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精选2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

整治方案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广播电视大会精神,着力改善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现就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要按照“全面推进、因村制宜、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以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确保到6月中旬以前,使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二、任务目标

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范围包括乡镇所在地和城建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主要有六项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做到“四清”:(1)清垃圾。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基本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2)清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及时利用处理;(3)清残垣断壁。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乱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4)清庭院。清除院落内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二)集中处置垃圾。各村庄确定和建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实现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大力推广“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收集村民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乡镇转运场所。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农村专兼职保洁队伍,设置专用垃圾箱。

(三)改造农村厕所。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农村公共厕所要彻底清理,及时保洁。

(四)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及各种杂物,全面清除河道岸边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违章种植,全面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

(五)开展村庄绿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重点搞好村旁、路旁、宅旁、沟旁“四旁”绿化,努力使村内村外、道路两旁、河渠两岸及庭院内部绿树成荫、花草相间。有条件的村庄要谋划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

(六)提升亮化美化。有条件的村要在主要街道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搞好日常维护,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夜晚有照明。整治沿路、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使主街道建筑色调协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可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走廊。

三、工作安排

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到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到4月底以前)

通过组织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彻底清除村街两侧、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堆存的垃圾、渣土、柴草和废弃物,使农村环境整齐洁净起来。从3月16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全县统一组织开展“治脏、治乱”集中行动。整治内容:清理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彻底清除白色污染;拆除残垣断壁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对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和街面墙面,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和规范;对运输渣土车辆进行依法规范。各乡镇村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完善提升阶段(5月初到5月中旬)

重点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查遗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在此基础上,搞好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使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建章立制阶段(5月下旬到6月中旬前)

要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确保整治成效长期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立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要严格落实干部分包责任制,通过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农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电视台开辟专栏、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维护全过程,大力宣传村庄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各类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村庄环境治理活动,提供各种有效支持,帮助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思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县里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村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直相关部门、基层建设年帮扶单位等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引导和发动乡村企业、能人富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四)严格检查督导。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加强对乡镇村的督导检查,积极深入乡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并适时调度。完成统一考核后,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部分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2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我县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提高餐饮业的整体食品卫生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于20xx年8月1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宁河县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为目的,加大餐饮业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肃查处餐饮企业、摊点的不规范执业行,改善餐饮业的安全、卫生、质量、环境状况,形成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

二、整治对象

芦台镇(包括桥北新区)城区内的餐饮企业、早点部、市场内熟食加工点,餐饮业流动摊点及烧烤摊点。

三、整治内容

1、执业资格: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卫生环境:餐饮企业及摊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远离污染源,在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严格执行市容卫生“三包”标准,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及设施、设备均符合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

3、原材料采购:要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要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要建立购物台帐,实行追溯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劣原材料。

4、操作过程: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食物食用前经充分加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明显区分,存放场所分开、不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符合要求。

5、清洁能源使用:要依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基本无燃煤区内的餐饮企业,特别是早点业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四、部门职责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办法,县政府成立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付川、徐智、杨百成、孔明来同志担任,成员由李维忠、董文仲、韩金树、刘印华、吴云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同志担任、于亚军、董志源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户的卫生许可审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接受岗前培训;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卫生监督。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

2、工商分局对无照经营单位、个人,要坚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

3、畜牧水产局要按照《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查验动物防疫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企业和经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行政,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企业尤其是早点业,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5、综合执法局要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

6、市容委要对经营企业、经营者的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按《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发挥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作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监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县政府办公室要在整治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牵头组织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治理整顿情况汇总上报。

9、县广播电视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身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整治方案,组织发动,部署整治工作,各经营企业、经营者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方案开展自查整治。

第三阶段:联查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委牵头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部经营企业、经营者进行拉网式联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把此项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县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从构建和谐宁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建立集中整治责任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结合集中整治的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整治、边规范,积极开展长效机制建设。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要积极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强化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增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的社会防范体系。

(四)认真做好总结。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对集中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继续进行整治。特别要结合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仔细查找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为下一步治理整顿全县餐饮业奠定基础。

整治方案 3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商贸企业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推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大普及。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百日大会战”动态,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率100%,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整改销案率95%以上。

(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大教育。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新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四)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大督办。结合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办检查。

三、整治的重点

(一)机械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理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冶金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喷溅和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改进;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及进行整改。

(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消防通道设立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检情况;高温天气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防坍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室外安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四)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与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20xx年5月23日至9月31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3日—6月5日)

各地、各《**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安监局 20xx-07-31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7月20日)

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7月10日前,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所在地安办和县安监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9月14日)

各地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销案制度,各地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直至重大隐患消除为止;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5日—9月31日)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原则,针对夏季暑期长、气温高、事故多发的特点,部署安排好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要突出机械、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工作难以推动的重点企业;突出暑期、汛期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等重点时段;突出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整治方案 5

为创造乌鲁木齐机场停车嘲文明、整洁、卫生、健康”的环境,以停车嘲绿化、净化、亮化、美化”为目标,提高窗口形象,为迎接建国xx周年和自治区成立xx周年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停车环境。机场消防护卫部停车场管理科结合停车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一、宣传动员

为切实搞好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召开环境整治动员大会,将文件的内容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志,严格要求人员统一听从指挥,积极行动起来,督促人员从自身做起形成爱护机场环境、宣传保护机场环境的活动热潮,共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境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之中。

二、整治阶段(4月10日—6月底)

(一)、停车场绿化

对机场进出场道、国际厅、候机楼以及停车场草坪绿化带进行环境绿化美化,做好各种绿化工作全面开展的准备,确保绿化环境顺利进行,先抓好重点项目,重点做好草坪绿化带的整治和美化,使绿化工作符合整治的要求,具体工作按20xx年停车场绿化方案实施。

(二)、环境卫生

机场进出场道路面、国际厅、候机楼停车尝绿化带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停车场责任区内所有垃圾桶、收集站、各类标志牌等的卫生清洁。

(三)、车场环境整治

根据亮化、美化要求,对车场设备设施检修,按照机场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对车场秩序和车场环境加强维护整改,并确保绿化和保洁工作的成果。

三、实施措施

(一)、绿化

1、停车场草坪绿化带是工作的重点,按照要求组织人员首先做好绿化全面开展的准备,铺设好浇灌系统,保证各类绿化机械设备的完整好用,按照计划4月1日—4月15日对草坪进行梳草打草,15日-20日施肥,20日开始浇灌,绿化要根据草坪生长的季节规律,合理安排人员及时防虫、浇灌、修剪美化草坪。

2、计划分别在贵宾厅门前、一楼大厅门前花池、停车场高杆灯下的绿化带以及进出港、立交桥交界边种植品种优良、花期较长的鲜花,来装饰停车场重点区域,起到美化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作用。另外,在二楼的边沿处的花池中可栽植高贵大方、色彩艳丽的花,给环境格调比较单一的二楼桥面增添几分亮丽的色彩。

3、在车场鱼池内放养观赏鱼,并注意换洗水池,保持池水的清洁。

4、在高速公路、高架桥道路两侧的绿化带栽种花草树木并搞好造型。

5、在候机楼二楼桥面、收费站道口、路边及岗亭四周位置植草种花,摆放花盆景观30个。

(二)环境卫生

1、加强保洁人员管理,合理安排人员上下班,根据航班动态增加保洁力量,每日不定时地清扫机场进场道路及停车场责任区及路面。充分利用好保洁机械设备,增加各责任区每日保洁次数,保证停车场环境清洁,切实做到无尘、无痰、无烟头、无纸屑、无果核、无果皮等杂物。

2、4月20日—4月30日对车场卫生大清除。卫生划分:消防大队负责路面、车场地面,消防护卫大队负责二楼桥面清除,监护大队负责国内主停车场卫生清除,停车场管理科负责国际厅及游园的卫生清除工作。内容:设施卫生大扫除、护栏清洗、杂物清理。

3、严格候机楼停车场卫生间卫生管理,要求卫生间管理人员不定时地进行清扫,切实做到无苍蝇、无异味。

4、打扫并保持好立交桥下游园的绿地花园凉亭内的卫生清洁,给旅客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休息环境。

5、加强收费站岗亭四周环境的日常保洁,清扫各收费道口被司乘人员遗弃的废票据及其他杂物垃圾,清洗收费岗亭内外的设备、设施,确保能创造出收费站工作服务及车辆通行环境美化、整洁的窗口形象。

(三)、车场环境整治

1、对候机楼停车场内违规设置的宣传标语、标志牌进行拆除,按机场统一管理规定规范设施、各经营摊点及其他物品在停车场内的位置布局。

2、对候机楼停车场内已损坏的道路标志牌及时进行更换;对二楼桥面、内墙进行粉刷,保证标志牌、路面整齐美观。

3、对候机楼停车场内不清楚的道路标线进行划置,合理规划车辆停车场地,以便于车辆停放、通行。

4、对候机楼停车场内的防护栏、高杆灯、立交桥面围栏进行漆刷。

5、根据亮化、美化环境要求,按航班动态和季节规律控制停车场内照明系统,在一楼进港大厅路边安装8组霓虹灯,突出其亮化、美化的作用。

6、加强环保维护工作,可在停车场内适宜位置设置安装好与绿化、保洁相关的各种环境保护警示牌及宣传栏等。

7、根据停车场实际,预设置2名停车场环境综合整治治安员,及时制止候机楼停车场内散发宣传单、乱粘贴宣传标语、乱扔垃圾、践踏草坪的人员。

整治方案 6

一、环境整治方案

1、成立环境整治组,由工商、规划、房管、环保、交警、城监、物业等部门人员组成,实行分工负责制。

2、占道经营、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垃圾处理,由城监大队负责。

3、饮食店规范要求,卫生、排污处理,由环保局负责。

4、小区、道路环境卫生由各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区物业公司负责。

5、广电大楼对面,东侨大道、五里亭、管委会大门等公共绿地补植、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

6、天安经典至东海商务广场段河道垃圾清理、防护坝修筑,由环保局、德港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与商贸街交叉路口设置闪烁灯及东侨大道等各要道修补交通护栏,补刷道路标志线,由交警二大队负责。

8、建筑工地围墙砌筑及工地入口硬化,人行道地砖铺设由规划局负责。

9、闽东路新建绿化带由路桥指挥部负责。

二、夜景工程

1、新建商贸街夜景灯光工程,共安装小华灯80盏,投资40万元,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2、新建工业园区夜景灯光工程,安装路灯30盏,投资8万元,由工业园区指挥部负责。

3、修复灯箱广告94面,由工商局负责。

4、闽东路、东侨大道、坪塔路路灯、景观灯修复由物业公司负责。

5、各业主单位夜景灯光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6、“天安电器城”夜景灯光布置路灯、霓虹灯及广告灯箱,由天安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兰溪桥绿化带草坪灯安装,由物业公司负责。

三、环境布置

1、闽东路布置彩虹门8个、彩球10个,祝贺单位: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通宁德分公司、宁德市地税局、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大道布置彩球8个,彩虹门2个,祝贺单位: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邮政局、闽东建设开发总公司、牡丹大酒店;坪塔路布置彩虹门6个、彩球8个,祝贺单位:冠宏星(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宁德市电视台、华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建设工程公司、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烘托招商节氛围,由管委办和物业公司负责。

2、高级中学环境布置由高级中学负责和市委宣传部负责。

3、体育中心环境布置由办展单位和体育中心为主负责。

4、各开工、竣工项目场景布置由各业主单位按要求布置。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于6月25日前完成。

2、开发区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

整治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行为规范是反映学生文明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抓好学生行为规范是学校加强素质教育的一个有力措施。为加强我校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文明的行为习惯,落实学校提出的“向德育要质量”要求,建立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切实解决当前学生行为中的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促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强化和推行不同年段学生教育目标,学校决定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

成员:xx及各班主任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8日——11月2日共四周

五、活动总体设想

1、将行为规范整治活动与我校原有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形式(如文明班级评比,文明学生表彰等)结合起来,丰富我校的教育方式,凸显我校德育工作特色。

2、“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学生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奔跑、课间追打的问题。通过点的突破,实现全面提高。

3、各年级组和各班级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并要主动地创造性开展活动,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具体指导工作。学校将把学生的行为转化效果纳入对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

4、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合力,将学生的校内行为与校外表现结合起来,真正从根本上提高其规范意识,并逐渐变成学生自身内在要求,提高文明素养。

六、整治内容

1、整治校园学生骑飞车;

2、红绿灯路口,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灯;

3、课间在教室走廊追打;

4、上下楼梯奔跑。

七、活动具体安排与要求

活动分为宣传阶段、整治阶段、巩固阶段三个阶段。

1、宣传阶段(第6周周一、周二):

学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各年级、班级利用班会课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年级用值日板报进行公告。

2、整治阶段(第6周周二至第7周):

(1)各年级的'年级值日人员负责本年级教学楼课间及课后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的维护及整治。

(2)学校行政值日人员主要整治校内学生骑飞车的现象。保卫人员在校门口,校行政A负责单车棚至二校门路段,校行政B在二校门至东校门路段,提醒学生不要骑飞车。

(3)学生会干部协助校行政A负责制止校内主干道学生骑飞车现象。

(4)校办派出人员到向阳路与红都大道十字路口和中山路与红都大道十字路口拍照、摄影。

3、巩固阶段(第7周至第8周)

年级值日坚守岗位;保卫、门卫及时督促;学校行政值日加强督查;学生会坚持检查。

学校希望各位行政干部、各级各班,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学生发展负责,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负责,切实行动起来,抓好整治工作,提高学生文明素养,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

整治方案 8

一、整治范围

彭城、子房、黄山、骆驼山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内容

1、主干道道路两侧目光所及违章设置的各类落地、扎地灯箱广告牌。

2、清理主干道道路两侧沿街橱窗(门)、立面、台阶、立柱上的各类张贴。清理完毕后,只允许在橱窗上设置15公分,美观大方色彩淡雅的腰线。

三、实施步骤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整治行动共分三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13日)

3月3日至6日,全面进行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大对落地灯箱、广告牌、橱窗张贴等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自觉参与、积极配合整治。

3月7日至13日,摸底、排查,自行整改阶段,对沿街业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发放致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做足做细思想工作,力争业主自行整改。同时,制定整治计划,结合街长、路段长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区城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4日至5月15日)

3月14日至31日,在经营业主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帮助业主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并完成整改任务的50%。

4月1日至30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的落地灯箱广告牌进行暂扣,对橱窗张贴进行清理,并完成整改任务的90%。

5月1日至15日,针对个别不配合的业主,要集思广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逐一进行解决,完成整改任务的98%。

(三)加强巩固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对标找差,进行长效管理,杜绝回潮现象。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1、橱窗张贴采取明查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1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2、落地灯箱、广告牌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2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明查时间为每月下旬,提前通知办事处城管科分管负责人,到局集中统一进行检查。

(二)计分方法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沿街店面为单位,3月-4月按整改率计算得分,完成整改任务的得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5月起,按每发现一处未及时清理的各类张贴、落地灯箱广告牌扣2分。

月度考核成绩取本月考核道路的平均值,次月初区局将检查考核成绩予以通报。

年度成绩取月度成绩的平均值,此项成绩纳入20xx年度区城市管理经济目标考核。

五、相关要求

1、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街长、路段长、协管员为管辖路段责任人,并纳入日常考核项目之一,严格兑现奖惩,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2、辖区责任人要认真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形成档案管理,对沿街单位业主做足做细工作,争取获得业主的大力支持,自行整改。

3、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做好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媒体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整治方案 9

一、学标准

认真对“三本书”特别是《员工安全意识手册》每班进行学习、传达、讨论,着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时刻警醒、细心小心、谨慎稳重的安全意识标准。从应知应会到必知必会,人人不漏项,全员齐参与,学习掌握业务规程标准。

二、摆问题

摆“本人、本岗位、本班组、本工区” 所有涉及到安全生产的问题。问题内容包括:摆一摆个人、岗位、班组、工区分别在思想认识和意识、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现场作业、互保联保和配合等方面到底有哪些问题和不足。

三、查隐患

细查存在于“个人心中、岗位现场、班组设备、安全管理、执行操作、制度规范、转变作风、经过路线、看到和听到涉及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隐患,作好登记,按照“四定”和销号管理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四、提建议

针对摆出的问题、查出的隐患,结合个人、岗位、班组、工区实际,提出解决问题、整改隐患的好点子、好办法、好意见、好建议、好措施、好制度、好方案。

五、堵漏洞

将有用、管用、能解决问题和隐患的点子、办法、意见、建议、制度、措施、方案,一丝不苟地落实在行动上,执行在现场上,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安全始终在控。

六、保安全

积极地、有信心、有决心、认真地、严肃地抓好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任务,与违章作斗争,与不规范行为作斗争,与思想麻痹作斗争,以实际行动规范岗位行为,养成并坚持好遵章作业的习惯,保证人人、岗岗、班班、天天都实现安全生产。

运搬工区党支部

20xx年3月24日

整治方案 10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从20xx年1月10日到20xx年4月20日

三、活动组织结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采取公司自查、坚持每日一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每周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积极配合运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上级相关部门。

2、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隐患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会议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时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每天安全从零开始的理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做好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情况、罐体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

5、扩大安全排查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落实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 强意识、保安全”的活动主题。更加严格的进行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检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和范围。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做到排除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活动中排查的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又要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

整治方案 11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xx]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党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党总支、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9日—**月9日)

按照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月9日—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理成果逐路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打分。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木党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xx]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郭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宣传广泛到位,工作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效果,对个别单位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21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整治方案 13

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12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14

为加强全区塑料管材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加大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现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决定对全区塑料管材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料管材行业的规范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依法查处影响人体健康、存在假冒伪劣现象的违法塑料管材企业,依法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的违法者,着力关停一批违法企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为全区所有塑料管材生产企业,整治重点是七都镇塑料管材生产企业。

三、方法步骤

1、整治方法及部门职责

以区质监、工商、环保、卫生、监察、公安等联合执法为主,结合各自职能,突出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对全区塑料管材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质监局:对全区塑料管材行业生产领域开展整治;把好原材料的进口关和出厂前的产品检验关,建立原材料审验制度,验明原料生产企业资质、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标识,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及检验台帐;

工商局:加强证照管理,对相关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证无照的坚决取缔;证照齐全的在核实生产经营范围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市场管理,对虚假标识、商标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卫生局: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向上争取、协调、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确保规范回收、规范处理;

环保局:重点检查企业环评手续,对无环评或环评手续不全的,予以停产整顿;强化危废、固废的监管,对掺杂使用危废、固废的生产企业予以坚决打击;继续开展塑料造粒企业整治,堵住源头;

监察局: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调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全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追究责任;

公安局:积极主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相关镇区:七都、震泽、太湖新城(松陵镇)等镇(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整治工作;七都镇重点加强对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的管理。

2、整治步骤

(一)全行业关停,摸排底数。各部门协调配合,对生产塑料管材的企业全面实施停产,摸清塑料管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全行业检验,严格把关。质监、卫生部门分别对停产企业仓库、车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特别是给水管实行强制检验,对检验发现有毒有害产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三)加强案件查办。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加强案件的查办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法办的法办,决不允许一家违法违规企业存在。

(四)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打治结合,进一步健全巡查、抽检、约谈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杜绝监管过程中的漏点和盲点,通过有效治理促进区域产品规范、健康发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职能部门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

2、加强协同配合。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互通有无,周密配合,确保专项整治步调一致、协同推进。

3、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重要问题深度报道,以震慑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专项整治声势。要注重正面引导,营造好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整治方案 15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

1.台账建立。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5.资质具备。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

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发证。

各地监察机构应及时对厂车登记注册申请予以审核,检验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的报检项目落实检验,考试机构应及时对新增、换发证厂车作业人员予以考核,通过者及时发证。

(二)现场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7月—8月)

各市(区)局应根据实际,组织镇、街(园区)安全办,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各地应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监察机构还应及时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内问题数据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在查处的同时上报市局特设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

整治方案 16

为严厉打击全镇违章违规电焊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电焊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镇电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动火证制度、应急预案、金属焊接切割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6、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7、生产经营单位切割焊接使用的氧气、乙炔等气体来源是否合法,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否有效。

8、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知识。

9、从事电焊作业的社会自然人的排查、清理、培训等。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电焊作业安全生产措施。达到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和减少电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时间安排

全镇电焊作业实行分步实施、全面整治、逐项规范,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5月16至5月26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6月至10月底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村(居)要督促本辖区内所属企业或个人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排查电焊作业切割、焊接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月至12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镇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电焊作业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到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有计划地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是细致排查,务求实效。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和本单位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村(居)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推进电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并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各村(居)请于5月23日前将本辖区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登记表上报至镇安全办。

整治方案 17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区所有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分别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进度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油气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等基础信息,建立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管理台账(见附件),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安监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并完成验收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地油气回收治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相应部门对全区成品油企业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对社会经济发展用油造成影响。

(三)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后,为确保计量器具性能准确,加油机使用单位应重新申请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不受影响。

(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应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未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业主,应及时向区环保部门申请进行环保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同时上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

(六)新建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油气回收治理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如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成品油主管部门职责:牵头负责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及督促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负责按环保相关标准做好技术培训及指导工作,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并进行达标验收。

交通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实施、督促检查验收。

公安、质监、安监部门分别负责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消防、计量、安全设施性能影响的检测验收。负责对油罐车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管。

(二)监督管理。

1.新建油库、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安监部门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质检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2.已建油库、加油站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年审;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年审。

(三)宣传保障。

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公布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发布违规排放油气污染物企业名单,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积极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监督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治方案 18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为准则,以渝安监发〔20xx〕34号文为行动指南,结合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际,以降低工贸行业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有效开展工贸行业 “两危”(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工贸企业辩识风险、防控事故的能力。

二、整治目标

(一)全街道工贸企业危险源得到普遍排查,管控措施有效,基础档案健全,各类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贸企业作业人员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加熟悉,对岗位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严管理”的预控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危险源监控。开展以“会辨识,需申报,重监控,建档案,要评估,有预案,要演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等相关规定,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完善针对性强的工程技术与管理措施,定人员、定职责管理控制,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按国家相关规定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生产、使用、运输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5号)的危险化学品和安全风险大的重大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要登记建档,落实、完善监控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并自行安排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二)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以“‘反三违’、‘禁三超’,工作票,先审批”的专项整治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企业必须实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确认,作业过程的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禁火区域内动火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一是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签协议,明职责,定方案,需交底,设专人,勤检查。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全面负责建设施工和检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施工或检修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涉及本企业和施工企业、检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须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个单位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未经重新确认不得更改。

二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结合企业的作业特点,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责任制。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三是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xx)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20xx)等相关安全规定。

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 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宣传和工作部署。

(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危险源的全面排查,情况汇总。

(三)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的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申报、建档,隐患整治工作。

(四)督查考核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安监科全力配合县安监局全面检查辖区内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今年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的“两危”管控情况。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任杨桂林任组长,武装部长蒲庆华、统战委员黄道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开展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过程中,街道安监科要通过调研、会议、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工贸企业宣传开展“两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工贸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整治要求,提高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真抓实治,注重效果

各工贸企业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排查危险源,真实填制上报相关表册上报街道安监科。

(四)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要结合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完成危险源和危险作业辨识、申报、建档,制定整改措施。

整治方案 19

近期来,中心城区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现象呈现反弹趋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给道路秩序、交通安全、客运市场、社会治安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电瓶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该类车辆行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努力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城区范围内不符合标准和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上牌目录》的电瓶车上道路行驶,三轮车、电瓶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三轮车、电瓶车交通通行规范有序;

(二)从事非法客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市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等行为得到查处,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四)建立和健全城区三轮车、电瓶车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重点

1、三轮车:包括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

2、电瓶车:包括二轮电瓶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瓶汽车。

(二)整治内容

1、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2、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非法运营以及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3、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4、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这次整治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车辆生产销售企业、网点,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路面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的劝导教育。对依法收缴的非法装置要适时进行一次集中销毁活动,加强警示教育。

2、强化路面整治。路面执法整治组根据三轮车、电瓶车的出行规律,按照“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要求,严密制订路面执勤勤务,迅速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其中9月份为集中整治月,确保每周不少于4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10月份开始开展每周1—2次的路面联合执法整治,每次参加人员公安交警4人,城管、交通运管各2人,执法车由市交警大队负责。整治中重点打击查处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客运行为。

3、落实源头管控。源头督查管理组主动加强对三轮车、电瓶车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和无照经营活动,并依法采取封存、销毁等措施;要做好三轮车、电瓶车销售商店的排摸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无证营业的摊点、修理点的检查力度;结合路面检查信息,追查违法违规销售、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和管理。依法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教育引导。

4、加强机制建设。一是要建立电瓶三轮车生产、销售环节日常监管制度。质监、工商部门要对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和单位进行定期巡查,对存在无照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家,及时查处一家。二是建立路面日常管理机制。整治行动结束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将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列入日常工作勤务,保持常态化的管理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防止电瓶三轮车非法客运等违法反弹和再度蔓延。三是建立日常联动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三轮车、电瓶车管理例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和分析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中心城区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指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共同参与。整治期间设立两个联合执法小组,第一组路面执法整治组,由市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抽调人员组成;第二组源头督查管理组,由市工商分局、市质监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规范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和运行;牵头制定路面执法整治勤务,会同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中心城区道路管理,查处三轮车、电瓶车非法客运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依法查处在整治行动中阻碍和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和运行,维护正常营运秩序;落实人员参与路面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客运行为;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做好维稳工作。

市城管局:指导、协助规范环卫三轮车辆管理和运行;落实人员参与路面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

市质监局:加强三轮车、电瓶车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做好市内生产、销售的三轮车、电瓶车源头检测,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市工商分局:加强三轮车、电瓶车销售单位、个体户的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经营活动,查处超越经营范围、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及全体参与整治人员要从维护正常的交通和客运秩序、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程、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整治期间,要按照综合勤务安排和职责分工,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路段、定效果的“五定”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部门与部门之间、各整治小组之间、不同部门参与整治人员之间要步调一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掌握路面动态,及时互通信息;要建立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整体推进整治行动。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整治期间,对涉及三轮车、电瓶车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统一处罚标准,依法从严处理,不得随意降格。对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的企业,由质监部门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依法作出处罚、封存、没收等相关措施。生产、销售企业无照经营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作出处罚。经查证实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一律按道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并及时移交派出所查处。

(四)文明执勤,维护稳定。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必须带齐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启摄录设备。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行政,避免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要注意方法方式,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各单位要加强参加人员的自身安全教育,在路检、路查特别是夜间工作中,一定要随带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切忌盲目追赶、拦截、拉扯行驶中的车辆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要注意收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发现有集体上访、群众事件等重大事件发生苗头的,及时按级上报。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市交通运输、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交警大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数据。

整治方案 20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切实纠正干部职�

一、总体要求

以“两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同事“帮”、群众“提”、组织“找”等多途径全方位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查找解决“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问题,促进全系统广大干部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风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

二、整改对象

农委领导班子及科室、下属单位在职全体工作人员。

三、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重业务工作轻理论学习,有的理论学习有依赖性,上级要求的就学,没有要求的就不学;有的学习不注意系统性,没有将学习思考与自身的工作结合起来,理论学习没有更好地指导生产实践。

2、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没有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自身的从严管理。主要原因:少数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不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开会不遵守时间、迟到早退,“差不多”心理较普遍;有的干部对会议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开会就是学习、传达,做“传声筒”,或者有些会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场打瞌睡,稀里糊涂走过场,对会议精神领会不够,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走样、打折扣。

3.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主要原因:极少数干部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善于总结别人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害怕承担创新风险,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四、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

整改目标一:针对“违规决策”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一把手约谈制度以及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每月组织参加一次中心组学习,坚决落实班子集体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整改目标二:针对“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措施:要严厉查处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等现象。严查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挤占、挪用、截留农业专项资金等行为。强行制度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不搞变通接待、超标接待。抓好机关及下属单位厉行节约工作,杜绝产生资源、生产浪费现象。

整改目标三:针对 “滥用职权”问题

整改措施:重点查处委属执法部门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以及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以罚代法等行为。一方面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业务部门执法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请省市业务部门的专家来盱进行业务指导。

整改目标四:针对 “推诿扯皮”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形式,深入委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行“快查快办”,并实行:“一案双查”,即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整改目标五:针对“庸懒散拖”问题

整改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法制等工作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委系统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巡查。

对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以及上班时间打牌、吃东西、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通报、问责。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主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跟进具体整改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责任,带头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委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

系统梳理全系统的整改项目,区别情况,分类推进。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整改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要明确步骤,建立整改工作倒计时制度,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应解决而一时又解决不了的要向干部职工说明情况,并创造条件加快解决,理清工作思路,逐步推进。

(三)严格兑现承诺。

按照“两为”整改活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公开承诺整改成效。

“两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在委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根据“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要求,加大整改推进力度,按时间要求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努力的,要加大力度、积极作为,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委纪委和监察室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实。整改结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让职工真切感受到改进作风的成效。

整治方案 21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哈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哈密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巩固去年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根据《哈密地区2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 整治重点

(一) 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

的原则,严把关口。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非法矿山:依法关闭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小矿山及粘土矿、砂石场;严厉查处“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产”矿山,对以关闭的矿井(采场)又私自恢复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 非煤矿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压案不报、私自处理事故的,安监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建立举报机制。

(三) 对新建、改建、扩建矿山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予以施工建设,对不按照“三同时”设计施工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坚决不予以验收,并根据《矿山安全法》予以必要的处罚。

(四) 由于冬季停产,农民工返乡,企业春季开工后,企业要对矿山职工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保证每位员工熟悉掌握各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特种工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经查出有无证上岗情况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五) 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点矿区,黄山矿区、M 1033、1044、M1053、

M1037、金贵铁矿、金窝子矿区、大青山矿区、开山公司磁南铁矿、南戈壁

各金矿点、阿拉塔格矿区列为重点整治矿区。

四、 专项整治工作方法和步骤

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

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发员(市安监局局长)兼任,成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各抽调组成。

专项整治工作由20xx年元3月1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6月30日),各主要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排查、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对市属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找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做出停止作业,停止使用、关闭等行政处罚。

(三)总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项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非煤矿山点多面广,安全基础薄弱,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因此,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从保障矿区安全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抓基础,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各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先进典型的宣传,用典型事例进行暴光,形成从讲安全、从抓安全的氛围。同时举办结合实际各类矿山安全知识培训班,加大对特种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对职工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落实责任,协调行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凡是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自然资源法规明确禁止开采的矿山企业,应依法予以取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度整治情况;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加大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爆炸物品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集中清理采矿许可证,查处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部门要清理非煤矿山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监察力度,纠正非煤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和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供电单位要停止对已关闭非煤矿山的供电,查处非煤矿山违规接电行为。

(四)加强情况调度,建立例会制度。今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补欠、深化和巩固工作,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于9月底全部结束。专项整治小组将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以便于针对性的指导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严格依法办事,严处违法违纪行为。非煤矿山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整治中领导不力、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整改、阻挠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整治方案 22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打击各类涉校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学生溺水隐患,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东莞市20xx年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综委学组〔20xx〕1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就全镇集中开展20xx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治理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治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集中打击涉校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不法势力对校园的渗透,治理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乱点”,查处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整治学生溺水隐患区域,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改善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严防各类针对学校和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遏制各类学生安全事故。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领导,统筹开展工作,成立Xx镇20xx年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专项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镇委委员)

副组长:(宣传教育办)

(维稳及综治办)

成 员:(社会事务办)

(党政办)

(经贸科技办)

(妇联)

(团委)

(公安分局)

(城管分局)

(交通分局)

(工商分局)

(食品药品监督分局)

(交警大队)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队)

(文广中心)

(教育办)

各村(社区)分管宣传文教工作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办,李贺鹏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责任人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并进行跟踪督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整治步骤

㈠ 排查摸底阶段(5月21日—27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抓好清查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复杂部位和重点人员,建立隐患工作台账,确定整治重点区域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于5月31日前,向专项组办公室提交排查摸底表。

㈡ 集中整治阶段(5月28日—6月17日):根据校园及周边环境隐患工作台账,镇教育办、维稳及综治办、公安分局共同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研究、分析,逐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服务保障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行动的配合工作。

㈢ 总结验收阶段(6月18日—19日):专项组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并组成检查组,对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工作情况作为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考评重要依据。

五、主要措施

㈠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1、治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打击各类侵入校园不法势力,以学生为盈利对象的不法分子,排查稳控“重点人员”。2、坚决打击校园及周边邪教活动点,取缔非法传教场所。3、治理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问题,落实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护学岗”工作。4、查处向学生出售止咳水等处方药、香烟、非法出版物、奖券的违规店铺。5、查处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证饮食摊档、小卖部、书店、违规建筑和娱乐场所,以及各类非法网吧、游戏机室和容留学生进入的娱乐场所。

㈡ 治理学生溺水问题:1、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社会面的防范溺水宣传。2、组织各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题教育,检查落实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回收回执。3、开展辖区内水源地(含建筑工地积水区域)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和规范水源地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重点区域安全巡查。4、组织辖区内辅警、志愿者和社工,加强水源地巡查,并利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和儿童友好社区等阵地,丰富学生校外文娱活动,减少学生下水游泳等行为。

㈢ 完善学校安全管理:1、加强校园安全保卫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快一键报警、校园主出入口治安视频建设。2、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加快校车许可审批工作进程,加强校车安全路检路查,打击校车违法违规行为。3、强化消防、建筑、食品、用水、用电和用气安全等方面管理,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加强安全教育,着力做好防范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拐带、预防和应急避难等教育工作,开展法制安全讲座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工作要求

㈠ 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统筹所属职能部门,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家庭幸福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出实效。各成员单位务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努力确保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㈡ 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宣传教育办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统筹做好行动组织落实,并加强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维稳及综治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方案要求;公安分局发挥主力军作用,协调治安巡警、交警和刑警等警种,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学校师生安全的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和文化市场执法综合分队等部门强化对校园周边各类店铺、文化市场和餐饮场所等违规行为查处;城管分局加强对校园周边乱摆乱卖行为查处,净化环境;文广中心落实社会安全宣传工作,规划建设办开展对建筑工地积水场所和校园周边违规建筑清查;经贸科技办、社会事务办、团委和妇联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㈢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镇专项组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在集中行动结束后,开展“回头看”活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确保整治行动效果。学校法制副校长落实工作职责要求,定期到校工作,强化对校园周边环境日常监管,有针对性组织专项行动,确保学校周边长治久安。

各成员单位务必做好记录,填报《Xx镇20xx年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记录表》、《学生溺水问题治理工作记录表》(附表1、2),连同工作总结,一并于6月19日前,报镇专项组办公室。镇专项组在集中行动结束后,汇总整理基本数据,并形成800字以内的行动总结,于6月22日前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23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和清洁城市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不文明行为

整治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挂、乱停乱放、沿街摆摊等不文明的行为。

(二)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1、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不打围以及不采取湿法作业行为;

2、整治建渣随意堆放、不采取防降尘措施的行为;

3、整治工地与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不按规定冲洗降尘,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

4、整治各村道与城市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导致通行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的行为;

5、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及不按规定密闭运输,导致沿途抛洒的行为。

(三)整治垃圾围城、围路问题

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带内、道路和沟渠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积存垃圾。

(四)整治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

整治非法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串号营运、车容脏乱及蹬车人仪表不整等问题。

(五)整治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招超期设置、擅自设置、广告版面破损等行为。

(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整治街道两侧机动车随意停放、双边停放,沿街、沿路机动车维修场(店)、二手车交易店铺越门作业等行为。

(七)整治占道为市问题

整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行为。

(八)整治市场环境问题

整治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暴市经营”行为。

(九)整治绿化不完备问题

整治道路、工地、绿化带等露土未进行植绿覆盖问题,更补缺株死苗,清除植被积尘。

(十)整治临街立面积尘问题

主要整治临街的建(构)筑物积尘问题。

(十一)整治违建问题

拆除主干道、街道旁影响市容景观、有碍观瞻的违规建(构)筑物。

三、部门职责

(一)县城管局

1、牵头制定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清洁大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负责整治城区内越门经营、占道经营及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码货物、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行为。

3、取缔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督促版面破损广告及时整改,清除城区内“牛皮癣”广告。

4、取缔非法机动、电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规范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秩序,督促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到车容整洁、仪表文明。

5、强化清扫保洁,做到路面无渣土、白色垃圾、果皮纸屑;逐街、逐巷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坚持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确保路面无明显灰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保洁,确保无明显积尘。

6、牵头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查处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采取湿法作业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

7、严格城区道路开挖、开口的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8、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管护,确保公用设施状态良好。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

1、严格按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加强对停车场(点)的规范管理,杜绝随意设点收费、双边停放收费行为,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2、协同交通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取缔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查处各类生活噪音扰民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阻碍执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交通局

1、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辆保洁和对运渣车行驶途中的监管;负责公路施工造成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道与县道公路接口的硬化。

2、负责交通指示牌、隔离墙的日常除尘和保洁;负责公路边沟积灰、积泥和垃圾的清除;严格审查路内停车场,规范露天停车场、临街洗车场,对场地及进出口实行硬化和冲洗降尘,防止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路面;负责公交站台、交通安全标牌、隔离栏的维护和保洁除尘。

3、取缔主干道、主街道沿线车辆维修场(店)。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运行及停靠秩序管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非法货运市场,打击“野的”、“摩的”、“火三轮”非法营运行为。

5、查处、取缔路权范围内乱堆乱放等占路经营行为。

6、严格路权范围内的开挖、开口事项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对房屋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已建成未移交的绿化进行除尘保洁;确保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工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工地内砂、石、土方堆放整齐,并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降尘设施,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3、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使用有渣土运输专用证的车辆,督促各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工地进行查处。

4、查处各类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商局

1、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巡查监管,杜绝无序经营、“暴市”经营,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

2、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沿街叫卖行为,确保集贸归市。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六)县园林局

1、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对干道、街道及进出城区道路沿线及周边露土进行绿化覆盖。

2、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及时更补缺株死苗,确保绿化景观完整。

3、强化绿化带内卫生管理,对绿化带内植被进行循环冲洗降尘和喷药灭虫,确保植被清爽整洁。

4、严格审批占用绿化带的开挖、开口施工行为,及时查处违章开挖绿化带影响景观的行为;规范占用绿化带的施工作业,有条件的应实行打围作业,对绿化带内露土进行及时覆盖,确保无露土现象。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七)县规划局

1、及时规划并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点。

2、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章、违法建筑和设施。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八)县卫生局

1、严格查处、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特别是游动饮食摊点。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九)县商务局

1、加强所辖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维护好市场内经营秩序,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内及出入口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县环保局

1、负责查处各类工业噪音扰民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其他噪音扰民行为。

2、切实加强城镇范围内不使用清洁能源行为的整改工作,杜绝煤烟、油烟扰民行为。

3、查处违章倾倒油污、排放污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4、加强对各类粉尘排放突出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其违章排放行为。

5、为扬尘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十一)县水务局

1、切实加强水域、河堤清扫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侧无积存垃圾。

2、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十二)供电局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供电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供电线路进行梳理规范,查处私拉乱接现象。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三)电信分公司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电信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电信线路进行梳理规范。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四)县房管局

1、负责对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及城区房屋拆迁工地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打围保洁、防治扬尘的工地采取制约和处罚措施,确保拆迁工地打围作业、拆迁施工湿法作业、建筑废渣及时清运、防治扬尘措施有效。

2、负责对临街房屋进行立面保洁除尘。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办

1、负责各村、社区农村垃圾收运监管,做到村容整洁,无“牛皮癣”,无积存垃圾。

2、负责制止各村、社区乱搭乱建行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3、督促村、社区对责任范围内路边、河道、沟渠的垃圾、建渣(含漂浮物)进行清除、疏淘、打捞,做到路边无垃圾,河道(沟渠)无淤塞,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岸无乱搭、乱建、乱占行为,无污水、粪便、垃圾直排进入河道(沟渠)。

4、负对各村、社区道路与城区道路的接口进行50米以上的硬化,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六)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1、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专项文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行为。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摊贩和游商。

(十七)电视台、新闻中心

1、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及时报道各部门整治工作,为此次综合整治和今后的长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八)县政府目督办

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镇管理专项网络目标要求,将此次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履职到位的,根据《关于县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方式

此次综合整治采取“部门抽调、联合执法”的方式。

(一)部门抽调

整治期间,部门抽调人员必须相对固定,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集中办公。县城管局为总牵头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整治行动。

成员单位共抽调66人:县公安局20人(15人、5人)、县交通局20人(14人、6人)、县建设局2人(1人、1人)、工商局6人(4人、2人)、县园林局3人(2人、1人)、县规划局1人(1人)、县卫生局4人(2人、2人)、县商务局2人(1人、1人)、县环保局2人(1人、1人)、县水务局2人(1人、1人)、街道办2人、街道办2人。

(二)联合执法

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统一分组,由对应的牵头单位领导率队分组进行整治。

1、市容秩序、户外广告整治组:整治各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广告宣传以及停放机动车辆行为;整治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版面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清理“牛皮癣”,打击沿街散发的非法小广告;负责对临街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局。

2、扬尘整治组:整治各类在(待)建工地、拆迁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湿法作业问题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3、环境卫生整治组:整治卫生死角,强化清扫保洁,推行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清洁路灯设施;整治境内河道护堤内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4、交通秩序整治组:整治正规客运人力三轮车车容不整、从业人员仪表不整、串号营运问题,打击非法人力三轮载客行为;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取缔沿街非法货运、客运市场;整治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电三轮、货运出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5、市场环境和卫生整治组:整治各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流动饮食摊点、餐馆无证经营及卫生不达标问题。牵头单位:工商局。配合部门:县商贸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

6、园林绿化整治组: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及时更补缺株死苗、修整园林景观,及时对园林植被进行喷药灭虫和冲洗降尘;高规格对出入城区主干道、城区街道旁陈旧景观和缺乏景观地块进行改造和景观设置,确保打造亮点。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

7、环保整治组:整治煤烟、油烟、噪音扰民和排污问题;负责监管临街房屋立面保洁除尘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街办、街办。

8、村道硬化整治组:对村道与城区道路接口50米内未硬化的路段进行硬化。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部门:街办、街办。

9、违章破旧建(构)筑物拆除组:负责对主干道、主街道破旧、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在主干道、主街道节点营造景观。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街办、街办。

10、“三线”下地整治组:维护和更新破损、遗失的通信、供电设施,梳理冗乱的供电、通信线路并实施“三线”下地。牵头单位:电信分公司、供电局。配合部门:县建设局、县城管局。

五、整治进程及目标

按照同步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整治组同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底。以整治出摊占道、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立面保洁及绿化清洗为重点,取缔出摊占道、流动摆摊行为,实现路面无渣土、灰带、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植被清爽干净,建筑立面、市政公用设施无明显积尘。

第二阶段:4月底至6月初。以整治户外广告、非法营运、扬尘污染为重点,达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非法营运基本杜绝、机动车停放有序、工地施工规范和路面扬尘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以景观营造、违建拆除、集贸市场整治为重点,达到景观完好,集贸市场内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市场出入口清爽干净。

第四阶段:6月底以后。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爽、整洁、有序,实现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14日前将整治方案、抽调人员名单和联系人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及时跟进报道相关整治情况。

(四)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于6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常态管理方案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整治情况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的,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整治方案 24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达到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基础村点:

(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10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

(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

(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6)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7)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8)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建设。

2.村落连片点:

(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

(2)整合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

(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

(4)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

(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

(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

(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郊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

(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

(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

(5)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6)大力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7)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同步规范台账。把建设� 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规范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基础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项目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规范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20xx年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项目、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项目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

整治方案 25

一、工作目标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1、6月初举行“Xx乡中心完小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8、举行交通安全手少报活动。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

整治方案 26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我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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