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传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4篇)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孟子
一头银白色的、微卷的头发,一个装满音符的大脑,加上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构成了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沉着的面孔。一手握着一本乐谱草稿,一手拿着一支铅笔,加上笔挺的腰板,构成了贝多芬谱曲的样子。无论是他的音乐,还是他的身世,都值得让人敬仰,让人抬头仰望他,这位伟大的、才华横溢的乐坛大师。 “当当当当!”这四个标志性的音符冲撞着我的耳膜。这四个有力的音符作为《命运交响曲》的开始,深深地铭刻在世界上每一个敬仰贝多芬的人的脑海里。这代表了贝多芬对生命、对人生、对灵魂的认识和理解。
他的一生,一直与苦难的命运搏斗——先有个不幸的童年,再是耳聋,紧接着接连患病,却从不向命运低头。命运,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运气,或是上帝已经安排好的生活,即使遇到倒霉的事也是命中注定的。但贝多芬不曾如此。他的曲子大多数都是在他耳聋之后谱写的,却始终带着明朗的色彩。《命运交响曲》就是一首以雄壮为主旋律,以坚强、向上、快乐为伴奏的交响乐。重音以钢琴为主,轻音以小号、提琴为主,让聆听者怀着对生命的崇敬之情,感到热血沸腾。若贝多芬当年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那怎么能创作出如此经典的乐曲呢?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对生命的无限热爱,又怎能成为有用的人呢?这难道要怪罪上帝给自己如此糟糕的命运吗?贝多芬也有他柔情的一面。像他创作的《献给爱丽丝》,就是在他恋爱时写成的。高音与低音的结合,长音与短音的结合,吹奏、拉弦和弹奏的乐器融合在一起,织出了如此优美的旋律。又如《第九交响曲》的《欢乐颂》,就是由钢琴演奏,提琴、小号、笛子、单簧管、双簧管伴奏的金曲。他以平凡的曲调,加上席勒的诗歌,创作出了动人的旋律。也许音乐的美妙就在此处,最普通的音符能创作出最动听的歌曲。
能够创作出这种几乎是天籁之音的乐曲的人,总是那些拥有博大胸怀的、感激上帝赐予他生命的人。真正能经受住岁月和时间的考验与消融的,永远是那些金曲——乐坛大师们的创作。贝多芬的交响曲永垂不朽,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他的坟墓旁有一座雕塑,周围有九个小天使,象征着一到九部交响曲。
贝多芬和他的音乐是一股力,促使我前进、向上,让我能正视生命中的惊涛骇浪。感谢上帝,使我拥有着生命,把握着自己的命运。合上书,回想书中的照片,贝多芬的手,显得那么粗犷有力,手指上的茧清晰可见。那是艺术家的手,透出了一种特殊的气息。
前段时间重新读了一遍《小王子》,读出来很多从前不曾懂得的,慢慢有了自己对它的看法。
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有着金黄色的卷发,他每天早上起来拔草、锄地,修理星球表面的猴面包树,一丝不苟地清理活火山,忙完一切就去看看日落。生活对于他而言,是平淡而规律的,但一朵意外到访的玫瑰花,打破了小王子原本平静的生活,他被这朵刚刚绽放的玫瑰花所吸引:
“你真漂亮啊!”
——《小王子》第八章
从此,这朵敏感而虚荣的玫瑰花就换着样地折磨小王子:一会儿说讨厌风,要小王子给她准备挡风的隔板;一会儿说着冷,要小王子把她放在玻璃罩里。小王子愿意为她提供许多无偿的帮助,为她遮风挡雨,尽可能地满足她的一切需要。在小王子面前,她表现得做作、虚伪,有时候随口说出的话让小王子很不高兴,所以小王子跟玫瑰花说了“再见”,玫瑰花并没有挽留,而是祝福小王子幸福,还骄傲地赶走了小王子。
这是一段带有青涩感的恋情,他们像极了初恋的男女,玫瑰花看似“作”的背后,其实是在获取小王子的关注和爱护;那些不可理喻和虚荣的话语背后,是过于在意小王子的想法。小王子之所以会失去玫瑰花,是他没能懂得藏在玫瑰花小把戏后面的缱绻柔情,他太年轻了,不懂得爱是什么;而玫瑰花,原本想用“作”和“傲娇”来得到小王子的爱,却不曾想这样竟赶走了小王子。
在这份感情里,玫瑰花依赖和折磨小王子;而小王子,没能理解这份爱,选择了离开。这个故事到此似乎画上了一个不完美的句点,他们之所以会错过,是彼此都不懂何为真正的爱!但那确实也很美好,因为爱与被爱过,正如书中所写:
“如果有人爱上一朵花,天上的星星有亿万颗,而这朵花只长在其中一颗上,这足以让他在仰望夜空时感到很快乐。”
——《小王子》第七章
从传说中的盘古开天辟地,如此精彩的一幕就是引领我驶向我中华历史道路的航船,传说中,天地还是一团混沌,但有了盘古的出现,他一斧把这团混沌劈了开来,从此以后,便有了天、地。
以后天就一日比一日高,地也一日比一日厚,大约过了十万八千年,天就很高很高,地就很厚很厚,后来,盘古氏死了,他的身体的各个部分就变成了高山、河流、星星、月亮等等,虽然这是神话,不是真正存在,但这始终是我走向历史道路的“开篇之笔”。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将相和》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战国时期,作文赵国发生的事情,那时,蔺相如靠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当了赵国的相国,老将廉颇却看不惯,觉得一个文官,只会说些花言巧语,就比他的官职还高,十分不服气,于是就想找个机会去羞辱他。蔺相如听说了,便处处躲着他,门客都以为是蔺相如胆小不敢相见,而蔺相如答道:“现在秦国不敢轻易动兵攻打赵国,就是因为知道赵国有文官蔺相如,武官廉颇在,倘若让秦国知道文武两官关系破裂,趁这个机会来攻打我们,我们就会被吞并。”后来廉颇知道了蔺相如所作所为用意何在,十分羞愧,亲自上门背着荆条请罪,这也就是负荆请罪的由来。
悠悠五千年,弹指一挥间,《中华上下五千年》真是一部古代人民的杰作,也正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它承载着一段段令人叹为观止的文明,虽然现在是21世纪,科技也十分发达,但我们依然要把我们祖国五千年的历史牢记在心中,它是华夏子孙不可磨灭的记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只要坚持不懈、不屈不挠,无论多困难的事,都会被我们的恒心所打败,多么不可超越的难事,都会被我们所解决,《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很好的读物,这本书里蕴含了许许多多的奥秘,它就像放电了一样,麻醉着我,希望大家也去读这本蕴含古代人民智慧结晶的好书!将中华历史永远铭记于心!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的。阅读是我们打开知识宝藏的钥匙。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爱丽丝漫游仙境》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爱丽丝,在和姐姐在河边看书时睡着了。梦见了一只穿着背心戴着手表,还会说话的兔子。爱丽丝就跟了上去,结果兔子跳进了兔子洞,而爱丽丝从而开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
先是被锁在一个小屋里,为了出去外面那个美丽的花园。而喝下一瓶饮料。结果变得很小。又为了拿到钥匙吃了小饼干,变得很大。最后因为出不去而大哭。变小时跌入海中,差一点儿把自己给淹死。最后出去时,发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婴儿变成了小猪猫会笑。一场永远喝不完的茶会。一生气就砍头的皇后……
好像这个世界只有她一个人是清醒的。
在梦境中,爱丽丝经过梦境之后,一次次成长起来。因为皇后非常霸道。所以爱丽丝公然反驳她。使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爱丽丝学习。不要因为权势而害怕,要敢于质疑敢于反驳。
我们也要学习爱丽丝那种礼貌的行为。不管是一只生气的老鼠;是一个傲慢的毛毛虫;伤心的素甲鱼;是十分霸道的皇后,她都十分的礼貌的回答了别人的所有问题。
爱丽丝身上还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坚强、勇敢、乐观……
阅读真是沙漠中的领头人啊!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着,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书籍,是人娄的精神食。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的明朗,书是一种营养,它能让你精神强壮,书是一壶铭茶,让我回味无穷……
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读书,让我神游中华大地。
“日出江花经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让我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
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能够经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迂,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或原景,呈此刻眼前。
读书不仅仅是享受景物的阿娜多姿,其实也是在扣问一扇扇古人的心扉。屈原的精忠报国,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唐太宗的阔达心胸,明正德的荒谬无稽,岳飞的铁胆忠心……
读书,让我了解了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感受到了西方感情的伟大凄美。
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
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
九只鼹鼠宝宝和它们的爸爸妈妈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他们就是米先生一家,第九个孩子叫米加,是这本书的主角,它有些独特且全身乌黑,白天睡觉晚上起床。米先生想让米加长大以后当个挖掘专家,米加不乐意。
有一天,米加认识了尼里,并且和她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尼里每天都要为家人洗很多衣服米加很心疼她,于是米加就决定发明一个洗衣机帮助尼里,让尼里不要那么辛苦地每天去洗衣服。
为了梦想,于是米加离开了家来到城市赚钱买做洗衣机的零件,它先后认识了田鼠,狗司机,魔法师咕哩咕和乌鸦红辣椒以及黑碳等人,米家和咕哩咕一起学魔法表演赚了很多钱。一个意外让米加来到乌鸦坡,在乌鸦红辣椒和黑碳的帮助下打败了铁嘴老鹰。回到了家乡的米加收到了朋友咕哩咕寄来的洗衣机零件,它通过努力终于给自己的好朋友尼里做了一台洗衣机,米加从此和家人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米加是只善良独特的小鼹鼠,它对待朋友忠诚热心,对于自己想做的事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直至实现自己的目标。
小小鼹鼠身上的这种品质不正是值得我们学习吗?
《贝多芬传》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是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出身于德国波恩的平民家庭,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了他的音乐才能:八岁就开始登台演出。他从未享受过家庭的温馨。虽然贝多芬的童年悲惨,可他对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惨的回忆。
xx年x月x日,战争蔓延到波恩,贝多芬离开了故乡,来到了德国的音乐之都维也纳。在维也纳的贝多芬过着一种更为自尊的,有保障的艺术家生活。他没有依附于某个亲王﹑公爵的宫廷,但是一些爱好音乐的贵族被他那有强烈个性的演奏风格﹑新颖的音乐所吸引,以不同的方式慷慨资助。贝多芬虽然与贵族的人来往,但人格完全是独立的,偶然甚至是粗暴的`。在以他的《第三交响曲》为代表的系列作品中,他开始真正捕捉到了自己音乐的风格与气质。
我对贝多芬不畏贵权和强烈的自尊所感到敬佩。到了他二十六岁时听力开始减退,四十五岁时耳朵完全失聪,可他不愿向命运低头。直到贝多芬在生命的末日写下了世人传颂《欢乐颂》。
从18xx年起贝多芬完全失聪了,同时他的保护者与朋友死的死,散的散。贝多芬与他的儿时好友博洛尼完全失和,从此他更加孤独了。他和其他人的沟通只能靠笔谈。到了18xx年,贝多芬主动要求指挥《费德里奥》,可彩排时他显然已听不见舞台上的歌唱声了。他指挥的速度大大减慢,而演员则径自向前赶,然后便是一阵大乱。贝多芬迷惑不安,当他知道自己无法指挥后一口气跑回了家,难过不已,竟像一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他的内心受到了打击。晚饭后他哀求朋陪他去看耳科医生,“他至死也抹不掉11月这天可怕的一幕留给他的可怕印象”。可两年后,他战胜了困难,又一次指挥了《合唱交响乐》。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当演出结束后,台下掌声雷动,贝多芬却一点也听不见。直到一个女演员拉起他的手,请他转过身来面对观众时,他突然看见所有人都挥动帽子向他致敬,全场起立,这才明白过来。“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贝多芬凭借这种超人的毅力克服了耳聋的困难,屹立于世界音乐之林。一个耳聋的人都能成为最伟大的音乐家,我们为什么不能借鉴这种精神,克服学习中的种种困难呢?毕竟比起贝多芬来,我们的困难就显得太微不足道了。我要学会贝多芬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努力面对生命中的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寒假里,在朋友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孙瑞雪老师编著的《捕捉儿童的敏感期》这本书。之前只听说过青春期,更年期等,对于儿童敏感期还是第一次了解。原来儿童的成长是由一个又一个的敏感期构成的,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儿童的心智水平就会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而敏感期发展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一个孩子能否成长为一个正常的,优秀的人。
回忆女儿的成长经历,我恍然大悟。以下是我根据此书对女儿的成长经历回忆和刚刚一岁的儿子处于儿童敏感期的一些案例分享。
进入口腔敏感期时,潼潼喜欢在床上抱着大可乐瓶翻滚,并尝试用嘴咬开瓶盖。当时她还不到一岁,做这个动作有些费劲,但她并不气馁,可以持续做十几分钟,时常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潼潼有一只黄色的小熊,每次给她小熊,她都会去咬小熊的鼻子。去超市看到娃娃时,也是抓过来咬一通;有一次,家里的地上放了一袋芒果,潼潼抓起来就往嘴里送,芒果皮的味道可不好吃,她马上做出难受的表情,迅速的把嘴里的东西往外吐。但是当时自己是没有儿童敏感期这一概念,总觉得有些不耐烦,觉得这孩子挺调皮的。哈哈哈,现在我知道了,小家伙口的功能已经建立并独立起来,正在用口来认识世界呢!
儿子现在已经一岁了,恰好家里的.沙发破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洞,他发现了,便开始用手指去抠。小洞被抠大了,棉絮露了出来,他便把棉絮往外掏,于是那段时间他总是专注于这份工作,乐此不疲。总结潼潼的成长经历,我知道这是孩子的手敏感期到来了,接下来我发现他对纸箱子很感兴趣,于是便把他放到纸箱子里,他时而蹲下,时而站起,有时还会扶着箱子不停地摇晃,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一不留神,箱子摇晃得太厉害了,他就面朝地板摔了个大马趴,继而哇哇大哭。无奈,我开始为他留心更安全的地方。然后我发现,每次打开洗衣机时,他都喜欢往洗衣机里扒拉,但是他个子够不着,什么也看不到。于是我把他抱进去,当然我事先拔掉了电插头。进入这个空间,他有时手舞足蹈,有时又安静得出奇,他可以自己在里面玩上30,40分钟。很显然,他对这个空间很满意,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吧。当时,我只是想带他的时候省些力气,没想到恰好满足了他在空间敏感期时对空间探索的要求。
以上是我对潼潼处于部分敏感期的一些记忆,但是当时自己是没有儿童敏感期这一概念的。完全是处于保护孩子爱好的心理。因为,小时候,妈妈总是限制我做这做那。不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有多痛苦,我不会忘记。所以,我不希望女儿、儿子和我一样,在没有自由的环境中成长。于是,我会尽量满足她的想法和要求,这么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弥补自己儿童时期的遗憾。
很感恩能读到这本书,使自己有机会探索儿童成长的秘密。从前不明白女儿为什么那么喜欢玩沙子?不明白儿子为什么那么喜欢玩水?更不明白表哥的儿子为什么每天早晨起床都要看同一集奥特曼?现在总算是揭开这层神秘的面纱了。当然这些都不足以让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和把握去指导处在敏感期的孩子做些什么。但至少会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有更多的宽容和爱意去善待每一个孩子,帮助他们顺利度过一个又一个的敏感期,最终长成正常的,快乐的人,感恩!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
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
最近,我读完《细米》这一本书。
《细米》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的作品。在曹叔叔的笔下,乡村宁静、优美、神秘,令人回味,书中不时写出芦苇、芦絮的美,让人感受到一个似乎神秘、安静的境界。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细米的成长历程。女知青梅纹来到了细米的村里,把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野男孩带入一个新的成长历程。原来细米好动、野性、贪玩,在与梅纹的相处下变得比以前更有思想、更加坚强。细米变得像另一个人,不再乱刻乱画,而是在木头上刻画着农村生活。细米渐渐从野男孩,变成一个有色彩的男孩。后来梅纹当上稻香渡的老师,细米在学习上加劲。有时梅纹像小学生一样和女孩玩,而细米跟男孩一起打蓝球。在稻香村的每一天就是充满快乐、欢笑、温暖的一天。最后,细米在舅舅家一段时间,梅纹回家了。细米回到家,妈妈告诉他,此时细米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回忆着与梅纹的一段快乐时光。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乡村生活的美,也感受到文学的美。从这本书,我懂得人的一生需要一些人点拨,像细米如果没有梅纹的点拨,他还是个野孩子。如果人生缺少了点拨,也许这个人就会堕落,就会碌碌无为。
从第一幕的二部长期,他显然已经无法听到舞台上的演唱。他将乐曲的进度减缓了许多。当乐队跟着他的指挥棒进行时,歌唱演员们径直向前走。随后是一阵乱糟糟的景象。
常任乐队指挥乌姆劳夫建议休息一会儿,却没有说明什么理由,仅仅和歌唱演员谈了几句又开始了。接下来又是一场混乱,只好再次暂停。谁也不忍心对他说:“你走吧,可怜的人,你不能在指挥了。”贝多芬不安起来,他用命令式的口吻叫我过去,我走到他旁边,他将记录本递给我,示意我写。我写了下面几句:“求求您别再继续了,回去后我再告诉你理由。”他一口气跑回家,一进去便倒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双手捂着脸,就这样一直呆到晚饭。吃饭时他一言不发,脸上是极度沮丧和痛苦的表情。在我和贝多芬的交往中,没有一天能和十一月这天相比。他的心,到死也无法忘记这可怕的一幕。我读到这,我的心中深深地感觉到贝多芬内心对命运的挣扎,对耳聋的痛苦。一个才华横溢的音乐家,在音乐界才大显身手,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送给大众的时候,耳聋却不请自来。
这样的灾难真是灭顶之灾!但是,贝多芬没有被打倒,他顽强地站了起来。
他把耳聋这片阴暗的乌云用力挥了开来。他创作了永垂不朽的《欢乐颂》!他在自己痛苦时还不忘带给人们美好的音乐!
今天,我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冰波主要写了一个年轻人为了使一个双目失明的小女孩看见,冒着风险为她寻找一颗蓝鲸的眼睛。
在一个偏僻的小渔村,里面的人们都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却有一个小女孩,她什么也看不见,之后一个年轻人为了能让她看见,就用钩子把蓝鲸的眼睛勾了出来,小女孩终于能看见了,可蓝鲸却开始了他疯狂的报复行动,年经人很惭愧,用一把锋利匕首刺穿了他的胸膛。小女孩得知他手里拿着的眼睛正是蓝鲸的眼睛,她想,我要把眼睛还给蓝鲸,女孩在海边说:“是我惹下的祸,就由我一个人来担当。这一次我愿意做诱饵,只要以后的渔船不再受到它的侵扰。报复我吧,蓝鲸!我等着你来。”晚上,小女孩的爷爷把那只眼睛给埋了,女孩大惊失色,赶紧从土中挖出了那只珍贵的眼睛来到海边等待蓝鲸,这次,蓝鲸终于来了,它将自己的眼睛送给了小女孩。让小女孩的眼睛永远恢复光明。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年轻人,他驾船来到海面上刺穿了自己的胸脯的行为和知错能改的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