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通知(通用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是漂亮的编辑给家人们收集整理的休假通知(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休假通知 篇1

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高新集团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为做好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后的岗位调动和工作交接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妥地过渡,现将工作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内容

1、工作交接:需详细说明已完工作、正在处理的工作和后续工作安排,具体包括各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计划、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必要时须另附具体工作交接清单。

2、财务款项交接:离岗前须结清个人借款、差旅费及未清账务。

3、资产交接:离岗前须将个人领用、借用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其它资产移交至资产管理部门。

4、文件资料交接:离岗前将已经办结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对于正在处理中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列明目录进行交接。

二、交接流程

离岗前须按照《员工工作交接表》(见附件)要求填写工作交接情况,履行、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将其交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行政介绍信至新单位(部门)报到。

三、有关要求

1、各公司部门负责人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安排工作

交接事宜,同时作为工作交接的监交人,负责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协调。

2、离岗人员对原单位在岗期间的工作负责,根据原单位工作需要,随时接受对其在岗期间未明事项的询问,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xx年x月x日

休假通知 篇2

尊敬的客户: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XXXXX国际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此深深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司的支持与厚爱!向您致以最诚挚()的祝福和问候!在新的一年里,我司会更加努力,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结合我司的具体状况,公司春节放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春节放假时间:X月25日(农历十二月廿五)——X月6日(农历正月初七)。X月7日(农历正月初八)恢复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业务联系电话:陈经理:12313962382或周经理:12222223715。 因放假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望见谅!

新年来临之际,谨祝您在新的一年里生意兴隆、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XXXXX国际有限公司

休假安排的通知 篇3

公司机关各部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就我国法定节日“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元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元月1日(星期一、“元旦”)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六)、20xx年12月31日(星期日)放假,20xx年1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放假期间,公司机关将暂停办理公务,要求各部门妥善处理个人办公事务,做好断电、防火、防雨等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留守值班人员按规定轮换值守。人员外出旅游注意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安全。

特此通知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休假安排的通知 篇4

各单位、部门:

根据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 现就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休假通知 篇5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休假通知 篇6

一、放假时间

端午节:20xx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相关要求

(一)放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工作的岗位,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

(二)放假期间,保卫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平安愉快的`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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