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以达到对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由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学生辅导员及学院心理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总负责。
(二)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1.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4、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5.其他经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班干部、辅导员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委员应发动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辅导员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员反馈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及时转介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专业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咨询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讯息报告
学生如出现心理危机情况,心理委员应立即向学生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报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报告,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阻碍物,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联系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联系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三、实施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而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实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他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尽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校园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者既往有自杀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更加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保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及时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警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素质教育,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本学期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是教改的重要内涵,国家教委新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已明确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指导教师树立自我保健意识与学会调适良好的心态,并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关注教师的心灵世界,注重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积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学生中开展“认识自我”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校园生活的适应能力,帮助小学生具有乐观开朗的心态、勇敢自信的品质和关心他人的亲社会态度,培养他们活泼、合群、乐学、自主的健康人格。
三、工作要求
(一)以人为本、关注差异,促进教师的心理健康和学生的人格健全。
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以及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无疑给教师的心理和行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如何帮助教师应对社会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挑战,排除消极心理,优化心理状态,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已� 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心理健康常识,指导教师树立自我保健意识与学会调适良好的心态,并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关注教师的心灵世界,注重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积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努力为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提供支持性的心理环境。着眼于每个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和心理潜能的开发,不断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立足实际、创造条件,努力开展好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我们应充分认识开展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立足学校实际,注意贴近学生生活,发挥学校优势,争取家庭和社会的配合,全方位、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求在范围上有所拓展、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努力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如举办专题心理辅导讲座、设计主题教育活动、优化班级心理环境、活动课,并利用学科教学、班队会、家长会等途径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与宣传。
(三)加强学习、借鉴经验,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研究工作。
我们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题师资培训、活动课观摩、案例论文评选、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学校也应围绕新课程改革这个中心,以新课程环境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探索为主要内容,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加大实验与研究的力度,积极探索切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努力构建良好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运行机制。如心理咨询、开展个案追踪研究、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等。应逐渐创造条件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四、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一项系统工程,全体教师的共同职责。为此我们逐步建立起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分部负责)
组员:xx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提高班级凝聚力,集中解决班级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3、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和课题研究结合起来;结合学科教材内容,渗透有机专题教育,如语文课,课文中丰富的思想内涵可以直�
4、整理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材料,教师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可以通过召开讲座、团体辅导、个别咨询、自学材料、外出培训等途径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5、建立校园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6、设立心理咨询室,真正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矫正性功能;专人辅导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并做好心理咨询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7、把心理健康教育和班会、队会结合起来,落实发展与预防功能;尝试以队会的形式、班会的内容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春风化雨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8、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小报等宣传途径,让更多的人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教育。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由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等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指学生运用通常处理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无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知与体验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对有心理危机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紧急处理,其目的是及时对经历个人危机、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将发生危险的对象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恢复心理平衡,并使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紧急心理危机事件时,由学校领导指挥,政教处统一指挥协调,级部领导、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学校有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学校指挥,联动配合,对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2.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成立“日庄镇中心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在校长、副校长、政教处领导下,级部长、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逐步建立监控网络,班主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会对相关同学心理状态信息的掌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政教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如遇到突发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给学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三、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三)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班主任反馈到心理工作室,由心理老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心理老师应提出书面报告及相关建议。如鉴别出学生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严重心理疾病,应该派专人负责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与家长协商并签署相关文字性材料,转介上级医院或咨询机构。
2.根据文件要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当量力而行,超过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范围的个案,经学校专职心理老师鉴别判断后,应立即转介。
3.在判断当事人问题不太严重或者对问题严重学生进行转介的同时,学校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以下帮助:
(1)表现出充分的人文关怀,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帮助对方改善精神状态,减轻心理危机状态下的过激情绪;
(2)帮助当事人有所作为地正视和处理危机,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怎么做;
(3)提供有关信息,运用适当方式、手段和语言,适当帮助当事人正视现实,走出困境;
(4)必须避免怂恿当事人责备他人。
4.对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或自伤倾向,任何人都有责任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指导下,将有自杀或自伤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其他安全地点,为防意外,最好在一楼等相对安全区域),组织班主任、各位老师、心理老师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不间断监护。
(2)通知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待家长赶到学校后双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
(3)由专职心理教师进行特别的个体危机干预。要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必要时请有心理治疗干预特长的专家进行指导或者转介医疗机构。
(4)学校要建立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同时,学校要及时将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5)如转介的学生需住院治疗,学校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写下书面同意意见后(如果是通过电话与家长协商应有电话录音,以免发生纠纷),由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6)如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校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5.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或校医室,由急诊室或校医室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报告。
(2)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6.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由政教处、保卫处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工作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总之,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7.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8.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救助时机的;
3.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险,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该做到:
1、教育为主、贯彻党的'家预防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大学生展开心理素质教育为主,增加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大学生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重在防御、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大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并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3、完善系统、通过构造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系统,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减少危机对于大学生对院系正常工作的影响、协助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二、工作目标
1、通过课堂教学、教育活动、讲座、心理咨询等各种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积极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积极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如何帮助心理危机学生等、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大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发生、
4、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定期对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心理委员和同伴咨询员在班级中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提高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为了确保学校稳定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建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校园心灵使者协会—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三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疏导机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快速反应,即:
1、通过每班的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情况,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向心理辅导联络员反映。
2、学校心理辅导联络员得到信息后,须立即向心理辅导中心通报情况并立即对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
3、心理辅导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施紧急干预,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过后的心理护理和增强心理调适能力的工作。
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员和心理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公寓,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确保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建立,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做到及时发现、正确解决,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学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1、危机的特征
1)危机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情;
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危机是一种正常状态,是每一个人在生活经历中的某个时刻都会遇到的情境;
3)危机是一种个人体验,某种情景对某个人来说是危机,但同样的情境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不是危机;
4)危机可在短时间内以这种或那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5)若采纳一些变化,发挥一些潜能,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发展,相反,不良的应对方式会令人们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会退缩。
2、危机干预的过程
1)第一级危机干预也称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对危机的情境做出反应,帮助人们稳定下来去处理即刻的需求,协助他们应对当时的情境并给予支持。
2)第二级危机干预也称危机治疗,在当事人稳定之后,提供治疗性咨询服务,侧重于应对危机的情境和处理遗留下来的心理上的症状。
3、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且深感自卑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因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的学习困难或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4、常见的危机干预形式:
1)面对面的帮助这种干预方式是通过干预人员与受助者直接地面对面的交流,其特点是能相对快速地、详细地、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受助者的状况,从而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受助者实施解释、疏导及具体干预;
2)电话危机干预是指处于紧急情绪障碍、精神崩溃或企图自杀的个体,通过拨通中心预约咨询电话,向中心咨询人员求助,这种方式具有快速、方便、经济和匿名等特点;
3)网络书信指导是一种通过网络信函的求助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学生大多是暂时不愿意暴露身份或针对难以当面启齿的问题。
三、危机干预的实施步骤:
危机评估:
1)危机严重程度的评估,如是否出现危机行为,是否已丧失原有的社会角色能力;
2)临床表现的评估,包括情绪、认知、行为和躯体症状;
3)家庭和班级评估,如家庭成员、朋友、同学等状况的评估;
4)危机评估后建立高危人群干预档案。
确定干预目标:干预的目标要针对受助者即刻的具体问题和受助者的心理需要制定,同时还要考虑有关社会文化背景、社会生活习俗、家庭环境等因素。通常在首次会谈中要完成以上这两项任务。
干预实施:使用各种干预技术按既定实施目标进行干预,帮助受助者学会并掌握解决危机所需要的'技巧。干预所需时间取决于受助者面临的危机的性质、
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及干预的目标难易程度。
终止干预:当受助者情绪症状缓解、认知能力改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时可以考虑及时结束干预,并处理终止干预的有关问题或负责危机干预的心理辅
导员不能有效干预危机时应及时向中心提出处理办法,如对受助者建议转介等。
四、危机干预问题的解决步骤
帮助当事者学会解决问题是解除危机的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尤其是帮助他们按照步骤进行思考和行动,常能取得较好效果:
中学生所面临的心理压力大多数是由社会现实环境所造成的,一些人现实与理想严重背离,从而产生持续的心理紧张和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心身疾病。故此,我们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善于消除心理紧张和化解心理压力,提升精神生活质量。知觉干预。“压力—疾病模式”是沿着以下脉络展开的:生活情境→压力知觉→情绪唤起→生理唤起→疾病。知觉干预通过作用于“压力知觉”这一环节,减少我们对压力知觉的反应,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压力因素。将其运用到心理保健上,就是要注重“光明面”,忽略“阴暗面”,从而保持心理平衡生理干预。当心理压力来临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呼吸慢下来,连续、缓慢地做十次深呼吸。深呼吸可使大脑供氧充足,同时使人心率减慢,情绪稳定。
行为干预。当你心情感到烦闷时,可以停下手中的工作,到阳台上去闻一闻花香,看一看天上的白云,或者上网冲一下浪,或者给最亲爱的人发个短信,打个电话,经过以上或类似的行为干预,你会暂时缓解心理压力,精神抖擞地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关系干预。如果友人背叛了你,你完全可以改变以往一贯“善良”的禀性,把他从“好友”中“删除”,或疏远与对方的关系,通过此举产生“报复”后的快感,从而缓解心理压力。
决策干预。在各种各样的机遇面前,我们要扬长避短,选择性地参与,选择你的强项,这比较容易取得成功,获得正性反馈,从而增强你的信心。
比较干预。正确选择参照群体,选择在社会地位、工资待遇、家庭婚姻和生活条件上与自己基本相等或比自己差的人进行比较,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满足感。
观念干预。当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可以把它看作是命运对你的考验,看作是对手对你的挑战,看作是一次难得的改变命运的机遇,如此一来,你就会斗志昂扬,精神倍增。
哲学干预。树立什么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决定一个人有多大的作为;遇到艰难险阻时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同时也决定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精神境界。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反映在学校中的学生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如果学校教育认识不够和管理不当,有可能造成突发性的严重后果。学校必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在加强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做好对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把防范工作伸向学校的各个方面,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此,我校特制定《xx中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应急预案》。
一、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是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危机干预的前提和基础。
1、学校每年应对新生进行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测量,初步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作好保密工作。班主任应与心理辅导老师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2、对于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建立特别档案,重点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沟通和交换意见。
3、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处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在这类学生毕业之前进行密切关注。
二、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1、通过专业课程、咨询辅导、班主任工作、学科渗透、学生社团、学生活动等各种渠道开展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具备心理健康常识。
2、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在校内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3、加大对学校教师、班主任、家长以及保安人员等后勤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常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4、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定时开放心理咨询室,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电话(或值班电话),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
5、平时应特别注意做好新生、毕业生、贫困生、学困生、学优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学生的相关工作。
三、实施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学生出现任何心理危机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报告校德育处以及医务室;德育处应立即报告校级主管领导。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建立学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当事人亲近和信任的同学、朋友、亲属和老师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班级的同学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及时消除该生对其他学生带来的消极暗示等负面影响,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德育处报告。
2、由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3、对于超出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各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应陪读,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5、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学生学校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保持沟通。
9、对该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有针对性的进行团体或个体辅导,以获得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的支持性环境。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工部(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各学院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信息报告。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立即向学工部(处)的主管领导报告,学工部(处)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各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实施监护的同时,各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各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工部(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院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上交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个体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交学工部(处)备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加强对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针对在校中学生大多独生子女,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缺乏坚强意志品质,缺乏团结协作精神,缺乏承受挫折能力的特点,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二、主要任务
1、培养学生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具有自我调控能力。
2、对少数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有效心理辅导,尽快摆脱困扰,调节自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工作安排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校长挂帅,德育主任具体负责实施,建立以班主任和共青团、政治课教师为主体,以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2、加强对教师的学习和培训,以班主任、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主,重点学习《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意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中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等心理理论知识。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科研,研究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办法和途径。
4、设立心理咨询信箱,及时广泛的做好不同心理疾患的学生思想工作。
5、开展学生心理调查,每学期二次问卷调查,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及动态。
6、心理健康教育课要上课表,进课堂。
7、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每学期五课时,做到有计划,有教案。
8、继续与心理教研室联系,发现有严重疾患者,送去咨询。
9、追踪调查在校生中接受过咨询学生,看其在心里、人际交往、学习等方面的变化,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四、特别提示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是新开设一门课,重在融入学科教学及学校教育活动和班主任工作中。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到三个避免:避免学科化倾向,避免医疗化倾向、避免少数化倾向。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擢英中学特制定针对本校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所面临的心理困境,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健康课及怡心小报进行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组织指挥体系
1、领导机构(校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心理危机干预救援小组
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保安人员、司机、全体教师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学校其他教师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五、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重大心理危机事件(Ⅰ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2、较大心理危机事件(Ⅱ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一般心理危机事件(Ⅲ级)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六、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各班班委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心理咨询中心。
2、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
七、危机报告制度
1、发现有Ⅱ级或Ⅲ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告。
2、Ⅰ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生心理危机事故的相关班级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及心理咨询咨询中心报告。
八、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时,心理危机领导机构、德育处、保卫科等相关处室应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或者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时,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的I级响应。
(2)I级响应行动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导机构、相关处室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迅速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以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心理危机求援小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③对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发生较大心理危机事故(Ⅱ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故(Ⅲ级)时,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机构在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或较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③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精神卫生医院心理科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 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精神卫生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校危机干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由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在分析和论证后作出决定。
九、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
一、工作目标
1、面向全体学生,正面教育引导。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催化成长。面对问题谨慎应对并准确判断、及时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
3、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难关。
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危机干预系统
设置学生、教师、学校三级预警系统。
1、初级预警——朋辈互助
班级心理委员负责,其他学生干部、团员协助。负责策划和实施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经常与同学交流沟通,协助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随时关注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给班主任或心理老师。
2、中级预警——教师援助
班主任负责,其他科任教师协助。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团体辅导与个别援助相结合。对于一般心理困扰的学生经常给予支持,对于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德育主任或主管德育校长,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3、高级预警——学校动员
德育校长负责制。由学校主管校长、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组成校级心理健康工作组。掌控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应对各种心理问题,处理危机。
(1)全面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定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校心理咨询人员要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技术,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三、预警对象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学习压力大以及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5、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有严重心理疾病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以信件、日记、网络、图画等形式流露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4)行为明显改变,如对生活麻木且冷漠的人突然变了一个人,敏感又热情;
(5)上课无故缺席,吃到早退,成绩骤降;
(6)抑郁状态,食欲不好,失眠;
(7)回避与人接触,与集体不融洽或过分注意别人。
四、干预措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学校须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如第一中心医院心理科或安定医院等,下文中所涉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皆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如评估某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学校须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复诊。
(3)如评估某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如评估某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2、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要密切关注,视其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
(2)由有关部门人员或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如评估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如评估该生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3、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各有关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危机。
(2)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3)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4)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5)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4、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过后,需要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通告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五、预后鉴定及跟踪干预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说明,经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复学后,学校相关人员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六、对自杀预后及自杀未遂学生的帮助原则
1、关怀与鼓励。与企图自杀或曾企图自杀的青少年保持密切的联系,鼓励他多与他人建立关系,并将自己所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倾诉给他人,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2、联系与支持。与自杀青少年的家人、同学、亲近的朋友保持很好的联系,组成一个关心与支持的网络,共同帮助自杀青少年面对危机,开导其用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问题。(注意与家长联系的方式方法)
3、安全的环境。留意自杀青少年生活环境中的危险物品(例如:刀子、安眠药等),尽量安排其居住在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
4、专业辅导的协助。可请他前往专业的'辅导单位咨询中心等地寻求专业的帮助。
5、医疗药物的治疗。由于有一些自杀者是具有精神疾病困扰,如忧郁症、躁郁症,对于这些情况,建议他进行医药治疗。
除了要对有自杀危机的个体进行干预之外,对于全体学生也应该有正确的引导与教育。对于那些可能影响青少年做出自杀决定的诸因素要加以关注和控制。营造健康积极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引导他们发展正确的态度观念,提高问题解决能力和耐挫力。各面有机协作,减少悲剧的发生。
七、干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应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地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2、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安全的学生,不得在学校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
3、学校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
4、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