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免责的协议书范本(通用32篇)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须在甲方管理区域进行高空作业,为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特签订此协议,请甲乙双方遵守以下约定:
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需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办公楼内施工,出入证须随身携带,便于物业人员的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办公楼施工。
2、乙方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施工,非工作区域严禁乙方人员进入,高空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为早8:00时——晚18:30时,施工人员早8:00时之前,晚18:30时之后严禁在楼内逗留。
3、乙方施工人员运送施工材料时,持续场地的卫生,运送水泥等液体材料时,提前做好防护,防止液体材料外溅,污染墙、地面。
4、乙方需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内的办公室时,提前进行申请或电话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办公室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员严禁从窗户进入办公区域,如若发生财产丢失现象,甲方将进行法律诉讼。
6、乙方高空施工人员若在施工期间损坏办公楼窗户、墙面、地面等公共设施时则按价赔偿或修复
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办公楼内卫生间内洗头或擦洗身体。
8、乙方高空作业安全可靠性材料请提前交送监理审核,甲方不
承担乙方在高空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一、声明:
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景区发起人、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知晓户外景区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景区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景区中出现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连带等责任,让户外景区更加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
2、景区中,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此协议范围内,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景区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注册成为会员时签字和在本协议上签字。
4、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此协议上签字,潜在代表你就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你就放弃了向景区发起者和其他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永远免除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二、风险的承担:
我参加户外景区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条件的。我知晓景区的发起者只是景区的联系人,并非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晓领队、向导和急救人员及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生存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晓他们并不能对我安全负责。
三、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内容:
1、本次景区非商业景区,非旅行社组团旅游,也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景区;是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景区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环保”的原则;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景区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景区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尚需参加者共同商定;景区中发起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景区进行组织协调,参加者也有义务服从景区的整体安排。
2、凡报名参加本次景区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完全理解责任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代他人报名需告知被代报人《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参加景区的被代报人也视同接受了本协议全部条款。同时,
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3、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景区,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项运动本身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景区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景区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我已阅读景区内容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景区计划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景区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连带责任。
4、参加本次景区,包括登山、徒步、郊游、住宿(露营)、就餐以及景区和装备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潜在危险,可能会受到身体损伤、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闲等景区也存在突发病、心脏病等甚至死亡的风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景区和使用景区的装备,如果因为在参加本景区中受到伤害,我同意自行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5、本次景区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景区的可能,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或24小时)内无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晓景区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景区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景区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我万一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我同意全部承担,景区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景区发起者不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我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我知道自己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我知道发起者已在景区内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景区开始前自己了解保险类别和购买保险;对于景区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8、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病历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景区;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景区的进行。如我在景区中发生各种疾病或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9、当由于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将配合协助发起者及同行成员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发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我已经年满18岁!我已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全部条款内容;我理解参加户外景区相关的风险;我同意承担由于选择和参加以后的户外景区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对于参加户外景区而引发或与之连带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出现任何形式和性质的害伤,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任何第三方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11、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景区,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12、协议范围:凡是报名参加并注册成为会员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该协议条款;该协议自注册成为会员签字后开始生效,至退出俱乐部成员时终止。(骑行至集合地点前和景区结束解散后的路途,已不属于景区范围内)。必须本人签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签,视为无效。自签字后,以后举行景区无需再签,(协议中的本次景区指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每次举行的景区)。所产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乐部为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我校为了增加学生在校的娱乐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兴趣,在学校操场围成冰场,开展丰富多彩的冰上活动课。体育活动存在安全问题,意外的风险是时时存在的,学生和家长需要知道冰上活动的危险性,经学校领导委员会决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在校上体育课及运动队训练时间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在冰场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生,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或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除体育课及运动队训练外学生不得私自上冰场,对私自上冰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3.学校组织上冰上体育课及冰上运动队训练等活动,采取学生自愿上冰原则,学校对上冰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凡是在冰场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上冰前要掌握必要的冰上安全知识和防护知识,做好准备活动,戴齐上冰装备(帽子、手套、围脖、护膝、护肘等等)、不戴齐规定装备的不准上冰,上冰活动不准带手机、钥匙及尖锐的物品。
5.学生在冰场上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如果您同意孩子参加学校冰上活动,就同孩子一同签字并在签字后面写上同意两字,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参加学校冰上活动请在签字后面写上不同意三字。家长和学生都同意学校方可让学生上冰,否则您的孩子不享受参加冰上任何活动的权益。
学校盖章:中心校
20xx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住址:
工程内容
乙方按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商品房,
房屋装修工程(包含:水电气管线铺设、墙体改造、洗手间及厨房阳台整体装修等)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等。
3、乙方在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墙体等需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4、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
6、乙方不得将装修工程外包或分包。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 (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发动 工家属 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 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红螺寺一日游运动 为非盈利性质运动 ,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 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运动 是个人自愿参加 的运动 ,建议员工家属 自行购置 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起程 前所有参加 运动 的员工家属 必须 供给 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 事件接洽 电话),签订 《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 安全免责协议 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 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
五、如运动 前、中、后产生 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 、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 的任何法律责任 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 运动 的员工家属 如有特别 情况 需要 中途离开 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 ,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自傲 。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
八、该协议 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 一经签订 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 收场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自愿报名,自行组团的方式参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活动。为了协助乙方顺利并且安全得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乙方自愿遵守协议规定:
第一条:乙方自愿报名参加此次自行游览活动,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活动中发生任何意外并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均视为接受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并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三条:乙方知晓本次活动所具有的已知和不可预知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人身、财产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户外场所和交通旅行中的危险;
(2)被落下的石头、冰块或其他从上方落下的物体击中;
(3)蛇、虫、兽类、人类等造成的伤害;
(4)雷暴、冰雹、洪水等灾害性天气;
(5)高温、低温带来的危险,包括虚脱、失温等;
(6)自身身体状况:伴随着这项活动本身的生理反应;
(7)个人装备和物品的损坏或丢失;
(8)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因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9)其他危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等。
第四条: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完全属于其所有权的___幢___单元___号房屋,面积为___,____楼室厅,租给乙方作为___使用。并附设施(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太阳能、)。
二、乙方的租房期为年月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___(月)。
三、租金每月___元,按___支付,合计人民币___元(大写:),乙方每次缴纳租金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主动缴纳。
乙方交纳租金押金元,待乙方退房时,如房屋无人为损坏并已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将不计息的押金全额退还,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及相关手续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费用,其中包括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元/月,有线电视费元/月,乙方须按时交纳以上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或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原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结构,乙方如须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待租约到期时则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办理。
六、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双方的合法租用权,不得单方违约,如甲方违约除退还剩余租金外,并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押金。
七、乙方不得将房屋作违法经营场所或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六条执行。甲方所有房内物品和配套设施一并租赁费乙方使用,乙方应尽到定期保养和维修的义务,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在租房期将满时,若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并交清租金;若乙方不再续租,须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并退还甲方房屋钥匙和交清所有手续,如不按此办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在租期满五天后,自行打开房屋另行出租和使用,房内的一切物品按无主物处理,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补充协议:
十、交房确认:水表数:冷:___吨、热___吨;电表数___度;煤气___立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反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
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
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
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
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
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
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
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2、红螺寺一日游运动为非盈利性质运动,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红螺寺一日游运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运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置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4、起程前所有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必须供给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接洽电话),签订《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5、如运动前、中、后产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6、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别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缴。
7、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自助钓鱼、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8、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收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某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状况严重,责令停工。
2、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安全措施与职责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高空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相关职责落实到人。
3、乙方负责人同时即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具备高空作业资格,且应身体健康,凡有饮酒、精神不振状况的,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乙方应对施工中使用的吊篮、电器、相关安全防护工具等务必做好安全检查、管理工作,按相关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并承担安全职责。
7、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8、乙方应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管理,施工时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如因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对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9、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职责,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
甲方:阳光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本活动是以“安全、环保、自助、自律、平等、节约”为宗旨的自发性户外活动和驴友聚会,以非商业自助性质的旅游为目的。
加入聚会的资格:
1、参加人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整独立的行为能力(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须有监护人带领或监护人同意且签署此协议)。
2、认同并拥护活动的宗旨及“户外结伴骑行免责协议”和“免责协议书”。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财务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则。
2、集体活动(交通、住宿、就餐等)统一支出(AA制分摊)小朋友半费或全费(视大小而定)。
4、财务人员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认可的成员担任。
5、财务人员有责任在活动结束后公布明细。
6、个人所带物品请个人好好保管,遗失自负与财务人员无关。
召集者的权利:
1、安排聚会地点和时间; 2、根据安排限制参加活动的最多人数; 3、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参加活动的男女性别比例; 4、出于安全原因劝阻不适合的人员参加该次活动; 5、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自己准备装备;
6、在活动中根据天气、队员状态修改活动计划;
7、要求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听从安排。
召集者的义务:
1、根据报名先后接纳参加活动的人员(不适合活动的除外) ;
2、在活动过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环保;
3、对于因活动所需要而搜集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的保密,所有信息仅用于该次活动;
4、依据费用AA制的原则举办活动。
参加者的权利:
1、选择活动;
2、在活动之后对活动情况进行评论;
3、了解活动的费用情况。
4、在活动中可提出活动建议。
参加者的义务:
1、在活动中听从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动中注意环保;
3、在需要的时候协助召集者做好辅助工作(帐务、收尾等);
4、在活动中相互协助,保证活动的安全和顺利开展;
5、准时到达集合地开始活动;
6、在活动后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免责条款
1、本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组织者、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由于现在没有与户外活动相应的保险,活动组织者也没有义务代为购买保险;我们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购买旅行保险,所以建议大家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险;
5、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6、自驾车活动期间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7、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8、该免责声明必须参加者自己认真阅读认可,代为报名者视作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代报名者承担后果;
9、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所有参加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11、自驾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及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搭车人自愿放弃向本车辆所有权人或者驾驶员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考虑到自驾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强烈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自驾游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自驾游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注:谢绝团队精神缺乏的人参加我们组织的骑友活动!!!
签订人:.....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_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_年__月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乙方以自愿报名,自行组团的方式参加于X月X日—X月X日X活动。为了协助乙方顺利并且安全得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乙方自愿遵守协议规定:
第一条:乙方自愿报名参加此次自行游览活动,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活动中发生任何意外并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均视为接受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并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三条:乙方知晓本次活动所具有的已知和不可预知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人身、财产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户外场所和交通旅行中的危险;
(2)被落下的石头、冰块或其他从上方落下的物体击中;
(3)蛇、虫、兽类、人类等造成的伤害;
(4)雷暴、冰雹、洪水等灾害性天气;
(5)高温、低温带来的危险,包括虚脱、失温等;
(6)自身身体状况:伴随着这项活动本身的生理反应;
(7)个人装备和物品的损坏或丢失;
(8)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因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9)其他危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等。
第四条: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装修房屋合同
3、总价款:_________
4、开工日期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30%工程款;剩余7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并且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上海元一希尔顿酒店一期中餐厅、B栋1F、一期1028房间、二期A栋1718房间、B栋8F标房共五处五块幕墙玻璃安装,B栋一层3处漏水点、18层3处漏水点共6处漏水点修复。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安全礼貌施工。
三、工程价款
1、上海元一希尔顿酒店一期中餐厅、B栋1F、一期1028房间、二期A栋1718房间、B栋8F标房共五处五块幕墙玻璃安装,1400元/块,共计7000元(包干)。
2、B栋一层3处漏水点、18层3处漏水点共6处漏水点修复,800元/漏点,共计4800元(包干)。
3、合计:11800元(包干),大写:壹万壹仟捌佰元整。(此包干价包含工具、工具上使用的.辅材、施工用电缆(线)、照明灯具、三级配电箱及材料二次搬运,住宿、车旅交通、工人保险费、当天垃圾清理赶工措施等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及时指出错误;
2)为加强联系,甲方指派专人在现场实施监督,配合乙方施工;
3)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期限付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规定期限内,务必高质量完成工程;
2)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3)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各种设施,因乙方造成的损坏应负责赔偿;
4)负责工地范围内安全及施工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职责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职责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2、任意一方因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务必予以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为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事故,加强村(居)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某某镇实际情况,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特与辖区内在建建筑施工方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凡我镇辖区内各项集体建设工程和村民自建用房工程,在工程建设动土施工前,施工方需到镇人民政府城建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备案手续,到镇人民政府安监所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建筑施工工程,均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有资格的个人对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并依据法律担工程安全责任。
三、村民自行聘请的施工队伍,由村民同聘请的施工队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并由村民督促施工队负责人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四、作业人员入场后应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参加安全培训,服从安全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五、施工现场的施工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和通道口以及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阳台、屋面等临边作业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护标准,正确设置防护装置,在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六、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逐级保护。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2、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和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均应采用低压照明,其照明电压不超过24V。
3、使用小型电动工具操作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的线缆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七、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凡进行使用的机械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定期做好保养,严格执行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对使用搅拌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4、临时雇用的汽车吊等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要保障安全的作业环境,避免在电力输送线路下进行吊运作业;同时在吊运物料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八、各建筑施工方要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负责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如因施工方不履行施工安全条例而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镇人民政府将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制裁。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孤雁北上·梦圆北京”景区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东莞桥头阳光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店由乙方承接室内装修项目施工,_____________为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乙方对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负全部责任。
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进行管理,甲方交附管理条例,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并对工程管理到位,如出现严重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免责。施工期间违反甲方管理条例,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施工进场前甲方要求乙方必须购买本工程施工工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施工类型保险)。
施工进场前甲方要求乙方及其所带工人队伍必须在工地现场食宿,以便统一管理。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乙方施工队伍中有工人上下班途中因各种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免责。
1、进入施工现场,除必须戴安全帽工种外,现场内不准赤脚、赤身、不准穿拖鞋。
2、施工着装按甲方规定要求进行,或统一穿戴甲方下发的服装。
3、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在上班时间打牌、玩手机。
4、非施工有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杂物、材料。
6、施工操作前不准喝酒。
7、禁止使用童工。
8、脚手架、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工地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易燃、易爆品,必须放置在阴凉安全处保管好,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10、施工用电必须装置漏电保护器,其它施工用具必须有接零接地保护。
11、每日施工完成下班,必须对自己所负责项目进行水电关闭、材料收放、工具保管、卫生清洁的检查工作,做到干净有序。
12、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设设施及安全装置。施工工地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材料、设备设施、人员出入安全。
13、施工工地必须配备常规药品及其它乙方认可的保护措施。
14、乙方须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完工进度进行周详规划,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作业,并按甲方要求上报各类报表资料;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交纳资料等而造成本工程的资金给付延误,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对乙方进行处罚。
15、对以上任一项的违反,甲方按最低200元/项及不封顶的方式进行经济处罚。
签字确认:(本协议书两张均需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章):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
乙方签字(章):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从事在和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租车协议”一事,经充分协商达成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事由及责任
1、乙方自购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由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代表乙方与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签署“租车协议”,甲方与乙方及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无任何利益关系(包括租车协议款往来)。甲乙双方不存在挂靠合同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只是在乙方与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租车协议”上印章。
2、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投入运营的车辆在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季检、年检等,以及运营车辆所产生的驾驶员工资、保险、罚款、税费等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聘请、雇佣的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3、若乙方在使用甲方与芜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车协议”中损害甲方利益的,或乙方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仲裁、罚款等造成甲方损失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终止以甲方名义签署的协议,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款项。
4、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乙方应做好理赔及调解处理工作,协调未果或诉讼,造成受害方或协议单位起诉甲方,涉案所造成司法机关裁决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事故赔偿部分(包括诉讼费用和其它支出费用及赔偿款)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实际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全部款项。
二、其它约定
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景区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景区(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景区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 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景区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景区中一旦出现事故,景区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景区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景区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景区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参加本次景区者签字: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驾游活动(费用出游免责协议书),丰富车友们的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本次青岛自驾游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组织,没有任何人员是专职工作人员。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热心车友的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是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邀约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自驾游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邀约者和其他人员;
三、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自驾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自驾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自驾游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
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最新自驾游免责。代他(她)人报名或签协议者,被代报名或被代签字者参加活动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代签字人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七、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八、所有参加活动者在出发前签定本协议确认,从双鸭山出发时20xx月31日早上9:00生效至活动结束时(车队到达双鸭山)本协议终止。
九、拼(搭)车人陈述与保证
1、自愿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自愿拼(搭)乘驾车人车辆、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完成活动过程;
2、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干扰驾车人驾驶车辆并有义务提请驾车人不得酒后驾车或身体不适时驾车;
3、自愿分摊活动中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
4、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积极配合驾车人解除故障;
5、发生交通事故后,协助驾车人报警、维护现场,配合解决与第三方纠纷;
6、若在自驾游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除从第三方或保险公司取得的赔偿外,搭车人放弃对驾车人的赔偿请求,并配合驾车人向第三方或保险公司进行索偿;
7、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十、纠纷解决
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发生争议应及时告知自发邀约活动的邀约者,由邀约者进行协调
本次活动的时间为20xx月1日至本次活动截止(车队到达山)
同意以上全部内容才能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本次活动。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施工电梯1台。因此,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升降机(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安全使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处位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升降机(施工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2、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禁止违章指挥。
3、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在设备使用各方面的关系。
4、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操作人员,依照《中建八局中国科学技术馆新馆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相关要求和罚金标准进行处罚;有权要求调换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操作人员。
5、升降机(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书面报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升降机(施工电梯)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等作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接收人员必须一一履行签字手续;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落实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方案的要求。
4、负责升降机(施工电梯)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及班前检查记录;每月应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报甲方存档。
5、升降机(施工电梯)发生故障后,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施工。杜绝其设备带病运转。
6、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计24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超过24小时加倍扣除。停止时间由现场安全员和乙方机长签字生效。
7、操作人员对甲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开机。
8、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从事故责任方面讲,升降机(施工电梯)防护装置失灵,配重钢丝绳断绳,电缆断裂,吊笼冒顶和附着件松动等所发生的一切机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事故处理:
甲乙双方职工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地方主管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双方单位负责处理,事故定性后,属于甲方的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乙双方都要派人参与事故的处理。对事故的经济赔偿和相关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落实。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中国科学技术馆新馆升降机(施工电梯)作业中的安全责任明确和事故责任划分,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即告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监理各存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y,g9u)b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公司:
项目部: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1、本工程项目经理为: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施工管理负责人为:______。
2、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必须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建立、建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工程竣工后,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应当代表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______;项目部:______
总经理:______;项目经理:______
______年__月_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一、此次活发动工家属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红螺寺一日游运动为非盈利性质运动,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运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运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置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起程前所有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必须供给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接洽电话),签订《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运动前、中、后产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运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别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傲。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订《自助钓鱼、出游运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收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