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立法探讨【优秀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见义勇为的立法探讨【优秀6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见义勇为事迹范文 篇1

为此,我代表市见义勇为协会,向受到表彰的4名先进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学习。向涌现出先进个人的**县委、县政府、县见义勇为协会;向县房产交易所;**景区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县检察院;县城**饭店和**乡**村民委员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县见义勇为协会精心组织今天的表彰大会致以最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称道的善事好事。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先进人物,他们为**大地谱写了一曲曲正气之歌,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乃至鲜血和生命实践了“xxxx”的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我们一是要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二是要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义无反顾的大无畏精神;三是要学习他们机智勇敢、爱憎分明的高尚品格。

为此,提以下四点建议:

首先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和先进事迹。

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宣传见义勇为者的先进事迹,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日常工作,我们一定要下功夫抓好。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工具,采取联合大众传媒,配合党的喉舌,开办专题节目,认真宣传党和国家鼓励见义勇为的法令,宣传国家和**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宣传受到各级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事迹。让全社会关心、爱护、支持见义勇为公民,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在构建和谐**的建设中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第二要全力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分子。

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分子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就是通过表彰,树立榜样来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激励正气、弘扬美德,要视见义勇为的表现和贡献分别给于表彰奖励。尤其是要对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违法犯罪分子侵害时,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见义勇为者;积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抓获在逃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见义勇为者;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者和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者,给于表彰奖励。形成“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新的社会风尚和荣辱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三要积极为见义勇为者排忧解难。

我们做见义勇为工作的基本宗旨是“决不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既流血又流泪”。为此,我们要在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的同时,多方呼吁、多方协调、积极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要把弘扬正气的工作延伸到表彰奖励之后,确实做好善后维权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人民群众的关爱,更加具体化,激励和提升见义勇为正气,引导和调动全社会继续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永远不能忘记他们。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范文 篇2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射在这繁华的世界之中,每个人生而如一张白纸,需要之后的你在上面涂抹绘画,只有承担好画好自己这幅图画的重任,才能让生命之花绽放夺目的光彩。和大家分享相关的学会当担事迹资料,欢迎你的参阅。

学会当担事迹材料

小时候常常去外公家玩,记忆中总是外公忙里忙外,洗衣做饭,甚至修理门窗什么的。而外婆呢,却习惯于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或下楼去院子里悠悠然散会儿步,与其他老人聊聊天,一天的日子就平淡而悄无声息的度过了。每每看到这样的情景,我总是很不解,幼小的我还暗暗为外公抱不平,多辛苦啊,跟保姆似的天天围着外婆转,外婆还常常不满。可是我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时,外公常常是憨憨一笑,用手摸摸我的脑袋,笑眯眯地说:“那有啥?这是我应该做的!”而此时的外婆,早已收起她抱怨唠叨的话语,带点少女般的羞涩,一动不动地望着电视,仿佛专心致志的样子。但我知道,她什么也没有看进去。

随着时间流逝,我愈发能感觉到外公对外婆那虽然平淡质朴却深沉执著的感情,这种感情已不仅仅是夫妻上的情意,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亲的呵护。外婆还不到40岁就患上了心脏病,从此与医药为伴,坐着的时间比动的多,还时不时要吸吸氧气,量量血压什么的,而所有这些都是外公一人操办,他也仿佛从中得到许多快乐。他像一个小伙子似的一天到晚风风火火,买菜还骑个小摩托,为外婆制订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的清淡食谱,中午外婆午休,他会坐在一旁看报纸,看着看着,脑袋就往下垂,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猛的惊醒,轻拍我一下,压低嗓子半开玩笑地呵斥到:“去,到别处玩去!”原来,他是为了防止我闹出什么声响才坐在那儿的啊。

学会当担事迹材料二

在日本的小学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班干部。有的只是——担当。

为什么要叫担当呢?

因为你要担当起责任,班级里的每项工作都有分工,每个人都要担当一到两项工作,过段时间就轮流一下,你担当什么,就得对什么负责。

我喜欢担当这个词,它不是职务,不是官帽子,没有班长威风,甚至连小组长的威信也没有,但它是一个明细的分工,一个具体的职责。在一个集体中,每个人都必须担当点什么,而一旦担当了,就得负责到底,担当起一份责任!

无论你担当什么,首先担当的,应该是一份责任!

我觉得我们生物2班也应该实行这样的担当,让每个人都体会到担当,而不是固定的那些人在担当班里的责任!一个班是一个集体,而我们是集体的一份子,那么就该担当起这份责任。

担当是一种责任,担当是一种态度,担当,更是一种精神!担当是墨梅放弃了绚烂的夏夜,在飘雪的冬季,散发着一缕幽香;担当是黄花在秋天失去光彩,无声无息的零落成诗,毫无怨言;担当是雾罩的清晨,阳光照在斑驳石壁上,那一份苍老后的古韵古香……

昭君出塞,她担当起维护和平的重任。用一生的幸福换取战乱中的和平,她是大漠狂风中的那一抹梅之幽香……然而我们无需如此,我们目前只是学生,首先要担当的就是周围需要自己担当的,自己能担当的,而不是空口痴学。

学会当担事迹材料三

你是否看见一株松柏,在皑皑冰雪中显示着树的担当?

你是否看见一株腊梅,在凛冽的寒风中彰显着花的但当?

你是否看到那一个又一个普通人,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担当?

曾说,勇于担当,坚守责任,是共产党人的责任和使命,而中国复兴号这艘巨轮,也在每个人的担当之下驶向远方。

担当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保尔柯察金曾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射在这繁华的世界之中,每个人生而如一张白纸,需要之后的你在上面涂抹绘画,只有承担好画好自己这幅图画的重任,才能让生命之花绽放夺目的光彩,残疾人海伦凯勒,身受宫刑的司马迁,瘫痪的霍金,根本不都是在最艰难的困境中承担起对自己的责任,昭示着对生命的担当吗?在这担当之中,心灵因此而璀璨,灵魂因此而升华。

担当是对社会应尽的一份义务,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因此每个社会成员都对整个社会负有责任,当老人摔倒在路边的时候,当道德绑架愈演愈烈的时候,当伪捐诈捐骗捐建成常态的时候,你是选择站出来还是选择退缩?退缩是一种懦弱,而站出来则是一种担当,就是没有担当的虚伪和欺骗,将会横行,真善美将会被抛弃,若是没有担当,那么社会将变成污浊的染缸,丑恶和厄运将会腐蚀人的心灵,只要人人有一站出揭露种种不公,我们的社会才能多一些温暖,多一点爱。

担当是对国家最好的回报,从古至今,无论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张载,还是受光于庭户见一堂,受光于天下照四方的魏源,他们都怀有一颗赤诚心,为他人,社会乃至国家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而如今我们有让中国标准成为世界标准的高铁,有史无前例的国产大飞机,c919,有重获新生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更有体现大国智慧的亚投行,我们可上九天逐月可下五洋捉鳖,取得这一项成就,哪个不是因为一代又一代的人的付出和担当?哪个不是因为炎黄子孙蓬勃的爱与梦想?

曾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人生区区数十载,只有一份担当能让生命绽放光彩,无论是为自己,为他人,抑或为国家,一份担当,让人生在历史长河中奏出乐章,多么壮丽,多么恢弘。

学会当担事迹材料四

担当即一种责任,一种对社会、对他人、对时代的责任。学会担当,才是人生价值的体现,勇于担当,是中国时代精神的彰显。

勇于担当,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慷慨激昂,他将救亡图存归为自己的责任,也有多少个仁人志士如同他这般勇于担当。“巾帼不让须眉”的花木兰,一位奇女子,担负起原本不属于她的责任,替父从军,正是有了这份担当,她的忠、孝、义、才得以彰显,他们所体现的道德修养也是一个时代的展现。

勇于担当,是一个人有深深责任感的体现。作为一名中国人,著名京剧影员程砚秋就有他自己的使命感,承担着他作为一名中国人的责任,面对日本特务机关的强迫,他当即拒绝,不卑不亢,爱国、高尚这些崇高的民族气节也是他责任感的体现。勇于担当,不是象征着一个人的勇敢,而是彰显了整个名族的高尚气节。

勇于担当,成就了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王昭君,主动要求嫁到匈奴和亲,这位文弱的女子,用她瘦弱的身躯抗起本就不属于她的责任,她用她的智慧换取了汉朝与匈奴之间长达60年之久的和平,她用她的智慧打动了单于,开辟了少数民族的地方政权,她用她的努力使汉朝的发展繁荣昌盛。这位奇女子,担负起的责任,使她赢得了尊重与爱戴。一个人的勇于担当,可能就为整个国家乃至整个民族的发展提供了好的条件。

勇于担当,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精神的体现,“第一夫人,她担当起防艾宣传,消除歧视的责任,她探访艾滋病村时与艾滋病患者拥抱,给予他们鼓励与希望,以她特有的担当,在国际舞台上展现自己的风格与魅力,她的勇于担当,是中国高尚的民族精神的体现。

勇于担当,担当的不一定是你爱做的事,但正是因为有了一份深深的责任感,那份担当才显得宝贵与珍重。勇于担当,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学会当担事迹材料五

成长,伴随着生长的疼痛;发展,面临着风雨的考验;兴亡,掺杂着历史的辛酸……无可置疑,面对这些,我们必须挺起坚实的脊梁,勇于担当。

历史之钟,悠悠传响。勇于担当,是一种历史使命。生死是个两难选择,可是,当司马迁仰首皓月,想起父亲临终前的遗愿,又想想宫刑那种男儿之奇耻大辱,他又能怎样选择呢?他紧紧攥住了那本未完成的书,选择了忍辱负重,他担当起了父亲的责任,担当起那个时代历史的使命,选择牺牲个人名誉,顶着流言蜚语,完成了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之称的《史记》。相比之下,项羽的乌江自刎着实让人扼腕慨叹,江东父老的厚望,虞姬的真爱,他都辜负了,逃避了历史的使命,何其悲哉!“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项羽不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历史将重任给予刘邦,终成一代霸业。

竹深照林,感动中国。勇于担当,是无悔的付出。还记得李桂林夫妇么?或许你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却被他们的行动感动着。十八年在山区的路上,或守望或目送那些孩子们,他们得知这些山区孩子在教育相当普及的今天,仍无法学的知识时,他们没有退却,也没有像其他装作不知道的人一样,而是毅然放弃了大城市灯红酒绿的奢华生活,担当起山区支教的重任。这一任,就任了十八年,担出了白发和深深的皱纹,拿着微薄的工资,批改着几个年级的作业……怎能不感动中国呢?那勇于担当之光,从深处,散发出温暖微弱却又无比伟大的耀眼的光芒。

亲情之歌,轻轻吟唱。勇于担当,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清晰地想起那双在镜头里不停奔跑的双脚,边跑边说着:“我要赶回去给奶奶做饭呢!”对,是他,那个失去双亲却依然坚强乐观,主动承担起照顾奶奶的责任的马鹏飞,七岁起,因患病无法照顾自己的奶奶愈发病重,他不但自己不劳烦奶奶,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在奶奶生日那天,开始照顾起奶奶——他的亲人。我不知道,一个小小身体内究竟蕴藏着多大的力量,让他又勇气来担当如此重任?或许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更应该是那种不可推卸的责任,让他积蓄起连一个成年人都无法拥有的力量,像那最动听的音乐,直达内心深处,拨动心弦,为之震撼。

见义勇为的立法探讨 篇3

2011 年10 月13 日下午,广东佛山两岁小女孩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两名路人先后路过,均对倒地的悦悦不理睬; 接着悦悦被另一辆汽车再次碾压,之后5 分钟往来的十多位路人无一伸援手,直到一位拾荒阿姨看到并救起悦悦。“小悦悦事件”发生后,见义勇为行为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与反思,人们在反思中国的道德水平是否真的严重滑坡,同时人们也在关注和呼吁见义勇为立法。

一、见义勇为的概念及立法性质的探讨

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不负有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时,冒着较大的人身危险,挺身而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积极实施救助的行为。一般来讲,见义勇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见义勇为者不负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救助行为不是见义勇为; 第二,见义勇为者救助的对象是国家、社会或他人的利益,对自己的利益进行施救的行为不是见义勇为; 第三,见义勇为者实施救助行为不是为了获得报酬,为了报酬而施救不能构成见义勇为; 第四,见义勇为者施救时面临较大的人身危险,施救者不面临较大人身危险不算见义勇为,只能是无因管理。从见义勇为者不负有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特点来看,见义勇为本质上是一个道德范畴的问题,而见义勇为的立法性质则是一个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从法哲学的角度讲,见义勇为立法涉及道德和法律的关系的问题,本质上讲,从法律产生到法治实现的过程,都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的过程。比如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核心和灵魂,但从法律产生的过程来看,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都是道德法律化的过程。

见义勇为立法是一个道德法律化过程的立法性质决定我们在见义勇为立法过程中应该克服两个错误的立法倾向:第一,有人认为见义勇为纯粹是一个道德问题,法律管不了,不应该对见义勇为立法。这是对法律产生过程不完全了解所致。第二,有人希望通过强制性规范的立法方式解决见义勇为的所有问题。这是忽视了见义勇为者不负有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特点。见义勇为立法应该采取任意性规范的立法方式。也就是说法律只能鼓励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而不能强制救助,并且法律不能对不救助者实施法律上的惩罚。

二、我国的见义勇为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古代对见义勇为的立法很多,其立法内容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二是对见义勇为者的物质奖励,三是对见危不救者的惩罚。

辛亥革命后,中国几乎没有专门的法律涉及见义勇为,直到“见危不救”案件和“英雄流血又流泪”案件不时发生,才重新意识到用法律鼓励见义勇为行为的重要性。自1991年青岛市首先为见义勇为行为立法以来,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都有关于见义勇为的地方性法规。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关于见义勇为的全国性法律法规。

由于缺乏统一的全国性的立法,同时各地方法规之间又存在许多不同,导致各地对见义勇为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的看法上缺乏统一性,其突出的表现有以下三方面:第一,判定见义勇为的行为标准不一。对同样性质的行为,有的地方认定为见义勇为,有的地方则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例如保安与犯罪作斗争的行为,在广东就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而在四川则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第二,确认见义勇为的程序不一。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导致各地确认见义勇为程序也不同。比如在福建厦门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需要“受益人证明”,而其他很多地方则不需要。这样的现状带来的矛盾就是在某地对见义勇为进行确认后无法得到其他地方的认可。

第三,对见义勇为者的损害补偿责任缺乏统一规定。由于各地对见义勇为的立法性质缺乏统一认识,所以对见义勇为者的损害补偿责任认定出现很大的差异。有的地方以政府物质奖励为主,有的地方则强调受益人补偿为主。比如有的地方由于对见义勇为的道德因素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将见义勇为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等同,当见义勇为者遭受损害时,主要以受益人补偿为主。这样的结果就是受益人由于害怕巨额民事补偿责任,往往被救助后或者逃之夭夭,或者不敢指认见义勇为行为,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惨故事发生。

三、对见义勇为的立法建议

(一) 制定一部全国性的见义勇为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制定全国性的统一成文法典,是我国的立法惯例。因此对见义勇为的立法,也应该遵循这一立法惯例,在总结地方各地见义勇为立法实践的基础上,适当借鉴国外有关见义勇为的立法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并统一将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奖励、救助等各项事宜以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二)对见义勇为造成的损害,法律应该给予见义勇为者有限的损害赔偿豁免权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见义勇为者在救助过程中对被救助人或者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上的损害,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做明确规定。但从我国许多地方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倾向于认为见义勇为者应当承担对不当救助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这一司法实践导致的后果就是,目前许多人面对需要紧急施救的情况时,想去帮助受难者,但又担心自己一片好意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从而放弃施救,进而导致“小悦悦事件”时有发生。笔者认为,见义勇为者对见义勇为过程中造成的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司法实践,大大抑制了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不利于提高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和道德修养。

从国外的立法经验来看,各国对此都存在一个不断的认识过程。早期,许多国家要求见义勇为者对自己的救助行为要承担完全赔偿责任风险; 随后,为了鼓励更多的救助行为,各国法律陆续赋予见义勇为者损害赔偿责任豁免权。但是完全的豁免权会导致不负责任的施救,不利于保护被救助人。因此,见义勇为者的损害赔偿豁免权应该是有限的。例如《法国民法典》就是给予见义勇为者“有限豁免权”,要求他们尽到普通人应该尽到的注意义务。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避免“小悦悦事件”的发生,应该从法律制度上明确赋予见义勇为者有限的损害赔偿豁免权,以有效解除见义勇为者实施救助行为的后顾之忧。

(三)见义勇为者遭受的损害,由国家承担损害补偿责任

谁来承担见义勇为者在实施救助行为过程中遭受的损害赔偿或者补偿责任,是见义勇为立法过程中又一重大问题,也是目前见义勇为案件中最难处理的问题,同时也是造成“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罪魁祸首”。

一般来讲,见义勇为者遭受损害后的损害赔偿或者补偿责任主体不外乎以下四个: 被救助者(受益人) 、侵害人、社会团体与个人(捐助) 和政府。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我国目前在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缺失,从而导致被救助者(受益人)往往成为见义勇为者遭受损害后的损害赔偿主要主体。有时受益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进而导致社会不断出现“好人流血又流泪”的悲剧。最后慢慢导致社会做好事的人少或者没人敢做好事的尴尬局面。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人们对见义勇为的错误认识有关。很多学者认为,见义勇为本质上是民法上的无因管理,因此在处理见义勇为案件时就借鉴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则,即不法侵害人应当赔偿见义勇为者遭受的损害,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主要由受益人负责赔偿或者补偿。

笔者认为,虽然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们至少存在以下区别,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不同的法律规则。第一,见义勇为者施救时面临较大的人身危险,而无因管理者不存在人身危险; 第二,无因管理侧重于对事务的管理,而见义勇为则侧重于对处于危险中人和财产的施救;第三,无因管理是一种有偿法律行为,无因管理者实施管理行为后有权根据实施管理行为的事实向受益人主张管理费用或者报酬,而见义勇为是一种无偿法律行为,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笔者认为,对于见义勇为者在实施救助行为过程中遭受的损害,应当由政府作为损害补偿的责任主体,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及时、有效、完全的损害补偿。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方面,让英雄们在被施救者不愿承担或无力承担他们高昂医疗费用时可以安心治疗; 另一方面,从制度上彻底解决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使之能放心施救。更为重要的是,由政府对见义勇为者损害补偿和嘉奖,是对见义勇为者及其义举的肯定,这样有利于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与助长。

(摘自《前沿》2012年第13期)

见义勇为事迹范文 篇4

2018年8月23日下午,高新区实验中学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了李芳老师的先进事迹,弘扬她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

为了让老师们更好的了解李芳老师事迹,感悟李芳老师的大爱精神,在会议开始前,学校组织全体老师观看了中央电视台对李芳老师以身挡车救学生先进事迹的视频报道。

观看视频之后,老师们深受感染。李淦书记作为教师代表宣读了人民日报对李芳老师的深度报道并谈了自己感受,言词恳切、感人至深。同时,李淦书记结合身边老师的事迹,宣扬了平凡的岗位也可以造就不平凡人生的理念。

其后,李静老师说:“我要以实际行动向李芳老师学习,学习她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的高尚师德,不仅把教书育人作为第一责任,更要以实际行动关爱学生,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团委副书记刘春阳则动情地说,李芳老师的英雄事迹,一直在感动着我、激励着我,她奋不顾身,舍身救人的行为是她高尚师德的最好体现。

王子瑞老师表示,李芳老师在这种形势万分紧急的情况下,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用身体护住学生,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这是李芳老师对高尚“师德”的生动注解,她用生命诠释了一名教师的职责和荣光。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教师是一个平凡的岗位,既然选择了老师,就是选择了大爱;既然选择了老师,便是选择了奉献。我们要以李芳老师的事迹为榜样,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见义勇为事迹范文 篇5

见义勇为事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今年37岁,于1985年参加工作,是**发电公司**电厂待岗员工,现已转入供电公司。受公司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去年我于抢劫犯罪分子进行搏斗,做了一个公民和三电员工应当做的事,微不足道,可见各级领导对我非常重视,给了许多关怀和鼓励。今天,我受集团公司及领导的要求,与在座的领导们、同志们汇报一下我与犯罪分子搏斗的经过,以及发生此事后,区政府、区综治办、区公安局、集团公司、供电公司、发电公司等各位领导自始至终对我的挂念和关心。谈不上什么作报告,也并不是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所谓英雄事迹。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范文 篇6

——记商城县城关镇车站路社区居民李成宏同志,见义勇为勇救落水儿童先进事迹。

李成宏。男。现年43岁。住城关镇车站街社区滨河小区98号附1号。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与妻子合伙以开办废品收购站为职业,全家收入在当地属中等,其居住生活条件还行,前年还盖起了楼房。李成宏同志思想觉悟高,有一定的经济头脑,能经常性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和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由于居住在滨河小区,紧邻陶家河橡胶坝深水区<</span>平均水深2米左右>,居住环境优美、自然条件好。由于河边防护设施设置不够,大人小孩不慎落水现象,时有发生。

今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李成宏正在收拾全天的工作,忙碌的很,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救。“救人啊!有人落水了!”听到呼声,李成宏连正在整理的钱物都不顾了,看到岸边有人指水中间的浪花,连身上衣服都没来的及脱,一个猛子扎下去,还喝了两口水,将一个10岁左右的小孩高举头顶救上了岸,并紧急做人工呼吸施救,人得救了,李成宏拖着浑身的湿衣,又赶回家中继续整理白天的收尾工作。事后,小孩的父亲李良钦,母亲刘红领着小孩<</span>名叫李金豪,今年刚满10岁,三年级学生>,赶到李成宏家,带着好烟好酒和礼品要送给李成宏表达感谢之情,礼品都被李成宏婉言谢绝了,李成宏说:做这件事,是我应该做的,没什么,只要听到呼声,我还会照样扑下水去,这也是每个年轻人应该做的。李成宏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被周边群众广为流传,深受好评和赞扬。其实李成宏早在XX年的一个秋天,正在忙活工作的他听到有人呼“救命”原来是一对负气的年轻夫妻,男的走远了,女方因一时想不开,将年仅三个月的婴儿不慎掷于深水之中,万般无赖之机,忙呼救命,李成宏听到后,二话没说,竟直跳入水中,将婴儿救上岸。男婴得救了,第二天年轻夫妇带着孩子前来答谢,李成宏借势好好的教育了他们,说:“天大的事也不能拿孩子出气”。这对年轻的夫妇当即表示:“保证今后要永远看护好孩子,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李成宏委婉的拒谢了他们带来的礼物。李成宏勇于担当、舍己救人的事迹,让周边群众看在眼里,也敬佩在心里。他见义勇为的事迹在小区广为流传,深受群众赞扬。(商城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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