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联社(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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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 篇1

(一)管理体制不畅,产权归属不清

1、我国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受中国农业银行的管理和指导,自1996年与农行脱钩以后,农村信用社受县联社、地级农金体改办和当地人行“三位一体”的监督和管理,但自律组织迟迟不能建立,新型管理体制不明晰,造成了管理断层,致使形成基层社管理出现错位、越位等混乱局面。

2、体制不畅源于产权不清,产权是个人和组织的一组受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四项权利,产权决定着财产运用上的责任和收益。目前我国农信社产权不明导致了以下问题:第一,产权制度残缺、产权虚置、产权主体错位。农信社从合作的性质上体现的是自愿性、互助性、民主管理和非盈利性,但我国信用社从产生时就是依靠行政力量强制撮合的,很难体现自愿的原则。尽管信用社在刚成立时以章程的形式规定了社员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但在实际运行中,信用社产权主体却变成国家或集体,该集体并非全体社员组成的集体,而是一个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较为含糊的集体。这就造成了信用社产权虚置,真正的产权主体被架空,社员对信用社所应拥有的权利被严重削弱,社员作为出资人难以对信用社履行真正的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二,产权不明确还导致信用社治理结构无效。农民持股比例太低,很多社员股东在农信社只有“名义资本”,经济利益决定立场,普遍社员缺乏监督的权力和动力,使广大社员对信用社经营漠不关心,对农信社是“无法负责、无人负责、无心负责,”对信用社经营管理基本情况不了解,社员与信用社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社员对管理人员的产生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而是由地方政府或上级联社指派人选,社员代表只是履行名义上的选举权,法人治理结构长期以来不完善,“三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严重,农信社具有“官办”色彩。

(二)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虽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本质上说农村信用社仍然缺乏建设经营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制度主要是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督促下完成的。所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制度建设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缺陷:

1、内控制度不到位,没体现效益性原则。多年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不健全,贷款缺乏一套严密科学的管理体系,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由信用社主任说了算,在贷款投向和投量方面缺乏科学的决策依据,多是凭经验办事,决策随意性很大,导致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屡禁不止。

2、制度创新能力差,服务体系很不完善,金融功能不完备。农村信用社经营范围和产品结构单一,主要是传统的存贷款和小额结算服务,且存贷款的创新品种很少。结算渠道不畅,服务功能滞后。目前农信社服务手段单一,金融电子化建设落后,办理异地结算要靠人行或其他商业银行转汇,环节多速度慢,造成农村资金流入城市,而且这种金融产品供给的短缺不仅难以满足经济发达和城乡一体化程度高的地区农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需求,而且阻碍了农村信用社拓展业务和扩大规模。

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缺位导致法人治理流于形式,信用社主任一人决定信用社经营,加之大部分信用社员工文化程度不高,在工作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4、没有建立竞争激励措施机制,导致职工素质低下。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人事制度僵硬,多为行社干部职工家属子女,甚至“近亲繁殖”,加上缺少一套科学的用人制度,进人多凭关系,真正从社会招考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很少,致使人员素质不高。

(三)历史包袱沉重,经营状况不佳,经营风险大

在农村信用社的资产结构中,不良资产比重偏高,应收未收利息累积,非生息资金占比例大,历年挂账亏损难以消化,导致农村信用社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高风险信用社增多,经营隐患日趋明显。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加大,经营效益严重滑坡局面的形成,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性因素。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指令干预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建设往往形成不良贷款,另外农村信用社还要自己消化保值补贴,这些都导致农信社出现大量亏损。

2、制度性因素。农行和信用社脱钩时农行留给信用社的呆账、坏账、垫款,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划给了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被清理整顿期间为了防止金融风波,控制金融风险,农村信用社被迫承接所归并的借款资产,其实这些借款资产近乎坏账。

3、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在农村信用社长期的业务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失误以及少数信用社违规经营形成的亏损,造成贷款本息损失,由于支出控制不严,形成支大于收,造成了部分亏损。

(四)资金农转非严重,支农力度不足

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是联系政府和农民的纽带,它对整个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起重要作用。可是由于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资金充足率低,农业是高风险弱资产业,周期长、效益低,加上普遍的社会信用关系恶化,主要是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借款人借款后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信用社收回贷款无望,还有赖账、逃债现象较为严重的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支农的积极性,致使“双降”压力大,信贷人员为分散和降低风险,怕追究放款责任,只好明哲保身而出现“惜贷”、“惧贷”,因此影响农户贷款的发放。因此致使信用社偏离了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偏离了合作体制原则和为农服务的指导思想,受利益驱动把不少资金投向非农产业或拆借给城镇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农转非”和外流现象严重,加剧了农村资金短缺的矛盾,农村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

(五)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薄弱

农村信用社一方面长期被当作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长期承担了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如支持和服务“三农”,这给自身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形成了大量呆账、坏账;另一方面国家却让农村信用社自己消化,其结果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政策扶持,风险补偿机制也未建立,反而受到行政和市场歧视。农村信用社呆账累累,资不抵债现象严重。

二、对策及建议

(一)改革产权制度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置身于市场经济环境下,受市场经济固有规律的影响和约束,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市场经济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必须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工作要在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联社委托具有金融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对清查的各类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评估标准,依据我国现行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进行广泛宣传,尽可能地让原社员在知情的情况下自行选择规范方案,依法处置好老股金,确保原社员的优先入股权,同时要规范退股手续,避免日后法律纠纷。其次,量化农村信用社的历年积累产权。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历年积累产权,不宜将其简单地划归农村信用社集体所有。再次,今后每一次扩股都必须对入股社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在每年定期举行的社员代表大会上登记变更社员的详细情况,避免社员的失踪和遗漏,以做到产权主体的完全清晰。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其目标是在产权关系明晰和责权利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对信用社控制权的合理配置,在信用社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和有效的激励与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信用社的运营效率:首先,改革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农村信用社最高的权力机构,必须要有独立行使职权的常设机构,可以设立社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具体负责社员代表大会的事务处理。其次,实行理事长与联社主任分设,细化二者的职权范围,明确二者的具体义务。理事长和联社主任应由不同的人分别担任,合理界定理事会和联社主任的权责。再次,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权。从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来看,应有三个基本的条件,即信息基础、公开制度和查询权力。根据规定,监事会具有检查信用社财务,对理事、主任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信用社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理事和主任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进行纠正,提议召开社员大会等权力。

(三)农村信用社应以“三农”为中心

“三农”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中央多次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与生俱来就与三农发展息息相关。在不断深化的改革进程中,农信社服务三农也应做到“三贴近”,要坚持“三贴近”,村信用社才能真正成为农民群众自己的银行,才能更� 贴近实际,就是立足当前客观现实,审时度势,明确农信社的职策,积极满足三农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的要求。贴近生活,即农信社要以群众生产、生活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为导向,及时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便利服务。贴近群众,就是树立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充分用足、用活支农政策,加大支农力度。

(四)大力发展电子化建设,完善结算系统,增强服务功能

目前信用社服务手段单一,金融电子化建设滞后,办理异地结算要靠人行或其他商业银行转汇,环节对速度慢,造成了资金倒流进城,同时这种结算方式受地域限制,结算渠道十分不方便。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结算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 建立像其他商业银行那样有先进的电子结算方式,主要有自动转账、电子汇划、联机支付、实时支付等;支付方式中有自动存款机、自动取款机、电子付款等。现在部分省份农信社在省联社的平台上成功加入了人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并创造性地发挥服务职能。这些都为增强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支撑。江苏省联社成立后,以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建设为龙头,建立起全省数据大集中模式的现代化、多功能的金融电子化服务体系。两年时间,他们共完成了全省家县级联社并网上线工作,使各自为政、各为法人的县级联社在业务层面上实现了深层次融合。

(五)建立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

依据存款保险的条件、程序和办法尽快制订出法律法规,建立全国统一的存款保险机构,强制所有信用社参加存款保险。根据信用社的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和风险资产比例确定保险费率,信用社按其年平均存款余额和保险费率缴纳保费,用于建立存款保险基金,由存款保险机构负责经营管理。

(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革用人管理制度,建议领导和员工的薪水应与绩效考核的目标挂钩。

1、对于信用社主任,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干部管理制度,实行干部竞聘上岗,任期目标。

2、对于普通员工,平时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同时增加员工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感。具体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建立激励机制。一是目标激励法,激励法人代表奋发向上,努力工作。当自己实现目标的同时,不但使信用社和自己的经济收人增加了,而且应使法人代表的心理上、精神上得到满足。二是强化激励法,即一方面对法人代表的良性行为大张旗鼓地给予肯定和奖励,使之得到保持、巩固和推广;另一方面对法人代表的劣性行为给予坚决的否定和惩罚,使之得到控制、减弱和消除。

(七)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尽快化解历史包袱,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农信社沉淀贷款居高不下,影响其“支农”的正常运转,因此剥离信用社不良贷款,减轻信用社经营压力,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政府应尽快出台优惠政策以解决信用社包袱过重问题,构建积极有效的协调配套的长效扶持机制,财政、税务、人行等有关部门应在税收、利率、资金结算等方面给予真正的扶持,帮助农信社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化解金融风险创造有利条件。

1、实行税收优惠制度。基于农村信用社的弱者地位国家应对其予以扶持,税收优惠是国际上通行的政府支持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做法。如免收营业税,降低所得税率等,并从法律高度予以规定,形成对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化、常规化、普及化的税收优惠制度,从而促进合作金融组织自身实力的提高。

2、建立和完善农业贷款贴息机制。政府要加大对农业贷款贴息力度,适当提高贷款贴息比例,建立财政贴息与金融机构信息沟通渠道。

3、降低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加大支农再贷款投入。

4、在监管政策上,要实施支持金融创新的监管措施,适时、适度放宽资金,降低机构和业务准入门槛,吸收各类资金去农村投资,构筑城市资金流行农村的渠道。

5、建设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信用制度,制止和打击恶意拖欠和逃债行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杨高林。现代商业银行金融创新[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韩笑蓉。入世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2).

3、尹龙。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与金融监管体制演进[J].金融研究,2005(3).

4、陈国清。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J].引进与咨询,2004(9).

5、宋宏谋。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

6、贾新春。金融深化:理论与中国的实践[J].中国社会科学,2003(3)

农村信用合作社 篇2

一、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各项存款。6月底各项存款余额 万元,比年初增加 万元,完成全年度存款增长计划的 %,与上年同期增长额相比增加 万元,各项存款中储蓄存款 万元,比年初增加 万元,与上年同期增长数相比增加 元,对公存款 万元,比年初减少 万元。

2、各项贷款。全辖贷款余额 万元,比年初增加 万元,与上年同期增长额相比增加 万元,已经达到了年初联社制定的经营目标,其中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贷款 万元,占各项贷款 %,企业、个体工商业和其他贷款 万元,占各项贷款 %,上半年全辖累计发放各项贷款 万元,与上年同期累放数相比增加 万元,其中发放农户及农业经济组织贷款 万元,占总放款的 .%,从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累放 万元,占总放款的 %,农业经济组织累放 万元,占总放款的 %,工商业及其他贷款 万元,占总放款的 %;各项贷款中逾期贷款 万元,占各项贷款的 %,呆滞贷款 万元,占各项贷款的 %,呆帐贷款 万元,占各项贷款的 %,逾期贷款比年初下降 万元,呆滞贷款比年初增加 万元,呆帐贷款比年初下降 万元,上半年累计收回各项贷款 万元,与上年同期收回数相比多收 万元,六月末存贷比例 %。

3、财务收支情况。6月末各项收入 万元,与上年同期收入数相比增加 万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 万元,与上年同期贷款利息收入数相比增加 万元,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 万元,与上年同期往来利息收入相比增加 万元,各信用社按照经营责任制计划都完成了上半年的收入任务;上半年各项支出 万元,帐面轧差盈余社 个,盈余金额 万元,与上年同期盈余金额相比增加 万元,亏损社 个,金额 万元,与上年同期亏损额相比减少 万元。

二、上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联社班子的建设,根据中支要求及布署,完成县联社班子的组建工作,通过竞聘选拨了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才担任了县联社副职领导,充实了联社领导班子成员;二是调整充实了基层社领导班子,对部分社的班子进行了调整;三是对部分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轮换,把人才合理的利用起来。

(二)落实措施,抓好存贷业务。一是抓好各项经济指标的落实,年初县联社及时召开了职工代表会,将全年的各项经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社,并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措施;由于这项工作抓得早、抓得实、考核到位,今年各项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二是各项存款稳步增长。各社都能把资金组织工作放在第一位,通过落实任务,组织资金,做好服务工作,同时经过职工们的共同努力,各项存款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信用社(分社)已完成了全年度存款增长任务,*******等信用社(分社)都完成了上半年的存款增长任务。二是抓好贷款业务。年初以来,我们考虑到信贷资金比较充裕的实际情况,联社制定了贷款营销实施办法和社团贷款管理办法,对全辖的资金营运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思路,稳中求进,自求平衡,不求做大,但求做好,在满足“三农”贷款需求的同时,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力争一个早字,早安排、早发放,对一些经济条件差,发展比较困难的信用社,积极为贷款难放的基层社牵线搭桥,采取社团贷款的办法带动他们共同发展,通过开办社团贷款,开拓这些社的信贷业务,对一些投资期较长的可行项目给予了支持,信贷规模得到了扩展,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由此出现了存、贷款业务的同步发展。与上年同期增长数相比各项业务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上半年各项存款增长数与上年同期增长数相比增加 万元,各项贷款增长额与上年同期增长额相比增加 万元,累放贷款与上年同期累放数相比增加 万元,各项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万元,盈利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万元,亏损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万元,不良贷款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万元,同比下降 个百分点。

(三)做好信贷服务工作。

1、做好支农工作,积极为“三农”服务。一是贷款向农业倾斜,上半年净投放 万元,农贷增长 万元,累计放出各项贷款 万元,其中投入农户及农业的就达 万元,占累计放款的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万元。二是减少小额农户贷款手续环节,简化农户贷款手续。首先是使用小额信用贷款证贷款,农户可直接拿贷款证到柜台办理贷款;其次是加大了贷款证发放工作的力度,并纳入了专项考核,再是农户要求的农业生产资金需要都不折不扣的给予解决;三是做好农业生产资金需要的调查和贷款的发放工作,入春以后县联社就部署了各社深入农户对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与此同时各信用社都突出了急农民群众之所急,做到了边调查边发放,确保了农业生产贷款的需要,上半年发放种植业贷款 万元,禽畜养殖贷款 万元,农田水利贷款 万元,林业贷款 万元,农户治病、助学、高档消费、购房和其它等贷款 万元;四是突出支农效果,1-6月份支持农户购买肥料 吨,农药 吨,种子 吨;支持农户养猪、养牛 头,家禽 万羽,粮食 万亩,林果业 万亩;

2、多渠道的做好信贷服务工作。我县农村信用社在保证支农贷款资金的前提下,还为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发放项目贷款和发放个人住房、消费性等贷款金额达 万元。交通运输业贷款 万元,滑石矿粉加工厂 万元;其次**有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小水电有着很好发展前景,上半年我们有选择的支持了 个小水电站,共发放 万元,从已建成投放运行的几个小水电站来看,效益较好,还采用社团贷款的方式支持了**公司 万元,贷款规模的扩展对增加信用社财务收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些贷款的发放直接或间接的为地方培植了税源。

农村信用 篇3

1.进一步完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开展联合与并购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的治理结构已经形成,但与之相对应的决策链、管理链、业务操作链还需进一步理顺。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本着审慎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观念逐步完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监察审计制度,并建立与银行发展策略和价值理念相一致的薪酬机制、考核机制、晋升机制、岗位流动制度等一系列激励约束机制。

2.正确确定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一般都组建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所面临的农村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农村经济已不是单一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均衡发展,伴随着乡镇企业“改制”,私营经济和股份经济成分大幅增加,大多数农民己经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向城镇集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已�

面对农村经济和地方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及时转变传统的支农观念,调整信用社时期的市场定位,由原来的支持“三农”扩展到立足于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服务优质客户。

3.制定符合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发展要求的发展战略

建立健全规范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管理的科学化,是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向现代金融企业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与目标相适应的智力结构应包括:有效的董事会、监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独立的风险控制、审计、薪酬委员会;独立、市场化和专业化的管理层。其中,独立、相互制衡是控制风险的关键。虽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都建立了“三会”制度,但离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在职权的划分、职能的发挥、职责的承担上仍需进一步规范。

4.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的基本企业队伍建设

市场环境在改变,竞争对手在进步,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服务对象更是在不断成长与发展。面对客户的改变,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员工也必须发生相应的转变,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才不会在工作中面对客户的需求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是要转换思想观念,改变原信用社框架下一成不变和循规蹈矩的工作方式;二是要不断加强学习,确立不学习就要被淘汰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三是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工作中寻求创新和突破;四是切实加强人才引进,对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直接关系到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除提高员工的素质外,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还应大力引进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努力提升现有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引进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

5.进一步与市场经济接轨,发展农村客户群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客户群体的成长,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原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范围越来越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结算弱势更成为制约其业务发展的瓶颈。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领域受区域的局限,无法跨区域设置经营网点,结算渠道也不象全国性商业银行那样畅通无碍,而客户的需求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如果在某个环节上无法达到客户的要求,客户资源就有可能会流失。

因而,通过产品创新,凭借网络联结将经营的触角向区域外延伸,就成为在现有政策限制下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挽留客户资源的次优选择。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发展战略不明确

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按国家宏观政策组建联社、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对于基层的信用社来讲,他们缺乏对自身及所处的经济环境的清醒的认识。牌子变了,内部体制如何及时转变,以后的发展方向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思考。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具有金融空间结构效率方面的比较优势:(1)体制完善、经营灵活;(2)扎根于地方,网点多、人脉熟;(3)信贷资产质量优;(4)农村金融格局的调整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通过以上对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优势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在于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争业务、抢客户,而在于要充分发挥其地方性银行的地域优势、网点优势和决策优势,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为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市场定位不准确

综观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各家商业银行在目标客户的选择和业务拓展方向上存在趋同化现象:一是没有基于市场竞争的行业分工,业务范围与经营领域基本一致;二是金融产品的设计上不存在互补,相互的替代性和模仿性很强;三是在客户选择上大都将目光投向国家垄断性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等,而对于与农相关的产业及中小客户群体兴趣不大。这是一种定位误区,虽然在某一层面上形成了充分竞争,但既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造成了金融资源的重复投入和浪费,同时也导致了对弱势农业,农村经济中非国有企业、个体农户的金融约束。

由于发展方向不明,自身的定位也就模棱两可,市场定位不准,一是会偏离实现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下的信用社发展目标,二是会偏离自身发展的正常轨道。

3.经营管理体制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固定资产购建、现金管理、统计管理、薪酬管理等各个方面缺乏有力的管理制度,缺乏保障制度落实的机制,缺乏监督制度执行的措施,特别是缺乏对高管人员的有效监督,使农村信用社产生内部道德风险,成为形成大量不良资产、亏损挂帐、历史包袱的重要原因。

三、结束语

在中国,农信社改革是采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模式还是选择合作制的形式,是由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及农信社自身的特征所决定。两种模式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选择最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改革模式。只有确定了改革的方向,决定了改革的正确路径,整个农信社的改革才能有成功的前提。

中国农信社改革任重而道远,在改革的进程中,会遇到种种问题,在理论的指导下,只有不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才能将中国的农信社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使其成为中国农村金融的一个支撑,扶持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与建【摘要】我国农村信用社在改革的历程中,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及各地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特点,使得农信社改革中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农村信用杜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继而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对策建议,最后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总结,以期对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提供一点理论支持。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温铁军。新农村建设理论探索[M].北京出版社,2006,05.

[2]程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篇4

近年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省联社济宁办事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截止2008年11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33721万元,比年初增加49559万元,增幅26.9%,是2005-2007年三年存款增长额的109.7%;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64691万元,比年初增加39492万元,增幅31.5%,是2005-2007年三年贷款增长额的208.6%;实现各项收入13619万元,同比增加2993万元,增幅28.17%;实现经营利润4456万元,增幅为22.48%;上缴地方税金1100万元。

一、“三信”评定,破解“贷款难”、“难贷款”传统难题

大力推进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为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既可简化农民贷款手续,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又可增加贷款投放,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力地促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还可密切社、民关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有力地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对信用社来说,可降低和分散信贷风险,稳步提高自身效益,可以说是得国利民利社的大好事。为破解多年来形成的农民“贷款难”和“难贷款”传统难题,把好事办好,2007年以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信用评定组织,广泛宣传“三信”评定、贷款证申请程序和被评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便利和益处,层层负责、层层把关,进行了“三信”评定,并召开两次现场会,推动了“三信”评定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对全市综合营业机构的柜台进行改造,设立了专门、独立的信贷专柜;××、小雪、时庄等信用社开办了信贷超市,对客户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服务,方便了客户。2008年以� 贷款证授信额度达到78891万元,贷款证贷款余额66532万元;信用村120个,占比30%,数量和质量都有显著提高,特别是联社5名班子成员,对自己所包的信用村,不定期到社检查、督导,到村街调研,使5个信用村成为名副其实的“示范点”。董庄乡屈家村是联社理事长刘福远包的信用村,现在该村信用户已达242户,占比60%,较全市平均水平高出近20个百分点。今年以来,董庄信用社累计向这200多个农户发放贷款证贷款400多万元,支持他们种植的草莓销往我省内各市区和*、杭州等南方大城市,靠草莓种植形走上富裕路。如今,贷款证贷款已成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绿色通道”、“金牌产品”,持有贷款证有农户只要再加上身份证,就直接可以在授信额度之内从柜台上贷到款,随用随贷,有钱就还,贷款就象取自己的存款一样方便、快捷。经过2年的总结完善,××市已形成以信用社为中心,以支农信息员为纽带,以推行贷款证、贷款上柜台、小额农贷流程再造为重点,具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色个性化和差异化最佳结合的支农营销网络建设新模式。也正是靠这个新模式,全市农村信用社大力支持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大力培植瓜菜、林果、桑蚕、畜牧四大主导产业,大蒜、大枣、樱桃、板栗、牛蒡、草莓、食用菌七大特色产品,使文化教育

名城××初步形成了以书院为主的万亩大蒜,以防山为主的万亩大枣,以九仙山为主的万亩优质林果,以时庄为主的牛蒡、山药等一批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市瓜菜面积达到18万亩,日光温室和大小拱棚8000亩,食用菌达40万平方米,为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牵住龙头,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农户,一头牵着市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处于核心地位,担负着技术创新、开拓市场、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副产品生产链条良性循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加快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推动了“企业+基地+农户”产业模式的发展,增强了产业带动力。××市圣仙果品有限公司主要对鲜枣、冬枣进行加工、储藏、销售,由于资产小,融资难,求贷无门,一直没有形成规模,近年来,董庄信用社不仅每年累计向其发放贷款500多万元,一次一次为他解决了急需流动资金的燃眉之急,还支持其逐步培育起了冬枣基地和樱桃生态园,使小企业实现了“公司+农户,农户+基地”的突破。目前,××市闻春礼烧鸡有限公司在信用社的贷款余额是300万元。公司董事长说,他的企业从一个小作坊一步步发展到现今拥有固定资产1000万元、流动资金400万元,年产值达900多万元的规模,一步也没有离开过信用社的支持。地处被誉为××市第一粮食大镇陵城镇的××市康利源面粉有限公司,早在建厂初期,因缺少资金,曾一度面临关门的境地,信用社看准了该公司的潜力,果断对其进行资金支持,该公司董事长母洪苓利用自己懂管理、精技术、熟市场的优势,在信用社的扶持下,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扩大规模,产品日益丰富,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经过几年的拚搏,企业很快站稳了脚跟。信用社近年来每年对该公司发放贷款200-500万元不等,截止2008年11月末贷款余额900万元。用于公司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农产品收购等,不仅被评为“济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先后获得

“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在全市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目前,××市已经形成了以恒达食品、嘉禾油脂、弘基牧业、大成畜牧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一批中小企业为补充的农业龙头企业群。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规模龙头企业有44家。其中,济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9家,省级1家。企业固定资产超过千万元的29家;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6.67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企业35家。年出口创汇

6059万美元,上缴税金6130万元,带动农户增收3.17亿元。

三、加强引导,支持组建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组织

为解决因中间主体缺位问题导致的农业产业化链条中龙头企业“店大欺客”和农户受利益驱使“违约毁单”现象,近年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经济发展规划要求,以支农营销网� 圣鲁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243

农村信用 篇5

一、前人的研究

(一)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自科斯和阿尔钦、德姆塞茨、巴泽尔和张五常等新制度经济学家的开创性工作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所有权的安排对于经济资源的配置,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了。科斯[1]认为,在现实的经济世界里,既然存在着交易费用不为零和信息非对称,那么产权制度就会对经济基础行为和经济效率发生作用。德姆塞茨[2]进一步指出,如果使经济效率的潜力发挥出来,产权结构的某些变化是必要的。据此,有效率的产权安排会对经济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二)国家与经济组织(产权)的关系

在现实的生产和交易的活动中,由于经济主体的多样性、复杂性,产权规则不可能完全依赖于私人承诺来实现,因此,国家的有效保护就显得必不可少了,[3]即具有“排他性收益”的产权有效履行需要国家强制性的实施。然而国家对产权提供的保护,并不是免费的,要为保护所有权所能花费的资源最终来自产权的“负赋”。[4]因而自所有权一开始确立起来,就注定了与国家发生联系。

这样,一方面,国家为产权提供保护,另一方面,产权通过其“负赋”而向国家支付服务租金, 自然而然,在产权与国家之间形成一个“公平交易”,即有效的产权安排就可以在一个经济系统内稳定存在,并以此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然而。根据诺思[5]的研究,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中,无效率的产权是一种常态。据此,诺思提出了一个关于国家的分析模型,以分析国家在制度安排和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在那里,国家是被看作具有使统治者租金(效用)最大化的方式和工具,同时也愿意在此前提下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税收增加。但是,上述的两个目的,并不总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这样的矛盾事实:有效率的产权会提高统治者的财政收入,但由于交易费用(监督、检测和课征赋税)可能减少统治者的税收,同时有效率的产权也可能危及统治者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一个国家所面临的竞争约束,又使统治者必须不能触犯有势力的选民,所以统治者会同意一个有利于这些集团的产权结构而无视对其效率所造成的影响。因而,常常出现国家及其人不能抵御短期租金增加的诱惑,使得无效率产权存在,从历史上看,就表现为无效率产权的长期存在。

另外,国家及其人往往出于其它方面的考虑,对所拥有的资源的使用不一定与私人所有者遵循的利润最大化原则相同。即国家或其人往往从自身效用出发,而忽视私人所有者的交易原则,进而造成私人所有权残缺。因此德姆塞茨[2]指出:“所有权残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控制废除私有权利束的职位已被安排给了国家,或已由国家来承担。很显然,所有权残缺是国家侵权的一种结果。

(三)假设

产权和制度经济学家们所阐述的“排他性收益”的产权安排对经济行为和经济效率产生重要的作用。而被视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即国家)一旦介入产权的履行与实施,则必然带来强制性的特点,从而能有效地保护产权规则的实现;但是,国家在介入产权实现的过程中,又由于其具有自身特殊的效用偏好,借用于暴力潜能的工具,可以无视有效率产权的存在,或对有效率产权的侵害。因而,本文提出一个假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功能的正常实现,取决于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有效安排。国家在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国家或其人往往更注重短期租金的增加,往往凭借其暴力潜能的工具,随意对有效的农村合作金融产权进行侵害,致使农村信用社产权的残缺或失落,所引起的最终结果是农村合作金融功能异化。

二、农村合作金融功能异化的表征

一般来讲,合作金融是在合作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金融资产参与合作并为合作组织成员提供金融服务的经济金融形式。国内外经验表明,参与合作金融的成员大多数是金融活动中的弱势者,即他们无法较好地获得商业性金融服务,但又有融通资金的需求。这样,这些金融弱势者就联合起来组建互助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并且以简便的手续和较低的利率,向社员提供金融服务,以解决金融弱势者的个人融资困境。具体到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注:《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如此定义:“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有社员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正是以上述目的应运而生的,以通过组建农村信用社来实现小农经济的低成本合作互助,然而,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有相当数量的信用社的服务功能异化,没有真正体现社员(小农)的低成本互助原则,更多的是倾向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商业性金融组织。

(一)非互助性倾向

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形式,合作金融首先体现的是以互助为目标,为组织成员提供金融服务为目的。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领域唯一的、正式的合作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上,应毫不例外地要体现互助合作的性质,即首先为社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而实际情况是,社员从农村信用社得到的贷款比重不仅低,而且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根据何梦笔和陈吉元[6]对广东、浙江、湖北、山西和陕西5省的256户社员的调查结果表明:有贷款需求的社员达72%以上,其中,从农村信用社得到贷款的仅有10%,86%以上的贷款需求是通过民间金融机构得到解决。同样,温铁军[7]对中国15省的24个地区的个案研究亦证实:1995—1999年农村社员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比重呈下降趋势,且70%以上社员的贷款需求是通过民间金融的方式得以解决。可见,农村信用社的互助合作的性质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从设置形式上看,农村信用社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注:在1953—1956年的“合作升级”阶段,农村信用社设置形式一律建立高级社,并且排除一切低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一个乡设置一个信用社,并且随行政区划变动而变动。合作金融组织形同行政机构,“官办”色彩浓厚。这种设置一方面脱离农民;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是,忽视互助合作的客观基础——社区经济条件的相似性,地理分布的集中性,工作关系上的密切性甚至宗教信仰的共同性带来的较低的信息成本等。最终,社员之间的低成本互助演化为“高成本非互助”。

另外,社员出资入股组建起来的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本应该通过“三会”来决定信用社的内部运作管理,但是长期以来由国家银行领导和管理(李剑阁,2000)。[8]不仅如此,信用社与社员之间的贷款程序与标准基本参照农业银行的程序和标准来决定(尤其是1996年农业银行与信用社“脱离”后,此种现象更为突出),较低的交易成本在组织成员和合作金融组织之间没有得到体现。因而,此时的农村信用社既类同于商业性金融,而并非是农民自己的互助性合作金融组织,又类似于政府部门的某类附属机构。[8]

因此,民办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演变成具有“官办”性质的金融组织,已经失去低成本互助合作的性质。

(二)金融服务非农化倾向

解放初期,为了使农民以较低成本获取农业生产所需资金,在国家的积极倡议下,部分地区开始试点,建立起具有互助性质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且在一定程度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了互助合作目的。然而,随着国家对金融资源控制的深入,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不可避免地被国家纳入计划管理体系中,越来越偏离为农村、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道路。

从“一五”时期开始,农村信用社农户存贷活动中的存差较小,年平均仅为26.86%,随着经济发展,这种存差比例呈现增长的趋势,到了“四五”时期存差占存款余额的比例已超过50%以上,“五五”、“六五”期间已超过70%以上,“七五”期间有所下降,但在“八五”、“九五”时期又开始反弹,达到75%以上(见表1)。

农户存差余额越来越大,这并非意味着农村信用社资金富裕,也不能说明农户不需要资金,而是农村信用社资金的非农化结果。[9]通过农村信用社将大量的农村资金转离农村,为城市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创造了大量的资金来源。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信用社只是通过动员农村储蓄来提供城市工业化建设的资金;而改革开放后,农村除了动员农户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建设,另外还要承担为乡村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的重任。因而在“六五”、“七五”、“八五”、“九五”时期,农村信用社存贷差存款余额比例大大超过改革开放以前的比例。

三、农村信用社功能异化的演进路径

本节通过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变迁过程的考察,分析国家(注:以政府作为国家的人,则国家人又分解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次。)基于自身的效用与偏好而对农村信用社渐进介入,造成农村信用社所有权残缺,而所有权的残缺正是农村信用社功能异化的制度原因。

(一)经济转轨前国家权力的介入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及合作化运动的兴起,农户扩大生产的愿望产生了对资金的需要,虽然部分农户可以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部分资金支持,但仍然存在较多的资金缺口。资金的缺乏,可能导致农业生产受挫,同时也为高利贷的滋生留下空间。为解决该问题,中央政府分别在1951年5月,1953年2月,1953年12月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要求试点组建农村信用社。195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第一届全国农村信用社合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坚持合作化道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尽管这时期农村信用社具有较浓的政治色彩,并且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但合作原则还是得到了充分体现。

然而,为实施工业优先增长战略,国家便有了控制社会金融资源的动机和行为,这样控制农村的金融资源也就在所难免。于是在1954年8月的《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请示报告》中,明确提出农业银行的各级机构应设置管理信用社合作的职能部门,并且在1955年成立中国农行银行后,信用社工作的重要方针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具体工作则由中国农业银行组织执行。同年9月,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大力整顿信用社,这样,农村信用社的社员股权权利第一次遭到国家银行(国家人之一)限制,信用社的民主管理与自愿原则相应地受到破坏。

在“”和“”期间,国家以政治运动的方式,先采取疾风暴雨似的“合作升级”,强化了农村信用社集体财产性的结构,弱化其财产组织形式的合作性结构;随后两次将农村信用社的人、财权下放生产大队管理,两次又收回归银行管理。(注:第一次下放是1958年,1959年收回;第二次于1969年下放。1977年又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使用、人员编制等纳入国家计划,实现了第二次收回,并一直持续到1984年。参见尚明(2000)的《新中国金融50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这样,在国家的强权主导下,农村信用社从创社之初的合作金融组织演变成国家基层机关在农村的融资工具,实现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二)经济转轨后国家权力的控制

改革开放后,中国进入经济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在农村经济领域亦不例外,尤其是农村生产和分配制度变革所带来巨大的生产收益更是激励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这样,农业生产的扩张,客观上对生产资本有了日益增加的需求,也意味着国家面临不断增加农业生产资金投入的压力。另一方面,国家以工业优先增长的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仍没有根本性转变,同时国内市场逐渐对外开放,国内大中型国有企业在一个相对开放和自由竞争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总体上是缺乏竞争力的。更进一步讲,在计划经济时代依靠人为制度安排以压低工业发展的成本,即压低资本、原材料和劳动等的价格而形成的某类产业,在开放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是没有自生能力的。[11]然而,在缺乏自生能力的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措施尚未有效实施之前,国家更是出于政治社会(例如:国家经济安全、国企人员就业等问题)的稳定性考虑,仍然会对国有企业进行投入,并且逐渐导致国有企业在资金上对国家产生了刚性依赖。

这样,在经济改革的初始阶段,国家面临着农业生产、工业发展对资金要素需求日益增长的双重压力。可是,当时的中国本来就是资本要素相当稀缺、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无法供给较多的资金要素。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工业优先增长的赶超型发展战略没有实质性的转变,相形之下,国家在对有限的资金要素进行配置时,更偏好于工业领域;并且还不断地从农村领域里汲取金融(经济)剩余,继续为工业部门“输血”。由于在农村经济领域中,经济剩余是分散的,要将它们转变为国家手中的可用资金,就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金融制度,一种是财税制度。就金融制度而言,就是国家在经济货币化进程中,一方面超量供给货币,以获取货币发行收益;[12]另一方面通过对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控制,从而获得一大笔经济剩余,尤其是在改革初始的财政收入下降的阶段,国家更需要对金融资源的控制。表现在农村经济领域中就是,国家通过农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间接控制。从表1的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存贷款额的变动趋势,可以看出其中端倪,即在改革开始的关键几年,国家逐渐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干预,这样最终使占3/4以上的中国农民,在改革开始的关键时期,以净贷款人为其他经济部门贡献了金融剩余。[13]与此同时,国家已通过农村财政的公共支出与投入的控制,从农村中汲取大量的资金,使得农村资金表现为净流出。[14]当然,这种从农村领域中汲取的金融剩余并非是免费的,即国家的农村金融控制是要消耗成本的,而且这种成本随着农村经济货币化水平的提高,边际递增;与此相反国家对农村金融控制的收益则边际递减,当这种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时,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控制就会逐渐淡化。于是1996年,农业银行与信用社正式分离,这不仅宣布国家正式放弃对农村信用社的直接控制,还意味着农村信用社进入一个更为复杂的境地。

(三)地方政府的介入与农村信用社控制权的失落

中国经济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朝着经济型分权迈进,具体表现为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但是在政府职能未根本转变的条件下,这种分权对于地方政府讲,并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治理权,即不能真正发挥一级政府的管理作用。相对于中央政府来讲,没有独立的决策权,地方政府就只好(利用分权)为本地区争取利益;对下而言,没有根本的治理权,也就不能承担实质性的责任。[15]因此,经济分权的一个结果是使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在经济改革初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地方政府掌握了金融资源就意味着就业机会与经济增长,并可以确保一方“太平盛世”。这样,地方政府就有激励也有责 [16][17]具体运作方式上表现为地方政府对现有的金融机构的渗入,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就农村信用社而言,由于本身的地域性,地方政府凭借其政治力量可以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控制,例如:地方政府影响农村信用社领导层的人事安排,从而使信用社的法律产权仅表现为名义上的,事实产权却被地方政府控制。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正式分离后,地方政府的这种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旦地方政府这种运作不慎或过度,导致地方性的经济(金融)风险时,地方政府则以“没有根本的治理权”为由逃避责任,最终将风险转嫁给中央政府(农村合作基金会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至此,通过对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变迁过程的回顾,可以看出在创社之初时具有合作性质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国家这个在暴力潜能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垄断组织的介入,导致其法律产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信用社的所有权残缺,因而合作功能被扭曲、异化。一开始中央政府对信用社的介入和控制,使其演化为国家基层机构的融资工具;在中央政府逐渐退出对信用社控制之时,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地方政府又渐渐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事实产权的控制,导致了信用社法律产权进一步失落。因而,农村信用社除了在创社之初较好地体现合作制性质,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合作则是名义上的。

四、农村信用社功能异化的破解

从产权经济学角度看,农村合作金融制度被扭曲,合作金融功能严重异化,核心问题在于农村信用社所有权的残缺,这种所有权残缺在于具有暴力潜能的国家依自己的偏好顺序而对农村信用社的侵权。因此,应以农村信用社内外环境及产权改革为核心变革合作金融制度。

(一)产权主体的归位

农村信用社应首先服务于农业、农民。因此解决合作金融的功能异化,关键在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利益格局应引入农户的利益,使农户利益与合作组织的利益在制度层面上很好地结合,能够在合作金融组织决策等方面表达他们成本——利益结构。在制度安排上,首先,将信用社的产权主体人格化,即合理界定农户的合法产权,让农户拥有农村信用社的剩余索取权,使农产在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方式的选择上不仅能获取收益,而且要承担相应的财务结果。如果不能将农村信用社产权主体予以人格化,则农村信用社就 [18]因此,农村信用社的产权主体应明确归位于具有人格化意义的农户。经过20多年的改革,农村的下层结构已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一批具有资金实力的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主,可以引入这批农产入股进社,并且承担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初级行动团体”角色。

(二)制度定位

以产权安排为核心,重新调整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的利益结构,使各个利益主体能够重新讨价还价,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这是从农村信用社本身内部解决功能异化问题。但从外部看,制度环境亦是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正常运作的关键因素。

从50多年来的农村发展历程来看,中央政府之所以凭借文件、决议、甚至行政通告,“姿意”对农村信用社财产权利进行侵害,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变更及运作的调整进行干涉;地方政府毫不顾忌地介入农村信用社的运作,关键在于没有法典化的制度为农村信用社提供产权保护。如果国家能从外部给予农村信用社正式的产权保护,将会增加农村合作金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能够使产权主体在进行金融交易时形成合理的预期,从而有效发挥产权主体的激励功能。因此,国家应以法典化的制度正式确定农村合作金融的性质地位、运作机制等,有效地理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关系,防止其它利益主体对农村信用社不规范的干预,从而有利于其连续、稳定成长。

农村信用 篇6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文化建设

1以人为本,增强信合员工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

由于信合员工是农村信用社文化建设的创造者和实践者,所以,在农村信用社文化建设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力求把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自身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自身价值有机地统一起来,既要充分调动广大信合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主人翁意识,又要履行办社宗旨,服务“三农”,实现社农双赢,增强服务意识和全局理念。只有这样,广大信合员工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愿意投身本单位的文化建设,并以实际行动为本单位的信合文化建设做贡献。

2加强学习,提高信合员工队伍素质

农村信用社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于广大信合员工的自身素质,过硬的业务操作技能和扎实的自身修养和良好的文化底蕴。如果广大信合员工业务素质不高或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身修养,那么农村信用社讲创新、讲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在社内积极倡导加强学习的好风气,号召大家在政治上积极学习,在业务上开拓进取,从而让广大的信合员工逐渐树立起以学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向纵深开展,农村信用社领导应鼓励信合员工积极参加技术职称考试、参加不同内容的培训和学习、引导他们在学习上自觉地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理念。让他们认识到学习不仅不是负担,而且是一件很愿意做的事,因为只有学到了真本事,才能在日后的人才竞争中脱颖而出,不至被社会所淘汰。

3树立榜样,让先进典型成为领头雁

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是建设好农村信用社文化的一个有效途径。要在年度总结评比中大力宣传、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效地促进农村信用社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通过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服务明星”、“岗位标兵”等一系列的竞赛评比活动,不断挖掘、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用优秀员工、用榜样的力量来昭示农村信用社精神文化,用一系列竞赛评比活动来推动农村信用社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4在日常工作中寓教于乐,提升品位

文化建设要依托一定载体来实现。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是农村信用社文化的外在形式,如“球类比赛、文艺演讲、田径比赛”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它可以潜移默化地陶冶信合员工的情操,可以明显地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农村信用社通过不同形式的文体活动,树立“团结、协作、高效、进取、文明、健康”的农村信用社形象和信合员工形象。

5加强物质建设,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两个方面,这两者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的,是相互联系统一的,精神文化是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的,物质环境只有蕴含了一定的精神才能称得上物质文化。农村信用社的物质建设要体现“安全牢固、美观实用、温馨和谐、诚心服务”等内涵,不仅要在营业网点建设、安全设施的安装上下功夫,还要在办公生活设施的配置上紧紧围绕这个内涵进行。农村信用社网点如果真正做到了软硬环境建设到位,就会大大激发广大信合员工爱岗敬业的热情。同时也会使农村信用社文化内涵更加丰富,从而确保农信社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农村信用社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信用社在文化建设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各地的农村信用社所处的人文、地域、自然环境不同。因此在文化建设中,农村信用社也应因地制宜,善于借鉴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文化建设途径,为培育先进的农村信用社文化、促进信合员工职业化打下牢固的基础。

6坚持规划先行,服务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

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总体发展规划,作为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农信社亦不例外。农村信用社的总体发展规划要从组织结构、管理形式、发展目标和员工队伍状况的实际出发,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企业文化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力争做出的发展规划切合实际需要,要在农信社努力培育和确立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提炼广大员工认同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和行为规范,创新制度文化,把企业核心价值观的整合与企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相结合,促进各个业务领域操作规范和基本理念的和谐统一,实现企业文化与农村信用社总体发展战略的协调互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企业都在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作为金融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信用社同样在其中起着重大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农村信用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村信用社的神圣使命。农村信用社要致力于中国的“三农”事业,并为这个神圣使命努力工作,为最广大农村客户提供优质金融产品,开展优质的服务,为农信社创造持续一流的价值回报,着力实现社农双赢。一是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积极为“三农”服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定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努力开拓创新,培强竞争优势,为中国的信合事业贡献力量。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内部体制改革,开发创新出越来越多的适合“三农”需要的金融产品,在搞好优质服务上下功夫、在控制信贷风险方面著文章,扎扎实实搞好服务“三农”工作。当前“三农”形势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三农”不再是在传统意义上的“三农”。“三农”正朝着产业化、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方向大步迈进,作为直接服务“三农”农村信用社也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小康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多做为民之事,多出为民之策,多想为民之事。三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开拓城乡业务、服务城乡发展的新理念,在搞好城市金融的同时,农村金融也要同步前进,要坚持城市业务与农村业务协调发展、农村业务和城市业务互补支撑的经营体�

7完善工作机制,与企业文化及其价值理念体系相适应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篇7

东风浩荡拂名城,凯歌高奏迎佳宾。在这春光明媚的日子,在这孕育希望的季节,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开业庆典,这是我县经济金融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来自)首先,我谨代表寿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莅临开业庆典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今年以来,我县农村信用社在省银监局、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把深化信用社改革作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大事来抓,以明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认真开展了统一法人社的筹建工作,并取得重大成果,安徽银监局正式批准信用合作联社开业。在此期间,全县信用社在切实做好改革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业务。至3月末,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0.87亿元,比年初增加5600多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07亿元,比年初增加2900多万元;农业贷款5.74亿元,占全部贷款规模的71%;农业贷款累放9419万元,占全部累放额的80%。信用社经营效益的不断提升,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我县农村信用社能够取得如此骄人成绩,主要得益于省银监局、省联社、六安银监分局、省联社六安办事处的悉心指导,得益于全县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直关心和支持我县信合事业发展和改革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向参加会议的各位社员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县信用社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最亲切的问候!

农村信用合作社 篇8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治理模式;措施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过程和现状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阶段(1951~1959),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二是反复和停滞阶段(1959~1980)。农村信用社下放给社队,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筹资和分配的主要渠道。三是农行代管阶段(1980~1996)。四是1996年至今。1996年信用社脱离农行,开始恢复合作金融性质。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改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从1996年以来迄今为止的改革实践看,以产权清晰为导向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无外乎三种创新:一是江苏模式即 但实践证明这三种模式均难以彻底同时解决产权清晰和信贷支农问题。

二、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治理模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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