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精选三篇

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通用3篇)

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1

为加强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

及分值表》(附件1)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

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2

为努力实现快一拍公司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壮大资金实力,经 月 日公司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 ,在公司各部门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核内容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自己的责任领域内是否成功地达到了目标;有些因提高了销售额而受到嘉奖,有些则是因为降低了成本或缩减了不必要的资本性支出而受到嘉奖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组织纪律、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工作效率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1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公司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部门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工作面不整洁,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扣1分;

2、办公区域纸篓内杂物不及时清理,地面不洁,扣1分;

3、上班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杂志,上网玩游戏、看电影扣1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扣5分;

4、办公时间内,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5、出入公司大门不随手关门,扣1分;

6、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7、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5分;

8、下班时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的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撤设防,扣1分; 9、早7:00——晚10:00时间段,要保持手机开机,违反扣10分;

10、办公用品由行政统一采购,使用办公用品一律到行政登记领用,违反扣20分;

11、因私交通费不予报销,违反扣10分;

12、未经同意不参加公司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5分;

13、因管理不善导致办公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3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一年两次考核,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完善考核办法。

(四)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村医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六)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七)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卫生室

(二)考核程序及考核组人员

1、镇组成立考核组,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各村卫生室进行2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2、考核组人员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该村农业户籍人口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标准(即:1200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8000元)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例(实际得分除以80)乘以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对年度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镇将授予“优秀村卫生室”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卫生局,限期整改。最后一名的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诫勉半年处分,其他医务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一次。

4、对连续2年考核合格且位居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奖励村卫生室负责人1000元;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且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免去村卫生室负责人职务,并上报县卫生局。

5、对乡村医生一年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上报县卫生局,建议县卫生局收回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6、在市、县各项检查中,取得好的成绩,给镇挣得荣誉的村卫生室,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表扬;在市、县各项检查中,被查出问题,给镇造成影响的村卫生室,对该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批评和交流,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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