督促产权人签订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协议。
办公室负责: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的好经验、好做法,拟定我市《城区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规定产权人在缴费、管理、维护、公益广告设置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报局领导审议。
(二)具体操作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
城管大队负责: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重新签订广告位有偿使用协议,明确规定产权人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其广告位实际广告收益(扣除维护、电费等成本)的15%-20%征收广告位有偿使用费,交费日期截止为8月31日。并自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重要节点及创园路线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全部更换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宣传画)。对拒不重新签订协议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拆除。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归纳,对在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全局通报表扬,纳入全年个人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对自9月30日以后设立的大型户外广告一律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进行出让,切实规范大型广告设置秩序。
三、工作要求
实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是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保证。各科室及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参与实施,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严格执法,重拳整治,对拒不签订大型广告位出让协议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坚决拆除各类违法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和精神,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生鲜乳购销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流动摊点在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的`问题,消除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行动范围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奶站。
二、整治行动内容
坚决取缔散养奶牛。规定:“设立奶牛养殖场应当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牛养殖规模。”按照省政府91号文件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奶牛养殖规模栏位要达到300头以上,实际存栏要达到150头以上。XX市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了奶牛入区饲养,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奶牛规模化养殖。针对目前个别地区存在的“回流”散养奶牛,各乡、镇要对本辖区认真进行排查,务必于7月30日前引导所有散养奶牛,全部进入和奶站一体化建设的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饲养。
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经初步调查了解,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经营。一是零售生鲜乳的经营者没有人员健康证明和等有效证照,由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予以依法查处。二是其所售生鲜乳多为散养奶牛所生产的未经检疫检测的质量没有保证或是奶站被乳品企业拒收的有质量问题的生鲜乳。三是所售生鲜 运载车辆无准运证明,储存容器不符合冷藏要求等均违反了的有关规定,畜牧、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权限,全面清理居民生活区内销售生鲜乳的违法流动摊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行为。
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记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7月5日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城镇居民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宣传发动阶段: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清理整顿阶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明确工作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泛发动群众。在活动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卫生局0311—82101920、市畜牧局0311—82011762、市工商局0311—82012662。
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本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畜牧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xx]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危险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2.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情况。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情况。重点排查待处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列出库清单,分类建档,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是否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购置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否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物防是否到位。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5月底前)。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排查整改阶段(6月底前)。相关部门可参考《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组织力量对本部门危化品仓库、相关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化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不能及时整改或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前期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总结,确定重点防范部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自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记录,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制订应急预案,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确相关责任人。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校园各种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整治期间,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畅通,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
20xx年6月15日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和目的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7日至9月30日在全校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
以“零泄露、零火灾、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学校食堂天然气、液化气罐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化学危险品因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二、组织领导
春晖小学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全体教师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对全校实验室、学校食堂燃气设备、学校周边仓储物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点
1.学校实验室
(1)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而形成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加大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力度。对于处理的危险化学品要列出库清单,分类建档,同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办,由安全办协同公安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处理,禁止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规范购臵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存量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其流出实验室。加强学校实验室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实验室楼道安装监控,实验室门窗安装红外线报警设施,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认真落实“六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护窗、双本帐”。
2.学校食堂
(1)完善学校食堂燃气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燃气管道泄露排查。建立完善学校食堂燃气管道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校食堂液化气罐存、放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液化气罐距离灶台不低于1米,空罐、备用罐须远离食品加工间摆放,严格执行关火关气程序。
(3)加强对学校食堂电线线路和电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线路,整改乱搭乱接电线和大功率超负荷用电现象。
3.学校周边环境排查。及时对学校周边的仓储物流、餐饮饭店进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春晖小学
20xx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的点点滴滴,保安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顺利,治安事件比同期来说相对减少了许多,但由于公司的培训与管理制度跟不上,人员流失率较大,保安的人员基础差, 造成了保安人员纪律散漫,工作态度不积极,责任心不强,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提升叠彩城服务形象,提高保安部的工作质量,特提出以下几点来改变目前现状:
一、人员录用。
将保安人员的录用标准年轻化,从形象和精神面貌上来体现整体效果。改变过去抓壮丁的方式,令缺毋滥,对新进员工采取先培训,后上岗的模式,让每一位新员工及时熟悉岗位职责,熟悉岗位操作流程,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1、按照服务合同中关于员工录用标准、以及重庆市祥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形象要求招录员工,确认录用前背景调查后报叠彩城管理处经理审核同意后录用上岗;
2、员工录用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记录的证明;
3、员工录用后七日内完成各个岗位操作培训、员工礼仪培训等,经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录用和执岗;
4、二月内通过公司内部调整等方法调整完毕叠彩城现有超龄保安(超出合同约定)和业主保安;并不在录用小区业主在叠彩城从事保安工作;
5、叠彩城管理处经过工作抽查发现员工重大违纪者,或严重违反祥怡物业公司员工守则者直接开除并及时补录新员工,依据重庆市祥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市龙运物业服务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两家公司制度衡量不一致时采用衡量处罚严厉的;
6、龙运公司负责处理派驻叠彩城的员工的一切纠纷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纠纷等,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门岗管理。
各门岗是小区非常重要的岗位,保安队员既要维护好大门口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的行驶及行人的过往,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特别的对外来人员和临时车辆的控制更要严加控制,更要做好平时的警戒工作来保证小区的安全。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对大门岗没有实施有效管控,个别不负责任的员工对外来人员没有有效管控,没有盘查登记,物品放行也未按照规定进行,与业主沟通不到位,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这是对工作极端不负责的表现,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大门岗的失职将影响到整个小区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将建立一套可操作性的、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将各项制度惯穿到每一位队员,明确公司保安的岗位职责,明确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工作责任及工作范围,明确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
1、严格执行门岗管理制度、物品放行制度、盘查制度等;外来人员盘查率85%;物品检查放行100%;
2、加强装修建材进入管理,对于装修限制违规材料进入小区加大管理和运输车辆核实力度;
3、主动帮助业主及小区老人、小孩,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主动给外出的老人和小孩开门;
4、跟进出的业主点头微笑、对比较熟悉的业主打招呼、问好、简短聊天但不能涉及到小区家事;要求礼仪服务,对业主礼貌并敬礼;
5、每天7时15分至9时,所有门岗人员除车闸岗外全部到岗亭外站立式服务;违者重罚;
6、岗位清洁每日清洁一次;
三、车辆管理。
1、我们设置了消防通道标志和警示牌,明示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对有车位而不停入自己车位并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加以引导并告知其危害性。社区安全需全民配合,希望广大住户配合社区及物业的管理,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合适的位置,不要停放在消防通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收费管理、为杜绝发生贪污行为,我们严格实行对进入小区的车辆一卡一车制度,严禁手动起闸,如手动起闸必须说明原因并报告领导核实,每天根据电脑收费进行上缴停车管理费。由于前段时间对一卡多车车辆管理不严,导致车卡的流失,现保安部已在全力追讨,现已追回部分车卡,并争取在本月末追回所有车卡。
四、完善例会制度。
部门例会是员工之间互相沟通、交流工作的最有效方法,能提高队员对部门工作的认识,激励员工的士气,使每个队员都能感到组织的存在。
五、强化执行力度。
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要深入一线岗位,从中体会到每个岗位的细小环节和流程,从而不断改进。其次,培训,自检,执行力和操作流程也是互为一体,否则制度形同虚设。执行力取决于培训、自检、监督、考评、惩罚等。通过培训、自检、监督来规范员工的工作标准,用考评奖励机制来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
六、加强职业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队伍培训包括体能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体能训练当然是为了改变身体素质,起到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的作用,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职业培训一定要有计划、有目的、系统的、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起到学到用到做到。
七、狠抓礼节礼貌、服务标准及工作态度。
我们将会把礼节礼貌作为规定来执行,作为管理者更要时时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和监督作用。如遭业户投诉或者服务标准不到位者,立即进行处理。
八、技能培训,强化培训常态化;
1、常态培训包括站姿培训、车辆指挥手势培训、行进姿态培训等,每周固定时间培训,课时不低于1小时;
2、每季度进行消防技能培训;
20xx即将到来我们继续以公司的“奉献真诚,创造满意”的核心价观值为指导,
物业服务公司
20xx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