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
我喜欢的有很多,比如……
我喜吹冬。冬天来了,雪来了,风来了。雪一停,整个天地就会“玉城雪岭”一样,屋顶上、树枝上、地上都有一层厚厚的雪。当然,这对农民们也有十分大的好处,因为“瑞雪兆丰年”嘛。这时我们小孩子就可以走出家门,一起打雪仗、堆雪人。
我喜欢春。春天里,万物复苏,大千世界充满了绿色,一派生气活力。春天里,小孩子换下棉袄,脱下棉手套,在刚吐芽的树林中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尽情玩耍。
我喜欢夏。我喜欢夏日的炎热,可以我们呆在空调下或在树荫下吃着刚买来的冰棍,也可以坐在门口纳凉。
我喜欢秋,农民们也喜欢秋。秋,水果、粮食成熟,可以在睌上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手里拿着刚从树上摘的水果,一边吃一边聊天。
我喜欢风。风吹过头发,肆意吹乱,心情却是无比畅快,身子也是无比凉爽。
我喜欢花。我最喜欢桂花,桂花非常香,香味可传播很远,正如诗中说的“十里桂花香”。桂花不但漂亮,而且浓郁幽香。
我也喜欢草。草的生命十分旺盛,就像白居易所说得“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样。
你觉得我喜欢得多吗?我就不一一举例了。
我最喜欢小猫啦,你们喜不喜欢呢?如果你们不喜欢的话,说不定看了我的这篇故事,你们也喜欢上了小猫哟。
我家的小猫名字很好玩,叫做胖橘,他虽然是白色的,而且它并不会很胖,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叫他。
我家的胖橘可喜欢干净了,每天早上一起床先伸一下懒腰,然后来一个鲤鱼打挺,用舌头在舔一下唾液,像个人一样,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的舔着自己的皮毛,直到皮毛顺滑了为止,我有时候会想,胖橘你怎么比我还喜欢干净呢?人都没你干净,如果比一场赛看谁最喜欢干净的话,你肯定是第一名。
我家的胖橘是一只小母猫,可我一直觉得它是一只小公猫,不然他怎么会这么调皮呢,你一定会说,他那么喜欢干净,怎么会调皮呢?你一定在骗我们不信吗?你们接着往下看,有一次我出去吃牛排,带着她一起去,也带着她最喜欢吃的小鱼干一起去啦,可是当他到那里的时候居然被吓到了。
一条塑料狗在店旁边开始教,其实那只是里面放了一个发声器而已,他竟然就停在我旁边不敢过去了,直到我把那条玩具狗放在他面前,至少50米之后才敢去里面,我以为这样就已经结束了,可是没想到还有呢,到了里面之后,我点好了菜之后给他妈妈把小鱼干放在胖橘面前,让他先吃一些,可她一直望着自助餐台不放,我过去一看,结果是一条炒三文鱼,我把它放在了胖橘面前,胖橘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想我滴个乖乖,什么时候胖子也开始喜欢吃炒过的`鱼啦,难道成精了不成?我在想什么呢?动物怎么会成精了呢?
我被拍了一下,立刻回过神来,原来菜烧好了,我立刻狼吞虎咽起来,胖菊看到我吃的这么津津有味,就一直盯着我的牛排不放,我实在被看的受不了了,便插了一块给他,他只舔了一口就不要了,切,胖橘,你可真是太浪费啦吧,不和你计较,继续吃我的牛排去啦。
这就是我家的胖橘,我非常喜欢他,我会一直喜欢着你的哟。
我喜欢春天的小草,在路旁悄悄的生长着。我喜欢那些生长在绿草丛里的小花,把绿草丛衬托得像一张绒毯。
我喜欢夏天的太阳。我喜欢早晨,早晨,夏天的阳光是微弱的,中午夏天的阳光是炽热的,下午下天的阳光是强烈的。
我喜欢颜色,因为它们都有着不同的意义和作用。绿色代表着对大自然的向往,能让人减少疲劳。黄色带表着快乐,粉红色代表着希望,蓝色代表着青春,让我们像小鸟一样,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
我也喜欢幻想,我总幻想着自己能像书中的魔法师,变出各种各样的东西。我幻想自己能像童话里公主和王子遇到的奇遇,能得到那样的结局。但它毕竟不是真的。
我还喜欢生命,那些蹦来蹦去,跳来跳去的小鸟,我喜欢它们那热情的生命。我喜欢那些小朋友,他们的天真、活泼、笑容,让我感到生命的美。
虽然我还喜欢很多的东西,但那些美好的生命是我最喜欢的。
花帽,维吾尔族称为“朵帕”主要用料是灰、蓝、黑、红、紫色纯棉斜纹布里,灯心绒或金丝绒作面。
每到节日,走亲访友、婚礼、歌舞会,都要戴着自己的小花帽去玩。
我家都有一顶小花帽,那是在我9岁时候奶奶送给我的,我特别这顶小花帽,我别的帽中,这顶是我最喜欢的一顶了。 因此,这顶维吾尔族小花帽,�
我喜欢它———————名族小花帽,它代表着亲人对我的祝福。
我有着很多很多的喜欢……。
我喜欢弹琴,我喜欢陶醉在音乐声中。每当抚摸着琴键,从里面跳出来的一个个美妙的音符在空中翩翩起舞,我便有了一种心驰神往的感受。
我喜欢书法,我喜欢在神奇的文字中,寻找历史的痕迹。写出一个个厚重的汉字,我便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喜欢画画,我喜欢在一张空白的纸上描绘我无尽的想象。七彩的颜料画出了我丰富多彩的生活,还画出了我的快乐和梦想。
我喜欢看书,古今中外,包罗万象。我喜欢跟着书中的人物一起经历他们的酸甜苦辣,我还喜欢在书中寻找人生的真谛。
我喜欢上课,语文老师的学识渊博,数学老师的幽默风趣,英语老师的谆谆教导,他们让我深深地爱上了上课。
我喜欢我的家人,他们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耐心地教育我。我更喜欢自己,虽然相貌平平,长着所有人都有的五官、身体和四肢,但我和别人不一样,我是独一无二的。我性格开朗,笑点很低;我勤奋刻苦,积极上进;我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虽然我也任性,还有其它缺点,但那才是真实的我,我喜欢真实!
我喜欢美景,喜欢长城的雄伟壮观,喜欢香山红叶的热情似火,喜欢颐和园的古朴大气……
我也喜欢桥,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桥——立交桥、石桥、木桥等,我都喜欢。它们不仅方便大家,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我喜欢一切美的事物。
我还喜欢一种桥,这种桥是无形的。它是心灵的桥,它能使人与人之间充分地沟通与交流,它是用宽容、友谊和爱心搭建的,值得我们去珍惜。
我喜欢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看到的每一处景,经历的每一件事,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我喜欢!
我祖母家刚刚养了一只性格多变、动作灵活的猫。
它有灰白色的皮毛、三角形的耳朵和一双大眼睛的绿色眼睛。它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一样在夜晚落下。它黑色的小鼻子非常敏感。当它闻到鱼腥味时,它会喵喵叫。它忍不住贪婪地咀嚼和吞咽。在敏感的鼻子下面是一张贪婪的小嘴,当它张开嘴的时候会露出锋利的白牙。它的脸颊上有几根细长的胡须。它只是老虎的一个亚种。
小猫白天总是喜欢懒洋洋地睡觉。不管你怎么对他们大喊大叫,他们都不会醒来。这真是“傲慢”。但在不透明的夜晚,它会尽最大努力抓老鼠。
这只小猫的攀爬技巧非常高。只要轻轻一跳,它就能跳到一个很高的柜子或桌子上,这是人们够不着的。有一次,我想逗他开心并追他,但当我第一次去抓他时,他像仙女一样跳了起来,跳到了一个高高的柜子上。然后我愤怒地盯着我,好像在警告我:“别过来,我不容易对付!”有时候小猫非常温柔可爱。没事的时候,它经常蜷缩在我的脚边,温柔而亲切地摩擦我的脚,用爱抚的声音对我说“喵喵”。在这个时候,我总是喜欢它,抚摸它柔软的皮毛,或者把它抱在怀里。它充满了睡眠,总是在我怀里睡着。
我喜欢蒲公英,它的种子在风中飞飘,犹如一个个快乐的小精灵在空中手舞足蹈。
我喜欢火在空气中舞动的样子,当火苗从干草中迸出来时,火如同有了活力一般,不停的向上窜,它一边吐着舌头一边疯狂的摇动身体,火摇了多久没人知道,火熄灭了吗?也没人知道。
我喜欢蚯蚓,它虽长得不怎么美观,但它可是扮演了地下世界的一个重要角色,它日夜不停的在我们脚下的泥土里钻来钻去,也许我们会看见肥沃的土地,却看不见它的勤劳,我可
我喜欢老年人,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在他们脸上留下了一道道皱纹,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的活力,下下棋,跳跳舞,看看电视,但当他们笑的时候,所有的皱纹挤在一起,满满当当的慈祥。
我喜欢站在树下倾听树叶飘落的`声音,“沙沙沙”微风拂过,拨动着绿色的琴弦。
我喜欢看蜘蛛在树杈间织网,那灵活的小家伙在树枝间来回“飞翔”,有时一阵风吹来,直把它的网打得七零八落,但不知为什么,它还是在织。
我喜欢听水流动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水欢快的奔跑,如同一个淘气的孩子,当我用手去抚摸水面时,一阵凉爽随之而来,伸进去的手似乎不想再出来了。
我喜欢书,几乎一有时间就看,当我翻动书,总觉得书中的画面如同投影一样在我面前展现,在看书时,我总觉得自己成了书中的主人公,跟着同伴一起探险。
……
我喜欢生活,热爱生活,生活中每一个人,每一种物,每一件事,都值得我们去发现,只要你善于观察,你就会发现不一样的美。
去年暑假的时候,爷爷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我可高兴了。
这只小乌龟,像鸡蛋多么大。穿着黑色的甲衣,尖尖的脑袋,黑黑的小眼睛,像个小坦克,显得十分机灵,十分可爱!
我很喜欢这只小乌龟,特别是吃东西的时候,我总在旁边细细观察,有时还忍不住哈哈大笑。小乌龟在家算是胃口最好,给它吃什么,它就吃什么,直到吃饱为止。开始,我给它喂食的时候,它害怕得把头、脚、手、尾一起缩到壳里,等我走开了,它才把头伸出来,东张西望,觉得没有动静了,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一点也不留。我常常和小乌龟玩,我把它放在膝盖上,没想到顽皮的。它东走西走就从水面摔了下来,“啪”的一声,弄了个四脚朝天,我看见了不禁哈哈大笑。它好像觉得我在嘲笑它,便把身体翻了过来,又得意洋洋地爬了起来。小乌龟和我渐渐有了感情。每天我放学回家,小乌龟就在客厅等我……
小乌龟现在有手掌那么大了,它依然是顽皮、可爱、机灵!
王紫彤
我喜欢独自一人时的寂静,也喜欢大伙聚在一块的热闹;我喜欢浙沥小雨的柔和,也喜欢漫天沙尘的粗犷;我喜欢清晨的闲适,也喜欢午后的忙碌。
我喜欢为了学业而忙碌的紧张和努力,这样的压力会让我全身心地投入一件事中去,不再被其他事情所困扰、转移视线。我喜欢这种全神贯注、专心致志,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努力拼搏的我。就像在极高的悬崖上战战兢兢地攀爬,即使累得大汗淋漓,筋疲力尽,依然无谓艰险,奋力向上,丝毫不畏惧脚底下的万太深渊,脚踏实地地踩下一个又一个脚印,目光坚定地盯着上方。
我也喜欢放松时的闲适,喜欢和自己的闺蜜一起在下课时,到走廊上闲谈,男生们在一旁打打闹闹,洋溢着青春的色彩。明明已经是初二了,可他们还是能在一起幼稚地开着玩笑,打闹着消遣着短暂的课间,正如一缕明媚的阳光照进我们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满分作文网照进这个枯燥的只有灰白两色的学校里,看着仿佛没有烦恼的他们,与闺密谈天说地,悬挂的心渐渐落下,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我还喜欢画画时的宁静。独自一人坐在阳台的落地玻璃前,摆好画架,握着画笔,落日的的余晖悄悄散在雪白的纸上,好像铺上了一层浅橘色的轻纱,又增添了一份自然馈赠的静谧,我可以恣意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在那雪白的布上,尽情地描绘着心中的斑斓世界。
我亦喜欢与朋友们在一起的喧闹,三五人一起走在街上,手紧紧地挽着,心也贴近了许多寸,肆意地高谈阔论,畅想未来,也可以肆意地开怀大笑,无拘无束,或是单纯地相互开着玩笑,追逐打闹,放肆地挥洒着青春的活力,享受着青春的乐趣。都说友谊地久天长,在这样的年纪遇到他们,和他们相互作伴,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呀!
我喜欢,所有我享受的、我热爱的,以及我正在缓步向前的漫漫人生。
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吃什么,我肯定会说意大利面。为什么喜欢吃意面(简称)呢?小的时候,爸爸就一直给我煮儿童版的意面。是好好吃的,有西红柿,还辅以肉末青菜……
在我的记忆中,常常出现爸爸在厨房里烧意面的场景。那时候,我上幼儿园,吃饭时常闻到那香香的气味。只见爸爸从包装袋里取出意面,放入锅中,加水盖上锅盖,用文火烧。烧的过程中,我闻了闻,咦,怎么是一股股水味?两分钟后,爸爸将面倒入漏碗,上面腾起一层雾。我一看,为什么意面不是金黄黄的了?然后,爸爸把意面放入炒锅,接着把西红柿洗净切块,和意大利本地gnanRagu(意文)肉罐头、青菜等等配料一同倒进炒锅中翻炒……
意面翻炒后,爸爸盛给我一大碗,有好多种形状,有蝴蝶状,有星星状,有卷型,看得我胃口大开。我左右开弓,使出无影手,把嘴巴塞得全是意面。
什么都不可以改变我的爱好,因为它是我童年的回忆。我在意大利的度过的和爸爸一起的充满温情的回忆。
作文,是在初中语文里分值最高的题目,我很讨厌作文,因为它总是会拉低我的均分。但是现在,我对作文的观点,发生了改变……
作文很复杂,要讲究的东西有很多,比如,靓丽的标题、新颖的开头,优美的语言,独到的立意和巧妙的构思等,一不小心,就要丢分。我每次看到作文就头疼,当不会写的时候,心发慌,头冒汗、坐立不安。因为,一但作文上的分全丢掉,我就要面临不及格,一但不及格,后果可想而知。所以每次我的作文写得不是很好的时候不仅会受到父母的训斥,还会被老师当成反面教材,同学们也因此嘲笑我。为此,我不由得对作文心生了一种恐惧。
直到我的语文老师同我交谈时,他那几句话解开了我的“心结”。语文老师说:“我在课堂上批评你,是希望你对作文有一个好的认识,至于同学们笑话你,是因你写的作文的确不够好,如果是你写出了令我认可的作文,别说是同学们不笑你,我都要让你三分,我真心希望对你的批评能让你化为动力,对作文有个好的态度……”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尝试着接受作文,努力写好作文。渐渐地我对作文的厌恶感便不再那么深了。
直到有一天,我竟然发现写作文也有好处,不但可以训练语言组织能力,还可以提高在生活中观察事物的能力……直至现在,我都有些不敢相信,竟然喜欢上了写作文,开心时写一篇,伤心时写一篇,写作文就好像成为了我表达自己情绪的一种方式。
在这里,我想大声说:“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万物复苏,春暖花开,让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每每路过一朵花,就会感觉空中弥漫开了一种淡淡的花香,让人欲罢不能。
我喜欢夏天。翠绿的树上顶着一个金黄炽热的大火球,暖风扑面而来,温暖舒服,就像投入了家长的怀抱中。挥洒着汗水,迎着太阳的方向奔去。
我喜欢秋天。金黄的树叶在我眼里不是翩翩起舞的蝴蝶了,树叶就是树叶,平凡到不需要比喻,做好它自己,比什么都好。
我喜欢璀璨的星空,比那眼睛明亮,比那宝石珍贵。看到他们就会觉得时间如此美好,竟有这般景物。一眨一眨的,最大的星星努力发出在闪耀的光。
我喜欢可爱的动物,萌萌的,每次都让我的伤心转化为放松,每个都是那么有活力,生机勃勃,每次见到他们烦恼就抛掷脑后,不知为何快乐极了。活泼的小狗,爱缠人的小鸡,每天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地小鸟,都是我的`心头肉。
我喜欢读书。喜欢一个个打动人心的汉子,一片片感人的故事,一本本温暖的书,让我从懵懂的宝宝章程一个聪明好学只求上进的女生。
这世间万物我都喜欢,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
余健安
我喜欢工程学。那是一门以最高实践能力与最高理性构造相结合的艺术,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独一无二的技能。
我喜欢硬件的制作。转动的车床发出的隆隆轰鸣声与操作者的心跳保持一致,每一次切割与扭曲都将在灵巧的双手下完美进行;闪耀光芒的电焊枪与钢铁擦出火花,照亮冷峻的防护面罩。光芒闪烁,火花四溅,枪下的钢铁变化了新的形状。我喜欢硬件制作的质朴,它是那么的基础,又是那么的必要。
我喜欢机械的构造。大大小小的零散的齿轮仿佛受上帝指示一般,完美地一次又一次契合,环环相扣,永不知疲倦;一个个点击与气瓶的位置严丝合缝恰到好处,“咝咝”的转动声与“嗒嗒”的气动声融为一体,奏成了欢快的旋律,一次又一次随着机械结构的运动而令人悦耳。我喜欢机械设计的严谨,它是那么的一丝不苟,又是那么的富有美感。
我喜欢集成电路的运转。每一条线路绷直于电板上,前后明明只相距毫米微米,而又彼此各自运行,毫不打扰;光刻机总是那么准确,不管是微米还是纳米对它来说绰绰有余;电路板上一个个CAN口、PWN口,都连着各自的对应硬件,看似杂乱的布线却又带动着无尽的有序进行着严密的工作。我喜欢电控的准确,它是那么的稳步前行,又是那么的灵活轻巧。
我喜欢算法的运行。每一行代码都来自人类祖先无穷无尽的数学历史积淀,又是工程师们逻辑思想的智慧结晶;当神经网络一层又一层地被构建,当判断语句一环又一环地变复杂,党建立函数并不在意重重密码,一丝不苟而冷酷地筛选数据时,你会惊叹于汉语算法的伟大。我喜欢算法的智慧,它是那么的百花齐放,又是那么的灿烂多姿。
我喜欢工程学,因为它是一门固执、严谨而又充满智慧的艺术!
我喜欢在春风拂过脸颊时站在桃花边,闻灼灼桃花送来的十里幽香。那幽香融在春风中,吸入体内,沁人心脾,凉嘴而暖心。此情此景,令人陶醉其中,就好比醉酒一般。酒醒后,躺在桃花铺垫的软床上,我喜欢看星星点点的花瓣不断掉落,聚为花海……
我喜欢盛夏时在海边,看最后几缕阳光渐渐地,渐渐地被星辰吞噬。起初,当光辉洒向海面时,映入眼帘的只是岛上一个个随风摇曳的秋千,静得凄凉。本波光粼粼的海面慢慢变得黯淡,因为太阳仅有的挥洒向大地的光芒即将耗尽。光影消失了!海面映着的是岛上亮起的万家灯火。星影取代了光影,暗夜取代白日。我喜欢这样的景,尽管能看到它的时间很短,很短……
我喜欢深秋时立足于枫树之下,两旁与脚下层层叠叠的落叶宛如云雾。拾起一片掉落在地上的枫叶,岁月并没有在它身上留下过多的痕迹,只是它已在时间中被埋没。我喜欢抬头,用手钳住一片在半空飞舞的枫叶。我想把那片枫叶寄到那绽遍野花的小城,寄给远方的亲人。我不需要回信,因为这瑟瑟的冷风就是对我最好的问候,它能承载着我的心意远行……
我喜欢在寒冬,来到老家甘肃的一个自然景观。冬日的暖阳,透过晨曦,照亮陆地。我喜欢走过溪上的木桥,小溪的顶端,一股股清澈的溪水虽已不再潺湲流淌,但冰冻着的水面,却也同样拥有它独到的美。头顶之上,一棵棵古树径直从地下插入苍穹之中。叶缝间,夹着的是一束束光影,光中的浮尘,是这个世界里唯一移动的景。当穿过木桥后,蓦然回首,古朴的小木桥在眼中,多了几分沧桑。不知古时,有多少人走过这座桥,又有多少人看过这片雪林,这片静谧安详的雪林……
我喜欢这些良辰美景,尽管有一天它会消失殆尽,但它已铭刻在我心间。
春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也是我最期待的季节了。
过完了寒冷的`冬天,春天就来到了,太阳慢慢地升起来,照耀着大地,把草地、大树、马路上的冰都融化了,春风姐姐一吹,小草发芽了,就像小草换上了绿色的军装;花开了,就像花张开了甜蜜的笑脸;鸟飞了,就像鸟儿去参加王母的蟠桃会了;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举行音乐会了……一切的一切,都充满了朝气,都充满了活力。一会儿,几只粉蝴蝶在花丛中化好装,翩翩起舞,蜜蜂可不喜欢这一套,它正在用吸管吮吸着花蜜,其实,我就知道,它并不是贪吃虫,而是为花儿传授花粉,来年就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这时,柳树上飞来几对画眉和黄莺对唱,好像在说:“春天来了,我们一起去约会吧!”青蛙也从井里跳出来呱呱地叫着,它是在感谢春天,让自己能够重见天日。池塘里的小鱼儿游来游去,正在尽情地欣赏着水中的画廊。
啊,我喜欢春天,春天的一切都令我陶醉。
我喜欢画画,喜欢妹妹的画,那画在我心里直流淌着。
我喜欢在春风中感受春风的凉爽,春天像母亲一样关怀着我们,一株株小草像一个个小孩一样在地面上快乐的玩耍。
我喜观大海的浩瀚无限,一望无际。只见海的尽头连着天,天的尽头连着海,大海底下像一座王宫,里面非常的漂亮、引人注目。
我喜欢家,喜欢家的温馨、舒适。我喜欢父母灿烂的笑容,看到父母的笑容我感到无比幸福。
我喜欢读书,不管是什么方面的书,都能让我有所收获。我尤其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静静地享受读书的惬意。
我喜欢顶着太阳在高高的山上行走,任汗水肆意流淌,一阵凉风吹来,快乐无比。我喜欢山上那苍翠的`松柏,它们高耸入云、直插苍穹,像擎天的柱子,值得我们敬仰。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上了生活!
我喜欢春。一到春天,整个世界都恢复了斑斓的色彩,春雨打在新发芽的花草上,使它们获得了新生,叽叽喳喳的鸟鸣唤醒了沉睡的生灵,一切都变得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我喜欢夏。夏天来临,树上的知了不停的叫着,仿佛一位音乐家在演奏一篇篇优美的乐章。夏天虽然闷热,但也是游山玩水的好时节,这个时候人们游览祖国山河,一定会大饱眼福。
我喜欢秋。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在乡村里,随时都可以看见农夫们忙碌的身影。稻田里一片金黄,美好的稻香翻腾着,令人心旷神怡。果园里飘来阵阵清香。火红的枫叶如蝴蝶般飘落于地。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
我还喜欢冬。一到冬天,整个世界的时间都仿佛停止了:河水不再流动,小鸟不再鸣叫,五颜六色的蝴蝶也不再飞舞,没有停止的,只有天空中那不断飘落的雪花,显得十分孤寂。
我喜欢爸爸,喜欢他宽厚的背,当我躺在上面时,总是有无限的安全感,在他背上,我总能安然入睡。我喜欢他那双温暖的大手,拿上手抚摸着我额头,我就觉得无比的幸福。
我还喜欢妈妈。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什么?是爱,是温暖人心的母爱。我喜欢妈妈每天早上上学时的叮嘱,我喜欢妈妈始终挂在脸上的自信微笑,我更喜欢她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
我还喜欢看书,不论是散文诗集,还是历史传记,在书中,我总能找到无穷乐趣。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现在科技发达,电脑手机代替了书,可是我仍然抑制不住对书的喜爱。
我喜欢生活!我热爱生活!
大家好,那个拿着厚书在桌子边看书的小女孩是谁?哈哈,那是本和我。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阅读的人。我的家里堆满了我读过的书。我过去喜欢读童话和故事之类的书,但现在我对小说上瘾了。这不是,我在餐桌上又读了一遍《彼得和米德多》。潘因其原名而闻名。这是我妈妈刚刚给我买的。听了妈妈的话后,看起来更有趣。
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这时我妈妈走过来说:文欣,别找了,快点做作业!”我不得不乖乖地放下作业,当我妈妈离开时,我拿起书又读了一遍。当我读完它的时候,我发现我妈妈正在门口生气地看着我。直到那时我才知道暴风雨要来了。我迅速放下书,等待暴风雨的洗礼。果然,我妈妈把书拿走了,狠狠地骂了我一顿。你为什么不买书,为什么不读书?。.。.。.
唉!这都是因为阅读。
我喜欢看书,从小时候到现在,我看过的课外书差不多都能堆成一座山了。
每个星期,只要一到星期六或者星期天,我都会让妈妈带着我和弟弟一起出去,上书店或者商店那样有书的地方刚去看书。我看过关于学习的书,包括有趣的故事书有很多,我的家里有很多书,都是我从学校订的。我每天到家里,只有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的时候,我就会从屋里拿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自己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就像是自己不知不觉的走进了书的'王国。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弟弟在那玩,妈妈做好饭菜后来叫我们端饭,弟弟听见后连忙跑去帮妈妈,。可是,我看书看得简直入了迷,竟然没有听见妈妈正在叫我呢。妈妈大叫了一声,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被妈妈的声音吓了一跳,从那次看书之后,我再也不敢看书看得那么入迷了。
上个星期,我和妈妈,弟弟一起看书,那天天气不好,我穿得很薄,一点也不厚,进了书店之后,我感觉更冷了。因为书店还开着空调,我一进书店。迫不及待的拿着书看起书来,书好像有魔力似的,我一看书,竟忘记了寒冷,我看了几本书后,妈妈让我回家了,我只好把书放回了原处,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我喜欢看书。
瞧,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这张照片记录了我童年发生的一件事,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会露出笑容。
那一天,我、爸爸和妈妈到无锡的锡惠公园去玩。那个时候,
阳光明媚、百花盛开,我们三个披着温暖的`阳光来到荷花池边,我看着碧绿的荷叶和粉红的荷花,就想到了宋代诗人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的后两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我又看看这荷花池,心想:这荷花池里的荷花和荷叶还真像宋代诗人杨万里所说所写的一样啊!爸爸和妈妈看我看荷花看得那么专注,就决定帮我拍一张照片留作纪念,然后,妈妈就对我说:“我们来拍一张照片怎么样?”我听了,连声说:“太棒了……”于是,我就摆好了手势,只见照相机一闪,我仿佛看到了一颗亮晶晶的星星。最后,照片就拍完了。
拍完照片后,天渐渐黑了,于是,我们三个人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慢慢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光和热太阳。
我喜欢春天的温暖,在田野、在山坡、在江河……到处飘洒着春天的气息。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度日如年,炽热的太阳时终不肯离去。
我喜欢秋天这个丰收的季节,走在田野里,麦子金灿灿、走在果园里,苹果羞红了脸。
我喜欢收藏,在我看来收藏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邮票里有无数知识、无数精美的画面。我喜欢流传至今的古钱,通过这些斑驳陆离的古钱币,我读到了历史的沧桑。
我喜欢花,喜欢牡丹、杜鹃、小野花……我更喜欢绽放在人们笑脸上的花,笑得是那样慈祥、和蔼可亲。
我喜欢拉二胡,二胡的声音时而像
我喜欢皓月当空的夜晚,我凝视着那盘让我产生无限遐思的银月,我陶醉了,我的心早已飞到那银月上去了。
我喜欢披着水蓝色纱衣的地球,在群星璀璨的宇宙海洋中,就像一叶扁舟。
我喜欢写作,写作能把自己人生的酸甜苦辣表达出来。
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呢!
我喜欢美食,美食是我的命根子。只要把美食给我吃,让我干什么都会去做。
有一次,我在星期一的时候赖床。奶奶拿着一碗面条,就把我给哄起来了。起来之后,我就立马去刷牙洗脸,立马去找奶奶把那碗面吃了。奶奶笑着说;“我再给你弄个荷包蛋去。”我听后高兴地跳了起来。吃完之后,我又去房间里拿了一瓶牛奶喝了下去,然后又去房间拿了一包薯片,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妈妈起来了,看到我在看电视,立刻变得大发雷霆。我就只好去房间里去读书了。在读书的时候,我好几次停顿,因为我在吃零食。转眼间,零食已经被我吃掉一大半了。该上学了,我拿起书包了,在书包里塞了好几包零食。临走的时候,我还不忘带上一根香蕉,在路上吃。一到学校,我就立刻拿出我的零食开始吃了,因为我害怕同学会向我索要零食,在同学没有看到之前把零食吃掉了。
美食是我的命根子,只要一上午不给我美食,就浑身难受,就会抓狂。就这样,我渐渐吃成了一个小胖子。唉,我对美食爱不释手。
现在的电视栏目越来越有趣了,很多节目都加入了很多搞笑的因素,让大家都看得很欢乐。我喜欢的电视栏目就是这种类型的,没错哦,就是《天天向上》。最为一个天天迷,每个周五晚上都是我的电视时间。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是他们的口号,也是我们大家的口号,它激励着我们学习进步。它是一个具有中华礼仪之美的节目,每过一节,就会放一段长5—7分钟的《中华礼仪之美》,里面讲到了许多礼节,如:见到熟人要问好、不能随地吐痰等等。
《天天向上》拥有七位“天天兄弟”。年纪最大的汪涵,被我们亲切地称为涵哥,他说话机智幽默,应变能力强,还喜欢打麻将;喜欢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欧弟,虽然个子矮,但他语言幽默,每当在舞台上表演一段后,台下的“欧迷”就不断地尖叫;能作诗的“田园”诗人田源忠厚老实;善于讲冷笑话的大头钱枫,被“天天兄弟”称为“鸵鸟”;“忧郁王子”俞灏明拥有甜美的嗓音;“搞笑大王”日本人矢野浩二喜欢说:“精彩,精彩极了”;来自韩国的`“蘑菇头”小五真实名字叫金恩圣,是“至上励合”的一位成员,有时候说的普通话能让人捧腹大笑。
现在,虽然他们七个人很少全部在一起主持,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天天向上》,因为它给我增添了很多欢乐,让我的每个周五晚上都过得格外开心。
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玩的游戏,这个游戏的名字是丢沙包,这个游戏的名字听了就觉得很好玩,我每次玩都会叫上龚亿远和林子策和林思晨一起去玩丢沙包。
丢沙包有两种玩法,我们都玩过,第一种玩法是两个人在外面,其他人在里面,外面的人丢的沙包里面的人被砸到了,他就要扣一条命,如果沙包被他接到了,他就可以加一条命和救队友。
第二种玩法也是外面两个人,其他人在里面,被里面的人接到了也是一样,加一条命,或者去救自己的队友,如果里面的人被砸到了,那他就要到外面来了,如果丢球的人接到另一个丢球的人丢的球就可以选个在里面的人,让他不能动,但是在球丢出去的那一瞬间在里面那个人就可以动。
我们的沙包是蓝色的,上面有很多的小洞,它很像一个很大的蓝莓,但是它也很像蓝色的草莓,因为这个山坡上有很多的小洞。
我们每次丢沙包的时候都觉得很开心,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丢沙包这个游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