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合同(实用13篇)

外协加工合同(精选13篇)

外协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 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

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委托加工订单

工件

名称计量

单位数 量单 价金 额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生产的加工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三条 材料的加工、供应: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产品合格率为100%,否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图纸原因,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第四条 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加工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货时现金结算。

第五条 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单位,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外协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市 机械加工厂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玻璃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市 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 篇4

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品质要求、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包装产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 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乙方工作场所。如发现甲方送达的材料外箱上标明的数量与实际包装后的数量有出入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外协管理员,如未告知造成材料短缺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抽检方式。

第六条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没完成按未交部分货值,处10%违约金。

(二)包装数量,规格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乙方对自己所生产产品必须在外箱盖里侧编上工号(工号由乙方自行选择,但不能是汉字)并把工号名称报给甲方外协管理员留存。如查到未写工号,进行货值的10%进行罚款。

(四)抽检时有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包装规格时,退回乙方重新返工包装。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月底由外协管理员与乙方对帐后并在下月支付。

第八条 本着诚信为主的原则,暂不收取乙方的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外协加工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协议产品的加工,针对此加工合同提出技术要求如下:

一、产品工艺要求

1、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所应达到的质量标准详见加工合同附件《质量协议》以及本协议规定的产品技术规格,以上附件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有效。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对产品应达到的工艺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合理修改和调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产品生产全过程实施工艺控制,并根据产品质量稳定情况采取相应的工艺改善措施。

为确保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技术指标,甲方代表将有权对产品进行品质检验。

但甲方加强对产品的验收,并不能减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3、委托加工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治具由甲方负责提供,资料包括:编程坐标文件、电子一份,纸质受控单一份。

治具包括:锡膏钢网一张。

乙方签收甲方资料和治具后须按保密协议进行管理,并在加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进行返还或销毁。

治具如被乙方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采用有铅工艺加工,焊锡类型为6337,锡粉的颗粒应与加工的产品元件大小相适应。

5、焊接基本要求。

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6、焊点要求。

甲方的产品属于高集成度家电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

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7、外观要求。

加工后的产品应整洁干净,电路板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二、材料保管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1、甲方交付乙方的产品材料,由乙方按材料保存要求进行妥善保管。尤其是各类静电敏感元件、类潮湿敏感器件,必须严格按照包装要求进行保存和使用。确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失效,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元器件不做性能指标检测,按照材料包装所示要求对甲方提供的元器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如不符合的要求由甲方负责联系供应商整改或书面回复提出处理意见。

3、由甲方按贴片物料废损比例免费提供贴片加工物料给乙方,物料废损比例超出规定时直接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贴片物料废损比例为:0603封装贴片电阻、贴片电容、贴片电感、贴片磁珠、贴片排阻、贴片二、三极管按为3‰;0402封装贴片电阻、贴片电容、贴片电感、贴片磁珠、贴片排阻、贴片二、三极管按为3‰;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失效(器件失效大于3‰)的问题,应及时停线查找原因,必要时书面报甲方协助调查失效原因。

对于小于3‰的器件失效,乙方可自行使用甲方提供的3‰备料进行生产,失效器件判断由甲乙双方方共同判定,对于由乙方造成的零部件器件失效,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生产过程技术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相关文件(表、产品技术通知、丝印图、样机)以及生产材料进行生产;由于设计、生产材料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2、加工过程管控。

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

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

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

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3、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确保加工过程合理受控。并保留为达到工艺管控和质量目标所产生的生产记录表单,便于甲方查阅。生产时现场的环境记录表、锡膏使用记录,回流焊温度曲线,电烙铁测温记录需详细记录并保留备查。

4、乙方在生产甲方产品时应按基本要求进行静电防护和其他过程防护,避免由此造成的产品损伤。由于乙方生产过程防护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批量供货中,若关键工艺更改,应得到甲方质量验证合格通知后,才能提供更改的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产品程序烧录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代烧,需甲方提供软件和样机。

4、乙方在产品进行交付时,应提交按照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进行成品验收的报告。

若甲方代表在对产品进行验收或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不能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以确保产品实物质量,必要时甲方可对乙方采取的措施进行验证。

四、产品包装、运输技术要求

1、产品包转应满足:确保产品质量和外观不会因包装、搬运而受到破坏为标准,尽可能的加强对产品的包装防护。

并按加工合同要求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2、产品标记。

由于的微型化和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在包装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

每一个包装箱上均应张贴产品物料标签。

3、对因乙方包装不当造成的产品或器件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部返工和赔偿。

五、协议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根据产品不合格批次率或使用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单方面暂停本协议和供货合同

在分清原因和责任,并确保产品质量后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重新启用本协议的日期后才能恢复正常业务。

3、本协议内容发生更改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重新签定更改后的《技术协议》。

4、其他未尽事宜随双方合作进程逐步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

六、附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外协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

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

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XX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外协加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加工产品服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加工产品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图纸资料权利归属及保密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图纸、文件资料、样品及做工工艺技术为甲方所有和合法持有。乙方除为甲方加工产品所持有、使用甲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图纸、文件资料、样品及做工工艺技术外,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图纸、文件资料、样品及做工工艺技术出租、出借、泄露、复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也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为自己和任何第三方加工、制作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二、责任处理

1,若乙方违返了以上保密事项,处以二十万以上人民币处罚,并冻结乙方货款余额。

三、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本合同附件如:_________________产品加工图纸及文件资料、送货单、验收单、发票、乙方加工产品质保书、双方往来函件、传真、通知、对帐单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可传真回传)。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合同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外协加工合同 篇9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③外壳体检验,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甲方(定作方)就年度委外加工事务,与乙方(承揽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明确业务往来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就双方协作业务项目标出年度《20xx年外协件价格核算表》作为业务核算依据,向乙方下达《20xx年度委外加工通知单》,约定乙方在20xx年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样、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到货时间以及约定加工范围,为甲方加工外协件。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署年度协议后,甲方每月15—18号向乙方下达约定加工范围内的月度加工计划。甲方指定外协管理员每月将加盖采购部鲜章的《20xx年x月(外协件负责加工)公司订单计划》以QQ、微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单后需在8小时内签字回复,确认收到计划并同意条件。

第三条 乙方每月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生产并如期保质保量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附件1《20xx年外协件价格核算表》确认的单价核算乙方加工费(含运费),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须重新签订《价格调整补充协议》确认,且此协议必须经由采购部指定管理员申报调整原因,由采购部经理调查复核确认,再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同意才能执行。

第四条 乙方如期完成加工计划,须按甲方的要求将零部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送货时应堆码整齐、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检验证明等内容。甲方收到乙方加工的外协件,经检验后在《送货单》上注明“合格、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数量,并由双方授权的经办人签字,数量按双方签字的《送货单》结算。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坯件(材料),乙方接收坯件(材料)时应对其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三天内反馈,否则甲方默认为合格品,乙方对于轻微可弥补的缺陷,应给予处理,使之成为合格品。若坯件(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送货时应向甲方提供材质证明书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委外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规格不合、质量不良等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罚,罚款金额不得超过该笔委外业务费用的100%,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第七条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送交甲方技术和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通过验收的零部件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八条 加工物资管理

(1) 月计划执行中,乙方须有甲方指定委外管理员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送达乙方到甲方公司领取坯件进行外协加工的通知,才能到甲方领取坯件进行外协加工,若接到非指定的外协管理员的通知,须与采购部确认。

(2)甲方发料必须填写《x有限公司产品发运单》,乙方在甲方领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委外管理员处双方签字确认。此单既作为委外加工的订作单,又是加工坯件出厂的原始记录凭证。

(3)甲方指定的外协管理员每月25日与乙方盘存乙方在甲方领取的加工坯件,乙方应适时将现场在制和未加工的毛坯件数量核对清楚并如实报与管理员,若有误,须及时查找原因。工废和料废按甲方规定处理,遗失则照甲方购进毛坯件价加上到乙方领取加工坯件加工前所有工序加工价的价格赔偿。

第九条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双方对账当月加工明细清单并签字确认,乙方即为甲方开具 增值税发票,并于当月二十八(28)日前交与甲方,甲方于次月三十日(30)日前付出当月为乙方安排的外协件加工费,付款类型:承兑或现金。

2、 为了保证甲方的物资安全、技术保密,甲方滞付乙方部分加工费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第4个月起计一年内结清。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乙方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造成作废、让步接收或返工、挑选的,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相关规定。

(2) 乙方因违反技术保密协定的,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相关规定。

(3) 乙方未能按期、按量交货及不合格返工等造成出货延误,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

(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加工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廉洁条款;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员工及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伍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若有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因任何原因向乙方索要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的,乙方可向甲方主管领导举报,甲方一经查实严厉处理。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 协议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本协议。

2、 乙方因自身产能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加工的零部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与其他同项目外协加工厂家串联,为哄抬加工价格而无故延时交货、停工胁迫等恶劣形为发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而协议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以及工装、量具、技术资料等,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 _年 月 日到_ 年_ 月_ 日。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鞋子生产代加工合同范本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的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的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的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的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主要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合同范本《鞋子生产代加工合同范本》。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主要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英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 篇12

现因甲方: 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事项

二, 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一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1, 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BOM清单为准!

2, 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陶瓷件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 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大功率及高压三极管,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4, 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 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 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 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 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 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三个月 ;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

10, 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 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BOM清单、工艺图纸、钢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联系人:

地址:

签订日期: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外协加工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________元件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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