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给您带来名著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名著读后感500字左右【优秀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出色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著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著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忽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色彩斑斓的霓虹灯,闪烁的点点繁星,交汇出一个美丽的夜。
不知何处飞驰来一辆摩托,卷起一阵呼啸的风,只留下了未曾散去的尾烟与狂风作伴。卷起的狂风,挟走了地面上的残枝败叶,卷走灰尘,拂出了一条一尘不染的街道。卷起的狂风,让树叶有了短暂的狂欢,“飒飒”的声音给予这个夜晚无限生机。卷起的狂风,在霓虹灯的灯光下散发光彩。
仰望星空,点点繁星在天空的怀抱中顽皮地眨着眼睛,对这个美丽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正在睁大眼睛观察呢!星星,也许是朋友的友谊储藏匣;星星,也许是游子父母对他们的陪伴和留恋;星星,也许是我们那不知不觉流逝的青涩、顽皮、记忆、成绩的童年。
落下的夜幕,席卷白日人们的聒噪,留给天地间宁静。
飞驰的轿车,在道路间穿行而过。路灯的照耀下,轿车的金属外壳在灯光下闪现出迷人的金属色。桥梁上,挂饰般的霓虹灯串让那些“匆匆过客”更加美丽。
一阵絮絮叨叨,原来是一对老人在散步。他们相濡以沫,在简单的话语中,是他们的依恋。望着他们在霓虹灯的照映下渐渐远去的身影,蚯蚓般岁月的皱纹,朴素的衣服,留在了脑海中,眼前只剩下飞驰而过的呼啸和霓虹灯依旧闪烁的灯光……夜,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值得会心一笑和细细品味的美丽。
谁没有过懵懵懂懂的童年?谁没有过敏感脆弱的儿时?可疲于现实的我们现在都已经快忘光了,每天生活的琐事、现实的残酷让人烦不胜烦。可静下心来和儿子一起读了这本《一百条裙子》,倒让我想起我的童年了。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敏感自卑而又自强的穷孩子,同学们那不无恶意的取笑让她无所适从,一时想融入集体的冲动让她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一百条裙子的谎言,从而一步步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境地。而她的同学佩琪却又无法设身处地的理解她的尴尬,一而再再而三的拿她的这句话来刺激她,玛蒂埃呢,虽然同是穷孩子,能体会旺达的痛,却不敢勇敢的站出来做出正义的选择,懦弱也好,自保也罢,反正就是无所作为。最终事情以旺达不堪忍受而远走他乡告终。
虽然紧接下来的事情还算是比较喜剧的,佩琪和玛蒂埃想找到旺达和她做好朋友,而且她们的努力也换来了让她们心安的结果,可我认为,如果不是绘画大赛上旺达的一百条裙子的作品是那么优秀的话,别人是不会在意旺达的离去的,佩琪和玛蒂埃也不会对旺达的离去产生自责的。孩子固然有孩子的思维,可她们心底的善良到底是有限的,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除了让她懂得善待他人,还应让她懂得理解别人的痛,就如同他自己的一样。我是这样想的。
总之,无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谢谢刘老师的推荐!以后又有什么好书的话告诉一声,谢了!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记叙了从黄巾之乱到建立汉朝这一漫长历史时期所发生的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是我国乃至世界上少有的历史为题材的小说佳作。
《三国演义》对人物描述是十分成功的。如对刘备的描述体此刻“仁义”二字上。刘备兵败后,带着百姓一齐逃难,众将劝刘备弃民逃难而刘备去却说:“你等欲陷我于不仁不义乎?”而对另一主人公曹操,作者则用奸雄二字来描述。曹操虽有远大的志向和聪明的头脑,但为了实行自己的霸业,不惜杀害忠良无数,还狂妄地高呼:“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人物描述观点鲜明。
读了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无论是黄巾之乱,诸侯相争,还是三国鼎立每次受苦受难最多的总是无辜的百姓。刘备尽管挂着“仁义”的牌子,但在逃难时曹兵追上无辜的百姓,尽情的屠杀,血流成河。苦果还是百姓尝。董卓迁都时火烧洛阳城三天三夜,还把居民迁往长安,一路上累死,病死的群众无数,洛阳城上火光冲天号哭不止。
读到那里,我悲愤至极,为什么必须要用战争解决问题?到底何时才能换来真正的和平?我也只能默默的为死去的亡灵悲哀。安息吧!愿你们的遭遇能唤醒那些腐朽的脑袋,愿世界早日恢复和平。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一集是“孙悟空被唐僧救起”。唐三藏看到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便觉得可怜,就撕下了五指山上的条符。从此,孙悟空就听从唐三藏的话,陪着他去西天取经。
我读了这本书后,为唐三藏的善良大为感动,虽然他有时不听孙悟空的劝告,总是惹下许多大祸,但是他依然继续行善;和尚的忠诚是无以伦比的,他总是誓死保卫唐三藏;八戒的贪吃使我总是笑个不停,他长了一身肥肉,还经常说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
我感受到了这本书蕴含着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和超凡脱俗的想象,也感受到作者为这本书付出了很多。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认准一个目标,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你不但不会衰败,反而会收获更多的经验。人生只要有一个希望,你为了这个希望奋斗过,其中就会有失败的时刻,不过到了最后,你获得的是人生的道理,会获得最后的成功。
《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正是这样,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为了师傅去西天取经。唐三藏先是自己去西天取经,接着见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他们经历了狂风暴雨,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最后取经成功。
我觉得这本书又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悟空大闹天宫,到最后改正了自身的毛病。我们也要这样,虽然犯了错误,但只要改正错误就能成功!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了《居里夫人传》,深受鼓舞。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在我广泛的兴趣爱好中,我最喜欢读书了。我最近读完了一本《世界十大儿童文学名著》。
这本书包含了十个故事,它们分别是《格列佛游记》、《吹牛大王历险记》、《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木偶奇遇记》、《绿野仙踪》、《丛林奇事》、《彼得。潘》、《柳林风声》、《小王子》。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丛林记事》。它是在英国作家吉卜林的笔下诞生的。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名叫莫里格的小狼崽子,它在独自外出散步的时候,碰到了一个猎人,猎人看它可怜把它带回了家。谁知,随着莫里格慢慢长大,最后长成了一个小孩子。它懂狼语,更明白人类的语言。它常常在外和狼群一起玩耍。狼王退役后,狼群推举莫里格为新一届的狼王。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年,一群毒蛇前来侵略。莫里格带领狼群殊死抵抗,经过三天三夜的顽强拼搏,终于打败了蛇群。可是,它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也毁于一旦。莫里格只好带领狼群转移到了另一个地方建设新家园。.。.。.
莫里格带领狼群,靠着沉着冷静、机智勇敢打败了蛇群。同样,我们在学习中也会经常碰到类似的困难,我们要像莫里格和狼群一样,不怕困难,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把困难击败。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此,我呼吁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多读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开阔眼界,还可以积累到许多的好词好句,更能从书中明白很多道理,得到很多快乐。同学们,读书,从我们自己开始!
《美丽的乔》,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桑德斯写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应该保护动物,关爱动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
乔其实是一只小狗狗的名字。美丽的乔并不美丽,而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它被原来的主人狠心的詹金斯割去双耳和尾巴,它的兄弟姐妹被詹金斯一个一个扔到墙上摔死了,它妈妈被饿死,吓死的。读到这,我觉得乔实在太可怜,詹金斯太残忍、可恶。
后来它的新主人莫里斯一家善良、仁慈,他们对它特别好,尤其是劳拉小姐,对遭到不幸的动物特别同情、关爱。晚上总是起来好几次去看看那小东西在干嘛?因劳拉小姐对乔很好,所以乔每天对劳拉寸步不离,保护着她。是乔最好的朋友!
一次,劳拉到贝茜家里去,晚上乔发现了詹金斯在贝茜家准备点火,乔拼命地吼叫着。詹金斯赶紧往外跑,吉姆和乔拼命地追着,他终于被警察抓住了。两只狗身上都是被詹金斯打得伤痕累累。
回到家,贝茜直夸乔真是一只好狗,勇敢的狗。乔还在大火中救出了一只会答40多道题的鹦鹉,亲眼看见大火吞没了许多人和动物宝贵的生命,还和孩子们及其他小动物有过许多冒险行为。乔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美丽的乔。
乔是个非常勇敢的小狗呀!它遇到紧急险情,不慌张、沉着应战,就近请求援助,而不是听之任之地让险情任亦蔓延。乔在别人陷入困境的时候,不顾危险,伸出援助之手,助一臂之力,帮助别人共度难关。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