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职责通用3篇

城管工作职责(精选3篇)

城管工作职责 篇1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重点路口的守点时间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2、严格请销假制度。事假凭请假条逐级审批;病假凭医院证明、书面申请逐级审批。请假半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对病事假人员,协管员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登记,每月底将病、事假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3、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4、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制作的标志。

5、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6、参与日常巡查的协管员要始终和正式队员在一起,不得分开。

7、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城管工作职责 篇2

一、 受理下列来信来访

1. 对全区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容、街貌的综合管理,橱窗版匾广告审批;区内道路改造、养护管理;辖区内道路占用、挖掘和绿地占用、树木砍伐的审批和管理;辖区内街路园林绿化的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义务劳动、抗旱防汛、堤坝管理;辖区内街路扫保、垃圾清运、公厕清掏工作;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辖区除运雪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 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3. 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 接待来访人,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三、 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

四、 调查处理已受理的信访案访。

五、 协调有关机关处理信访案件。

城建局驻信访大厅工作职责

城管工作职责 篇3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按照国家、省、市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规定,依据行政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四、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对户外广告、标志物、装饰物的规范设置和市区机动车辆洗车场点,占用道路停车场点进行审查、审批和管理。

五、参与市容管理规划的制定,对市区的市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参与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核;负责市区各类临时占道(含对涉及公共环境领域的项目和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公益活动和各类宣传形式)的审批和管理。

六、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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