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悲惨的世界读书心得(通用3篇)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感情》使他得到了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能够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就应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应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下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明白妻子是怎样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齐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样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应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就应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向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人间所有的勇气,所有的美德,所有的英雄品质,所有神圣的精神,他都具备。”这是在小说的末尾,青年人马里尤斯知道冉阿让的身份后对他发出的评价。的确,冉阿让就是这样“为自己想得少,为他人想得多”的一个人。
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冉阿让背着在战斗中身负重伤的青年人马里尤斯在下水道中行走。在途中他遇到了认为他杀人越货的拐子德纳第与奉命捉拿他的警探沙威二人。但他始终保持镇定,并在心中一直秉承把救人放在首位的原则,最后成功送马里尤斯到其爷爷家。而沙威被其高尚的行为感动,羞愧难当而跳河自杀。
常理来看,冉阿让完全可以不去救马里尤斯,因为马里尤斯可是那个勾引自己“女儿”的不良青年,更何况此人是自愿参加学生起义,他最后的死活与冉阿让可谓是“风马牛不相及”。可是冉阿让毅然决定扛起小伙子,用他有力的胳膊扛着马里尤斯在下水道中缓缓前行。此刻他忘了自己曾是苦刑犯,他只是一个老人,为了救助一个青年,甚至是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青年,竟然不顾自身的安危,义无反顾地、全心全意地帮他。而且他在帮助的时候,多次遭到旁人的误解,可是他用坦荡的胸怀包容了一切误解,永不放弃的坚持走到了最后。多么无私,多么宽容,多么伟大!
在那政治混乱,民不聊生的年代里,冉阿让在这个社会里曾经因饥饿偷面包而犯下了时代性错误,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堕落,而是在主教的洗礼下改过自新并积极地服务社会。这充分地说明了一个道理——人的本性是善良的,而等的改造就是一个人良知的唤醒。所以犯了错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决心改。另外,冉阿让的高尚品质源于他碰到了高尚的人来指点迷津,并且能够坚持用自己的良知去不断地服务他人与宽恕他人。
做一天的好人容易,做一辈子的好人难。冉阿让不失信于人而去养活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珂赛特并且视其为亲生女儿,冒着生命危险救活青年马里尤斯,一次次地原谅一直追杀自己的警察沙威……他的“坚持”为他人着想的精神最为难能可贵。
虽然说我们无法与冉阿让这个高尚的灵魂对比,不过,我们何尝不可以以他为榜样呢?虽然在和平年代里我们还是不太可能做出那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来学习冉阿让这种无私奉献、回报社会并默默分担他人忧伤的精神,那也一定会成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在我没有读《复活》以前,我认为这本书的书名很怪异,使人难以理解。读了之后,才真正理解了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旨意。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一位著名的小说家。从近代欧洲乃至整个世界范围的文学来看,能与托尔斯泰比肩同声者,实无几人。《复活》是托尔斯泰晚年呕心沥血十余载的巨著,也是他一生思想和艺术的结晶。
《复活》的简要内容是: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叶卡捷琳娜-玛丝洛娃被控偷窃嫖客二十五百卢布的案子,陪审团中有一青年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发现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他姑姑家客居时诱奸的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同她在狱中相见,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后来,聂赫留朵夫和玛丝络娃的道德都“复活”了。读完《复活》之后,我终于有所了解,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命名为《复活》。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有罪吗?其实,他们并没有什幺错,关键在于这个社会,当时的社会是一个浓厚的利已主义社会,土地私有制的阶级社会。这个社会造就了他们的命运,他们为了生活,不得不适应于这个社会,不得不屈服于这个社会,聂赫留朵夫本来是一个善良的人,起初他认为精神的生命是真正的自我,而这却不被周围人认可,反而遭到嘲讽。后来,当他在法庭上遇见了玛丝洛娃,他开始改变,并且从精神上开始升华。他开始懂得帮助穷苦的人民,开始为监狱里无辜的受害者奔走,为他们开脱罪责。多次帮助玛丝洛娃上诉,虽未成功,却从心底感动了玛丝洛娃,唤醒了她原本纯洁善良的心。
所以,我们不应该看到玛丝洛娃的堕落,就急于否定她的善良本质;我们也不应单纯的认为监狱里的犯人都是十恶不赦无法原谅的。也许,他们的本质并不坏。因此,我们读文章时,特别是小说,不要随意地去否定主人公,要把他们的命运和社会背景联系在一起。同时,我们在平常的待人处事中也要客观的看待这个人的过失:不应该只抓着他的错误、缺点不放手。要学会发觉别人的闪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