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报告(精选9篇)
一、加强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力度
进入后,各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地质灾害多、易发的特点,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落实好防灾责任人,明确灾害部位防治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特别在主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进行排查巡视的密度,密切关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按要求做好记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和监测人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人、监测人切实履行职责。
二、要立即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各村、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所有的地质灾害点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点逐一排查,不放过每处危险点,不漏一组一户,特别是可能威胁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镇幼儿园地质灾害排查情况由范镇、九源中心小学负责排查上报),排查安排雨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项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及时响应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时,要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地村委会和单位要及时上报灾情、险情信息的同时,积极疏散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当地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地质部门并组织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调查,监测灾情,根据险情和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提出应对方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防止灾情扩大和蔓延。尤其是主各村、单位要严肃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生灾情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灾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有所上升的趋势。为了避免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地质灾害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依法依规规划好山区村、组建设和农民建房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禁止高陡切坡建房,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工程建设选址,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灾害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加大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尊敬的领导:
我谨代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社区居民,向您提出一项紧急而重要的申请——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程。我们的家园正面临着严重的地质灾害威胁,这不仅危及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了社区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得到您的支持与援助,共同开展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我们的家园安全无虞。
我们所在的'社区位于山区,地势陡峭,降雨频繁。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频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时有发生。这些灾害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急需进行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作。
针对地质灾害的除险加固工作,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灾害隐患点,并制定详细的除险加固方案。其次,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为除险加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加强社区居民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最后,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援助,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
根据区会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初,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区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葛久通的带领下,对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平田乡天灯洋地灾点搬迁工程和北洋镇前蒋村地灾点加固工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征询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浙中沿海,经常遭受台风暴雨侵袭,西部为丘陵山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到平
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3%,目前,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的、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山体滑坡等隐患点33处,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的29个村,直接威胁170户567人的生命和285间民房的安全。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健全组织建设
经过多年完善,全区上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和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国土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的临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技术指导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基层国土所相应建立汛期应急救援中队;相关乡镇、街道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相关村建立了监测体系,确定监测责任人和常年监测员。
加强宣传培训
宣传方面:利用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走村入企等活动宣传地灾防治的重要性;制作“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乡镇、村民手中,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防灾避灾;在地灾点的醒目位置设立地灾警示牌,标注地灾点的具体位置、影响区域及逃生路线等。培训方面:今年4月份,组织全区130多名监测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会,邀请专家来上课,并部署防治任务。
强化防范措施
加强监测系统、预警机制建设。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中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自动站,加密观测点上降水、风力等情况,在富山和上郑两个站增加了土壤水分观测。气象部门根据上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以及未来降水预报,结合本地自动站加密观测资料,会同国土部门对比地质灾害防御区划图,对黄岩本地的地质灾害等级进行预报。同时,配合省气象局工作,确定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建立汛期防治制度。每年的防汛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建立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汛期值班、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门均要求规划对象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加大治理力度
区财政今年安排地质灾害点工程前期经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0万元,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100万元。区国土部门本着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20__年以来,通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的共同努力,累计搬治群众1015户3564人,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2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同时,国土部门每年积极向省国土厅争取地质灾害搬迁专项用地指标,用于地灾点的安置用地报批,去年争取到39亩指标,基本解决了地灾点的搬迁安置用地指标。20__年,我区成功申报省第一批《农村山区野外调查与评价》试点,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调研组通过此次调研中的'所见所闻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存在的问题概括如下:
部分群众思想上还不够重视
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认为几十年居住的地方一直没发生过地质灾害,必定安全,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及防患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调研中,有人大代表反映在地灾点人员转移过程中,群众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西部山区有些农村建房、景区建设等,事前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纳入审批的程序,从而产生一些人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
由于我区地貌的原因,西部山区防治区域较大,遭遇强降雨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在非村民居住区,富山至决要、头陀至宁溪、北洋至上垟、北洋至平田、屿头至白石公路以及山区其他低等级公路,浙东十八潭、富山大裂谷、划岩山等旅游景区,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现象,威胁车辆、行人、游客的安全。此外,建于山边坡脚的个别校舍、厂房、教堂、寺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抗灾救灾能力不足
一是限于政府财力,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口仍较大,一些防治项目经费一时无法落实或仅部分落实。如此次实地察看的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预算为200万元,还未得到全部落实。另外,地灾点群众搬迁补偿标准参照高山移民的政策,由于地灾点的村民大多经济比较困难,建新房的困难很大,导致搬迁工作开展缓慢。
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管理人员不足,且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难以持续提高。
三是监测设备不足,难以做到全面监测。
三、几点建议
我区地质灾害量多面广、稳定性差,山区新的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调研组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三台县教育体育局:
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三府办函[20xx]20号《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排查地质灾害的通知》和三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立即行动,及时召开了预防地质灾害工作会,并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于下:
一、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和领导本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组长:李云书
副组长:龚祖国
成员:杨宽富 任千元 谢勇 张寿保 唐高诗
二、开展排查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3月18日包责任区组织人员先进行了隐患排查。
2. 3月20日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再次进行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复查工作。
三、排查主要内容
1.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
2.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
3.学校的护坡、挡土墙、围墙等。
4.校园校舍危房。
5.学校周边地质存在的易坍塌情况。
四、排查情况
目前,学校及学校周边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校会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师生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监测,严加防范,密切关注学校及周边地质变化情况,认真制定防地质灾害安全预案,认真落实值班、报告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为贯彻落实《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杜绝地质灾害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于20xx年5月14日对学校周边地质环境进行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
2。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 3。学校的护坡、挡墙、围墙等; 4。校园校舍危房;
5。学校周边地质存在的易坍塌地段;
二、排查情况
接到中心学校通知后,我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学校地质安全防范会议,安排部署地质安全排查工作。
1。加强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范。
2。对学校围墙、堆放杂物处进行排查,禁止学生在危险地方进行各种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新建食堂处,土质疏松,并出现松土下移的情况。如遇天阴久雨时可能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山洪,可能导致山体滑坡。
2。若遇大暴雨,洪水流经校园排洪渠,出口入口有堵填现象。
3。厕所下方围墙,出现小的裂缝。 四、整改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汛和地质灾害对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师生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预警预报,以防为主,落实责任人,切实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2。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要求我校点要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学校的防灾部署工作。加
强重点防汛部位的查巡,切实抓好校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排除险情。
3。加强监测,严加防范
要求各校点要严密监控,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学校及周边地质情况的变化,特别是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可能受灾的地点要及时划出警戒区域,防止学生和其它人员伤亡。要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护坡、挡土墙、围墙等建筑物及在建工程的排查工作。
4。制定健全预案,及时抢险
各部门都要认真制定防灾救灾预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预案。如遇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校长,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要加强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位。要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6、如遇恶劣天气,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停课。 7、新建餐厅处,出现土堆下移现象,乡政府、中心学校等有关部门,采取了对土堆下该搬迁的人家进行搬迁,并将沟水通过其他方向引出等措施,及时有效的排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根据《关于福建省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71号)、《批转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xx]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我局联合县国土资源局于4月19-20日开展了中小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对象
20xx年4月11日前各校(园)自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上报情况见附表)。
二、排查组成员
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学校相关人员。
三、排查情况
4月19-20日,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及相关学校人员对存在地质灾害学校进行详实的现场勘查,完成了全县9所学校近1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
实验小学:厕所化粪池建于陡坡之上,边距约3米,中间为菜地,陡坡中间段未建挡墙约10米。化粪池使用已久,原有排污口已堵塞,现用排污管不能满足排污要求。
夏阳中学:新食堂右侧边坡人工开挖后有塌方;学生宿舍左后侧填土层下陷,主要是地表水下渗所致;厕所右后侧曾有塌方。
夏阳中心小学:教学楼后边坡距5米左右,有新滑坡体。
地美小学:学校西侧人工开挖边坡高3-5m,边坡距1-2m,地下水出露浅,整个学校处于古滑坡体上。
沙溪中学:综合楼边沟断裂下沉,前土坡为填土坡,雨季水土流夫严重;旧教学楼北侧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3-5m,边坡距小;旧教师宿舍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2-4m,边坡距小。
城关中学:新食堂地处山谷,后山雨季水量大,夹杂石块泥沙,易造成水沟堵塞,破坏食堂基础。
枫溪学校:食堂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6-10m,边坡距2-3m;新建学生宿舍楼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4-5m,边坡距1m,过高过陡。
夏坊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后山较高较陡。
盖洋中学:综合实验楼及旧澡堂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3-10m,边坡距0.5-3m,过高过陡;操场低洼处雨水下渗暗流;停车棚后山有新滑坡体。
四、针对隐患防治建议
1、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强观测,定期检查,学校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监测,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有新滑坡体的隐患点,应设立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栏等,如夏阳中心小学的教学楼后边坡、盖洋中学的综合楼后边坡、沙溪中学旧教工宿舍后边坡等。
3、部分因排水沟问题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紧维修,如盖洋中学操场低洼处雨水下渗暗流、夏阳中学学生宿舍左后侧地面下沉、沙溪中学综合楼前边坡水土流失及阶梯下沉等。
4、实验小学化粪池排污隐患建议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将市政排污工程管道直接接到化粪池中;夏阳中学新食堂右后侧土方崩塌隐患建议学校进行整改,形成双台阶平台;城关中学排水隐患建议在学校后山修建一阴井沉积沙石,并定期清理;枫溪学校新宿舍边坡应尽快修建;夏坊中心小学新宿舍后边坡建议修建1.5米高的挡土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暴雨洪涝、风雹、雷电、大雪、低温、地震、地质、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和一般自然灾害。
第四条救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救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救灾工作,制定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受灾街镇乡完成特大自然灾害或重大自然灾害救灾任务。
第六条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救灾工作,履行以下职责: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并采取落实措施;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确保灾民有衣、食、住,并防止流行疾病的发生;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资金,储备救灾物资;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
第七条县政府救灾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作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编制减灾规划;会同县民政局搞好自然灾害的灾情统计。
第八条县计划经济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县属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开展救灾工作;负责搞好工矿企业灾情核实、上报,帮助企业搞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九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建设系统开展救灾工作;组织专家评估全县因灾造成重要建筑的损失,并提出恢复重建建议。
第十条县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贸易系统灾情的核实、上报,帮助受灾企业搞好生产自救,及时恢复生产和营业。
第十一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交通运输企业组成应急抢险和运输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等设施,优先保证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灾民的疏散。
第十二条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统计核实灾情,上报灾情损失,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设施保护;参与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县水利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抗旱防洪预案、机电提灌发展规划的编制,制定重要水利设施度汛、抢险和分洪方案;负责江河清障工作,检查汛期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等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向有关街镇乡通报有关水情及水文信息;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维护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提灌机具,恢复农业生产所需农业机械,帮助灾区开展提水抗旱工作;统计、核实旱灾、洪灾、农机受灾并向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
第十五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灾民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农作物病虫灾害情况和农业因灾损失情况。
第十六条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预案,指导各街镇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掌握森林火灾动态、病虫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并及时汇总灾情向县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和防治森林病虫灾害的物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组织和指挥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七条县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协助编制全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编制气象灾害区划;负责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气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向县政府和市气象局报告;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防雷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县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的行政管理,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灾预案;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并对重、特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组织抢险应急治理;负责核实、统计全县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评估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县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并对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审定。
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协助县政府对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2小时内将发震时间、震中位置、震级报告县政府及市地震局,震后2小时内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组)赴灾区;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及市地震局。
第十九条县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负责县级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救灾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农村灾民生活安排,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储备、调集、分配、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会同县政府救灾办公室提出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批;负责自然灾害的灾情统计并向县政府、市民政局报告;负责民政救灾救济款物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疫情和可能危及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报告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二十二条县通信运营企业职责:组织应急抢救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救灾通令畅通。
第二十三条县电力部门职责:组织应急抢救队伍,尽快恢复灾区被破坏的发、输、配、用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保证灾区(特别是首脑机关、抢险救灾指挥部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第二十四条县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调运粮油等生活必需物资的供应,保证灾区需要。
第二十六条县审计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在自然灾害处置工作中,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及人员进行查处。
第二十八条充分发挥驻县部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减少灾害损失。
第三章灾情的报告与
第二十九条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一般自然灾害,所在街镇乡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和相关部门。
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所在街镇乡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情况,同时抄送县政府救灾办和有关部门。
得知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后,县政府救灾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受灾信息;县政府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受灾信息,10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各部门上报市级主管部门的灾情数据一律以县民政局、县救灾办汇总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的数据为准。
受灾信息、灾情及救灾情况的上报实行实名制。
第三十条灾情报告内容: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灾情的以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情对外,经有关部门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救灾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
第四章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救灾资金筹措应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上级政府补助为辅,以及通过保险补偿、社会捐赠、信贷等多渠道筹措。
第三十三条县政府对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予以适当救灾补助。一般自然灾害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筹集救灾资金,安排发放到受灾地区。
第三十四条各项救灾资金按照“支援重灾,统筹平衡”的原则进行安排,由县救灾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救灾及相关部门联合行文执行。
第三十五条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度对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政府。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予以奖励:
(一)及时提供灾害前兆信息,灾害预报及时、准确,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二)参加抢险救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物,表现突出的`;
(三)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四)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五)在减灾、防灾、救灾工作方面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故意虚假的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在抢险救灾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负责救灾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的;
(五)对如实反映灾情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
(七)在救灾工作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概况
一、工程概况
x镇李坊村拟在本村汉口自然村进行新村点建设,征地面积为9.8791亩,见图一,建筑物概况大致为:楼高3层,无地下室,砖混结构,拟用基础形式为浅基或墩基。拟建场地整平高程约436m,场地局部需填方,最大填土厚约3m,无高陡边坡存在。
二、委托要求
受x镇李坊村村委会委托,我公司于20__年6月中旬组织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结合对已有地质资料的研究,对拟建场地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评估依据
1、x镇李坊村村委会委托书;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69号];
3、福建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1/20万永安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1965.7);
4、现行有关标准;
5、本次现场踏勘、调查有关资料。
6、x公司在xx高速公路(永安段)xx镇xx村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一、地形地貌
拟建场地及其周边微地貌属缓坡台地,场地内现地面高程约433-436m,高差约3m,场地及周边整体地形较平坦,平均坡度约20,地表因耕种改造呈阶梯状分布,台阶间高差0.2-1.0m不等,现为水田及空地。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地形地貌与场地相近,南、北两侧均为已建物,东侧为空地及引水渠,渠侧已建砌石,西侧为已建公路。
二、地质概况
根据现场调查,拟建场地上部为第四系残坡积层,局部有少量杂填土,基岩为燕山期花岗岩,呈整体块状结构。场地未见有影响其稳定的断裂破碎带通过。
三、岩土体特征
根据现场调查,场地岩土体特征自上而下大致为:
1、残坡积砾质粘性土(Qel-dl): 紫红色、黄红色,稍湿~干,可塑~硬塑,推测层厚约1.5~5m,厚薄不均,工程地质性能一般。场地内均有分布,坡脚台地局部表层为杂填土。
2、花岗岩(γ):灰白色、黄红色,组织结构清晰,呈整体块状结构,风化程度自上而下渐弱,工程地质性能渐好。
四、水文地质条件
拟建场地的地下水主要赋存于土层中的孔隙水及基岩中的裂隙水,富水性、渗透性均较弱,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及场地外围地表水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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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人类工程活动
根据调查,拟建场地周边有已建民宅及道路分布,但对场地建设影响甚微。
六、地震烈度
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设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第三章
评估等级
一、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拟建工程区地貌类型较简单,出露的地层岩性简单,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能整体良好,无影响场地稳定的断裂构造,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影响工程建设的人类工程活动微弱。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中第5.8.1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有关规定,该建设用地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
二、建设项目重要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第5.8.2《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为一般建设项目。
三、评估等级的确定
拟建工程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属一般建设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第5.8条有关规定,本建设工程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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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一、现状评估
据现场调查了解,场地及周边未曾发生地质灾害。
拟建场地及其周边微地貌属缓坡台地,场地内现地面高程约433-436m,高差约3m,场地及周边整体地形较平坦,平均坡度约20,地表因耕种改造呈阶梯状分布,台阶间高差0.2-1.0m不等,现为水田及空地。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地形地貌与场地相近,南、北两侧均为已建物,东侧为空地及引水渠,渠侧已建砌石,西侧为已建公路。
拟建场地及周边地表上覆土体主要为残坡积砾质粘性土(厚约3.5~6.0m),因地形坡度整体较缓,东侧引水渠已设有简易挡墙,地表水汇水区域狭窄,下伏岩体未见有软弱夹层及影响场地稳定的断裂通过,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因此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整体稳定的地质灾害。
二、预测评估
1、场地平整时:拟建场地整平高程约436m,场地局部需要填方,估计最大填土厚约3.0m,由于填土结构松散,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2、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拟建物楼高3层,无地下室,砖混结构,拟用基础形式为浅基及桩墩。场地局部预计需采用深基,开挖揭露的岩土体主要为填土、残坡积土,其结构较松散,基础施工时易产生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三、综合评估
1、拟建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稳定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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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建场地平整时:填方地段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3、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基础施工时,若采用浅基,施工不易造成坑壁坍塌;若采用深基,易造成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4、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该场地基本适宜x镇李坊村新村点工程建设。
第五章
结论
1、x镇李坊村新村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
2、拟建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稳定的地质灾害。
3、拟建场地平整时:填方地段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基础施工时,若采用浅基,施工不易造成坑壁坍塌;若采用深基,易造成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4、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该场地基本适宜x镇李坊村新村点工程建设。
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开展主要江河沿线水电站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督导的通知》(云地灾指办【20xx】1号)和《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开展主要江河沿线水电站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无安全事故
按照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靠前指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强化地质灾害防控责任,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地灾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巡查
我局及时将上级的文件精神贯彻传达到局属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巡查,重点核查,不留死角。按照局领导的要求,独木水库发电站站长带领全站职工,对一、二级电站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对一、二级电站之间输水渠道进一步加强了地灾隐患巡查、排查,输水渠道虽沿山修建,但山体植被良好,暂未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大坝安全是水库管理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大坝安全管理,我局工作人员每日观测大坝水位,依次计算出库容、入库流量、出库流量等数据,通过量筒读出降雨量,在第一时间把水情、雨情数据汇报给防汛调度科,同时在记录表上做好书面记录。与此同时,对大坝周边进行巡查。携带水库移动巡查大坝APP先检查坝顶排水沟是否通畅;沿着溢洪道观察河道泄水情况;观察坝体渗流情况,比如三角堰的.渗流忽然变得浑浊,应立即向防汛调度科汇报;沿着马道检查大坝坝坡是否出现裂缝,纵向和横向排水沟是否堵塞。巡查结束后用巡查APP上传水情、雨情和巡查相关照片。经巡查库区内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我局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再排查,及时掌握了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为监测防治工作开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基础。
三、落实预防措施,全面加强防控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预警、速报以及日报、周报、旬报和月报工作制度,健全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防灾避灾救灾体系。二是把已经建立的汛期值班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行24小时监测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三是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避险、救灾意识。积极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普及防灾避灾意识,增强了群众避灾应急能力。
四、深入基层一线,狠抓督查落实
汛期来临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都会对各涵闸,一级发电站、二级发电站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汛期内,各科室严格遵守汛期值班制度,实时观测水情,加大巡查力度,在每次大雨、暴雨、大暴雨来临前后,进行再次排查,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防汛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逐一排查,水电站按照“水电站安全生产量化检查考核表”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定期对发电输水渠道进行巡查,清理。避免杂物进入发电设备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发电机组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对已出现过事故的机组随时进行监控,及时处理故障,确保安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安全的重要性,保障独木水库工程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工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