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下面是爱岗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优秀15篇),欢迎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天,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小河弯弯》这本书中《红葫芦》这个故事,有很多感触。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人们的“以貌取人”。
待我转述这个有趣的故事吧!股市主人公妞妞喜欢看故事中的另一个主人公湾游泳,因为湾的父亲是一个大骗子,所以没有一个小朋友和湾玩,也没人理睬他。有一次,湾教妞妞游泳的时候,抽走了用来当救生圈的红葫芦,妞妞骂湾是骗子。当她偶然明白了那只是为了让她更快地学会游泳的时候,湾已经离开了他生活的那个地方。
“貌”可以指多方面的内容,在“以貌取人”这个词中是指外貌;在故事之中是指完的父亲是个骗子。以貌取人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的以“貌”取人。在1861年,美国的第十六位总统林肯上任了。当他开发布会的时候,有一个议员向林肯提出了一个很棘手的难题:“您的父亲是一个鞋匠,是做低贱的工作的,用干低贱工作的人的儿子做美国总统,岂不是向外界其他国家表示我们国家无人了,要用鞋匠的儿子来做我们美国的总统吗?”林肯巧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往后几十年里,林肯把美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个议员岂不是以“貌”取人吗?
人们啊!以貌取人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坏的呀!虽然连万世师表的孔丘孔圣人亦有的时候以貌取人,但是孔圣人也是有错的时候的呀!我们不能学他错的地方。“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改之。”人们啊!把这个遗祸千年的坏习惯彻底的改掉吧!
要想走一条遥远的路,必先学会孤独。
——题记
在人生漫长的道路上,总有那么一刻你独自前行。被路灯拉长的落寞身影,孤独——原形毕露。
小时候最喜欢结伴而行,感觉那些独来独往的人都很怪异。是的,谁都不愿被排斥。再后来,周围的朋友渐渐离去,回家的路上只剩自己一个人,跟空气挥手说再见。
等时光走远,我也开始习惯。习惯一个人坐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爬山看风景……嘈杂的人声,平缓的呼吸,树叶相挨着的间隙,都有过我身影的踪迹。闭上眼睛,才发觉孤独并不可怕,甚至有时候,它带来的感动让你觉得无比温暖。
看着磁带被抢走,看着摄影师被打伤,数十人不断地威胁恐吓,她的坚忍冷静得出人意料。被救后,一句接她回家的话,却瓦解了她所有的理智,捂脸转身,哭得跟个孩子一样。
后来她说:“那时候才感受到什么叫心里插进了一把温柔匕首。”
这是书里最感动我的文字,有种想哭的冲动。
我想,日后的她想起这一天,也会被自己感动吧。那种彷徨无助,却坚强面对的孤独,从未输给过这个世界。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孤独,失败的丧气,成功的孤寂,独自在食堂吃饭的落寞,失眠时发呆的无趣,站在街头等人的百无聊赖……孤独是风景,懂得欣赏便是湖光山色,最浅薄的畏惧,也终将归于平静。不要觉得只有自己在孤独。
或许连刘同也不知道,那群山区里的学生是在害怕着什么,直到一张张白色的字条上都写着来自他们心灵深处的秘密:我害怕孤独。
没错,他们都藏着掖着,怕被太阳照到,怕被别人看到。当你悄悄地举起自己的手,向世界承认它属于自己时,你看到,周围的人都犹犹豫豫地举起了手。那一刻,彼此对望,满眼诧异。
呀,原来他也孤独,我们都自卑。
我们总那么敏感,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是人群中最孤独的一个。但到最后你会发现,整个人群都是由孤独的人拼凑而成,这就是“群体孤独”。那一点点的疏离,一次次故作镇定,都是自己的梦境。是的,我们都如此孤独,为什么不能成为朋友呢?
“或许你会为世界上那么多同样孤独的人感到难过,但请不要再为自己的孤独而失落。”很多事情,你都能一个人度过。
终有一天,你回望这些,当时让你介怀了好几天的事儿,让你恐慌到全副武装的东西,好像都很渺小。
当你经历过各种孤独后,仍能对这个世界抱以一笑,或许也是一种虽败犹荣。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曹伯伯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主人公是桑桑,他有四小伙伴:分别是杜小康、纸月、秃鹤、细马,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桑桑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不仅目睹并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又和小伙伴们产生了无限的欢乐。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桑桑,因为他聪明机灵。比如有一次,他看见渔夫在打鱼,一网就能打出好多鱼,他灵机一动把家里的蚊帐改成了渔网。他调皮可爱,富有同情心。他用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了一个舒适的窝,结果迎来了乔桑的责骂。他还具有正义感。纸月有一次好几天都上学迟到,桑桑就感到很奇怪,于是去纸月家找她,没想到看见她被板桥小学几个强壮的男孩子欺负,他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毫不犹豫地走向那些男孩,并将纸月救下。所以我喜欢桑桑,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美好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完《草房子》这本有趣而又感人的书,我学到了他们身上很多优点,努力改造自己。
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那就是《青色的围墙》。这本书的作者是马来西亚的许友彬,许友彬是儿童文学作家中的故事高手、悬念大师,让孩子们在欲罢不能中爱上阅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妈妈去世了,姗姗和作家爸爸徐天平以及小姨依玲在一起生活。姗姗和爸爸之间似乎有一堵看不见的围墙;依玲对姗姗极尽爱护照顾,却想要搬出这个家。姗姗的满怀心事无人可以诉说。补习班的。男孩李察帮姗姗策划了一场“迫爱云顶行”,想撮合徐天平和依玲成为一对,却闹出了啼笑皆非的故事,更加深了徐天平对姗姗的误解。徐天平为“管教”女儿,扣留姗姗手机,假装姗姗给李察发短信,直至引起一场大风波。姗姗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徐天平被挫败感包围了,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够走近姗姗,能够穿越那道青色的围墙……
大家觉得怎么样?而且这本书也不贵,只要24.9元,如果你喜欢,那就赶快去选购吧!
美国女作家简伟伯斯特创作于1912年的同名小说,李景光。简 伟伯斯特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孙侄女,也是著名的小说家,她的著作多以孤儿为主题,其中《长腿叔叔》是最脍炙人口的巨著,长期以来畅销不衰,成为少女们的必读书籍,1990年还被日本制作成同名系列动画片。在原著中,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
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提供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弃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读了这一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
让我从茱蒂的身上,感觉到了她那种积极向上、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的心灵深深地触动。所以我非常敬佩茱蒂。我从她上大学写信给长腿叔叔的期间,看见茱蒂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懂得爱和努力。我终于知道了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你向往那无拘无束的冒险生活吗?你想去领略那大自然的神奇美丽吗?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的世界吧!
这本书是大文豪马克吐温撰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我8岁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的。这是一本历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汤姆是个不幸的孩子,幼年父母皆不在人世,住在姨妈家。他怀着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古墓地探险,抓住了一个杀人凶手;去郊游,找到了迷路的朋友,可村民却以为他们被狮子吃了;去荒山冒险,找到了一大堆金光闪闪的财宝。作者用自己对童年的不舍勾勒出一个调皮、聪明、胆大心细的深入人心的角色。
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子。他叛逆,在他的心目中,强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于是,“西班牙海上黑衣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便成了他十分向往得到的头衔;他顽皮,在学校总是惹老师头痛,还用巧妙的。方法让别人心甘情愿地帮他背黑锅;他正直,去墓地探险,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拔刀相助,指证出真正的罪魁祸首;他勇敢,去郊游不仅救出了小伙伴佩琪,而且与凶恶的海盗周旋,把他们耍得团团转,最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价值连城的财宝。汤姆?索亚,一个貌似普通却又不平凡的男生,他不寻常的经历已超过了我们所有人,内心的成熟与他的年龄相比,超出甚远。汤姆不仅是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一个为使我们梦想童年、享受童年、回味童年而生的小精灵。汤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欢乐,美梦便可成真。启示我们,要自由自在地发挥自己的天性,要过着不拘一格的生活,不断磨练自己的意志力,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幻天地。
我印象最深的是索亚的这样一句话:“让课本、作业见鬼去吧,我们去野营!”是啊,我从中看出汤姆并不是个书呆子,他向往那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冒险生活,他坚持“实践出真知”,这就应验了一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啊!这种精神实在是难能可贵啊!
坐在窗边,阳光从窗外洒进。在这暖洋洋的午后,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一本书---《昆虫记》。
他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昆虫记》这部传世佳作亦是他的作品。他,就是法布尔。他用心血写出成这本著作文字生动活泼,语言轻松诙谐,使你感觉不到一丝乏味,将你带入一个充满盎然情趣的昆虫世界。在作者不下,酷似人类的虫子翩然登场。杨柳天牛像一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燕尾服。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的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我又忍不住细细往下读。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幻想,潮湿泥土的气味总在鼻尖萦绕,“嗡嗡”虫子移动的声音用在耳边响起,让我身临其境。是法布尔,让我们看到了昆虫在对待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的许多问题上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是坐着创造出来的虚拟世界,它不同于小说,他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为一天每一夜,它亦是孤独的,宁静的,是法布尔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叹服大自然的神秘,可我却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它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的神秘与奇妙,又让我感受到了到了作者独具匠心和细心观察。
《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有的是我们熟悉的,而有的却是我们从未听过和见过的。可有那么几只是我不得不提的:萤火虫---燃烧的希望许多文人都写了优美的诗文来赞叹萤火虫不灭的光,但是法布尔却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一生,并为它感到惋惜。萤火虫的一生只有短短的14天,在这14天中破蛹寻偶、找到伴侣、繁衍后代,然后终其一生,默默死去。对于许多自暴自弃的人来说,萤火虫无疑是勇敢的,因为它在最后的14天内熄灭自己的光芒,二十一就忙碌着,快乐着,为迷失方向的旅人找寻回家的路,带来勇气和希望。蜣螂---勤劳的工作者蜣螂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屎壳郎,也许你会认为它是污秽的。可它在我眼里却是伟大的。它地农民还要任劳任怨;在田间工作时,有许多因素会影响它的工作,可他从不抱怨,而是节约下那些发牢骚时间;来尽快开始重新工作。它的勤劳、认真、任劳任怨都是你所不知道的。
《昆虫记》,让我发现了昆虫世界也是非常丰富多彩的,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影子,尽管他们不像人类用语言表达,但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都有特定的深刻含义。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的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读不尽的书。这本书不仅蕴含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和对真理的追求,对真相的探求给了我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像法布尔那样勇于探索世界,有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与毅力。无论做什么,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理想而不断奋斗。
在一本童话故事书上,我看见了一则故事——《比目鱼的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人不能贪得无厌。
故事是这样讲的:有一个渔夫和他那贪得无厌的妻子生活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一天,渔夫捉到了一条会说话的比目鱼,经过比目鱼的再三恳求,渔夫终于把它给放了。回到家妻子知道之后逼着渔夫向比目鱼索要东西,渔夫出与无奈先后向比目鱼提出给他们一间房子、一座大理石宫殿、让妻子当上国家的女王和上帝的要求,最终妻子的贪得无厌让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每当渔夫的妻子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总会再次让渔夫去向比目鱼索要另一样更高级的东西。难道她不会知足吗?假如我是渔夫的妻子的话,我会学会知足,学会取舍,选择适合我生活所需要的。
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每一次妻子提出更无理的要求时,海水的颜色总会变深、变暗,风的威力也会渐渐增强。
生活中,会有许多想渔夫的妻子这样的人。他们贪得无厌,即使他们拥有再贵重的物品,再无上的权利,他们依旧希望有的,这一点不仅仅是在金钱方面。像报纸上写的那里那里的国家级的领导人员,因为涉嫌诈骗公款而被形式拘留,有时还被送上了不归路。
自古以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他们做的不就是贪得无厌的表现吗?
切记:不要贪得无厌,后果或许要比你所想得到的严重十倍、百倍。
《红脖子》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有情有义的动物的世界;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人的偏狭、自私与贪婪;它是一盏明灯,照出动物内心那些隐秘的、催人泪下的情感。
小说分为六个小故事:红脖子—一只唐河松鸡的故事、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一只黄毛小狗的故事、宾果、公鹿的脚印。
故事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中的一只松鸡。它从小就是最听妈妈话的乖孩子,长大后的它是家族里的美男子,成人以后,它又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父亲。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它也是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是令老猎手—科迪垂涎三尺的丰盛美食。在遇到危难时,它总是挺身而出。在恋人月,它成功俘获了布朗妮的芳心。可是,最后恐怖的环境和泯灭人性的猎人把它的亲人和爱人都一一带走了。而它,也没能逃脱科迪的魔掌,死在这片充满爱恨情仇的热土地上。春田狐梗概:母狐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抓去当了俘虏,便设法把它毒死了,因为它不忍心看见孩子的自由被人剥夺。
这本书里,西顿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情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这些比人类更纯洁、更炙热的情感常常令我们潸然泪下;动物对生命的热爱、对尊严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无不引起我们的震撼深思。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养花是一种情趣,养花是一种艺术,养花是一种乐趣,养花同时也是一种生活。
《养花》中曾讲到过老舍对养花这事的感悟:“有喜有愁,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是的,老舍他对花,对生活都有这份热情。他不管是选花,还是浇花,都会亲力亲为,因为他知道一点:“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是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碰到许许多多像养花一样的事。有喜有愁,有笑有泪,但我们都必须去接受,去劳动,这样我们才会懂得这其中的知识!比如说:当我们在做家务时,我们要去劳动,但其实,我们也在增长着知识。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去了解怎样去把这个家务做得更好;当我们在完成作业时,我们即在增长知识,又在劳动,我们的脑袋在思考,我们的脑袋在运用,使我们更好地掌握某种知识的要领。
而老舍在书中的语句,我也深有体会。“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的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一般人认为养花就是为了看到娇艳的花朵。而老舍却不这么认为。“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更体现了他的爱花之情。
所以说,生活就像养花一样,有喜有愁,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让我们在生活中多一份色彩,多一份热情,多一份情趣。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十万个为什么》一书,看着看着我就沉浸其中,直到看完了,还回味无穷。
书中给我们解答了很多知识,问题种类有很多,比如:神秘宇宙、地球大观、科学知识、历史回眸、生活百味、人体奥秘、动物王国、植物园地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神秘宇宙篇。
你们知道吗?流星居然可以通信,这是为什么呢?让我来跟大家讲一讲吧!因为对于无线电超短波流星尾好像一面镜子,可以把地面发来的电波信号反射到更远处,这和通信卫星传播电视节目的原理是差不多的。
书中还有很多有关于宇宙的秘密,我就再来跟你们讲一个神奇的事情。常人都说天无二日,然而,这一事实竟然受到了挑战,挑战者当然数太阳系行星中体积和质量的老大木星,因为人们发现木星的亮度增加了0。024倍,最近还发现它向空间发射的能量是它从太阳那吸收的能量的2。5倍,这种“出超”说明木星有自己的能源,它可以靠着自己的能源发光发热。据科学家调查,木星内部的温度现已高达30000摄氏度,如果它能像普通恒星那样启动热核反应,成为能自行发光的天体,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太阳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为什么老师总跟我们说:“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也知道了读书是自学成才的法宝,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成为博学多识的好孩子。
我和爸爸PK后,就拿着《爱的教育》不停的翻着看着。昨天,我读着爱的教育,今天,我读着爱教育。一页、两页……渐渐地被书中的小短篇吸引住了,仿佛我就是书中的那个小男孩,我班的同学仿佛都成了书中男孩的同学。我一篇一篇的看着,逐渐逐渐地……感之。
这部《爱的教育》篇篇洋溢着爱,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所蕴涵散发出,真的爱,伟大的爱,诉说着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一部最为真诚的教育的爱,教育的爱在眼前展现升华。
《爱的教育》里,费鲁乔的血,我仿佛是并住呼吸阅看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但,这一篇像似洗涤心灵真爱的篇节,深深吸引着我,几乎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壮举,在瞬间,却用无声的爱,保护了自己的姥姥……用无声似有声的举动展现了英雄的行为壮举……
一种责怪、诉落声,不停地从姥姥那喇叭筒的嘴里飘出来。“当心呀,费鲁乔,你正往歪道上走,我见过好多孩子都像你这样开始,先从家里跑出去,跟其他孩子打架,输钱,然后慢慢从投石子到动刀子,从耍钱到干其它坏事,从干坏事最后抢劫。”
费鲁乔站在不远的地方,身子靠在厨柜,没有一叮点辩解。听着奶奶说。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思想的火花,是丰富的精神世界”。
今年寒假老师给我们推荐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读完《十万个为什么》我不得不惊叹科学的无穷奥妙,知识的丰富多彩。它让我感受到自己就像海洋里的一滴水那样渺小。这本书写了动物、植物、天文、地理、气象等多方面的知识。让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科学世界。就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吧!
这本书告诉我们各种各样的生物有着怎样的习性。比如为什么蚯蚓被断两截还能再生,为什么有的动物的血液不都是红色的……还有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了宇宙的神秘。如土星为什么会戴着“大草帽”,为什么北斗七星可以指方向……还告诉了我们各种气象现象,如天空中为什么会出现彩虹、为什么冬天的早晨经常有雾……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感到了大自然的神奇,感到了宇宙的神秘,更是让我觉得我们要学习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学习更多的知识去探寻未来可以成为我们学习的动力。
打开书,我们就能在书中找到黄金屋。这本书中有着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我们能够从问题中发现问题,在答案中找到知识的趣味,不断去积累知识,不断的去找新问题,在知识的海洋里找到想要的答案。
多读书,读好书。积累更多的科学知识是开启探寻宇宙奥秘的一把金钥匙。
总和别人说自己是游走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精灵,的确,短短数十字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便将我不可救药的拽进那情感的漩涡。现实生活中,虽然脚踩高跟鞋,可是性格依然倾向于男孩子一方,如果有必要,我会甩掉高跟鞋,赤脚飞奔,无所谓形象不形象,矜持不矜持。泰戈尔的这首小诗提醒着我骨子里流淌的仍然是小女子的血液,既然是女子便免不了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发明“多愁善感”这个词的人一定阅人无数,具有无上的智慧,它如实的反映了一大部分人的精神状态。我想一个诗人的成功莫过于此,能够让读者如痴如醉。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空间上的距离,而存在于心与心之间。有时候,即使隔着一堵墙,一道门,一丛花,甚至面对面,可也只能止于此,无法再进一步的无奈,甚至只能做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表面是粉饰的平静,可心里的挣扎足能将两人掏空。我似乎可以想象到月上柳梢头,一个脸上有着月光照耀的文弱男子,青衫磊落,孑然独立于花廊下,深情款款的望着楼上的爱人,那眉间的愁绪,是他爱着的那个女子也抹不平的……
《绝境狼王》这套书讲述了一只被自己的种族抛弃的一只小狼如何克服困难、永不放弃,最终成为了“第一只残疾狼王”的故事。
他,一只因天生残疾而被种族遗弃在河流里的一只小狼,无论如何拼命挣扎,但还是抵抗不了河水的冲击,随着河流流向远方。庆幸的是,他没有死。晚上,在河流的另一边,一只母熊正在河边为自己死去的两个儿子祈祷。她是多么孤独啊!无意之中她发现了那只小狼,这令她欣喜万分,于是他们俩就一起生活。母熊还给它起名为“福狼”。可最后母熊因意外死亡了,福狼又孤身单行了。它想重返狼族。狼王看它如此强壮,就让他做了一只最低下的“啃骨狼”。它在被群狼歧视的环境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为狼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最终登上了王座。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震撼。之所以震撼,是因为福狼竟然能在被所有的狼歧视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不屈向上。他克服万难,永不放弃。从群狼对他虎视眈眈到对他敬仰万分,他一共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啊!福狼这种永无畏惧、不怕困难的精神和他那谦虚的品格令我万分敬佩!
读完这套系列书,我产生了对生活的疑问:为什么如今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许多人在学习、生活中受到一点挫折和难关,就自暴自弃,甚至想不开自杀?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像福狼一样,遇到困难永不放弃,我们的世界会少了多少悲剧啊!
我坚信,不管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也要学习福狼,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