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舞蹈评分细则(通用2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文化部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
厦门市舞蹈家协会
厦门市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所有参演学校及培训机构
执行机构:厦门市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大型活动部
时间安排:20xx年5月25日(星期天)
上午8:30—12:00 走台
下午14:30—14:50 颁奖仪式(优秀舞蹈园丁奖、优秀组织奖)
下午14:50—18:00 展演暨比赛
三、展演暨比赛场地
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金荣剧场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路曾厝垵
四、参加对象
福建省各学校、培训机构的舞蹈教师推荐的优秀节目
正在学习舞蹈的少年儿童,以及热爱舞蹈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每个节目的舞蹈人数须为5人以上
五、组别设置:按年龄设置组别
学前组:6周岁前 \ 幼儿园
儿童A组:7~8周岁 \ 小学1-2年级
儿童B组:9~10周岁 \ 小学3-4年级
儿童C组:11~12周岁 \ 小学5-6年级
少年A组:13~15周岁 \ 初中生
少年B组:16~18周岁 \ 高中生
少年A、B组特设专业组,专业组:大、中专艺术院校、艺术系的学生,证书显示“专业组”。
六、参演要求
时间:节目时长4分钟以内。
舞蹈类型:少儿舞蹈、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体育舞蹈等。
内容:健康向上,节目编排符合少年儿童的年龄层特点;没有要求一定要原创。
伴奏音乐mp3、节目说明请在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
展演时请带上备用的音乐CD;节目说明为40字以内的、对该舞蹈节目的描述,包括:舞蹈类型、服装风格与色彩、需要什么样的灯光效果、音乐播放有特殊要求也要写出来,文字要求简洁,不要过多修辞。
比赛一场即为最终奖项。
演出需穿着配套演出服,所需道具、配饰及化妆事宜由参演团队自行准备。
七、展演流程 (很重要!请老师们认真阅读并牢记)
5月20日公布演出序号,“优秀舞蹈园丁”、“优秀组织奖”名单也同时公布。
参演团队到达小白鹭艺术中心时,请派老师到大厅报到处领取节目单、证书外壳、奖杯等物料。(因奖杯、证书外壳不好邮寄,所以请大家先领走)
派老师到后台登记“走台”,按顺序走台,在指定地点化妆。
展演前进行颁奖仪式,获奖老师和单位代表须于14:15在后台候场。
展演时按演出序号上台,由主持人报幕,参演团队提前5个节目到后台候场。
演出完毕的团队退场,在观众席观看比赛;
评委现场评分,不亮分,展演结束后取总平均分评审出奖项;
评委在展演结束后精彩点评,与参演团队合影;
展演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公布奖项;等待通知领取证书、奖杯、DVD光盘。
★ 全程摄像 应广大老师、家长的要求,为给孩子们留下舞台的精彩瞬间,展演邀请电视台全程录像,共设三台机位(含一台摇臂拍摄),专业摄像、后期剪辑,保证每个节目、每位选手的美丽形象,制作成DVD光盘,可相互交流、学习,给孩子们留下一个永久纪念的节日。
八、奖项设置
所有参演选手均获得《荣誉证书》一本,奖杯一座,全场DVD光盘一套
☆ 选手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评委评审;
☆ 教师奖项:优秀舞蹈园丁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 单位奖项: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奖项申请细则:
10人以下的节目限申请1名优秀舞蹈园丁奖,11人以上的节目可申请2名,请先填写《优秀舞蹈园丁申请表》;
组织40人以上参加的单位可申请“优秀组织奖”,请先填写《优秀组织申请表》。
一、第一届民族小艺术家评选活动
1、参评形式:个人、组合(2人或2人以上)
2、参评项目:声乐类:不分唱法
器乐类: 键盘类: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弹拨类:古筝(琴)、琵琶、柳琴、扬琴、三弦等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二胡等
管乐类:长(短)笛、单(双)簧管、萨克斯、小号、葫芦丝、竹笛等
打击乐:木琴、马林巴、排鼓、大鼓、爵士鼓等
舞蹈类:中国舞、民族舞、拉丁舞等
3、参评组别:
幼 儿 组:4至5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A组:6至7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B组:8至9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C组:10至11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D组:12至13岁 (20xx年11月30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少年A组:14至15岁 (1998年11月30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少年B组:16至17岁 (1996年11月30日至199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青年组:18岁 (1994年11月30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国总评选要求现场公布得分,更本着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宗旨,全国总评选聘请的评委,主要以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及国际国内著名音乐专家为主。
评选相关要求如下:
A、声乐
曲目要求:自选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
评分标准:音准、节奏、发声、吐字、音色、音乐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B、器乐
曲目要求:自选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全国组委会提供钢琴、古筝、架子鼓、扬琴等大件乐器;
评分标准: 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力度、速度、音色、艺术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C、舞蹈
曲目要求,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
评分标准:舞蹈技巧、节奏、力度、速度、艺术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5、选送方式
各分选区组委会按每个年龄组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各选5名选手参加全国总评选。
6、奖项设置
A、学生: 本次活动按组别、类别分设最高奖“民族小艺术家”荣誉称号。并获“民族小艺术家”
荣誉证书;金奖、银奖、铜奖。
获金奖和银奖的选手将颁发奖杯或奖牌;
组合参评的节目,每位选手可分别获相应证书、奖杯或奖牌;
获中国“民族小艺术家”称号的选手,成为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的荣誉小会员。
B、老师:
指导老师获相应的荣誉证书;
获金奖或银奖的指导老师可申请成为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